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usouti.com

方晓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同事刘丹偿还其借款。方晓出示了一张有刘丹签名的借条。刘丹否认借款事实存在,主张签名是伪造的。这需要对刘丹的签名进行笔迹鉴定。请问:下列关于鉴定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方晓可以自行委托鉴定机构鉴定,无需法院和刘丹的同意B.方晓如果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C.对于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D.对于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方晓认为其依据明显不足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但必

题目

方晓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同事刘丹偿还其借款。方晓出示了一张有刘丹签名的借条。刘丹否认借款事实存在,主张签名是伪造的。这需要对刘丹的签名进行笔迹鉴定。请问:下列关于鉴定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方晓可以自行委托鉴定机构鉴定,无需法院和刘丹的同意

B.方晓如果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

C.对于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D.对于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方晓认为其依据明显不足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但必须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D
《民诉证据规定》第2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可见,当事人有资格自行委托鉴定机构,A正确。根据《民诉证据规定》第25条:“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B正确。根据《民诉证据规定》第27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C正确。
更多“方晓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同事刘丹偿还其借款。方晓出示了一张有刘丹签名的借条。刘丹否认 ”相关问题
  • 第1题:

    2016年2月15日,国际银行和厚泰公司、晓升公司三方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国际银行给厚泰公司贷款80万港元,晓升公司为该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三方在借款合同上签字盖章后,国际银行依约给厚泰公司发放80万港元的贷款。贷款到期后,厚泰公司未依约还款付息,晓升公司也未履行担保义务,国际银行向法院起诉。法院认为,厚泰公司应当承担违约的民事责任,晓升公司的担保已过保证期限,因此免除担保责任。晓升公司未提起上诉。

    如果厚泰公司提起上诉,而国际银行在二审期间又申请撤回起诉,那么下列有关说法正确的是:( )

    A.二审法院应不予准许国际银行撤回起诉的申请
    B.如果撤诉申请予以准许,国际银行在撤诉后重复起诉的。法院应不予受理
    C.对于国际银行的撤诉申请,应当征得厚泰公司与晓升公司的同意
    D.如果撤诉申请予以准许,那么法院应当一并裁定撤销一审裁判

    答案:B,C,D
    解析:
    考查二审中撤诉的处理。根据《民诉解释》第338条的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准许撤诉的,应当一并裁定撤销一审裁判。原审原告在第二审程序中撤回起诉后重复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根据规定,A项错误,BCD项正确。

  • 第2题:

    2008年2月15日,国际银行和厚泰公司、晓升 公司三方签订了 1份借款合同,约定国际银行给厚泰 公司贷款港币80万元,晓升公司为该贷款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三方在借款合同上签字盖章后,国际银行依 约给厚泰公司发放港币80万元的贷款。贷款到期后, 厚泰公司未依约还款付息,晓升公司也未履行担保义 务。国际银行向法院起诉,法院认为,厚泰公司应当承 担违约的民事责任,晓升公司的担保已过保证期限,因 此免除担保责任。晓升公司未提起上诉。
    如果厚泰公司对一审判决中向国际银行承担 违约责任的部分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的被上诉人应 是:( )
    A.国际银行
    B.晓升公司
    C.国际银行和晓升公司
    D.国际银行和晓升公司列不列为被上诉人均可


    答案:A
    解析:
    。根据《民诉意见》第177条的规定作答。

  • 第3题:

    【单选题】刘某(男)与方某(女)于 1 2011 年协议离婚,离婚协议载明 5 5 岁的孩子刘宇与母亲方某一起生活,但刘某具有探视权。2 2012 年 6 6 月,刘某又与秦某结婚,不久二人生下孩子刘丹。 刘某与秦某结婚之后,下列关于保险利益说法错误的是()。

    A.秦某对刘丹具有保险利益

    B.刘某对方某没有保险利益

    C.刘某对秦某具有保险利益

    D.秦某对刘宇具有保险利益


    BD

  • 第4题:

    2016年2月15日,国际银行和厚泰公司、晓升公司三方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国际银行给厚泰公司贷款80万港元,晓升公司为该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三方在借款合同上签字盖章后,国际银行依约给厚泰公司发放80万港元的贷款。贷款到期后,厚泰公司未依约还款付息,晓升公司也未履行担保义务,国际银行向法院起诉。法院认为,厚泰公司应当承担违约的民事责任,晓升公司的担保已过保证期限,因此免除担保责任。晓升公司未提起上诉。

    如果厚泰公司对一审判决中向国际银行承担违约责任的部分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中应如何列明当事人:( )

    A.以国际银行为被上诉人,晓升公司按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B.以晓升公司为被上诉人,国际银行按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C.国际银行、晓升公司均按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D.国际银行、晓升公司均为被上诉人

    答案:A
    解析:
    考查上诉审中被上诉人地位的确定。根据《民诉解释》第319条的规定作答。

  • 第5题:

    2008年2月15日,国际银行和厚泰公司、晓升公司三方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国际银行给厚泰公司贷款港币80万元,晓升公司为该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三方在借款合同上签字盖章后,国际银行依约给厚泰公司发放港币80万元的贷款。贷款到期后,厚泰公司未依约还款付息,晓升公司也未履行担保义务。国际银行向法院起诉,法院认为,厚泰公司应当承担违约的民事责任,晓升公司的担保已过保证期限’因此免除担保责任。晓升公司未提起上诉。
    如果厚泰公司对一审判决中向国际银行承担违约责任的部分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的被上诉人应是:()

    A.国际银行
    B.晓升公司
    C.国际银行和晓升公司
    D.国际银行和晓升公司列不列为被上诉人均可

    答案:A
    解析:
    。考查上诉审中被上诉人地位的确定。根据《民诉意见》第177条的规定作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