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usouti.com

程某担任河南石油勘探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进口聚丙烯招投标项目中,多次为杨某开办的某公司谋取利益,并收受杨某所送的招商银行一卡通银行卡一张,存有678000元。程某拿到银行卡后修改了密码,但一直未实际从卡中支取存款。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A.程某修改了密码,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应视为收受钱款的行为已经实施终了,构成受贿罪的既遂B.程某并未实际支取卡中的存款,其行为不构成犯罪C.程某并未实际支取卡中的存款,其行为构成受贿罪,但是属于未遂状态D.程某未实际支取卡中的存款,不能证明其具有非法占有

题目

程某担任河南石油勘探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进口聚丙烯招投标项目中,多次为杨某开办的某公司谋取利益,并收受杨某所送的招商银行一卡通银行卡一张,存有678000元。程某拿到银行卡后修改了密码,但一直未实际从卡中支取存款。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A.程某修改了密码,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应视为收受钱款的行为已经实施终了,构成受贿罪的既遂

B.程某并未实际支取卡中的存款,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C.程某并未实际支取卡中的存款,其行为构成受贿罪,但是属于未遂状态

D.程某未实际支取卡中的存款,不能证明其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相似考题
更多“程某担任河南石油勘探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进口聚丙烯招投标项目中,多次为杨某 ”相关问题
  • 第1题:

    阅读下面材料,回答第 132~133 题。

    杨某原系A市B区国家税务局副局长。B区国家税务局在征税过程中,发现管区内个人独资私营企业“丽雅”毛巾厂长期偷税漏税,其法定代表人伍某对税务执法人员态度蛮横,既不配合调查,也不承认错误。经查,该企业累计偷税达500余万元人民币。税务执法人员认为伍某已构成刑事犯罪,准备将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伍某得到消息,通过熟人找到杨某,请求杨某帮忙,承诺如能不将其移送司法机关,不仅承担杨某女儿出国的费用,而且送杨某人民币20万元。杨某遂利用副局长身份,决定只对伍某作补交税款的处理,而未将伍某移送司法机关。事后,伍某送给杨某现金人民币30万元,美元5万元。此外,杨某在任税务局副局长期间,还利用职务之便将局里税收执法中收缴的罚没款12万元据为己有。

    第 132 题 杨某接受伍某人民币和美元的行为构成了( )。

    A.玩忽职守罪

    B.滥用职权罪

    C.贪污罪

    D.受贿罪


    正确答案:D
    由上题定义可知,杨某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故选D。

  • 第2题:

    ★ 关于法官任职,下列选项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哪一项?()
    A.郑某和王某系夫妻关系,郑某在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担任院长,王某在同一法院担任助理审判员
    B.杨某和刘某系父子关系,杨某在乙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担任副庭长,刘某在同一法院刑事审判庭担任审判员
    C.沈某原是丙区人民法院的法官,离任1年后,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向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陈某是丁市人民法院的法官,同时兼任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答案:B
    解析:
    。《法官法》第16条规定,“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一)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二)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所以A项错误,B项正确。《法官法》第17条规定,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故C项错误。《法官法〉第15条规定,法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务,不得兼任律师。故D项错误。

  • 第3题:

    关于法官任职,下列选项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哪一项?( )


    A.郑某和王某系夫妻关系,郑某在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担任院长,王某在同一法院担任助理审判员

    B.杨某和刘某系父子关系,杨某在乙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担任副庭长,刘某在同一法院刑事审判庭担任审判员

    C.沈某原是丙区人民法院的法官,离任1年后, 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向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陈某是丁市人民法院的法官,同时兼任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答案:B
    解析:
    。《法官法》第16条规定,“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 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一)同一人民法院 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 (二)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所以A项错误,B项正确。《法官法》第17条 规定,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 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故C项错误。《法官 法》第15条规定,法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企 业、事业单位的职务,不得兼任律师。故D项错误。

  • 第4题:

    关于法官任职,下列选项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哪一项?( )

    A.郑某和王某系夫妻关系,郑某在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担任院长,王某在同一法院担任副院长
    B.杨某和刘某系父子关系,杨某在乙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担任副庭长,刘某在同一法院刑事审判庭担任审判员
    C.沈某原是丙区人民法院的法官,离任1年后,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向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陈某是丁市人民法院的法官,同时兼任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答案:B
    解析:
    《法官法》规定: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1)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2)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其他法官……所以A项错误,B项正确:《法官法》规定,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故C项错误。《法官法》规定,法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务,不得兼任律师。故D项错误。

  • 第5题:

    程某担任河南石油勘探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进口聚丙烯招投标项目中,多次为杨某开办的某公司谋取利益,并收受杨某所送的招商银行一卡通银行卡一张,存有678,000元。程某拿到银行卡后修改了密码,但一直未实际从卡中支取存款。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A.程某修改了密码,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应视为收受钱款的行为已经实施终了,构成受贿罪的既遂
    B.程某并未实际支取卡中的存款,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C.程某并未实际支取卡中的存款,其行为构成受贿罪,但是属于未遂状态
    D.程某未实际支取卡中的存款,不能证明其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答案:A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