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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根据工程等别或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分级指标,划分为( )级。

    A.六
    B.五
    C.四
    D.二

    答案:B
    解析:
    水库及水电站工程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应根据其所在工程的等别和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按表3.2.2确定。

  • 第2题:

    下列情况中,防洪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级别可以调整的有( )。

    A.涉及保护堤防的河道整治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不宜低于其所影响的堤防级别
    B. 蓄滞洪区围堤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级别按批准的流域防洪规划、区域防洪规划的要求确定
    C. 蓄滞洪区安全区的堤防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宜为1级
    D. 对于安置人口大于10万人的安置区,经论证后堤防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可提高一级
    E. 分洪道(渠)、分洪与退洪控制闸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应不低于所在堤防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

    答案:B,D,E
    解析:
    防洪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当存在以下情况时可以调整: ①涉及保护堤防的河道整治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应根据堤防级别并考虑损毁后的影响程度综合确定,但不宜高于其所影响的堤防级别;
    ②蓄滞洪区围堤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级别,应根据蓄滞洪区类别、堤防在防洪体系中的地位和堤段的具体情况,按批准的流域防洪规划、区域防洪规划的要求确定;
    ③蓄滞洪区安全区的堤防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宜为2级,对于安置人口大于10万人的安置区,经论证后堤防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可提高一级;
    ④分洪道(渠)、分洪与退洪控制闸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应不低于所在堤防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

  • 第3题:

    水库大坝按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规定为2级、3级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如坝高超过水库大坝提级指标,其级别可( )。

    A.提高一级
    B.降低一级
    C.不变
    D.提高一级,但洪水标准可不提高

    答案:D
    解析:
    水库大坝按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规定为2级、3级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如坝高超过水库大坝提级指标,其级别可提高一级,但洪水标准可不提高。

  • 第4题:

    水工建筑物级别划分的一般规定有( )。

    A.穿越堤防、渠道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级别,不应低于相应堤防、渠道级别
    B. 承担多项功能的建筑物级别,应按规模指标较高的确定
    C. 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级别,应根据水工建筑物的分级指标综合分析确定
    D. 如其失事损失十分严重的水利水电工程的2~5级主要永久性水工建筑物,建筑物等级可提高两级
    E. 水头低、失事后造成损失不大的水利水电工程的1~4级主要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经论证后建筑物级别可降低一级

    答案:A,B,C,E
    解析:
    水工建筑物级别划分的一般规定为: ①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级别,应根据工程的等别或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分级指标综合分析确定;②综合利用水利水电工程中承担单一功能的单项建筑物的级别,应按其功能、规模确定;承担多项功能的建筑物级别,应按规模指标较高的确定;
    ③如其失事损失十分严重的水利水电工程的2~5级主要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经论证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建筑物等级可提高一级;水头低、失事后造成损失不大的水利水电工程的1~4级主要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经论证后建筑物级别可降低一级;
    ④对2~5级的高填方渠道、大跨度或高排架渡槽、高水头倒虹吸等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经论证后建筑物级别可提高一级,但洪水标准不予提高;
    ⑤当永久性水工建筑物采用新型结构或其基础的工程地质条件特别复杂时,对2~5级建筑物可提高一级设计,但洪水标准不予提高;
    ⑥穿越堤防、渠道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级别,不应低于相应堤防、渠道级别。

  • 第5题:

    以下关于永久性水工建筑物中闸门合理使用年限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1 级永久性水工建筑物中闸门合理使用年限应为100 年
    B. 2 级永久性水工建筑物中闸门合理使用年限应为50 年
    C. 3 级永久性水工建筑物中闸门合理使用年限应为30 年
    D. 4 级永久性水工建筑物中闸门合理使用年限应为25 年
    E. 5 级永久性水工建筑物中闸门合理使用年限应为15 年

    答案:B,C
    解析:
    1 级、2 级永久性水工建筑物中闸门的合理使用年限应为50 年,其他级别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中闸门的合理使用年限应为30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