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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为了杀死乙,用棒子猛击乙脑袋致乙昏迷,但误以为乙已死,便将乙扔到池塘,结果使乙溺水而亡。对甲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未遂 B.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既遂 C.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既遂 D.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和过失致人死亡罪既遂

题目
甲为了杀死乙,用棒子猛击乙脑袋致乙昏迷,但误以为乙已死,便将乙扔到池塘,结果使乙溺水而亡。对甲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未遂
B.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既遂
C.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既遂
D.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和过失致人死亡罪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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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A.乙被甲打伤后逃跑,乙在重伤的情况下跑到高速公路上求救,被没有驾照、超速行驶的丙开车撞死,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

    B.甲追赶盗窃犯乙,拉扯当中将乙推到河里,乙不会游泳,而会游泳的甲观看不予救助,乙最后溺水而亡,甲对乙的死亡不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C.甲明知乙犯有心脏病,故意用语言辱骂乙,乙因激动引发心脏病而昏迷,最后瘫痪,甲的行为和乙的重伤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D.乙抢劫甲,乙在追赶甲的过程中,甲只顾逃跑不小心被迎面开来的汽车撞倒,造成重伤,乙的行为和甲的重伤之间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正确答案:ACD

    【考点】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解析】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的判断注意以下几点:1)结果是行为合乎规律地引起的,故A、D说法正确:2)一种行为,一般情况下不会产生某种结果,但是在具体场合下存在特殊的条件而且明知这种条件的,行为与结果之间也具有因果关系.C项就是如此;3)不作为也可以引起危害结果,并形成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故B错误。

  • 第2题:

    甲向乙借款5000元,乙平时与甲关系甚好不 便拒绝,便说现金不够,3天后再来取,3天以后,乙避 而不见,下列表达中不正确的有:( )

    A.甲、乙之间借贷合同已生效
    B.甲、乙之间的借贷合同未生效
    C.甲、乙之间的借贷已生效但乙违约
    D.甲、乙之间的借贷合同已生效但发生履行不能

    答案:A,C,D
    解析:
    。本题涉及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的生效 时间问题。依 《合同法》第210条的规定,自然人之间 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因此,本题正 确选项为ACD。

  • 第3题:

    关于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甲持刀杀乙,乙与甲扭打在一起。在搏斗中,乙不慎将刀插入自己心脏部位,死亡。乙的死亡与甲的行为
    具有因果关系
    B.甲追杀乙,乙狂奔逃命,结果被乙的另一个仇人丙看到,丙在甲尚未赶到时,就一枪将乙打死。甲的行为
    与乙的死亡具有因果关系
    C.甲试图砍杀乙,但看错了人,将长相与乙相似的丙杀死。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
    D.甲试图毒死乙,被乙识破。乙欲借刀杀人,即将甲送来的有毒食品转赠自己的仇人丙,丙食后死亡。甲的
    行为与丙的死亡具有因果关系


    答案:A
    解析:
    【 解析】A。A中,乙的行为是扭打时经常会发生的情况,所以“介入因素不异常”,因果关系不中断。B中,甲的行为对死亡结果没有发挥作用,所以因果关系中断。C中,丙是被甲杀死的,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当然具有因果关系。D中,由于乙已经知道食品有毒,所以后面的毒死人行为是乙的自主行为,与甲无关。故因果关系中断。

  • 第4题:

    下列选项中的甲,成立犯罪中止的有:

    A、甲侵入某仓库后发现财物过多,打算回去开车来窃取。但半路上遇到警察而被抓获
    B、妻子甲为了杀害丈夫乙,在乙睡觉时将煤气阀门打开,然后到邻居家。20分钟后,甲估计乙已经死亡,于是回到家。发现乙躺在床上表情痛苦,顿生悔意,将乙送往医院抢救脱险
    C、乙托甲购买胃药,甲却将毒药交于乙。后,甲产生悔意,第二天到乙家欲取回该药,而乙谎称已经服完,甲便回家。几天后,乙服用该药死亡
    D、甲开枪向乙射击,乙受惊吓而昏厥。甲误以为乙中弹倒地,顿生悔意,将乙送往医院急救,乙最终平安无事

    答案:B,D
    解析:
    A项中的甲并未打算彻底放弃犯罪,而只是暂时中断,不成立中止,而是未遂。
    B项中的甲基于悔意实施了抢救行为,有效地避免的损害后果,成立犯罪的中止。
    C项中的甲虽然实施了一定的避免结果出现的努力,但最终结果仍然出现,不符合中止“有效性”的条件。
    D项中的甲基于悔意实施了抢救行为,而且结果最终没有发生,虽然结果未发生与甲的抢救行为没有因果关系(甲不救乙,乙也死不了),也不影响甲成立中止。可以这样理解:如果甲开枪打中了乙,导致乙受伤,甲积极抢救,最终乙没有死,甲可以成立中止。那么当甲未导致乙受伤的前提下,积极抢救更应该成立中止。(“举重以明轻”)

  • 第5题:

    程序员甲与同事乙在乙家探讨甲近期编写的程序,甲表示对该程序极不满意,说要弃之重写,并将程序手稿扔到乙家垃圾筒。后来乙将甲这一程序稍加修改,并署乙名发表。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乙的行为侵犯了甲的软件著作权
    B.乙的行为没有侵犯甲的软件著作权,因为甲已将程序手稿丢弃
    C.乙的行为没有侵犯甲的著作权,因为乙己将程序修改
    D.甲没有发表该程序并弃之,而乙将程序修改后发表,故乙应享有著作权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知识产权中关于软件著作权方面的知识。著作权因作品的完成而自动产生,不必履行任何形式的登记或注册手续,也不论其是否已经发表,所以甲对该软件作品享有著作权。乙未经甲的许可擅自使用甲的软件作品的行为,侵犯了甲的软件著作权。

  • 第6题:

    警察甲临时急需用钱,便找个体户乙借钱。乙同意借钱,但条件是要有物品质押。甲将公务用枪交给乙质押,乙借给甲5万元现金,借期1个月。1个月后,甲无力偿还借款,乙便向公安机关报案。关于甲、乙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乙均不构成犯罪
    • B、甲构成非法出借枪支罪,乙不构成犯罪
    • C、甲不构成犯罪,乙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 D、甲构成非法出借枪支罪,乙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正确答案:D

  • 第7题:

    甲男与乙女发生纠纷,乙将脏物泼在甲的身上,甲便揪住乙的上衣,并向乙的下身猛击几拳;乙骂声不止,甲便唤来自家豢养的大公狗,在有许多村民围观的情况下,扒下乙的裤子,使其当众赤裸身体,并叫狗扑在乙的身上。甲的行为构成侮辱罪。


    正确答案:错误

  • 第8题:

    甲欲杀乙,将乙打倒在地,掐住乙的脖子致乙深度昏迷。30分钟后,甲发现乙未死,便举刀刺乙,第一刀刺中乙的腹部,第二刀扎在乙的皮带上,刺第三刀时刀柄折断。甲长叹“你命太大,整不死你,我服气了”,遂将乙送医,乙得以保命。经查,第一刀已致乙重伤。关于甲犯罪形态的认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 B、构成故意杀人罪(中止)
    • C、构成故意伤害罪(既遂)
    • D、构成故意杀人罪(不能犯)

    正确答案:A

  • 第9题:

    下列哪些选项中的甲属于犯罪未遂?

    • A、甲让行贿人乙以乙的名义办理银行卡,存入50万元,乙将银行卡及密码交给甲。甲用该卡时,忘记密码,不好意思再问乙。后乙得知甲被免职,将该卡挂失取回50万元 
    • B、甲、乙共谋傍晚杀丙,甲向乙讲解了杀害丙的具体方法。傍晚乙如约到达现场,但甲却未去。乙按照甲的方法杀死丙 
    • C、乙欲盗窃汽车,让甲将用于盗窃汽车的钥匙放在乙的信箱。甲同意,但错将钥匙放入丙的信箱,后乙用其他方法将车盗走 
    • D、甲、乙共同杀害丙,以为丙已死,甲随即离开现场。一个小时后,乙在清理现场时发现丙未死,持刀杀死丙

    正确答案:C,D

  • 第10题:

    单选题
    下列行为中,按照刑法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是
    A

    甲绑架乙的儿子后因乙儿子经常哭闹,甲怕事发,将乙的儿子杀死

    B

    甲在乙上夜班回来的路上欲强奸乙,但乙拼命挣扎,甲情急之下掐死了乙

    C

    甲为了向乙妻索要赌债,绑架了乙,乙在逃跑的过程中被甲发现,甲将乙一顿毒打,致乙死亡

    D

    甲欲杀死其仇人乙,于是在乙每天上班必然途径的路上埋了一颗炸弹,炸死了乙和另外两个路人


    正确答案: C
    解析: 结果加重犯,又称为加重结果犯,是指实施法律上规定的一个犯罪行为,由于发生了基本犯罪构成以外的加重结果而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结果加重犯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犯罪人必须实施了基本犯罪行为,这是构成结果加重犯的前提条件。
    2、基本犯罪行为造成了加重结果。加重结果是指法律规定超出基本犯罪的罪质范围的结果。
    3、基本犯罪与加重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之所以要对超出基本犯罪的加重结果负刑事责任,就是因为基本犯罪与加重结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如果没有这种因果关系,则不存在结果加重犯之问题。
    4、行为人对于加重结果主观上有罪过。结果加重犯,虽然由于危害结果发生了变化而使法定刑升格,但犯罪行为没有增加,还只是一个。所以,结果加重犯是一罪而不是数罪,应当按照法律对结果加重犯的规定处罚。转化犯,是指行为人出于一犯罪故意,行为实施过程中发生性质转化而改变罪名的犯罪形态。
    转化犯成立的条件是:
    1、只限于故意犯罪,并且在着手时只有一个犯罪故意;
    2、改变罪名,即犯罪行为完成时改变了行为着手时的罪名;
    3、改变罪名的原因在于行为实施过程中发生性质转化。性质转化的条件可能是原先行为实施过程中又附加进其他行为,也有可能是原先行为实行过限,是否“过限”,由法律确认。过限行为并未超出故意范围,这是与加重结果的重要区别;
    4、罪名的改变应由法律明文规定。
    《刑法》239条第1款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本题A选项中,甲绑架乙的儿子后,将乙的儿子杀害是绑架罪的加重结果,因此,甲的行为仍定绑架罪,而不是定故意杀人罪。
    《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B选项中,甲在强奸乙的过程中掐死乙,是属于强奸罪加重情节中的第(五)项,仍定强奸罪,而不是定故意杀人罪。
    《刑法》238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中解释,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不受法律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C选项中甲为了索要赌债而绑架了乙,不是定绑架罪,而是定非法拘禁罪。在非法拘禁的过程中殴打致乙死亡,属于转化犯的情形,应定故意杀人罪。因此,C选项符合题意。
    《刑法》第114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修正案(三)第1条修改〕《刑法》第115条第1款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修正案(三)第2条修改〕甲虽然怀着杀害乙的故意投放炸弹,但其行为客观上却危害了公共安全,构成爆炸罪。区分爆炸罪还是故意杀人罪的关键在于甲的行为是否危害了公共安全,而且甲对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持的心理态度是间接故意。因此,本题答案是C。

  • 第11题:

    单选题
    甲潜入乙卧室盗窃,被乙发现,甲慌忙中将乙推倒在她,掏出尖刀想杀死乙。乙拼命反抗,将甲撞倒在地,甲的后脑勺受到重创。对甲、乙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__。
    A

    乙构成故意伤害罪

    B

    乙构成正当防卫

    C

    甲构成盗窃罪

    D

    甲构成抢夺罪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

    医生甲意欲杀害患者丙,将毒药交给不知情的护士乙,让乙给丙注射。乙接过药品后发现是致命的毒药,但仍给丙注射,致丙死亡,甲构成教唆乙杀人的教唆犯

    B

    甲教唆乙杀丙,同时又告诉丙:“乙会杀你,作好防卫准备”。某日晚,乙杀丙时,丙正当防卫将乙杀死,甲对乙的死亡应承担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

    C

    甲乙有仇,甲扬言要杀乙,乙逃往他乡后,甲在多处张贴悬赏广告“杀死乙者奖励3万元”,但是没有人杀乙,甲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

    D

    甲教唆乙盗窃丙家的财物,乙接受教唆后前往丙家行窃,被丙发现后乙为了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致丙轻伤,甲属于教唆未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正确答案: D,C
    解析:
    A项,教唆犯是共犯的一种,是指教唆引起他人犯意的共犯人。甲利用不知情的护士乙的行为来实施自己的犯罪行为,与乙没有达成共同犯罪的故意,所以是单独犯罪。护士乙在知情后仍然实施犯罪行为,属于片面的帮助犯,也要承担刑事责任。所以甲并不构成教唆乙杀人的教唆犯。
    B项,间接正犯又称为间接实行犯,是指把他人作为工具利用的情况。利用者与被利用者不成立共同犯罪。甲的真实意图是借丙之手杀乙,甲属于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
    C项,教唆犯的成立一般要求有明确具体的教唆对象,否则不成立教唆犯。甲在多处张贴悬赏广告“杀死乙者奖励3万元”,并没有具体的对象,不成立教唆犯。
    D项,甲教唆乙盗窃丙家的财物,乙接受教唆后前往丙家行窃,被丙发现后乙为了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致丙轻伤,此时乙的行为已经从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属于共同犯罪的实行过限问题。甲应在盗窃罪的范围内承担教唆犯的刑事责任,且属于教唆犯既遂

  • 第13题:

    关于因果关系的判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伤害乙后,警察赶到。在警察将乙送医途中,车辆出现故障,致乙长时间得不到救助而亡。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具有因果关系
    B.甲违规将行人丙撞成轻伤,丙昏倒在路中央,甲驾车而逃,1分种后,超速驾驶的乙发现丙时已经来不及刹车,将丙轧死。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
    C.甲向乙的茶水投毒。重病的乙喝了茶水后感觉更加难受,自杀身亡。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
    D.甲以杀人故意向乙开枪,但由于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丙中弹而亡。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

    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第二步,乙的死亡结果是乙的自杀行为直接所致,而非甲的投毒行为直接所致。也就是说乙自杀行为的介入阻断了甲的行为与乙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因此,甲的投毒行为与乙的死亡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因此,选择C选项。

  • 第14题:

    下列哪些选项中的甲属于犯罪未遂?( )(2014年)

    A.甲让行贿人乙以乙的名义办理银行卡,存入50万元,乙将银行卡及密码交给甲。甲用该卡时,忘记密码,不好意思再问乙。后乙得知甲被免职,将该卡挂失取回50万元
    B.甲、乙共谋傍晚杀丙,甲向乙讲解了杀害丙的具体方法。傍晚乙如约到达现场,但甲却未去。乙按照甲的方法杀死丙
    C.乙欲盗窃汽车,让甲将用于盗窃汽车的钥匙放在乙的信箱。甲同意,但错将钥匙放入丙的信箱,后乙用其他方法将车盗走
    D.甲、乙共同杀害丙,以为丙已死,甲随即离开现场。一个小时后,乙在清理现场时发现丙未死,持刀杀死丙

    答案:C,D
    解析:
    本题考查犯罪未遂。 A项,行贿人乙将银行卡交给国家工作人员甲的时候,甲就已经收受了“贿赂”。受贿罪的既遂标准是“收受财物”而不是消费财物,所以甲成立受贿罪既遂。故A项错误,不当选。
    B项,共同犯罪中,共犯人的犯罪形态保持一致,一人既遂,全体既遂。甲、乙共谋杀人,即使甲未去犯罪现场,但因乙按照甲教授的方法杀丙既遂,则甲也对该既遂结果承担刑事责任。故B项错误,不当选。
    C项,帮助犯的既遂需满足两个条件:第一,帮助实行犯制造了既遂结果;第二,帮助行为与既遂结果的发生具有因果关系,即既遂结果的发生离不开帮助犯的作用。由于甲将钥匙放错了位置,乙用其他方法将车盗走,也就是说甲的帮助行为与乙的既遂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因此甲构成帮助犯的未遂。故C项正确,当选。
    D项,如何判断犯罪是处于暂时性停顿还是处于终局性停止,只有是终局性停止,才构成犯罪形态,判断标准为:一是看行为人主观犯意是否完全消除;二是看行为人客观犯罪行为是否彻底结束。甲、乙共同杀害丙,以为丙已死,甲随即离开现场,此时甲的主观犯意已经消除,并且其犯罪行为已彻底结束,丙未死是由于甲意志以外的原因,成立犯罪未遂。故D项正确,当选。

  • 第15题: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医生甲意欲杀害患者丙,将毒药交给不知情的护士乙,让乙给丙注射。乙接过药品后发现是致命的毒药,但仍给丙注射,致丙死亡,甲构成教唆乙杀人的教唆犯
    B:甲教唆乙杀丙,同时又告诉丙:“乙会杀你,作好防卫准备”。某日晚,乙杀丙时,丙正当防卫将乙杀死,甲对乙的死亡应承担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
    C:甲乙有仇,甲扬言要杀乙,乙逃往他乡后,甲在多处张贴悬赏广告“杀死乙者奖励3万元”,但是没有人杀乙,甲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
    D:甲教唆乙盗窃丙家的财物,乙接受教唆后前往丙家行窃,被丙发现后乙为了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致丙轻伤,甲属于教唆未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答案:A,C,D
    解析:
    【考点】教唆犯。详解:关于A选项。教唆犯是共犯的一种,是指教唆引起他人犯意的共犯人。甲利用不知情的护士乙的行为来实施自己的犯罪行为,与乙没有达成共同犯罪的故意,所以是单独犯罪。护士乙在知情后仍然实施犯罪行为,属于片面的帮助犯,也要承担刑事责任。所以甲并不构成教唆乙杀人的教唆犯,A选项的说法错误,当选。关于B选项。间接正犯又称为间接实行犯,是指把他人作为工具利用的情况。利用者与被利用者不成立共同犯罪。甲教唆乙杀丙,同时又告诉丙:“乙会杀你,做好防卫准备”。某日晚,乙杀丙时,丙正当防卫将乙杀死。甲的真实意图是借丙之手杀乙,甲属于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所以B选项的说法正确,不选。关于C选项。教唆犯的成立一般要求有明确具体的教唆对象,否则不成立教唆犯。甲在多处张贴悬赏广告“杀死乙者奖励3万元”,并没有具体的对象,不成立教唆犯。所以C选项的说法错误,当选。关于D选项。甲教唆乙盗窃丙家的财物,乙接受教唆后前往丙家行窃,被丙发现后乙为了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致丙轻伤,此时乙的行为已经从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属于共同犯罪的实行过限问题。甲应在盗窃罪的犯罪内承担教唆犯的刑事责任,且属于教唆犯既遂。所以D选项的说法错误,当选。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CD。

  • 第16题:

    关于刑法中的因果关系,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曱将乙从屋顶推下,在乙要坠地之前,丙用枪射穿乙的心脏,造成乙死亡,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B.甲与乙没有意思联络,都意欲杀丙,并同时向丙开枪,且均打中了丙的心脏。甲乙的行为与丙的死亡结果之间均存在因果关系
    C.甲驾驶车辆,将醉酒躺卧在高速公路上的乙碾死。即使没有甲的行为,乙也会被其他车辆碾死,故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D.曱与乙一同登山,曱欲杀害乙,而从山崖将乙推落山谷,乙虽未当场摔死,却被山谷中的熊咬死,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既遂


    答案:C
    解析:
    考点:因果关系的认定
    讲解: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一种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 在发生了某种危害结果时,司法机关首先要确定谁的行为造成了该危害结果,然后进一步判断该行为是否符合犯罪构成,最后得出是否构成犯罪的结论。
    关于A项。这属于因果关系的断绝,具体是指条件关系本身被切断,即前条件对某一结果还没有起作用时,此时无关的后条件导致了该结果的发生。在这种条件下,前条件不是结果的原因,前行为与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例如,X以杀人的故意向Y的食物中放了足以致死的毒药,Y虽然吃下了该食物,但在该毒药还没有发生作用时,Z开枪打死Y。此时,X的投毒行为与Y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因此,A项正确,不当选。
    关于B项。这属于二重的因果关系,具体是指两个以上的行为分别都能导致结果的发生,但在行为人没有意思联络的情况下,竞合在一起导致了结果的发生。在这种情况下,各个行为人的行为与结果之间都存在因果关系。例如,X与Y没有意思联络,都意欲杀丙并都同时向丙开枪,且均打中了丙的心脏致其死亡。应当认为,X和Y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均存在因果关系。因此,B项正确,不当选。
    关于C项。这属于假定的因果关系,具体是指虽然某个行为导致结果发生,但即使' 有该行为,由于其他情况也会产生同样的结果。在这种条件下,应当认为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例如,下午1时执行死刑,在执行人正在扣动扳机的瞬间,被告人的父亲推开执行人,自己扣动扳机击毙了死刑犯儿子Y。此时,应当认为父亲X的开枪行为与儿子Y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C项错误,当选。
    关于D项。本案中,因果关系并未断绝,虽然出现了熊的咬人行为,但在山谷中出现熊,是一个正常的甚至必然的现象,因此,熊的出现并未使先前的因果关系发生中断,甲 行为依然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因此,D项正确,不当选。

  • 第17题:

    甲于傍晚跟踪仇人乙,意图杀害乙。甲趁乙不备用刀朝乙的背部猛刺数刀,致当场昏迷,甲见乙没有呼吸,误以为乙已死亡,为消灭罪迹,将乙“抛尸”于小河中。鉴定,乙是溺水窒息死亡。甲的认识错误属于(  )。
    A.对犯罪手段的错误认识
    B.对因果关系的错误认识
    C.对目标的错误认识
    D.对犯罪工具的错误认识


    答案:B
    解析:
    【精解】认识错误包括对法律的认识错误和对事实的认识错误。一般而言,对法律的认识错误不影响刑事责任,但是对事实的认识错误可能影响刑事责任。对事实的认识错误包括对犯罪手段的认识错误,对因果关系的认识错误,对目标的认识错误。对因果关系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其所实施的行为和所造成的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的实际发展认识错误。本题中甲以为乙是因为自己的刺杀行为而死亡,而实际上乙是因为溺水窒息死亡,属于对因果关系的认识错误。故选B项。

  • 第18题:

    甲欲杀乙,便用刀砍乙,致乙轻伤。乙哀求甲不要杀他。甲动了恻隐之心,便未再砍乙。乙自行到医院去包扎。医院的护士把福尔马林药水当成破伤风针给乙注射,致乙死亡。对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甲的行为是构成故意杀人罪的犯罪中止。理由是:甲有杀人的犯罪故意,已经着手故意杀人罪的实行行为,在尚未实行终了的情况下,由于被害人的哀求而自动放弃了犯罪,这符合犯罪中止的时空性、有效性、彻底性的条件。由于当时并无发生乙死亡的结果的可能性,故甲仅需停止犯罪实行行为即可构成犯罪中止,并不需要有效地防止死亡结果的发生。乙死亡的结果是护士的失职所致,甲对此不能预见,因而不负刑事责任。甲的行为造成了乙轻伤的后果,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减轻处罚。

  • 第19题:

    民警甲在执法中,乙拒不配合并拉扯甲。甲便用拳头打了乙的前额,致乙受轻微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甲构成殴打他人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 B、对甲应当予以处分
    • C、乙构成阻碍执行职务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 D、对乙应当从重处罚

    正确答案:A

  • 第20题:

    下列行为中,按照刑法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是

    • A、甲绑架乙的儿子后因乙儿子经常哭闹,甲怕事发,将乙的儿子杀死
    • B、甲在乙上夜班回来的路上欲强奸乙,但乙拼命挣扎,甲情急之下掐死了乙
    • C、甲为了向乙妻索要赌债,绑架了乙,乙在逃跑的过程中被甲发现,甲将乙一顿毒打,致乙死亡
    • D、甲欲杀死其仇人乙,于是在乙每天上班必然途径的路上埋了一颗炸弹,炸死了乙和另外两个路人

    正确答案:C

  • 第21题:

    甲为了杀死乙,用棒子猛击乙脑袋致乙昏迷,但误以为乙已死,便将乙扔到池塘,结果使乙溺水而亡。对甲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未遂
    • B、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既遂
    • C、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既遂
    • D、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和过失致人死亡罪既遂

    正确答案:B

  • 第22题:

    单选题
    下列情况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的是()。
    A

    甲遭遇乙绑架,甲从飞驰的车上跳车逃跑时,不幸摔死,乙的行为与甲的死亡结果

    B

    甲开枪射击乙,没有击中,但乙患有严重的心脏病,因枪声所惊,致心脏病突发而死亡,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结果

    C

    甲开车时不慎将乙撞成重伤,乙因此而住院,后因医生严重不负责任在输血时乙受感染而死亡,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结果

    D

    甲意图杀乙,但仅导致乙受轻伤,乙迷信鬼神,而以香火涂抹伤口,致使细菌侵入体内死亡,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结果


    正确答案: B
    解析: 选项B、C、D中,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为甲开枪射击、将乙撞伤、使乙受轻伤并不会必然导致乙死亡的结果,甲在实施行为时也不可能预料到这样的结果。因此上述三项都不正确。
    选项A中,乙的绑架行为直接危害到甲的生命安全,甲为自保而跳下火车,这是由乙的绑架行为直接引发的,乙对于结果的发生可以有事先的预见,故选项A正确。

  • 第23题:

    单选题
    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甲深夜在乡村公路上超速行驶,撞死横穿公路的行人乙。这属于低概率事件,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无因果关系

    B

    甲喝农药企图自杀,毒性将于5分钟后发作,4分58秒时乙开枪杀害甲。无论如何甲都会死,故乙的射杀行为与甲的死亡结果没有因果关系

    C

    甲将乙打成轻伤昏迷后离开,乙的仇人丙路过时见状将乙杀害,甲的殴打行为与乙的死亡结果没有因果关系

    D

    甲持刀砍乙,以为乙已经死亡,将乙头朝下弃置于海滩边,事后鉴定,乙因吸入过多沙粒而死,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


    正确答案: D
    解析:
    因果关系的判断需要经过两个步骤:首先依据条件说,判断行为与结果之间是否存在事实因果关系。如是,还要运用客观归责理论筛选出具有刑法规范意义的因果关系。
    A项,依据条件说,没有甲的超速行驶行为,就不会出现乙的死亡结果。换言之,如果甲按照乡村公路的限速行驶,乙就不至于死。甚至,如果甲不超速,当甲到达事发地时,乙已经过完马路了。依照客观归责理论,甲的超速行驶行为制造了法所不容许的风险,该风险也实现于乙的死亡结果中,且甲对该结果应当负责
    B项,因果关系是行为与结果之间客观的、现实的关联性。不能根据“乙不开枪,甲也会因农药毒性发作而死”这一假定的因果进程,来否定乙的射杀行为与甲的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C项,依据条件说,当然可以认为“没有甲的殴打行为,乙就不会昏迷,也就不会被丙趁人之危而杀害”。但是依据客观归责理论,甲的行为只是对乙制造了健康法益而非生命法益上的风险,该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没有常态关联,即甲的轻伤行为一般不会引起乙的死亡,乙的死亡结果归属于丙的独立行为所制造的风险,不可归责于甲。
    D项,依据条件说,如果甲没有将乙头朝下弃置于海滩,乙就不可能吸入过多沙粒而死。依据客观归责理论,甲的上述行为客观上对乙制造了吸入沙粒的风险,乙的死亡结果亦归属于该风险。甲对该结果应当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