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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在未获得专利前,与乙公司签订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否有效?如甲乙双方因此合同发生纠纷,应如何适用有关法律?

题目

甲公司在未获得专利前,与乙公司签订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否有效?如甲乙双方因此合同发生纠纷,应如何适用有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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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中国甲公司的一项发明在中国和A国均获得了专利权。中国的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了中国地域内的专利独占实施合同。A国的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了在A国地域内的专利普通实施合同并制造专利产品,A国的丁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在A国地域内的专利普通实施合同并制造专利产品。中国的戊公司、庚公司分别从丙公司和丁公司进口这些产品到中国使用。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甲公司应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戊公司的行为侵犯了乙公司的专利独占实施权
    D.庚公司的行为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

    答案:B,D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专利侵权行为。 专利权具有地域性。独占实施许可,意味着在特定法域内,除了被许可人之外,包括许可人在内的所有人均不得再使用该专利。普通许可,意味着在特定法域内,除了被许可人之外,许可人自己也可以使用该专利,同时还可以许可他人使用该专利。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的独占实施合同效力范围限于中国的地域之内,因此,甲公司又在A国的地域内许可丙公司使用的行为不构成违约,A项错误。
    乙公司只是享有在中国地域内的专有实施权,并没有权利授权丁公司在A国地域内使用专利的权利,其行为构成违约,故B项正确。
    丙公司经甲公司合法授权取得了在A国地域内的专利普通实施权,因此丙公司制造该专利产品是合法的。戊公司从丙公司处进口该专利产品,属于专利产品的平行进口行为。根据《专利法》第69条的规定,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因此戊公司的行为不构成侵权,故C项错误。
    庚公司从A国的丁公司进口这些产品,而丁公司没有获得专利权人的许可,因此,庚的行为侵犯了甲的专利权,故D项正确。

  • 第2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约定乙公司在专利有效期限内独占实施甲公司的专利技术,并特别约定乙公司不得擅自改进该专利技术。后乙公司根据消费者的反馈意见,在未经甲公司许可的情形下对专利技术做了改进,并对改进技术采取了保密措施。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公司有权自己实施该专利技术
    B:甲公司无权要求分享改进技术
    C:乙公司改进技术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
    D:乙公司改进技术属于违约行为

    答案:B
    解析:
    【考点】技术转让合同【详解】《合同法》第343条规定:“技术转让合同可以约定让与人和受让人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范围,但不得限制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据此,甲公司与乙公司的约定无效,乙公司有权改进技术,所以,选项C、D错误。《合同法》第35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按照互利的原则,在技术转让合同中约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的分享办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一方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其他各方无权分享。”本题中,甲公司与乙公司对改进的技术成果的分享办法未作约定,甲公司无权分享乙公司改进技术。所以,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B。

  • 第3题:

    中国甲公司的一项发明在中国和A国均获得了专利权。中国的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了中国地域内的专利独占实施合同。A国的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了在A国地域内的专利普通实施合同并制造专利产品,A国的丁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在A国地域内的专利普通实施合同并制造专利产品。中国的戊公司、庚公司分别从丙公司和丁公司进口这些产品到中国使用。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公司应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戊公司的行为侵犯了乙公司的专利独占实施权
    D:庚公司的行为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

    答案:B,D
    解析:
    依据《专利法》第12条的规定,本题中乙的行为构成违约,应向甲承担违约责任,A项错误,B项正确。根据《专利法》第11条第1款的规定,D项正确。基于合同的相对性,乙公司的专利独占实施权是针对专利权人甲公司而言的,是一种相对权。所以,戊公司的行为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但是没有侵犯乙公司的专利独占实施权,C项错误。

  • 第4题:

    中国甲公司的一项发明在中国和A国均获得了专利权。中国的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了中国地域内的专利独占实施合同。A国的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了在A国地域内的专利普通实施合同并制造专利产品,A国的丁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在A国地域内的专利普通实施合同并制造专利产品。中国的戊公司、庚公司分别从丙公司和丁公司进口这些产品到中国使用。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4年)( )

    A.甲公司应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戊公司的行为侵犯了乙公司的专利独占实施权
    D.庚公司的行为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

    答案:B,D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专利侵权行为。 专利权具有地域性。独占实施许可,意味着在特定法域内,除了被许可人之外,包括许可人在内的所有人均不得再使用该专利。普通许可,意味着在特定法域内,除了被许可人之外,许可人自己也可以使用该专利,同时还可以许可他人使用该专利。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的独占实施合同效力范围限于中国的地域之内,因此,甲公司又在A国的地域内许可丙公司使用的行为不构成违约,A项错误。
    乙公司只是享有在中国地域内的专有实施权,并没有权利授权丁公司在A国地域内使用专利的权利,其行为构成违约,故B项正确。
    丙公司经甲公司合法授权取得了在A国地域内的专利普通实施权,因此丙公司制造该专利产品是合法的。戊公司从丙公司处进口该专利产品,属于专利产品的平行进口行为。根据《专利法》第69条的规定,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因此戊公司的行为不构成侵权,故C项错误。
    庚公司从A国的丁公司进口这些产品,而丁公司没有获得专利权人的许可,因此,庚的行为侵犯了甲的专利权,故D项正确。

  • 第5题:

    甲公司与乙订立技术实施许可合同一份,合同约定由作为专利权人的乙将其专利技术许可该公司使用,合同同时注明了该专利的有效期限。甲公司一次性支付乙专利使用费后,乙向甲公司提供专利文件和其他相关技术资料,负责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问题。甲公司保证实施专利的一切技术设备、资金等。在合同履行中,乙的专利权被中国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无效。双方发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双方签订的技术实施许可合同无效
    B:如果该专利使用费不返还明显违背公平原则的,则乙需向甲公司返还专利使用费
    C:甲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D:乙如果是恶意造成甲公司损失的,则乙需要赔偿甲公司的相关损失

    答案:A,B,D
    解析:
    《合同法》第344条规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只在该专利权的存续期间内有效。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布无效的,专利权人不得就该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依据《专利法》第47条规定,已经履行的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专利权人恶意造成损害的要赔偿。不返还专利使用费明显违背公平原则的,应全部返还或者部分返还。依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行使解除权的情形一共有以下几种情况:(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本题中没有符合以上所列情况的。所以,甲公司不能单方解除合同。故A、B、D项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