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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是河南商丘人,在保定打工已有三年,全家均在保定居住生活、前年王某因病在北京某医院治疗,现在已有两年,问王某的住所是()A、保定B、商丘C、北京D、三地均可

题目

王某是河南商丘人,在保定打工已有三年,全家均在保定居住生活、前年王某因病在北京某医院治疗,现在已有两年,问王某的住所是()

A、保定

B、商丘

C、北京

D、三地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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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李某在甲市拥有一套临街商铺,由于急需用钱,将商铺卖给王某,由于王某长期居住在乙市,随即将商铺交给其朋友刘某使用,目前该商铺的房产税纳税人是( )。

    A.李某
    B.王某
    C.刘某
    D.王某和刘某

    答案:C
    解析: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产权所有人王某长期居住在乙市,而其商铺在甲市,故该商铺的房产税纳税人是房产使用人刘某。

  • 第2题:

    赵某在天津拥有一套临街商铺,由于做生意资金周转不开,赵某将商铺卖给王某,但是王某长期居住在河北保定,所以将商铺交给其朋友刘某使用并且不支付租金,目前该商铺的房产税纳税人是( )。

    A.赵某
    B.王某
    C.刘某
    D.王某和刘某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房产税的纳税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屋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题中,产权所有人王某不在房屋所在地北京,由房屋的使用人刘某缴纳。

  • 第3题:

    王某是王拐村村民,为了多赚点钱,王某带领全家出去打工,导致无人打理自家耕地,致使耕地荒芜达三年之久,根据规定,其所在的集体组织有权(  )。

    A.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土地
    B.中止承包合同,等王某回来以后再回复合同的履行
    C.要求王某承担违约责任
    D.对王某处以罚款

    答案:A
    解析: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如果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和个人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发包方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土地。

  • 第4题:

    李某在北京拥有一套临街商铺,由于急需用钱将商铺卖给王某,由于王某长期居住在天津,随即将商铺交给其朋友刘某使用,目前该商铺的房产税纳税人是()。

    A:李某
    B:王某
    C:刘某
    D:王某和刘某

    答案:C
    解析: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本题中,产权所有人李某和承典人王某不在房屋所在地(北京),因此,该商铺的房产税纳税人应为房产使用人刘某承担。

  • 第5题:

    王某因病住院,医生手术时误将一肾脏摘除。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赔偿治疗费用和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审理期间,王某因术后感染医治无效死亡。关于此案,下列哪项说法是错误的?( )
    A.医院侵犯了王某的身体权、健康权和生命权
    B.王某有权要求手术医生向自己赔礼道歉
    C.王某继承人有权继承张某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请求权
    D.王某死后其配偶、父母和子女有权另行起诉,请求医院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害


    答案:B
    解析:
    考点:精神损害赔偿
    讲解:医生误将王某肾脏摘除,侵害了王某的身体完整性与正常的身体功能,王某的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同时,因为医院过失导致王某死亡,侵害了王某的生命权。故A项正确。医生的诊疗过失属于职务行为,应当由医院向王某承担侵权责任,医生本人不向王某承担侵权责任,故没有向王某道歉的法律义务,B项错误。《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8条第2款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巳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巳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本题中,王某在生前诉讼中提出了精神损害赔偿请求,王某继承人有权继承其精神损害赔偿,故C项正确。关于丧亲之痛的赔偿,《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7条规定:“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为原告;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提起诉讼,列其他近亲属为原告。”据此,在自然人被侵权致死的情形,死者近亲属有权就其丧亲之痛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故D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