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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参加抽奖活动得彩电一台,遂将旧电视机丢弃,该旧电视机被乙捡到送给邻居丙,丙因病死亡,包括旧电视机在内的遗产被儿子丁继承。下列关于上述法律事实性质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抛弃旧电视机,属于单方法律行为 B.乙捡回旧电视机取得其所有权,属于双方法律行为 C.乙将旧电视机送给邻居丙,属于单方法律行为 D.丙死亡,属于引起继承关系发生的事实行为

题目
甲参加抽奖活动得彩电一台,遂将旧电视机丢弃,该旧电视机被乙捡到送给邻居丙,丙因病死亡,包括旧电视机在内的遗产被儿子丁继承。下列关于上述法律事实性质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抛弃旧电视机,属于单方法律行为
B.乙捡回旧电视机取得其所有权,属于双方法律行为
C.乙将旧电视机送给邻居丙,属于单方法律行为
D.丙死亡,属于引起继承关系发生的事实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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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张某死后,遗产包括1张100元的存折,1台电视机和一些旧家具。张甲、张乙、张丙是张某的三个儿子。因滑遗嘱,故三人经协商后,张甲继承了存折,张乙继承了电视,张丙继承了旧家具,一段时间后,王某向张乙出示了自己将电视借于张某的借条,张乙将电视还于王某,据此,选项中的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A.分遗产时张乙自愿要电视机,故无权要求张甲、张丙进行补偿

    B.张甲、张丙构成不当得利

    C.张甲、张乙应承担权利的瑕疵担保责任

    D.张甲、张丙应按其所得遗产比例向张乙进行补偿


    参考答案:D

  • 第2题:

    甲从乙处租了一台电视机,甲不知这台电视机是乙从丙处借来的(乙丙之间曾约定乙不得将电视机租给他人),乙向甲出租电视机时称该电视机是其自己所有。则:甲的承租行为属于( )。

    A.合法占有

    B.善意占有

    C.恶意占有

    D.准占有


    正确答案:B
    解析:善意占有,指非法占有人在占有某项财产时,不知道或不应该知道其占有为非法。

  • 第3题:

    甲从乙处租了一台电视机,甲不知这台电视机是乙从丙处借来的(乙丙之间曾约定乙不得将电视机租给他人),乙向甲出租电视机时称该电视机的其自已所有。则:甲的承租行为属于( )。

    A.合法占有

    B.善意占有

    C.恶意占有

    D.准占有


    正确答案:B
    善意占有,指非法占有人在占有某项财产时,不知道或者不应该知道其占有为非法。 

  • 第4题:

    甲委托乙保管其电视机,乙未经甲同意将电视机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丙,在此情形下,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甲不得向乙要求返还卖电视机所得的款项

    B.甲不得向丙要求返还电视机

    C.甲可先向丙要求返还电视机,后可向乙追偿

    D.乙可向丙要求返还电视机


    正确答案:B

  • 第5题:

    甲委托乙代销电视机,乙分别与丙、丁签订了买卖合同,但没有说明是代甲销售。后乙将与丙、丁签订合同的事实告知甲。甲分别以自己的名义向丙和丁送交了约定数量的电视机。丙接收了电视机,丁拒收电视机并要求乙履行合同。后丁反悔,直接向甲履行了付款义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如丙迟延履行付款义务,甲可以要求乙承担连带责任

    B.乙可以自己是受托人为由拒绝对丁履行交货义务

    C.丁拒收电视机并要求乙履行合同意味着选择乙作为相对人

    D.丁拒收电视机后又向甲付款的行为不发生合同履行的效力


    正确答案:CD

  • 第6题:

    下列哪些选项不构成无因管理之债?()

    A:警察丙在街上值班时看见甲在殴打乙,遂上前制止,争扯中丙的手表不慎被弄坏,于是丙请求乙赔偿手表
    B:甲将摩托车借与乙,后乙病故,乙之子丙以为该车是乙的遗产,对其进行维修,后甲向丙索要摩托车,丙遂请求甲支付维修费用
    C:甲帮外出的邻居乙保管电视机,后甲为牟利将该电视机自行售给丙,乙回来后甲谎称电视机毁坏被弃,乙知晓真相后要求甲赔偿,甲请求乙支付交易费用
    D:甲见隔壁乙家失火,恐火蔓延至自己家,遂奋勇上前扑火,未能灭火,却烧伤手臂,花去医药费200元,甲请求乙支付医药费

    答案:A,B,C
    解析:
    《民法通则》第93条对无因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进行管理或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构成无因管理需要具备四个要件:(1)须有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2)须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意思;(3)须管理事务的行为有利于本人并不得违反本人明示或可推知的意思,但是替本人履行法定或道德上的义务以及救助自杀的除外;(4)须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所谓法定义务,是指法律上直接规定的义务,既包括因民法上的直接规定而发生的义务,也包括因其他法的直接规定而发生的义务。A项中警察的特殊身份决定了丙制止甲殴打乙的行为属于履行法定的义务,不构成无因管理。B中丙误将甲的摩托车当作自己的摩托车而进行修理,属于误信管理,尽管从客观效果上使他人受益,但在主观上并没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故不应成立无因管理。C项中甲无权处分乙的电视机,依题意属于纯谋私利,无为乙的利益进行管理的意思,故不成立无因管理。D项中,甲扑火的行为虽有怕火灾蔓延至自己家的顾虑,但扑火的直接目的仍是为了乙的利益,属于为双方共同利益而进行的管理行为,尽管救火目的没有达到,但并不影响无因管理的成立。因此,A、B、C项当选。

  • 第7题:

    (2008年)甲、乙、丙、丁按份共有一栋房屋,份额相同。为提高该房屋使用价值,甲向乙、丙、丁提议拆旧翻新。在共有人之间未就该事项做出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下列表述中,符合物权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即使乙、丙、丁不同意,甲仍可以拆旧翻新
    B.只要乙、丙、丁中有一人同意,甲就可以拆旧翻新
    C.只要乙、丙、丁中有二人同意,甲就可以拆旧翻新
    D.只有乙、丙、丁均同意,甲才可以拆旧翻新

    答案:C
    解析:
    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拆旧翻新)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 第8题:

    张某死后,遗产包括1张100元的存折,1台电视机和一些旧家具。张甲、张乙、张丙是张某的三个儿子。因无遗嘱,故三人经协商后,张甲继承了存折,张乙继承了电视,张丙继承了旧家具,一段时间后,王某向张乙出示了自己将电视借给张某的借条,张乙将电视还给王某。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分遗产时张乙自愿要电视机,故无权要求张甲、张丙进行补偿
    B.张甲、张丙构成不当得利
    C.张甲、张丙应承担权利的瑕疵担保责任
    D.张甲、张丙应按其所得遗产比例向张乙进行补偿


    答案:C,D
    解析:
    【详解】
    依《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民法通则》第87条规定,债务人一方人数为2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债权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债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债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 第9题:

    甲委托乙保管其电视机,乙未经甲同意将电视机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丙,在此情况下,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不得向乙要求返还卖电视机所得的款项
    • B、甲不得向丙要求返还电视机
    • C、甲可先向丙要求返还电视机,后可向乙追偿
    • D、乙可向甲要求返还电视机

    正确答案:B

  • 第10题:

    甲村民欲外出打工,将其电视机委托好友乙保管。乙未经甲同意,在甲外出打工期间,将该电视机谎称为己所有卖给丙,在丙支付合理的、相应的价款的同时将电视机交付予丙。关于这一事例,下列表述中,符合《物权法》规定的是( )。

    • A、甲无权要求丙返还该台电视机
    • B、丙享有该台电视机的所有权
    • C、由于乙无权处分该台电视机,所以在甲不予追认时,乙处分行为无效,丙不能获得该台电视机的所有权
    • D、甲丧失对该台电视机的所有权
    • E、甲有权请求乙赔偿损失

    正确答案:A,B,D,E

  • 第11题:

    单选题
    甲、乙、丙、丁按份共有一栋房屋,份额相同。为提高该房屋使用价值,甲向乙、丙、丁提议拆旧翻新。在共有人之间未就该事项做出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下列表述中,符合物权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

    即使乙、丙、丁不同意,甲仍可以拆旧翻新

    B

    只要乙、丙、丁中有一人同意,甲就可以拆旧翻新

    C

    只要乙、丙、丁中有二人同意,甲就可以拆旧翻新

    D

    只有乙、丙、丁均同意,甲才可以拆旧翻新


    正确答案: D
    解析: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拆旧翻新)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 第12题:

    单选题
    甲参加抽奖活动得彩电一台,遂将旧电视机丢弃。该旧电视机被乙捡回送给邻居丙。丙因病死亡,包括旧电视机在内的遗产被儿子丁继承,下列关于上述法律事实性质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2018年)
    A

    乙捡回旧电视机取得其所有权,属于双方法律行为

    B

    乙将旧电视机送给邻居丙,属于单方法律行为

    C

    丙死亡,属于引起继承关系发生的事实行为

    D

    甲抛弃旧电视机,属于单方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13题:

    根据下列材料,回答 98~99 题:

    甲乙都是某公司职员,两人同住一宿舍。2005年春,公司派甲到珠海办事处工作一年。临行前,甲将已使用了一年的一台彩电委托给乙保管并允许其使用。一个月后,甲给乙写信说自己买了一台进口彩电,委托其保管的彩电可以适当价格出售。同单位的丙知道此事后,对乙表示想以低价购买,并嘱乙给甲写信说该电视机显像管有毛病,图像不清,以便使甲降价出售。乙考虑到丙经常给自己免费送东西,便按丙的意思给甲写信。甲回信说显像管有毛病可以低价出售。于是,丙以500元的价格买下该电视机,后丙又很快以2000元的市价将电视机卖给丁。丁电视机作为嫁妆送给丁妹。为送丁妹和嫁妆,丁请马车夫吴某运送,并约定了运费。吴某因饮酒过多,驾车狂奔,与迎面王某超速行驶的汽车相撞。吴某和丁妹均受伤,电视机被毁。

    第 98 题 本案中,谁对电视机具有所有权( )

    A.甲

    B.丙

    C.丁

    D.丁妹


    正确答案:D
    本题考查民法通则中的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是指受让人以取得动产所有权为目的占有某项动产,即使出让人无处分权,受让人仍可取得其所有权的情形。其要件包括:须标的为动产;须受让人有偿取得动产的占有;须自无处分权人取得占有;须受让人取得占有为公然和善意;须标的物系依其所有人的意思而由无权处分人占有。本题中丙在占有电视机的过程中并非善意,因此不能依据善意占有取得电视机的所有权,但丙出卖电视机给丁,丁为善意,丁与丙的关系符合善意取得制度的规定,丁可取得电视机的所有权,因此丁将电视机赠与其妹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所以电视机归丁妹所有。本题D为正确答案。

  • 第14题:

    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购买一台旧彩电放于寝室观看对该彩电产生的权利具有排他性。()


    参考答案:正确

  • 第15题:

    甲委托乙保管其电视机,在保管期间乙未经甲同意将电视机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丙,在此情况下,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不得向丙要求返还电视机

    B.甲不得向乙要求返还卖电视机所得的款项

    C.甲可以先向丙要求返还电视机,后可向乙追偿

    D.乙与丙之间的电视机买卖合同经甲追认后有效


    正确答案:A
    A【解析】本题涉及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的问题。无权处分时,如果权利人不予追认、处分人事后也没有取得处分权,但是第三人若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仍然可以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本题中丙取得该电视机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仍能取得该电视机的所有权,依据物权优于债权的原则.甲不得向丙要求返还电视机,只能向乙请求损害赔偿。

  • 第16题:

    甲与乙订立合同约定,甲将自己的一台二手电视机卖给乙,乙一个月后付清货款。后甲得知丙愿以更高的价格购买,便将该电视机当场卖给了丙,但丙未付款。以下判断正确的是( )。

    A.乙有权要求将该电视机交付给自己,因为其与甲的买卖合同成立在先

    B.乙有权要求甲交付该电视机,甲应当向丙请求返还该电视机

    C.乙无权要求丙直接交付该电视机

    D.乙有权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CD
    甲与乙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真实有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所有权的转移以交付为条件,甲没有将电视机交付给乙,说明甲仍享有该电视机的所有权。根据所有权占有、使用、受益、处分的权能,甲有权对该电视机进行处分,将其交付于丙,因此甲与丙之间就买卖该电视机所订立的合同也真实有效,而且丙由于受领交付而享有了该电视机的所有权。依据物权优先债权的原则,乙无权要求丙返还该电视机,也无权要求甲向丙讨还电视机。乙只能通过主张甲违反买卖合同,而追究其违约责任。

  • 第17题:

    老王新买了一台电视机,便将用过1年的旧电视机赠与了弟弟,老王担心弟弟嫌电视机旧,拍胸脯保证该电视机绝无问题。弟弟将电视机带回家,某日电视机的显像管突然爆炸,将一面镜子炸毁。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

    A.老王应当负责修理电视机

    B.老王应当赔偿弟弟的损失

    C.因为电视机存在缺陷,电视机的生产者应当赔偿损失

    D.因为是无偿赠与,所以老王不必承担责任


    参考答案:D
    解析:虽然赠与人一般不承担瑕疵担保义务,但如果赠与人保证赠与标的物没有瑕疵从而造成受赠人损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所以,老王应当负责修理电视机、赔偿弟弟的损失。因产品存在缺陷而造成受害人损失的,电视机的生产者应当赔偿损失。

  • 第18题:

    (2018年)甲参加抽奖活动得彩电一台,遂将旧电视机丢弃。该旧电视机被乙捡回送给邻居丙。丙因病死亡,包括旧电视机在内的遗产被儿子丁继承,下列关于上述法律事实性质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捡回旧电视机取得其所有权,属于双方法律行为
    B.乙将旧电视机送给邻居丙,属于单方法律行为
    C.丙死亡,属于引起继承关系发生的事实行为
    D.甲抛弃旧电视机,属于单方法律行为

    答案:D
    解析:
    (1)选项ABD:单方法律行为,是仅有行为人一方的意思表示构成的行为。捡回旧电视机、抛弃旧电视机根据单方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双方法律行为,是双方相向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方可成立的法律行为,如赠与。(2)选项C:人的死亡属于自然事实中的“事件”,而非事实行为。

  • 第19题:

    甲向乙借款并将自己的一台电视机出质给乙,乙又擅自将该电视机借给其妹妹丙使用,丙在搬动电视机的过程中不小心将其摔坏,那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乙有权将电视机借给其妹妹使用
    B.乙无权将电视机借给其妹妹使用
    C.乙应当承担电视机的损失
    D.乙、丙应当对该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E.丙无需承担电视机的损失

    答案:B,C
    解析:
    《物权法》第二百十一五条规定,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物权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给出质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第20题:

    王甲、王乙和王丙从其父亲处继承了一套房屋,因遗嘱中提到将一台康佳牌彩电送给其侄子王丁,兄弟三人便将电视机搬给王丁。对于该套房屋怎么分配的问题,王甲、王乙和王丙商量了一下便口头约定各占30%,剩余还有一间房作为共同使用的仓库。后来王甲认为自己是兄长应该多分,便将该房间占为已有。则上述遗产分配时没有体现()的原则。

    A:遵守法律
    B:遵守约定
    C:平等协商
    D:和睦团结

    答案:B
    解析:
    共有人对相互间的共有关系有约定的,分割共有财产时应遵守其约定。王甲、王乙和王丙已经约定各占30%,剩余一间房作为共同使用的仓库,但是王甲将该房间占为己有是违反约定的行为。

  • 第21题:

    老王新买了一台电视机,便将用过1年的旧电视机赠与了弟弟,老王担心弟弟嫌电视机旧,拍胸脯保证该电视机绝无问题。弟弟将电视机带回家,某日电视机的显像管突然爆炸,将一面镜子炸毁。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老王应当负责修理电视机
    • B、老王应当赔偿弟弟的损失
    • C、因为电视机存在缺陷,电视机的生产者应当赔偿损失
    • D、因为是无偿赠与,所以老王不必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B

  • 第22题:

    甲委托乙保管其电视机,乙未经甲同意将电视机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丙,在此情形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不得向乙要求返还卖电视机所得的款项
    • B、甲不得向丙要求返还电视机
    • C、甲可先向丙要求返还电视机,后可向乙追偿
    • D、乙可向丙要求返还电视机

    正确答案:B

  • 第23题:

    单选题
    甲委托乙保管其电视机,乙未经甲同意将电视机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丙,在此情形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甲不得向乙要求返还卖电视机所得的款项

    B

    甲不得向丙要求返还电视机

    C

    甲可先向丙要求返还电视机,后可向乙追偿

    D

    乙可向丙要求返还电视机


    正确答案: A
    解析: 这种情况属于表见代理的情形,符合构成表见代理的要件。甲不得请求返还,因为丙善意取得了该电视机的所有权且无过失,该代理行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