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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甲区的森达贸易公司与位于乙区的大成机械厂签定一设备购销合同。合同签定后,森达贸易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大成机械厂提供了设备,但大成机械厂仅支付了部分设备款,拖欠36万元设备款一直未支付。森达贸易公司在催要设备款的过程中,发现大成机械厂虽然没有可用于还债的财产,但是对位于丙区的尚峰机械公司享有83万元的到期债权。根据上述案情,如果森达贸易公司以尚峰机械公司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下列关于大成机械厂诉讼地位的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A.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B.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C.共同被告D.共同原告

题目

位于甲区的森达贸易公司与位于乙区的大成机械厂签定一设备购销合同。合同签定后,森达贸易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大成机械厂提供了设备,但大成机械厂仅支付了部分设备款,拖欠36万元设备款一直未支付。森达贸易公司在催要设备款的过程中,发现大成机械厂虽然没有可用于还债的财产,但是对位于丙区的尚峰机械公司享有83万元的到期债权。根据上述案情,如果森达贸易公司以尚峰机械公司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下列关于大成机械厂诉讼地位的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

A.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B.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C.共同被告

D.共同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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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急于与乙签定一份合同,但甲一时找不到合同专用章,遂借用丙的合同专用章和乙签定了合同,后甲、乙在履行合同时候发生纠纷,乙应当以谁为被告?()

    A.以甲为被告

    B.以丙为被告

    C.以甲和丙为共同被告

    D.以甲或丙为被告


    参考答案:C

  • 第2题:

    位于甲区的商贸公司与位于乙区的玻璃钢制品公司签订一份购销合同,双方约定在丙区交货。合同签订后,因玻璃钢制品公司未能及时供货,商贸公司向乙区法院起诉。如果乙区法院以下列什么理由不予受理,则其做法是错误的?()

    A:商贸公司的起诉请求证据不足
    B:商贸公司的起诉超过诉讼时效
    C:本案由合同履行地丙区法院受理更为合适
    D:商贸公司与玻璃钢制品公司之间存在仲裁协议

    答案:A,B,C
    解析:
    【考点】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条件。详解:人民法院决定对案件立案受理之前应对起诉进行审查,审查起诉主要从两方面进行:(1)审查起诉是否符合起诉的实质条件,亦即《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的4个条件。(2)审查起诉是否符合起诉的形式条件,即是否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20条的规定。另外《民诉法解释》等有关司法解释也对起诉与受理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凡是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都应当受理,而本题中选项A、B、C项均不属于不予受理的范围。《仲裁法》第5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所以,D项中法院不应当受理。故本题正确答案应为A、B、C。

  • 第3题:

    以下那些合同属于可撤销的合同

    A.甲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一幅复制油画当做真品卖给乙,乙误认其为真品

    B.甲厂迫于停电的威胁而与供电公司签定的合同

    C.王某以欺诈的手段与李某签定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D.甲没有审查乙提出的合同草案而签定的对自己来说价格过高的合同


    甲厂迫于停电的威胁而与供电公司签定的合同;甲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一幅复制油画当做真品卖给乙,乙误认其为真品

  • 第4题:

    建设方和承建方甲就某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进行了多次合同谈判均未达成一致,未能签定系统建设合同,但在谈判期间建设方获悉了甲的行业关键技术指标。之后建设方与另一承建方乙经过合同谈判后就系统建设签定了合同,同时将甲的关键技术指标透露给乙,导致甲蒙受损失。下列说法中,()是正确的。

    A.建设方对甲蒙受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B.建设方和甲未签定合同,对甲蒙受的损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C.乙和甲未签定合同,对甲蒙受的损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D.甲的损失是由于其自身保密工作未做好,其损失应全部由其自身承担

    答案:A
    解析:
    书中内容不详 建设方对甲蒙受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建设方和承建方甲就某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进行了多次合同谈判均未达成一致,未能签定系统建设合同,但在谈判期间建设方获悉了甲的行业关键技术指标。之后建设方与另一承建方乙经过合同谈判后就系统建设签定了合同,同时将甲的关键技术指标透露给乙,导致甲蒙受损失。

  • 第5题:

    甲企业和乙企业签定合同时,把甲企业的名称转让给乙企业,此合同无效。(  )


    答案:对
    解析:
    企业名称的转让必须取得企业登记机关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