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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曾表示将赠与乙5000元,且已实际交付乙2000元,后乙在与甲之子丙的一次纠纷中,将丙殴打成重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乙之间赠与合同的标的物数额为2000元,而不是5000元。B. 甲可以随意撤销甲乙之间的赠与合同。C.丙应在被殴伤6个月内行使撤销权。D.甲有权要求乙返还已赠与的2000元。

题目

甲曾表示将赠与乙5000元,且已实际交付乙2000元,后乙在与甲之子丙的一次纠纷中,将丙殴打成重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乙之间赠与合同的标的物数额为2000元,而不是5000元。

B. 甲可以随意撤销甲乙之间的赠与合同。

C.丙应在被殴伤6个月内行使撤销权。

D.甲有权要求乙返还已赠与的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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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乙、丙是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实物入伙的甲因车祸死亡,甲之子欲依继承关系加入合伙企业,乙、丙以甲之子不熟悉合伙业务为由拒绝让甲之子加入,并将甲在合伙企业中的份额折成现金退还给甲的继承人;同时,乙、丙决定让从事同行业的丁加入合伙企业,并与丁订立口头入伙协议。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丙无权拒绝甲之子依继承关系入伙

    B.乙、丙应该将甲入伙的实物返还给甲的继承人

    C.乙、丙应当与丁签订书面的入伙协议

    D.经乙、丙的同意,丁加入合伙后,可以继续从事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正确答案:C
    【答案】C
    【解析】《合伙企业法》第50 条规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一)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二)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三)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据此,A 错误。根据第52 条的规定,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所以B 错误。根据第43 条的规定,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故c 正确。根据第32 条的规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故D 错误。

  • 第2题:

    甲曾表示将赠与乙5000元,且已实际交付乙2000元,后乙在与甲之子丙的一次纠纷中,将丙殴成重伤。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不可以撤销对乙的赠与

    B.丙可以要求撤销其父对乙的赠与

    C.甲应在丙被殴伤6个月内行使撤销权

    D.甲有权要求乙返还已赠与的2000元


    参考答案:D
    解析:《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第3题:

    甲曾表示将赠与乙5000元,且已实际交付乙2000元,后乙在与甲的一次纠纷中,把甲殴打成重伤。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甲可以撤销对乙的赠与
    B.甲的儿子可以要求撤销其父甲对乙的赠与
    C.甲应在被殴伤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撤销权
    D.甲应在被殴伤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
    E.甲有权要求乙返还已赠与的2000元

    答案:A,D,E
    解析:
    (1)选项A: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2)选项B:赠与人的撤销权不能由其近亲属行使;(3)选项CD: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4)选项E: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 第4题:

    甲和乙是患难之交,乙曾多次帮助过甲。为表示感激,06年1月,甲将自己购买的一套房屋赠与给乙并过户给了乙。07年1月,乙和甲的弟弟丙在生意往来中发生争执,乙将丙打成重伤。07年4月,甲以乙将丙打伤为由,要求乙将上述房屋重新过户,返还给自己,遭到乙的拒绝。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有()。

    A.乙没有将房屋过户给甲的义务,因为赠与已经完成

    B.乙有将房屋过户给甲的义务

    C.甲对该赠与享有任意撤销权

    D.甲对该赠与享有法定撤销权


    参考答案:BD

  • 第5题:

    甲曾表示将赠与乙 5000 元,且已实际交付乙 2000 元,后乙在与甲之子丙的一次纠纷中,将丙殴成重伤。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甲可以撤销对乙的赠与
    B.丙可以要求撤销其父对乙的赠与
    C.丙应在被殴伤 6 个月内行使撤销权
    D.甲有权要求乙返还已赠与的 2000 元

    答案:A,D
    解析:
    《合同法》第192条规定:“受赠人有如下情形的,赠与人也得撤销合同:①受赠人对赠与人或其近亲属有故意侵害行为。②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的。③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以上三项撤销权自赠与人知道有撤销原因时起1年内有效。”乙将甲之子丙殴打成重伤,符合第一种情况,因此甲可以撤销对乙的赠与,A项正确。 《合同法》第193条规定:“因受赠人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该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为6个月。”因为乙的行为并未造成赠与人甲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所以丙无权要求撤销其父对乙的赠与,B、C错误。 《合同法》第194条规定:“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所以D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