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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税务稽查局接群众举报称某大酒店有偷税行为,稽查局立案后于2018年5月20日派两名稽查员对该酒店实施了检查,稽查员在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后,对该酒店的账簿及记账凭证进行了核查;同时经市税务局局长批准,对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进行了查询。查实该酒店当年1~4月份采取少列收入的方式偷税15000元的事实。在取得证据后,县税务稽查局于5月28日作出了补税、加收滞纳金的税务处理决定和处以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该酒店在提供纳税担保后,于5月31日向该县税务局提起行政复议。县税务局在接到复议申请

题目
某县税务稽查局接群众举报称某大酒店有偷税行为,稽查局立案后于2018年5月20日派两名稽查员对该酒店实施了检查,稽查员在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后,对该酒店的账簿及记账凭证进行了核查;同时经市税务局局长批准,对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进行了查询。查实该酒店当年1~4月份采取少列收入的方式偷税15000元的事实。在取得证据后,县税务稽查局于5月28日作出了补税、加收滞纳金的税务处理决定和处以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该酒店在提供纳税担保后,于5月31日向该县税务局提起行政复议。县税务局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于6月10日以该酒店未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为由作出了不予受理的决定。

<2>、税务部门在本案处理中的不当之处有( )。

A.处罚程序违法
B.派2名稽查员进行检查
C.罚款未适用听证程序
D.县税务局超越法定期限作出复议申请是否受理的裁决
E.县税务局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的理由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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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A,D,E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的相关规定。(1)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依据及理由,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本案中稽查局未履行这一法定程序。所以选项A符合题意。(2)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所以选项B不符合题意。(3)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包括对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含本数)的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10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税务机关作出吊销行政许可证件的决定等。所以选项C不符合题意。(4)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所以选项D符合题意。(5)纳税人在提供相应担保后,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且缴纳罚款不是复议前置条件。所以选项E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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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县税务稽查局接群众举报称某大酒店有偷税行为,稽查局立案后于2018年5月20日派两名稽查员对该酒店实施了检查,稽查员在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后,对该酒店的账簿及记账凭证进行了核查;同时经市税务局局长批准,对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进行了查询。查实该酒店当年1~4月份采取少列收入的方式偷税15000元的事实。在取得证据后,县税务稽查局于5月28日作出了补税、加收滞纳金的税务处理决定和处以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该酒店在提供纳税担保后,于5月31日向该县税务局提起行政复议。县税务局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于6月10日以该酒店未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为由作出了不予受理的决定。

    <3>、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纳税人对税务机关( )的行为不服,不必依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确定的税额、期限,先行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和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才可以在缴清税款和滞纳金以后或者所提供的担保得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A.评定纳税信用等级
    B.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C.不依法确认纳税担保是否有效
    D.确认税款征收方式
    E.加收滞纳金

    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核征税行为。相对人对征税行为不服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人按照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必须依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确定的税额、期限,先行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和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才可以在缴清税款和滞纳金以后或者所提供的担保得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

  • 第2题:

    案情:某县地税稽查局接群众举报称某大酒店有偷税行为,稽查局立案后于2014年5月20日派两名稽查员对该酒店实施了检查,稽查员在出示税务检查证后,对该酒店的账簿及记账凭证进行了核查;同时经县地税局局长批准,对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进行了查询。查实该酒店1至4月份采取少列收入的方式偷税15000元的事实。在取得证据后,县地税稽查局于5月28日作出了补税、加收滞纳金的税务处理决定和处以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该酒店在提供纳税担保后,于5月31日向该县地税局对税务处理决定和税务处罚决定提起行政复议。县地税局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于6月10日以该酒店未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为由作出了不予受理的决定。地税部门在该案处理中有哪些不当之处,并详细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①未出示税务检查通知书。《税收征管法》规定:税务机关派人实施税务检查时,应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
    ②查询储蓄存款没有合法手续。《征管法》规定: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必须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的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进行查询,县地税局局长无权批准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
    ③处罚程序违法。《行政处罚法》规定: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依据及理由,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本案中稽查局未履行这一法定程序。
    ④对偷税行为的税务行政处罚未达规定标准。《征管法》规定:纳税人偷税的,应处以所偷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本案中处罚标准最低应为7500元,最高应为75000元。
    ⑤县地税局超越法定期限作出复议申请是否受理的裁决。《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规定:税务机关应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5日内不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可推定为已受理。县地税局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的第十天才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属无效决定。
    ⑥县地税局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的理由不成立。一是按《征管法》规定,纳税人在提供相应担保后,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二是按《征管法》规定,对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缴纳罚款不是前置条件。

  • 第3题:

    以下()项是实施税务稽查的必须事项。

    • A、检查前,应当告知被查对象检查时间、需要准备的资料等,但预先通知有碍检查的除外。
    • B、检查应当由两名以上检查人员共同实施,并向被查对象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
    • C、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地方税务局稽查局联合检查的,应当出示各自的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
    • D、检查应当自实施检查之日起60日内完成;确需延长检查时间的,应当经稽查局局长批准。

    正确答案:A,B,C,D

  • 第4题:

    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地方税务局稽查局联合检查的,应当()。

    • A、由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
    • B、由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
    • C、出示各自的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
    • D、向被查对象口头说明来意即可

    正确答案:C

  • 第5题:

    2013年7月25日, A市地税局稽查局接到举报, B市某餐饮连锁企业自2013年1月3日起到A市设立分支企业,取得大量餐饮收入,未申报缴纳营业税。接到举报后,A市地税局稽查局决定立案调查,2004年7月27日,,A市地税局组成检查组对该分支企业进行检查,发现该分支企业未在A市办理任何有关税务登记的手续,且未申报纳税。自2013年5月20日起,该分支企业由陈某承包经营,未将有关承包经营的情况向税务机关报告,因该分支企业拒绝提供有关销售资料,检查组采用核定应纳税额的方法确定其应纳营业税额50000元,并认为该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的嫌疑,经稽查局局长批准,查封了分支企业承包人陈某在A市购买的普通住房一套,因陈某在A市别无住所,稽查局允许其暂住被查封的住房。2013年8月30日,市稽查局给经营部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分支企业偷税,追缴其所偷税款50000元,加收滞纳金,并对其偷税行为处其所偷税款1倍的罚款。并限定于9月15日前缴清。陈某对处罚决定不服,于9月4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裁定撤销税务机关的查填封财产行为,并撤销税务机关的处理、处罚决定。 分支企业存在哪些税收违法行为?


    正确答案: 分支企业存在如下违法行为:
    (1)未按规定向A市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登记。
    (2)在A市连续经营超过180天,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3)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4)未按规定缴纳税款。
    (5)未按规定将承包经营情况向税务机关报告。
    (6)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 第6题:

    2013年7月25日, A市地税局稽查局接到举报, B市某餐饮连锁企业自2013年1月3日起到A市设立分支企业,取得大量餐饮收入,未申报缴纳营业税。接到举报后,A市地税局稽查局决定立案调查,2004年7月27日,,A市地税局组成检查组对该分支企业进行检查,发现该分支企业未在A市办理任何有关税务登记的手续,且未申报纳税。自2013年5月20日起,该分支企业由陈某承包经营,未将有关承包经营的情况向税务机关报告,因该分支企业拒绝提供有关销售资料,检查组采用核定应纳税额的方法确定其应纳营业税额50000元,并认为该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的嫌疑,经稽查局局长批准,查封了分支企业承包人陈某在A市购买的普通住房一套,因陈某在A市别无住所,稽查局允许其暂住被查封的住房。2013年8月30日,市稽查局给经营部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分支企业偷税,追缴其所偷税款50000元,加收滞纳金,并对其偷税行为处其所偷税款1倍的罚款。并限定于9月15日前缴清。陈某对处罚决定不服,于9月4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裁定撤销税务机关的查填封财产行为,并撤销税务机关的处理、处罚决定。 法院裁定撤销稽查局行政行为的依据是什么?


    正确答案: 法院撤销稽查局行政行为的依据是: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

  • 第7题:

    案情:县地税稽查局接群众举报称某大酒店有采取少列收入进行偷税的情况,县稽查局于2001年5月25日派两名稽查员对该酒店实施了检查,稽查员在出示税务检查证后,对帐簿及记帐凭证进行核查;同时经县地税局局长批准,对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进行了查询。查实了该酒店1—4月份利用收入不入帐方式偷税9500元的事实。在取得证据后,地税稽查局于5月30日作出了补税、加收滞纳金的税务处理决定和处以1倍即9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该酒店在依法提供纳税担保后,于6月3日向该县地税局提起行政复议。县地税局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的第十天以未缴纳税款、滞纳金及罚款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如该酒店对不予受理的裁决不服,可通过什么途径寻求帮助。


    正确答案: 如该酒店对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的决定不服,于接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第8题:

    账簿、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调取且尚未归还的,下列处理正确的是()

    • A、税务检查部门可以填制《税收违法案件中止检查审批表》,附相关证据材料,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后,中止检查
    • B、税务检查部门可以填制《税收违法案件终止检查审批表》,附相关证据材料,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后,中止检查
    • C、税务检查部门可以先行向有关部门调取账簿、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进行检查
    • D、责令被查对象向有关部门索回,让税务部门先行检查

    正确答案:A

  • 第9题:

    问答题
    根据某公司原职工举报线索,某市税务稽查局对该公司纳税情况依法实施稽查后发现,公司在2008年度1~6月存在不按规定使用发票、未按规定申报、账外经营、隐匿收入、编造虚假记账凭证、偷逃税款等行为。市税务稽查局依法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责令公司补缴税款和追缴所偷税款,合计3000多万元。后来,市税务稽查局依法下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拟对其各项违法行为进行罚款,合计1000万元。根据公司提出的要求,市税务稽查局依法举行听证。案件经审理后,市税务稽查局依法下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公司合计罚款450万元。公司对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向市税务局申请复议。市税务局复议决定,维持原处罚。公司对复议决定仍不服,后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公司应当在收到市税务稽查局告知后多长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正确答案: 公司应当在收到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后、稽查局作出处罚决定前提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案情:县地税稽查局接群众举报称某大酒店有采取少列收入进行偷税的情况,县稽查局于2001年5月25日派两名稽查员对该酒店实施了检查,稽查员在出示税务检查证后,对帐簿及记帐凭证进行核查;同时经县地税局局长批准,对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进行了查询。查实了该酒店1—4月份利用收入不入帐方式偷税9500元的事实。在取得证据后,地税稽查局于5月30日作出了补税、加收滞纳金的税务处理决定和处以1倍即9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该酒店在依法提供纳税担保后,于6月3日向该县地税局提起行政复议。县地税局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的第十天以未缴纳税款、滞纳金及罚款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地税部门在该案处理中有哪些违法行为,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地税部门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1)未出示税务检查通知书。《税收征管法》第59条规定:税务机关派人实施税务检查时,应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该案中,稽查局既未下达稽查通知书,又未出示税务检查通知书。
    (2)查询储蓄存款没有合法手续。《税收征管法》第54条第6款规定: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必须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帐户许可证明进行查询。县地税局局长无权批准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
    (3)处罚程序违法。《行政处罚法》第31条规定: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依据及理由,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权。本案中,稽查局未履行这一法定程序。
    (4)行政处罚越权。稽查局无权对该酒店作出95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
    (5)县地税局超越法定期限作出复议申请是否受理的裁决。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规定,税务机关应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5日内不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可推定为已受理。县地税局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的第十天才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属无效决定。
    (6)县地税局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的理由不成立。一是按《税收征管法》第88条第1款规定,纳税人在提供相应担保后,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二是按《税收征管法》第88条第2款规定,对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缴纳罚款不是前置条件。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地方税务局稽查局联合检查的,应当()。
    A

    由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

    B

    由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

    C

    出示各自的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

    D

    向被查对象口头说明来意即可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税务机关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时,需要履行程序是(  )。
    A

    经税务所所长批准

    B

    经县级税务局局长批准

    C

    经稽查局局长批准

    D

    经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13题:

    某县税务稽查局接群众举报称某大酒店有偷税行为,稽查局立案后于2018年5月20日派两名稽查员对该酒店实施了检查,稽查员在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后,对该酒店的账簿及记账凭证进行了核查;同时经市税务局局长批准,对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进行了查询。查实该酒店当年1~4月份采取少列收入的方式偷税15000元的事实。在取得证据后,县税务稽查局于5月28日作出了补税、加收滞纳金的税务处理决定和处以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该酒店在提供纳税担保后,于5月31日向该县税务局提起行政复议。县税务局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于6月10日以该酒店未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为由作出了不予受理的决定。

    <4>、对于本案复议机关不予受理的情况,该酒店没有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在这种情况下,对案件的正确处理办法有( )。

    A.由上级税务机关责令复议机关受理案件
    B.由上级税务机关将案件移送法院进行审理
    C.由上级税务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
    D.必要时,由上级税务机关直接受理案件
    E.必要时,由上级税务机关提审案件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复议受理。上级税务机关认为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理由不成立的,可以督促其受理;经督促仍然不受理的,责令其限期受理。上级税务机关认为有必要的,可以直接受理或者提审由下级税务机关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

  • 第14题:

    某县地税稽查局接群众举报,称某企业有偷税行为。稽查局按规定立案后于2014年5月22日派一名稽查人员由单位司机陪同,对该企业实施了检查。稽查人员在出示税务检查证后,对该企业的帐簿及记帐凭证进行了核查,并对法人代表的住房进行了检查,同时经县地税局局长批准,对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进行了查询。最后查实该企业2013年度采取少列收入等方式偷逃税款的事实。案件经审理后,县地税稽查局于2014年6月28日作出了补税、加收滞纳金的税务处理决定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  请问:税务机关在该案处理中有哪些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一名稽查人员实施检查不符合规定。根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检查应当由两名以上检查人员共同实施。
    2、未按规定出示税务检查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
    3、查询个人储蓄存款没有合法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六项规定,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必须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的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帐户许可证明进行查询。本案中,县地税局长无权批准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
    4、检查人员无权检查法人代表住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规定税务机关有权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5、处罚程序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1996】190号)第三条规定,税务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依据及理由,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本案中未见到稽查局履行这一法定程序。

  • 第15题:

    某县稽查局接群众举报,称该县某车队用收入不入帐的方法偷逃税款。2015年5月25日,稽查局派两名税务干部(高辉与王敏)对其实施检查,税务人员在出示税务检查证后,对该车队实施了检查,但没有获得偷税线索,于是稽查局将该车队财务负责人曹某带到东方宾馆进行突击审讯,经过审讯,曹某交代了偷税的事实,并提供了真实的流水帐,经与实际申报纳税情况核对,查出该车队利用收入不入帐的方法,偷逃税款50000元的事实。5月28日,该稽查局依法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对该车队的偷税行为拟作出处50000元罚款的决定。5月29日,稽查局下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50000元罚款。5月30日,该车队提出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要求。6月10日,该稽查局口头通知车队将于6月20日举行听证,并由实施稽查的高辉主持,主持人在汇总听证意见后,当场作出维持原税务行政处罚意见的决定,并要求听证所花费用由公司承担。在没缴纳罚款的情况下,该车队于7月5日就县稽查局处以罚款行为向县地税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县地税局于7月15日以纳税人未缴纳税款及已超过法定复议期限为由不予受理复议申请。7月16日,车队依法向县人民法院起诉。指出稽查局及县地税局在该案处理过程中违法行为,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①检查时未履行法定程序。《税收征管法》第59条规定,税务人员实施检查时应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
    ②税务人员超越权限行使讯问权。《税收征管法》规定,税务机关可询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问题和情况;但没有赋予税务人员对纳税人进行讯问的权力。
    ③5月29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合法。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可在接到行政处罚通知后3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税务机关不能在法定申请听证的期限内下达处罚决定书。
    ④对纳税人处50000元罚款超越职权。《税收征管法》地74条只赋予税务所(稽查局)2000元以下的行政处罚权。
    ⑤6月20日举行听证超过了15日期限;口头通知不对,应书面通知申请人。
    ⑥听证由实施检查的人员主持,不当。应当由税务机关负责人指定非本案调查机构的人员主持听证。
    ⑦听证结束当场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属行政越权行为。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第19条规定:听证结束后,听证主持人应当将听证情况和处理意见报告税务机关负责人,然后才可以作出决定。
    ⑧要求公司负担听证所需费用不合法。《行政处罚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⑨7月15日作出不予受理复议申请超期,受理复议申请应在5日内作出答复,逾期视同受理。
    ⑩县地税局对复议申请不予受理的理由不成立。一是《税收征管法》第88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地税局按《税收征管法》第88条第1款规定,以未履行纳税义务作为复议前置条件是错误的;二是公司的复议申请未超过法定期限,《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规定:税务行政复议应在知道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后60日内提出。

  • 第16题:

    2013年7月25日, A市地税局稽查局接到举报, B市某餐饮连锁企业自2013年1月3日起到A市设立分支企业,取得大量餐饮收入,未申报缴纳营业税。接到举报后,A市地税局稽查局决定立案调查,2004年7月27日,,A市地税局组成检查组对该分支企业进行检查,发现该分支企业未在A市办理任何有关税务登记的手续,且未申报纳税。自2013年5月20日起,该分支企业由陈某承包经营,未将有关承包经营的情况向税务机关报告,因该分支企业拒绝提供有关销售资料,检查组采用核定应纳税额的方法确定其应纳营业税额50000元,并认为该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的嫌疑,经稽查局局长批准,查封了分支企业承包人陈某在A市购买的普通住房一套,因陈某在A市别无住所,稽查局允许其暂住被查封的住房。2013年8月30日,市稽查局给经营部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分支企业偷税,追缴其所偷税款50000元,加收滞纳金,并对其偷税行为处其所偷税款1倍的罚款。并限定于9月15日前缴清。陈某对处罚决定不服,于9月4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裁定撤销税务机关的查填封财产行为,并撤销税务机关的处理、处罚决定。 税务机关的执法行为有何不当之处?


    正确答案: 税务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存在如下不当行为。
    (1)采取税收促使措施不当,不得查封个人维持生活所必需的住房。
    (2)税务行政处罚不当,违反法定程序。未事前告知,剥夺了当事人的听证权。
    (3)执法权限不当,采取保全措施需经A市国税局局长批准.

  • 第17题:

    2013年7月25日, A市地税局稽查局接到举报, B市某餐饮连锁企业自2013年1月3日起到A市设立分支企业,取得大量餐饮收入,未申报缴纳营业税。接到举报后,A市地税局稽查局决定立案调查,2004年7月27日,,A市地税局组成检查组对该分支企业进行检查,发现该分支企业未在A市办理任何有关税务登记的手续,且未申报纳税。自2013年5月20日起,该分支企业由陈某承包经营,未将有关承包经营的情况向税务机关报告,因该分支企业拒绝提供有关销售资料,检查组采用核定应纳税额的方法确定其应纳营业税额50000元,并认为该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的嫌疑,经稽查局局长批准,查封了分支企业承包人陈某在A市购买的普通住房一套,因陈某在A市别无住所,稽查局允许其暂住被查封的住房。2013年8月30日,市稽查局给经营部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分支企业偷税,追缴其所偷税款50000元,加收滞纳金,并对其偷税行为处其所偷税款1倍的罚款。并限定于9月15日前缴清。陈某对处罚决定不服,于9月4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裁定撤销税务机关的查填封财产行为,并撤销税务机关的处理、处罚决定。 提出对分支企业的处理意见。


    正确答案: 对分支企业的处理意见:
    (1)对其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行为,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2)对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罚款。
    (3)对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处理,补缴税款50000元,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并处未缴税款1倍罚款。
    (4)对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检查的处理,责令限期改正,处5000元罚款。

  • 第18题:

    在税务稽查过程中税务机关意欲采取保全措施,需要经过“一定级别”的税务局局长批准,依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该“一定级别”是指()

    • A、实施税务检查活动的稽查局
    • B、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
    • C、县以上税务局
    • D、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案情:县地税稽查局接群众举报称某大酒店有采取少列收入进行偷税的情况,县稽查局于2001年5月25日派两名稽查员对该酒店实施了检查,稽查员在出示税务检查证后,对帐簿及记帐凭证进行核查;同时经县地税局局长批准,对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进行了查询。查实了该酒店1—4月份利用收入不入帐方式偷税9500元的事实。在取得证据后,地税稽查局于5月30日作出了补税、加收滞纳金的税务处理决定和处以1倍即9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该酒店在依法提供纳税担保后,于6月3日向该县地税局提起行政复议。县地税局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的第十天以未缴纳税款、滞纳金及罚款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地税部门在该案处理中有哪些违法行为,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地税部门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1)未出示税务检查通知书。《税收征管法》第59条规定:税务机关派人实施税务检查时,应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该案中,稽查局既未下达稽查通知书,又未出示税务检查通知书。
    (2)查询储蓄存款没有合法手续。《税收征管法》第54条第6款规定: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必须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帐户许可证明进行查询。县地税局局长无权批准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
    (3)处罚程序违法。《行政处罚法》第31条规定: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依据及理由,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权。本案中,稽查局未履行这一法定程序。
    (4)行政处罚越权。稽查局无权对该酒店作出95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
    (5)县地税局超越法定期限作出复议申请是否受理的裁决。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规定,税务机关应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5日内不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可推定为已受理。县地税局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的第十天才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属无效决定。
    (6)县地税局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的理由不成立。一是按《税收征管法》第88条第1款规定,纳税人在提供相应担保后,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二是按《税收征管法》第88条第2款规定,对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缴纳罚款不是前置条件。

  • 第20题:

    根据某公司原职工举报线索,某市税务稽查局对该公司纳税情况依法实施稽查后发现,公司在2008年度1~6月存在不按规定使用发票、未按规定申报、账外经营、隐匿收入、编造虚假记账凭证、偷逃税款等行为。市税务稽查局依法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责令公司补缴税款和追缴所偷税款,合计3000多万元。后来,市税务稽查局依法下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拟对其各项违法行为进行罚款,合计1000万元。根据公司提出的要求,市税务稽查局依法举行听证。案件经审理后,市税务稽查局依法下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公司合计罚款450万元。公司对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向市税务局申请复议。市税务局复议决定,维持原处罚。公司对复议决定仍不服,后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进行审理。根据法律和国家税务总局文件中有关处罚听证的规定,市税务稽查局()。

    • A、是否应当举行听证与当事人何时提出听证要求没有关系
    • B、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 C、案件调查人员不得担任听证主持人
    • D、应当公开举行听证

    正确答案:B,C,D

  • 第21题:

    多选题
    下列对税务机关查询银行存款叙述正确的有()。
    A

    经县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帐户许可证明进行查询

    B

    经县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查询税务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

    C

    经设区的市税务局局长批准,查询税务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

    D

    经县稽查局局长批准,凭检查存款帐户许可证明,查询扣缴义务人的存款帐户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2015年7月4日,某地区地税局稽查局接到群众举报:本*区宏大房地产公司自2014年2月成立以来,一直存在偷税情形。稽查局长当即决定交给稽查人员张华、李明两人组成的检查组查处,张华为主查。选案岗制作《税务稽查任务通知书》,经报批后,下达给稽查实施岗。检查组根据举报信反映的线索,结合征管资料数据进行案头分析后,决定实施调账稽查。7月7日,两名稽查人员前往该企业,按规定下达《税务检查通知书》,企业会计人员在《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上签收。张华出示了税务检查证后,又向企业下达了经稽查局长批准的《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该企业会计人员也在《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上签收。检查组从该企业调取了2014年2月至2015年6月的账簿资料并开具收据。经稽查人员查实,该企业2014年2月至2015年6月采取账外经营的方法,隐瞒销售收入达10000万元,少计营业税500万元。稽查人员及时补充立案和制作《稽查报告》,经报批后,连同相关资料转交审理岗。鉴于该案已达到地区局重大案件审理标准,经稽查局审理岗初审后报稽查局长批准,将此案提请区局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8月23日,区局审理委员会经审理认定宏大房地产公司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属于偷税行为,对该公司作出了补缴税款并处以所偷税款1倍罚款的决定,于次日制作了《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交由稽查局送达纳税人。8月25日,张华和李明将《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送达该企业,并由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上签收,并做了《陈述申辩笔录》,该企业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听证申请。8月30日,地区局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制作了《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报地区局局长批准后,交稽查局执行人员送达该公司,要求纳税人7日内缴纳税款和罚款。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单方反悔,拒绝在《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上签字。张华向稽查局长进行了报告后,将《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留置该公司,并在《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上签字。9月1日,为了确保该公司税款及罚款能及时入库,鉴于与辖区银行比较熟悉,经稽查局长同意,检查组持介绍信到该公司开户行查询了该公司账户的余额情况,在报经地区局局长批准后,按规定程序到该公司开户银行冻结了其350万元的存款。9月7日,该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了税款、滞纳金,未按期缴纳罚款。9月10日,在报请地区局局长批准后,从其开户银行中直接如数扣缴了罚款,并于当日通知银行解除了对该公司的税收保全。9月20日,审理岗接执行岗转交的《执行报告》及相关资料后,及时制作《税务违法案件移送意见书》报稽查局长批准后,连同《稽查报告》等相关资料移送公安机关,并报检察机关备案。10月10日,检查组将账簿资料如数退还该企业。同日,企业就处罚事项向地区局税务局提出复议申请,地区局税务局答复因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不予受理。根据所给的案情,指出税务机关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说明正确做法。

    正确答案: 1、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税务文书送达回证》、《调取帐簿资料通知书》不能由该企业会计人员签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签收,而该案是由会计人员签收。
    2、根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规定,实施税务稽查应当两人以上,并出示税务检查证件,而该案是由检查人员一人出示税务检查证。
    3、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本案中稽查局局长越权批准,调取当年度的帐簿资料,应当经所属税务局局长批准。
    4、根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案未开具《调取帐簿资料清单》。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而本案中税务税务机关不应规定为7日。
    6、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三条规定,留置送达应由送达人和见证人签名,本案在企业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情况下,应由见证人签收。
    7、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六款的规定,查询银行存款应由县以上税务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帐户许可证明进行查询。而本案采用的是介绍信。
    8、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不应采取税务保全措施,并且冻结的银行存款金额应相当于该公司应纳税额的存款,本案冻结的银行存款为350万元,大大超过该公司应补税款。
    9、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又不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情况下,才能强制执行,扣缴罚款。而该案当事人还处在复议、诉讼的有效期内。
    10、根据《税收征管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八条规定,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税款或者银行转回的完税凭证之日起1日内解除税收保全。本案解除税收保全的时间为3天,时限错误。
    11、根据《违法案件移送管理办法》,移送案件要报经所属局局长批准。而该案是由稽查局长批准。
    12、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检查人员超时归还当年度帐簿资料。
    13、根据《行政复议法》以及《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区局税务局拒绝复议的理由错误,不应以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为由拒绝,应告知企业本复议案件不属于本*局税务机关受理范围,应向有关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查询案件涉嫌人员储蓄存款的,应当经()批准,凭《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向相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查询。
    A

    所属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局长

    B

    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C

    稽查局局长

    D

    所属税务局局长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