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usouti.com

2011年11月,田某为达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牟利的目的,伙同涂某,以涂某名义注册了永盛公司。永盛公司经营范围为中药材收购、销售、加工。12月,永盛公司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2011年12月至2012年6月田某以永盛公司销售中药材的名义,在仅有少量货物交易量情况下,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65份给A县医药公司西元批发部申请抵扣价税合计人民币16,891,200元,其中,虚开销售金额13,148,369.23元,增值税款2,235,222.77元,价税合计15,383,592元。2013年3月1日,田某被刑事拘

题目
2011年11月,田某为达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牟利的目的,伙同涂某,以涂某名义注册了永盛公司。永盛公司经营范围为中药材收购、销售、加工。12月,永盛公司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2011年12月至2012年6月田某以永盛公司销售中药材的名义,在仅有少量货物交易量情况下,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65份给A县医药公司西元批发部申请抵扣价税合计人民币16,891,200元,其中,虚开销售金额13,148,369.23元,增值税款2,235,222.77元,价税合计15,383,592元。2013年3月1日,田某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日被逮捕。

本案中田某被逮捕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侦查人员、公诉人员的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有(  )。

A.人民检察院对田某案件审查起诉时,认为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自行侦查
B.田某被逮捕后,公安机关对田某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
C.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讯问田某时,必须对讯问过程进行录像
D.法庭审理过程中,公诉人员认为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向法庭提出中止审理
E.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田某的案件,应当听取田某辩护人意见并记录在案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A,C,E
解析:
(1)选项A: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2)《刑法》规定,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虚开税款数额50万元以上的,属于“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本题中增值税款2,235,222.77元,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选项B: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法律规定的特殊案件,在前述期限内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仍不能侦查终结并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再延长2个月(即2+1+2+2),选项B错误。(3)选项C: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4)选项D:在法庭审判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5)选项E: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更多“2011年11月,田某为达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牟利的目的,伙同涂某,以涂某名义注册了永盛公司。永盛公司经营范围为中药材收购、销售、加工。12月,永盛公司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2011年12月至2012年6月田某以永盛公司销售中药材的名义,在仅有少量货物交易量情况下,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65份给A县医药公司西元批发部申请抵扣价税合计人民币16,891,200元,其中,虚开销售金额13,148,36”相关问题
  • 第1题:

    一、甲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12月发生下列经营业务:

    (1)从某农业生产者处收购花生,开具的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价格为50000元,货物验收入库;支付某运输企业运费400元,取得合法的货运发票。

    (2)销售副食品给某商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65000元,并以本公司自备车辆送货上门,另开具普通发票收取运费共585元。

    (3)销售熟食制品给某连锁超市,不含税价款25000元,委托某货运公司运送货物,代垫运费500元,取得该货运公司开具的货运发票并将其转交给该超市。

    (4)销售副食品给乙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400000元。委托某运输企业运送,甲公司支付运费3000元,根据事先约定,乙公司负担其中900元,运输企业将运费发票开具给甲公司,甲公司另开普通发票向乙公司收取该运费。

    (5)从某设备制造公司购进检测设备一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300000元;另支付运费600元,已取得合法的货运发票。

    (6)购进自用货运卡车一辆,支付不含税价180000元,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另支付运费1000元,已取得合法的货运发票。

    (7)上月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已抵扣进项税)因保管不善发生霉烂变质,账面成本价3000元(含应分摊的运费100元)。

    相关发票当月均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并在本月抵扣。

    甲公司当月支付运费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 )元。

    A.280

    B.287

    C.322

    D.350


    正确答案:D

  • 第2题:

    甲科技开发公司董某于2017年5月至6月间,从乙经贸公司财务负责人张某手中购买60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董某利用购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丙实业公司、丁电脑公司等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00份,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近1.1亿元,董某从中获利200多万元。当董某再次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时,被抓获。

    <1>、根据《刑法》,对董某的行为应按照( )定罪处罚。

    A、逃税罪
    B、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C、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D、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E、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答案:B,C
    解析:
    本题考核涉及发票类的犯罪。根据《刑法》规定,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的,按照处罚较重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来定罪。董某一共非法购买了600份,虚开了500份,剩余100份没有虚开,未虚开的那100份应该按照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进行定罪处罚,而虚开的那500份,应按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定罪处罚。【点评】注意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的,其构成两个罪名,但是最终按照处罚较重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处罚就可以。

  • 第3题:

    共用题干
    甲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12月发生下列经营业务:(1)从某农业生产者处收购花生,开具的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价格为50000元,货物验收入库;支付某运输企业运费400元,取得合法的货运发票。(2)销售副食品给某商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65000元,并以本公司自备车辆送货上门,另开具普通发票收取运费共585元。(3)销售熟食制品给某连锁超市,不含税价款25000元,委托某货运公司运送货物,代垫运费500无,取得该货运公司开具的货运发票并将其转交给该超市。(4)销售副食品给乙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400000元。委托某运输企业运送,甲公司支付运费3000元,根据事先约定,乙公司负担其中900元,运输企业将运费发票开具给甲公司,甲公司另开普通发票向乙公司收取该运费。(5)从某设备制造公司购进检测设备一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300000元;另支付运费600元,已取得合法的货运发票。(6)购进自用货运卡车一辆,支付不含税价180000元,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另支付运费1000元,已取得合法的货运发票。(7)上月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已抵扣进项税)因保管不善发生霉烂变质,账面成本价3000元(含应分摊的运费100元)相关发票当月均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并在本月抵扣。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当月收取相关运费应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元。
    A、85.00
    B、130.77
    C、215.77
    D、252.45

    答案:C
    解析:
    业务1:收购花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50000*13%=6500(元),支付运费可以抵扣的进项税:400*7%=28(元)业务2:收取运费应计算的销项税为585÷1.17*17%=85(元),业务2应收取的销项税为85+65000*17%=11135(元)业务3:甲公司代垫运费,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给购买方,并且将发票转交给购买方,不需要缴纳增值税。该业务的销项税额为25000*17%=4250(元)业务4:甲公司支付运费,取得运费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可以抵扣的进项税为3000*7%=210(元),向乙公司收取运费,应作为价外费用计算销项税,销项税=900÷1.17*17%=130.77(元),业务4销项税额合计为:400000*17%+130.77=68130.77(元)业务5:支付运费可以抵扣的进项税:600*7%=42(元),该业务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300000*17%+42=51042(元)业务6:支付运费可以抵扣的进项税:1000*7%=70(元),该业务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80000*17%+70=30670(元)业务7:应转出的进项税额:100÷(1-7%)*7%+(3000-100)÷(1-13%)*13%=440.86(元)当月支付运费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28+210+42+70=350(元)当月收取运费应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85+130.77=215.77(元)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合计:6500+28+210+51042+30670-440.86=88009.14(元)当月的销项税额合计:11135+4250+68130.77=83515.77(元)当月应纳增值税为:83515.77-88009.14=-4493.37(元)【提示】自2013年8月1日起,全国开始实行交通运输业营改增,运费不再按7%计算抵扣。

  • 第4题:

    某木器加工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的产品适用 13%的增值税税率。 2019年 7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习题班)
    ( 1)从苗木公司(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原木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 50000元,该批原木当月已全部生产领用;
    ( 2)销售给某商场办公桌一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金额栏注明的价格为 65000元;
    ( 3)销售给某经销商家具一批,不含税价款 250000元,委托某货运公司运送货物,代垫运费15000元,货运公司将发票开具给经销商,木器加工企业将运费发票转交给该经销商;
    (4 )购进生产用设备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金额栏注明的价款为 200000元,税额为 26000元,发票已确认;
    ( 5)将自产的餐桌赠送给敬老院,该批餐桌生产成本为 16000元,餐桌的正常不含税销售价为 20000元;
    ( 6)以赊销方式销售餐桌给某饭店,发货当天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金额 22600元;
    ( 7)上月购进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工具配件,因管理不善被盗,账面成本为 38140元。
    要求:计算该木器加工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


    答案:
    解析:
    业务( 1)进项税额 =50000× 10%=5000(元)
    业务( 2)销项税额 =65000× 13%=8450(元)
    业务( 3)销项税额 =250000× 13%=32500(元)
    业务( 4)进项税额 =26000(元)
    业务( 5)销项税额 =20000× 13%=2600(元)
    业务( 6)销项税额 =22600÷( 1+13%)× 13%=2600(元)
    业务( 7)转出的进项税额 =38140× 13%=4958.20(元)
    应纳增值税 =( 8450+32500+2600+2600) -( 5000+26000-4958.20) =20108.2(元)。

  • 第5题:

    共用题干
    江某是宏海经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05年6月至2007年1月,江某通过正某以2万元价格从外地某公司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75份,涉及税款将近160万元,并已全部抵扣。2006年6月至2008年2月,在没有货物交易的情况下,江某以宏海经贸公司名义向7家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00多份,涉及税款230万余元。江某通过同乡吕某找到翔宇货运公司。翔宇货运公司具有自开票资格。2008年4月至10月,为江某虚开运输发票882份,票面金额合计821万元,折合可抵扣税款57万余元。现江某在逃。税务机关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

    本案中,江某的行为已构成下列罪名中的( )。
    A、非法制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B、虚开普通发票罪
    C、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D、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E、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答案:D
    解析:

  • 第6题:

    2011年11月,田某为达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牟利的目的,伙同涂某,以涂某名义注册了永盛公司。永盛公司经营范围为中药材收购、销售、加工。12月,永盛公司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2011年12月至2012年6月田某以永盛公司销售中药材的名义,在仅有少量货物交易量情况下,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65份给A县医药公司西元批发部申请抵扣价税合计人民币16,891,200元,其中,虚开销售金额13,148,369.23元,增值税款2,235,222.77元,价税合计15,383,592元。2013年3月1日,田某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日被逮捕。

    本案中田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田某的下列行为中符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客观方面特征的有(  )。

    A.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税款数额8000元
    B.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税款数额1.5万元
    C.虚构商品交易内容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D.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税款数额5万元以上
    E.故意改变货物名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案:B,D
    解析: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虚开的税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行为。其中虚开的含义有两个:①根本不存在商品交易、虚构商品交易内容和税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②虽然存在真实的商品交易,但故意改变货名、虚增数量、价款和销项税额开具数量和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四种情形。行为人只要实施其中一种,即可构成虚开。本题中,选项ACE,行为属于“虚开”,但未达到法定的虚开税款数额,故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 第7题:

    2011年11月,田某为达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牟利的目的,伙同涂某,以涂某名义注册了永盛公司。公司经营范围为中药材收购、销售、加工。12月,永盛取得一般纳税 人资格,2011 年12月至2012年6月田某以永盛公司销售中药材名义,在仅有少量的货物交易量情况下,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65份给A县医药公司西元批发部申请抵扣。其中,虚开销售金额13148369.23元,增值税款2235222.77元,价税合计15383592元。2013年3月1日,田某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日被逮捕。
    本案中田某被逮捕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侦查人员、公诉人员的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有()。


    A.人民检察院对田某案件审查起诉时,认为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自行侦查
    B.田某被逮捕后,公安机关对田某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
    C.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讯问田某时,必须对讯问过程进行录像
    D.法庭审理过程中,公诉人员认为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向法庭提出中止审理
    E.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田某的案件,应当听取田某辩护人意见并记录在案

    答案:C,D
    解析:
    选项A: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而非“48小时”)以内进行讯问,故选项A错误;选项B: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而非“2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故选项B错误;选项E: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 而非“5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故选项E错误。

  • 第8题:

    2011年11月,田某为达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牟利的目的,伙同涂某,以涂某名义注册了永盛公司。公司经营范围为中药材收购、销售、加工。12月,永盛取得一般纳税 人资格,2011 年12月至2012年6月田某以永盛公司销售中药材名义,在仅有少量的货物交易量情况下,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65份给A县医药公司西元批发部申请抵扣。其中,虚开销售金额13148369.23元,增值税款2235222.77元,价税合计15383592元。2013年3月1日,田某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日被逮捕。
    本案中,田某作为犯罪嫌疑人。在被拘留期间享有的权利有( )。

    A.通过亲友了解涉案罪名
    B.委托亲友担任辩护人
    C.委托亲友提供法律援助
    D.拒绝回答侦查人员的所有问题
    E.要求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侦查人员回避

    答案:B,D
    解析:
    虚开的含义有二: 一是根本不存在商品交易,虚构商品交易内容和税额开具发票;二是虽然存在真实的商品,但故意改变货名、虚增数量、价款和销项税额开具发票。包括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四种情况。行为人只要实施其中一种,即可构成虚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要求虚开的税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5000元以上。所以选项ACE错误。

  • 第9题:

    A公司韩某等人,在无货物交易的情况下,收取甲、乙扣除开票费的资金后,再支付5.8%至6.5%不等的开票费,采用银行汇款做假账的手段,向甲、乙购买开票单位为B公司、C公司等单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2份,税额596547.44元,价税合计4105650元,A公司已入账抵扣。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韩某等人的行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 B、韩某等人的行为构成虚开发票罪
    • C、A公司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 D、韩某等人的行为构成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正确答案:A,C

  • 第10题:

    单选题
    依据增值税的有关规定,下列符合增值税规定的是(  )。
    A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适用免抵退税政策

    B

    对虚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由于销售事实不存在,不必缴纳税款,只按《征管法》的规定给予罚款处罚

    C

    北京某厂派采购员到广东购买材料,与广东某公司签署合同,用汇票购入材料一批,交易完成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金额、销售方名称均与事实相符,只是发票显示为广西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广东公司解释说该发票为其广西分支机构所开具。后经查,此发票为虚开发票。则对北京某厂按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

    D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较少的,可申请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


    正确答案: D
    解析:
    B项,对虚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律按票面所列货物的适用税率全额补征税款,并按《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给予相应处罚;C项,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定性不仅规定数量、金额、销售方名称均与事实相符,还规定销售方使用的是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专用发票,且没有证据表明购货方知道销售方提供的专用发票是以非法手段取得的;D项,以1     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纳税人。

  • 第11题:

    单选题
    2010年8月,被告人李某为非法获利在无注册资金的情况下申请注册成立了甲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2010年12月至2011年7月期间,李某经王某介绍,在无货物交易的情况下,采取按发票面额收取开票费的方法,以甲公司名义为M市乙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8份。乙公司将其中的16份发票向当地税务部门申报抵扣。2011年10月至2012年2月期间,李某采取上述同样方法,为N市丙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2份,丙公司将上述发票向税务部门全部申报抵扣。下列关于涉案公司与李某的相关行为性质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2016年)
    A

    乙公司的行为属于为他人虚开

    B

    甲公司的行为属于为他人虚开

    C

    丙公司的行为属于介绍他人为自己虚开

    D

    李某的行为属于为他人虚开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12题:

    不定项题
    甲公司为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经营食品的生产,2013年11月发生下列经营业务:(1)从某农业生产者处收购花生,开具的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价格为50000元,货物验收入库;支付某运输企业运费400元,尚未取得增值税发票。(2)销售副食品给某商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65000元,并以本公司自备车辆送货上门,收取运费585元(含税,与货款一并核算)。(3)销售副食品给乙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400000元。委托某运输企业运送,甲企业负责支付运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3000元。(4)从某设备制造公司购进检测设备一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30000元。(5)购进货运卡车一辆,支付不含税价180000元,取得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1)~(4)小题。甲公司11月的销项税额为()元。
    A

    11050

    B

    68000

    C

    79050

    D

    79135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甲某与乙某合谋以已经停业的A公司的名义为他人虚开增值税发票牟利。二人为此进行A公司的营业执照年检和税务登记并购领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此后的三个月里,甲乙专门以A公司名义给 其他单位虚开增值税发票72份,共一亿七千余万元,税款近三千余万元,致使国家税收损失两千一百余万元。甲某收取手续费共一百二十九万余元。绝大部分用于个人挥霍。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某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B.甲某构成逃税罪

    C.甲某属于单位犯罪

    D.甲某属于个人犯罪


    正确答案:AD

  • 第14题:

    孙开疆与田辟世合谋以已经停业的A公司的名义为他人虚开增值税发票牟利。二人用A公司的营业执照年检和税务登记并购领厂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此后的3个月里,孙、田二人专门以A公司名义给其他单位虚开增值税发票72份,共1.7亿余元,税款近3000余万元,致使国家税收损失2100余万元。孙开疆收取手续费计129万余元。绝大部分用于个人挥霍,则:

    A:田辟世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B:孙开疆构成逃税罪
    C:孙开疆属于单位犯罪
    D:孙开疆属于个人犯罪

    答案:A,D
    解析:
    孙开疆与田辟世合谋以已经停业的A公司的名义,违反国家税收管理法规,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行为业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不符合逃税罪的构成要件。因此A选项正确。而且,二人虽然以已经停业的A公司的名义实施犯罪,但是,实质上为了达到个人的目的,属个人犯罪,而不是单位犯罪。故D选项正确。

  • 第15题:

    共用题干
    甲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12月发生下列经营业务:(1)从某农业生产者处收购花生,开具的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价格为50000元,货物验收入库;支付某运输企业运费400元,取得合法的货运发票。(2)销售副食品给某商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65000元,并以本公司自备车辆送货上门,另开具普通发票收取运费共585元。(3)销售熟食制品给某连锁超市,不含税价款25000元,委托某货运公司运送货物,代垫运费500无,取得该货运公司开具的货运发票并将其转交给该超市。(4)销售副食品给乙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400000元。委托某运输企业运送,甲公司支付运费3000元,根据事先约定,乙公司负担其中900元,运输企业将运费发票开具给甲公司,甲公司另开普通发票向乙公司收取该运费。(5)从某设备制造公司购进检测设备一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300000元;另支付运费600元,已取得合法的货运发票。(6)购进自用货运卡车一辆,支付不含税价180000元,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另支付运费1000元,已取得合法的货运发票。(7)上月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已抵扣进项税)因保管不善发生霉烂变质,账面成本价3000元(含应分摊的运费100元)相关发票当月均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并在本月抵扣。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当月支付运费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元。
    A、280
    B、287
    C、322
    D、350

    答案:D
    解析:
    业务1:收购花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50000*13%=6500(元),支付运费可以抵扣的进项税:400*7%=28(元)业务2:收取运费应计算的销项税为585÷1.17*17%=85(元),业务2应收取的销项税为85+65000*17%=11135(元)业务3:甲公司代垫运费,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给购买方,并且将发票转交给购买方,不需要缴纳增值税。该业务的销项税额为25000*17%=4250(元)业务4:甲公司支付运费,取得运费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可以抵扣的进项税为3000*7%=210(元),向乙公司收取运费,应作为价外费用计算销项税,销项税=900÷1.17*17%=130.77(元),业务4销项税额合计为:400000*17%+130.77=68130.77(元)业务5:支付运费可以抵扣的进项税:600*7%=42(元),该业务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300000*17%+42=51042(元)业务6:支付运费可以抵扣的进项税:1000*7%=70(元),该业务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80000*17%+70=30670(元)业务7:应转出的进项税额:100÷(1-7%)*7%+(3000-100)÷(1-13%)*13%=440.86(元)当月支付运费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28+210+42+70=350(元)当月收取运费应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85+130.77=215.77(元)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合计:6500+28+210+51042+30670-440.86=88009.14(元)当月的销项税额合计:11135+4250+68130.77=83515.77(元)当月应纳增值税为:83515.77-88009.14=-4493.37(元)【提示】自2013年8月1日起,全国开始实行交通运输业营改增,运费不再按7%计算抵扣。

  • 第16题:

    共用题干
    江某是宏海经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05年6月至2007年1月,江某通过正某以2万元价格从外地某公司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75份,涉及税款将近160万元,并已全部抵扣。2006年6月至2008年2月,在没有货物交易的情况下,江某以宏海经贸公司名义向7家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00多份,涉及税款230万余元。江某通过同乡吕某找到翔宇货运公司。翔宇货运公司具有自开票资格。2008年4月至10月,为江某虚开运输发票882份,票面金额合计821万元,折合可抵扣税款57万余元。现江某在逃。税务机关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

    翔字货运公司的行为已构成( )。
    A、非法出售发票罪
    B、虚开用于抵扣秘款发票罪
    C、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
    D、非法购买专用发票罪
    E、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

    答案:B
    解析:

  • 第17题:

    2011年11月,田某为达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牟利的目的,伙同涂某,以涂某名义注册了永盛公司。永盛公司经营范围为中药材收购、销售、加工。12月,永盛公司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2011年12月至2012年6月田某以永盛公司销售中药材的名义,在仅有少量货物交易量情况下,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65份给A县医药公司西元批发部申请抵扣价税合计人民币16,891,200元,其中,虚开销售金额13,148,369.23元,增值税款2,235,222.77元,价税合计15,383,592元。2013年3月1日,田某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日被逮捕。

    本案中,田某被刑事拘留后,下列关于公安机关有关做法中,正确的有(  )。

    A.公安机关对田某实施拘留后,应在48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B.公安机关对田某实施拘留后,应在12小时以内通知其家属
    C.公安机关对田某实施拘留后,应立即送看守所羁押,最迟不能超过24小时
    D.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必须立即释放田某
    E.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田某的,应当在拘留田某5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答案:C,D
    解析:
    (1)选项A: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2)选项B: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3)选项C: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4)选项D: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在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应当立即释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并将执行回执在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的3日内送达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人民检察院;(5)选项E: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 第18题:

    2011年11月,田某为达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牟利的目的,伙同涂某,以涂某名义注册了永盛公司。公司经营范围为中药材收购、销售、加工。12月,永盛取得一般纳税 人资格,2011 年12月至2012年6月田某以永盛公司销售中药材名义,在仅有少量的货物交易量情况下,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65份给A县医药公司西元批发部申请抵扣。其中,虚开销售金额13148369.23元,增值税款2235222.77元,价税合计15383592元。2013年3月1日,田某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日被逮捕。
    本案中,田某被刑事拘留后,下列关于公安机关有关做法中,正确的有( )。

    A.公安机关对田某实施拘留后,应在48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B.公安机关对田某实施拘留后,应在2小时以内通知其家属
    C.公安机关对田某实施拘留后,应立即送看守所羁押,最迟不能超过24小时
    D.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必须立即释放田某
    E.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田某的,应当在拘留田某5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答案:A,E
    解析:
    选项B: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的可以申请延长,有法定特殊情况的,最长可以延至7个月。因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可在7个月的基础上继续延长,故选项B错误;
    选项C: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故选项C错误;选项D: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公诉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可以延期审理。故选项D错误。

  • 第19题:

    2011年11月,田某为达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牟利的目的,伙同涂某,以涂某名义注册了永盛公司。公司经营范围为中药材收购、销售、加工。12月,永盛取得一般纳税 人资格,2011 年12月至2012年6月田某以永盛公司销售中药材名义,在仅有少量的货物交易量情况下,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65份给A县医药公司西元批发部申请抵扣。其中,虚开销售金额13148369.23元,增值税款2235222.77元,价税合计15383592元。2013年3月1日,田某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日被逮捕。
    本案中田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田某的下列行为中符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客观方面特征的有()。

    A.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税款数额8000元
    B.让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税款数额1.5万元
    C.虚构商品交易内容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D.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税款数额5万元以上
    E.故意改变货物名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案:E
    解析:
    选项A:在侦查期间,近亲属不能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只有辩护律师才可以会见,故选项A错误;选项BC: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提供法律帮助,故选项BC错误;选项D: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故选项D错

  • 第20题:

    2011年11月,田某为达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牟利的目的,伙同涂某,以涂某名义注册了永盛公司。永盛公司经营范围为中药材收购、销售、加工。12月,永盛公司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2011年12月至2012年6月田某以永盛公司销售中药材的名义,在仅有少量货物交易量情况下,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65份给A县医药公司西元批发部申请抵扣价税合计人民币16,891,200元,其中,虚开销售金额13,148,369.23元,增值税款2,235,222.77元,价税合计15,383,592元。2013年3月1日,田某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日被逮捕。

    本案中,田某作为犯罪嫌疑人。在被拘留期间享有的权利有(  )。

    A.通过亲友了解涉案罪名
    B.委托亲友担任辩护人
    C.委托亲友提供法律援助
    D.拒绝回答侦查人员的所有问题
    E.要求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侦查人员回避

    答案:E
    解析:
    (1)选项A:在侦查期间,犯罪嫌疑人可以向侦查机关了解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并提出意见;(2)选项B: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不能委托亲友作为辩护人;(3)选项C: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由“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提供的刑事法律援助;(4)选项D:在侦查期间,对于侦查人员提出的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犯罪嫌疑人有拒绝回答的权利。而不是拒绝回答侦查人员的所有问题;(5)选项E:对有利害关系的侦查人员,有权申请回避。

  • 第21题:

    不定项题
    甲公司为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经营食品的生产,2013年11月发生下列经营业务:(1)从某农业生产者处收购花生,开具的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价格为50000元,货物验收入库;支付某运输企业运费400元,尚未取得增值税发票。(2)销售副食品给某商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65000元,并以本公司自备车辆送货上门,收取运费585元(含税,与货款一并核算)。(3)销售副食品给乙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400000元。委托某运输企业运送,甲企业负责支付运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3000元。(4)从某设备制造公司购进检测设备一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30000元。(5)购进货运卡车一辆,支付不含税价180000元,取得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1)~(4)小题。业务1中准予抵扣的进项税是()元。
    A

    0

    B

    6500

    C

    6544

    D

    8500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某进出口公司当月进口一批货物,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为700万元,该货物关税为10%,增值税税率17%;当月该公司向一般纳税人销售这批货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800万元。计算该公司进口和销售两个环节应纳增值税税额。

    正确答案: (1)进口环节应纳的增值税税额为:(700+700×10%)×17%=130.9(万元);
    (2)销售环节应纳的增值税税额为:1800×17%-130.9=175.1(万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不定项题
    甲公司为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经营食品的生产,2013年11月发生下列经营业务:(1)从某农业生产者处收购花生,开具的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价格为50000元,货物验收入库;支付某运输企业运费400元,尚未取得增值税发票。(2)销售副食品给某商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65000元,并以本公司自备车辆送货上门,收取运费585元(含税,与货款一并核算)。(3)销售副食品给乙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400000元。委托某运输企业运送,甲企业负责支付运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3000元。(4)从某设备制造公司购进检测设备一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30000元。(5)购进货运卡车一辆,支付不含税价180000元,取得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1)~(4)小题。甲公司11月需要缴纳的增值税为()元。
    A

    36605

    B

    36681

    C

    36725

    D

    43435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