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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某欲投资某饭店的加层扩建项目。加层扩建部分双方四六分成。但办理饭店加层扩建手续需要经有关城建规划部门的批准。该饭店的经理乙某称有办法办理加层手续,但需要费用。甲某拿出15万元给乙某,让乙某负责办理加层手续。乙某找到城建规划管理部门某处长丙,给丙15万元,丙利用职务便利办妥了加层手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某构成行贿罪B.乙某构成受贿罪C.甲某不构成行贿罪D.丙某不构成受贿罪

题目
甲某欲投资某饭店的加层扩建项目。加层扩建部分双方四六分成。但办理饭店加层扩建手续需要经有关城建规划部门的批准。该饭店的经理乙某称有办法办理加层手续,但需要费用。甲某拿出15万元给乙某,让乙某负责办理加层手续。乙某找到城建规划管理部门某处长丙,给丙15万元,丙利用职务便利办妥了加层手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某构成行贿罪

B.乙某构成受贿罪

C.甲某不构成行贿罪

D.丙某不构成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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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某与乙某系邻居,二人经常一起赌博,某次赌博,甲欠下乙五万元赌债,乙多次向甲催要未果。于是,乙于某日伙同朋友丙某,谎称打牌将甲约到丙家扣押,声称如不归还五万元的赌债,就不放甲回家,并让丙给甲的老婆打电话催甲的老婆筹钱还债。甲多次欲强行离开,被乙和丙联合制服而未能如愿。两天后,甲的老婆筹到两万元钱给乙,乙才让甲离开。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

    A.乙某构成绑架罪

    B.丙某构成绑架罪

    C.乙某构成非法拘禁罪

    D.丙某构成非法拘禁罪


    正确答案:AB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本题中丙和乙系共同犯罪,均构成非法拘禁罪而不是绑架罪。

  • 第2题:

    甲、乙、丙、丁分别购买了某住宅楼(共四层)的一至四层住宅,并各自办理了房产证。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甲、乙、丙、丁有权分享该住宅楼的外墙广告收入

    B.一层住户甲对三、四层间楼板不享有民事权利

    C.若甲出卖其住宅,乙、丙、丁享有优先购买权

    D.如四层住户丁欲在楼顶建一花圃,须得到甲、乙、丙同意


    正确答案:C
    《物权法》第70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往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物权法》第71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物权法》第72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据此可知,该住宅楼外墙属于公共部分,归甲、乙、丙、丁四人共有,因此,甲、乙、丙、丁有权分享该住宅楼的外墙广告收入,故A项正确。而三、四层间的楼板是属于区分所有人单独享有所有权的部分,一层住户对其不享有权利。故B项正确。由于建筑物区分所有中的区分所有部分不属于共有,而是由区分所有人独立享有所有权。所以,甲出卖其独立所有的住宅,无须经过其他住户的同意,其他住户也不享有优先购买权。故C项错误。该住宅楼顶楼部分和无特别约定应当属于公共部分,而且在顶楼建花圃也可能对其他住户造成影响,所以依照上述规定,应当征得其他住户的同意,因此D项正确。所以,选择C项。

  • 第3题:

    甲、乙、丙、丁分别购买了某住宅楼(共四层)的一至四层住宅,并各自办理了房产证。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

    A.甲、乙、丙、丁有权分享该住宅楼的外墙广告收入

    B.一层住户甲对三、四层间楼板不享有民事权利

    C.若甲出卖其住宅,乙、丙、丁享有优先购买权

    D.如四层住户丁欲在楼顶建一花圃,须得到甲、乙、丙同意


    正确答案:C
    甲、乙、丙、丁对该住宅楼享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因此ABD正确。四人对住宅楼不是共有关系,因此不存在优先购买权。

  • 第4题:

    2018年8月,居民甲某将其自有的市场价格160万元(不含增值税,下同)的房产给乙某用于抵债。乙某以该房产换取丙某价值140万元的房产,同时丙某免除了乙某所欠的债务20万元。已知当地契税适用税率4%,下列关于契税的处理正确的有( )。

    A.甲某不缴纳契税
    B.乙某缴纳契税6.4万元
    C.乙某缴纳契税7.2万元
    D.丙某不缴纳契税
    E.丙某缴纳契税0.8万元

    答案:A,B,E
    解析:
    契税由产权承受方缴纳,甲某不缴纳契税;乙某应缴纳契税=160×4%=6.4(万元);房屋交换的,以所交换的房屋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由支付差价方缴纳契税,丙某应缴纳契税=20×4%=0.8(万元)。

  • 第5题:

    甲、乙、丙、丁分别购买了某住宅楼(共四层)的一至四层住宅,并各自办理了房产证。下列说法是错误的是(  )。

    A.甲、乙、丙、丁有权分享该住宅楼的外墙广告收入
    B.一层住户甲对三、四层间楼板不享有民事权利
    C.若甲出卖其住宅,乙、丙、丁享有优先购买权
    D.如四层住户丁欲在楼顶建一花圃,须得到甲、乙、丙同意

    答案:C
    解析:
    由于外墙属于建筑物的基本构造部分,应由全体区分所有人共有。三、四层间楼板只能由三、四层住户共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对各自的专有部分享有完全的所有权,与其他人不存在共有关系,因此也无优先购买权的存在。楼顶属共有部分,应由全体区分所有人共同决定其使用。

  • 第6题:

    甲某欲投资某饭店的加层扩建项目。加层扩建部分双方四六分成。但办理饭店加层扩建手续需要经有关城建规划部门的批准。该饭店的经理乙某称有办法办理加层手续,但需要费用。甲某拿出15万元给乙某,让乙某负责办理加层手续。乙某到城建规划管理部门办妥了加层手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某不构成行贿罪,因为甲某与乙某具有共同的利益
    B:乙某不构成受贿罪,因为乙某没有办理加层的审批权力
    C:乙某构成受贿罪
    D:甲某构成行贿罪

    答案:A,B
    解析:
    根据《刑法》第388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刑法》第389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本题中因为甲某与乙某具有共同的利益,所以甲某并不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故甲某不构成行贿罪;同时因为乙某并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也无职权可以利用,故乙某也不构成受贿罪。

  • 第7题:

    甲某名下有一套住房,2017年1月1日,甲某向乙某借款50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协议及抵押协议,并约定将甲某名下房产作为抵押担保,但双方迟迟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2017年5月1日,甲某又向A银行借款500万元,双方签订了房地产抵押借款协议,并于2017年5月20日办理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2017年8月1日,甲某又向丙某借款20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协议及抵押协议,并于8月15日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关于债权清偿的顺序,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已登记抵押权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故A银行及丙某优先于乙某受偿
    • B、甲某与乙某虽未办理抵押权登记手续,但抵押合同已经生效,故按照抵押合同生效时间,乙某应优先于A银行及丙某受偿
    • C、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登记先后顺序清偿,故A银行优先于丙某受偿
    • D、抵押权已登记的,按债权比例清偿,故A银行与丙某应按照5:2的比例进行清偿
    • E、A银行优先受偿,丙某与乙某按2:5的比例受偿

    正确答案:A,C

  • 第8题:

    问答题
    甲在某商业街有一家饭店,因生意不好,欲转让给乙。丙与甲在同一条街上经营,丙听说甲欲转让饭店给乙后,就打听了乙的情况,得知乙善于经营,丙就特别害怕乙接手饭店后,会把自己的饭店挤垮。丙就找甲,假意与甲磋商,并表示愿意以高价买下甲的饭店。甲便取消了与乙之间的磋商,欲转让该饭店给丙,但时隔一月,丙依然不与甲签约,并推托说资金紧张,不欲购买该饭店。而此时甲去找乙,乙已经买了别的饭店,也不理会甲。甲的饭店因等待丙的购买,停业达二个月之久,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甲非常气愤,诉诸法院。丙的行为是否是违约行为?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不是违约责任,因为合同尚未订立 。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甲在某商业街有一家饭店,因生意不好,欲转让给乙。丙与甲在同一条街上经营,丙听说甲欲转让饭店给乙后,就打听了乙的情况,得知乙善于经营,丙就特别害怕乙接手饭店后,会把自己的饭店挤垮。丙就找甲,假意与甲磋商,并表示愿意以高价买下甲的饭店。甲便取消了与乙之间的磋商,欲转让该饭店给丙,但时隔一月,丙依然不与甲签约,并推托说资金紧张,不欲购买该饭店。而此时甲去找乙,乙已经买了别的饭店,也不理会甲。甲的饭店因等待丙的购买,停业达二个月之久,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甲非常气愤,诉诸法院。丙的行为是什么性质的行为?应承担何种责任?

    正确答案: 是缔约责任。是缔约人故意或过失违反先合同义务时依法承担的民事责任。所谓先合同义务,是自缔约人双方为签订合同而互相接触磋商时开始产生的注意义务,包括互相协助、互相照顾、互相保护、互相通知和诚实信用等义务,而非合同有效所产生的给付义务。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1999年1月10日,甲某与乙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主要约定:甲某将其二室一厅的住房租给乙某,租赁期限3年,年租金1万元,每年年初时一次付清年租金。租赁合同签订后,乙某即将1999年1月10日至2001年1月10日两年的年租金支付给甲某。 1999年9月2日,甲某因开办公司向丙某借款30万元,借期1年。根据丙某的要求,甲某以该套房作抵押,双方订立了抵押合同并于同年9月5日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但甲某未将设置抵押的情况告知乙某。 2000年10月初,甲某因其公司亏损,无力偿还向丙某所借的欠款,经双方协商,丙某同意以该房作价30万元转归其所有,以冲抵债务,条件是乙某必须尽快搬出。双方于2001年1月初办理了登记过户手续。丙某通知乙某限期搬走后,乙某以其与甲某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而应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或者享有优先购买权而拒绝搬走,双方形成纠纷。乙某以甲某和丙某为被告起诉至法院,请求确认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应继续履行。 乙某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或继续租赁权?理由是什么?

    正确答案: 就本案而言,承租人乙某可以要求依法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而出租人甲某却违反了法定义务,因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宣告甲某与丙某之间的抵押物作价转让行为无效。但若乙某仅主张其继续租赁权的,人民法院也应予以支持,其主要法律依据是《担保法解释》第65条的规定的“抵押人将以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甲、乙、丙、丁分别购买了某住宅楼的一至四层住宅,并各自办理了房产证,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甲、乙、丙、丁有权分享该住宅楼的外墙广告收入

    B

    一层住户甲对三层、四层间的楼板不享有民事权利

    C

    若甲出卖其住宅,乙、丙、丁享有优先购买权

    D

    如四层住户丁欲在楼顶建一花圃,须得到甲乙丙的同意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共有部分外,建筑区划内的以下部分,也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共有部分:(一)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故根据规定,外墙属于业主共有,外墙的广告收入则应该为业主共有,A正确。专有部分具有独立性,某一业主出售其专有部分时,由于不存在简化所有权关系,促进物尽其用的必要性,因此,其他业主不享有优先购买权,C错误。屋顶为共有权的客体,应当按照管理规约或者由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决定其使用与收益,D正确。故本题选C。

  • 第12题:

    多选题
    甲某提议让乙某帮助杀死其养父丙某,并允诺事成后给乙某1万元好处费。其间,甲乙二人多次预谋,甲某还带乙某到丙某家窥伺作案地点,辨认丙某。某日甲某与乙某电话联系,称当日下手机会最好,让乙某以找丙某买三轮车为由进入丙家,将丙某杀死。乙某按甲某授意,到丙某家,假意闲谈购买三轮车。伺机作案,作案过程中,因不忍下手而离去。几天后,乙某因盗窃汽车案被审查期间供述了上述事实。则(  )。
    A

    甲某、乙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共犯

    B

    乙某没有犯甲某所教唆的罪,甲某属于教唆的未遂,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C

    甲某是教唆犯,在此案中应当作为主犯处罚

    D

    乙某属于犯罪中止,应当免除处罚。同时具有自首的法定情节


    正确答案: B,D
    解析:
    A项,甲乙有故意杀人的预谋,且乙实施了杀人行为,故甲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B项,根据共犯从属性说,被教唆者已经实施了犯罪,只是没有既遂,则教唆者构成犯罪,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C项,《刑法》第29条规定,甲教唆乙实施杀人行为,并许以好处,带其事先侦察辨认丙,且在其中起到主要作用
    D项,《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乙在作案过程中,因于心不忍,主动放弃杀人行为,成立中止犯,且没有造成损害,应当免除处罚。《刑法》第67条第2款规定,乙是在被公安机关审查期间供述了其他犯罪,属于自首

  • 第13题:

    甲、乙、丙、丁分别购买了某住宅楼(共四层)的一至四层住宅,并各自办理了房产证。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甲、乙、丙、丁有权分享该住宅楼的外墙广告收入

    B.一层住户甲对三、四层间楼板不享有民事权利

    C.若甲出卖其住宅,乙、丙、丁享有优先购买权

    D.如四层住户丁欲在楼顶建一花圃,无须得到甲、乙、丙同意


    正确答案:AB
    本题考核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该住宅楼的外墙、楼顶属于住户共有,所以选项A正确,选项D错误;三、四层间楼板不属于一层住户所有,一层住户对其不享有权利,因此选项B正确;住户出卖其专有部分的,不需其他住户同意,其他住户也没有优先购买权,因此选项C错误。

  • 第14题:

    甲某(女)给丙某(丙某系甲某的小叔子)投了金额为人民币30万元的祥运定期保险。此后,甲某为骗取保险金,与乙某密谋杀害丙某。某日晚8时许,甲某与丙某在临平看了店面后,甲某打电话给乙某,告诉乙某自己所在的位置,当乙某找到甲某、丙某后,甲某以乙某要回许村,叫丙某带乙某回家为由,叫乙某坐在丙某的助动车后座上。丙某带乙某在前,甲某一人骑助动车在后,当行至临平镇长树村机埠时,乙某用手势示意甲某停车,稍后,乙某以要小便为由下车,并拿出事先准备的铁榔头,猛击丙某的头部数下,致丙某严重颅脑外伤伴急性失血死亡。

    根据资料回答 80~81 题。

    第 80 题 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甲某构成故意杀人罪

    B.甲某构成保险诈骗罪(未遂)

    C.对甲某应当数罪并罚

    D.对甲某应当择一重罪处罚


    正确答案:ABC
    甲某投保时,就具有进行诈骗的目的,因此,其投保行为属于保险诈骗行为。根据法律规定,为骗取保险金杀害被保险人的,应当数罪并罚。鉴于甲某骗保险金未得逞,故认定保险诈骗未遂。

  • 第15题:

    王家有三兄弟甲、乙、丙,丙幼年时送给胡某做养子,并依法办理了收养手续,丙成婚时,胡某为其盖了新房,后因失火致使该房屋被烧毁,丙的生母就将自己的住房腾出一间来,让丙夫妇及胡某居住,不久丙的生母病故甲与乙要收回房子,丙以为自己有权继承妈妈遗产,拒不搬出,依照法律规定,死者的遗产由( )继承。

    A.甲以及乙
    B.甲、乙以及丙
    C.甲、乙、丙以及胡某
    D.甲、乙以及胡某

    答案:A
    解析: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划定,养子女因收养关系成立,失去了对生父母遗产的继承权,而有权继承养父母的遗产。故丙无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 第16题:

    甲将一辆汽车以15万元卖给乙,乙付清全款,双方约定七日后交付该车并办理过户手续。丙知道此交易后,向甲表示愿以18万元购买,甲当即答应并与丙办理了过户手续。乙起诉甲、丙,要求判令汽车归己所有,并赔偿因不能及时使用汽车而发生的损失。关于该汽车的归属,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归乙所有,甲、丙应赔偿乙的损失
    B:归乙所有,乙只能请求甲承担赔偿责任
    C:归丙所有,但甲、丙应赔偿乙的损失
    D:归丙所有,但丙应赔偿乙的损失

    答案:A
    解析:
    【考点】物权的公示;无权处分;善意取得【详解】《物权法》第23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24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27条规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由此可以看出,对于机动车的物权变动以交付为准;但双方约定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转让的效力;登记发生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本题中,乙已付全款,虽然尚未实际交付,但双方已约定实际交付和过户的时间,应认定该车物权已经转移,只是暂时由出让人继续占有。且丙明知乙已购买此车,因此丙并非善意,第三人不能获得车的所有权,选项CD错误。《物权法》第37条规定:“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本题中,在乙取得汽车所有权后,甲丙在明知甲乙之间交易的情况下,将该车出卖与丙的行为,侵害了乙对该车享有的所有权,对于乙因此造成的损失,应由侵权人甲丙承担,因此,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因此,本题选项A为正确答案。

  • 第17题:

    下列行为构成受贿罪的是:
    A.乙欲向甲行贿,甲说:“我女朋友要出国,你赞助她一下。”乙向甲的女友送了10万元作为赞助
    B.乙收了王某10万元,答应为其办理增值税纳税人资格。但后来根据正常手续,王某办理下了该资格
    C.丙利用职权为李某办了事,李某要送钱,丙说:“退休后再说吧!”丙退休后,李某送丙10万元
    D.丁退休后利用其老资格,为王某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王某钱财


    答案:A,B,C
    解析:
    【 解析】ABC。A要求行贿者将贿赂交给特定关系人的也构成受贿罪。B:受贿罪的成立以受贿为条件,不以谋取到利益为条件。C:这种情况,预先有约定的,构成受贿罪。D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丁已不再是国家工作人员。

  • 第18题:

    2002年6月,甲某因急需资金与乙银行协商贷款,甲某用其商品房的房产证抵押(该房产证中显示户主为甲某,共有人甲某之妻),在乙银行贷款40万,贷款期限1年。签约后,银行即将40万元交付给甲某,双方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2003年6月,贷款期限届满,甲某在未按时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下,将已设定抵押的商品房以45万元的价格卖与丙某。双方签约后,丙某即支付了全部房款,且双方办理了商品房过户手续。乙银行得悉后,认为自己对该商品房享有抵押权,甲某无权转让,遂向甲某、丙某提出异议。因协商未果,2004年7月,乙银行以甲某不履行到期债务损害其合法权益为由,以甲某和丙某为共同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实现其债权。乙银行将如何实现自己的债权?本案将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根据《担保法解释》第67条的规定,因甲某与乙银行之间办理了抵押物登记,所以抵押权人乙银行可以向法院请求行使抵押权。但毕竟转让抵押物的行为已成事实,而且甲某与丙某已经办理了商品房过户手续,丙某已取得了该商品房的所有权,所以从稳定社会秩序方面考虑,应该维持转让抵押物的既成事实。因此此时,仍是根据《担保法解释》第67条的规定,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受让人丙某,可以替代债务人清偿其全部债务,使抵押物权消灭。但本案中,因丙某已经将房款交付甲某,所以乙银行可以套用《担保法》第49条第3款的规定,要求甲某以其受领的房款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实际上相当于抵押权人承认抵押物转让行为的效力,而对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代位受偿。当然,此房款中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仍归抵押人甲某所有。

  • 第19题:

    多选题
    2013年10月,居民甲某将其自有的市场价格160万元的房产给乙某用于抵债。乙某以该房产换取丙某价值140万元的房产,同时丙某免除了乙某所欠的债务20万元。已知当地契税适用税率4%,下列关于契税的处理正确的有()。
    A

    甲某不缴纳契税

    B

    乙某缴纳契税6.4万元

    C

    乙某缴纳契税7.2万元

    D

    丙某不缴纳契税

    E

    丙某缴纳契税0.8万元


    正确答案: A,B,E
    解析: 契税由产权承受方缴纳,甲某不缴纳契税;乙某应缴纳契税=160×4%=6.4(万元);房屋交换的,以所交换的房屋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由支付差价方缴纳契税,丙某应缴纳契税=20×4%=0.8(万元)。

  • 第20题:

    问答题
    1999年1月10日,甲某与乙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主要约定:甲某将其二室一厅的住房租给乙某,租赁期限3年,年租金1万元,每年年初时一次付清年租金。租赁合同签订后,乙某即将1999年1月10日至2001年1月10日两年的年租金支付给甲某。 1999年9月2日,甲某因开办公司向丙某借款30万元,借期1年。根据丙某的要求,甲某以该套房作抵押,双方订立了抵押合同并于同年9月5日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但甲某未将设置抵押的情况告知乙某。 2000年10月初,甲某因其公司亏损,无力偿还向丙某所借的欠款,经双方协商,丙某同意以该房作价30万元转归其所有,以冲抵债务,条件是乙某必须尽快搬出。双方于2001年1月初办理了登记过户手续。丙某通知乙某限期搬走后,乙某以其与甲某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而应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或者享有优先购买权而拒绝搬走,双方形成纠纷。乙某以甲某和丙某为被告起诉至法院,请求确认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应继续履行。 借款抵押担保合同的效力如何?

    正确答案: 本案是关于抵押权与租赁权关系的典型案例。根据《担保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抵押人将以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甲某将房屋设置抵押,并未影响乙某对租赁物的占有、使用权,暂时未损害乙某的利益。况且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30条的规定,丙某在实现抵押权时,承租人乙某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另一方面,甲某与丙某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因此,甲某虽未履行书面告知乙某房屋设置抵押的义务,亦不影响甲某与乙某签订的借款抵押担保合同的效力,而应当认定有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1999年1月10日,甲某与乙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主要约定:甲某将其二室一厅的住房租给乙某,租赁期限3年,年租金1万元,每年年初时一次付清年租金。租赁合同签订后,乙某即将1999年1月10日至2001年1月10日两年的年租金支付给甲某。 1999年9月2日,甲某因开办公司向丙某借款30万元,借期1年。根据丙某的要求,甲某以该套房作抵押,双方订立了抵押合同并于同年9月5日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但甲某未将设置抵押的情况告知乙某。 2000年10月初,甲某因其公司亏损,无力偿还向丙某所借的欠款,经双方协商,丙某同意以该房作价30万元转归其所有,以冲抵债务,条件是乙某必须尽快搬出。双方于2001年1月初办理了登记过户手续。丙某通知乙某限期搬走后,乙某以其与甲某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而应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或者享有优先购买权而拒绝搬走,双方形成纠纷。乙某以甲某和丙某为被告起诉至法院,请求确认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应继续履行。 假设甲某与丙某的抵押权成立在先,乙某的租赁权发生在后,本案又将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如果本案中甲某与丙某的抵押权成立在先、乙某的租赁权发生在后,案件处理将适用《担保法解释》第66条的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如果甲某未履行书面告知乙某该租赁物已抵押的义务,其对出租租赁物造成乙某的损失应当承担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甲某欲投资某饭店的加层扩建项目,约定扩建部分双方四六分成。在向有关城建规划部门办理饭店加层扩建手续时,该饭店经理乙某称有办法,但需要费用。于是,甲某给乙某15万元,让其负责办理加层手续。乙某给城建规划管理部门某处长丙15万元,丙利用职务便利办妥了加层手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甲某构成行贿罪

    B

    乙某构成受贿罪

    C

    甲某不构成行贿罪,因为甲某与乙某具有共同的利益

    D

    乙某不构成受贿罪,因为乙某没有办理加层的审批权力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甲、乙、丙、丁分别购买了某住宅楼(共四层)的一至四层住宅,并各自办理了房产证。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
    A

    甲、乙、丙、丁有权分享该住宅楼的外墙广告收入

    B

    一层住户甲对三四层间的楼板不享有民事权利

    C

    若甲出卖其住宅,乙、丙、丁享有优先购买权

    D

    如四层住户丁欲在楼顶建一花圃,须得到甲、乙、丙同意


    正确答案: C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