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usouti.com

小甲为著名童星,年满8岁,片酬颇丰。其叔父,即其父老甲的弟弟老乙生活困顿。老甲在征得小甲的同意后,将小甲的片酬2000元以小甲的名义赠与老乙,对于老甲这一民事行为效力,正确的是:A.有效,老甲为小甲的监护人,有权处理其财产B.有效,因为已经征得小甲的同意C.效力待定,尚需小甲的法定代理人追认D.无效

题目

小甲为著名童星,年满8岁,片酬颇丰。其叔父,即其父老甲的弟弟老乙生活困顿。老

甲在征得小甲的同意后,将小甲的片酬2000元以小甲的名义赠与老乙,对于老甲这一民事行为效力,正确的是:

A.有效,老甲为小甲的监护人,有权处理其财产

B.有效,因为已经征得小甲的同意

C.效力待定,尚需小甲的法定代理人追认

D.无效


相似考题
更多“小甲为著名童星,年满8岁,片酬颇丰。其叔父,即其父老甲的弟弟老乙生活困顿。老甲在征得小甲的同意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为妻子乙投保了以其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并指定其子小甲为受益人。甲投保时并未征得乙同意,但在后来保险公司回访时,乙称对于保险合同的内容已知情且对保险金额予以认可。2017年甲与乙离婚,小甲由乙抚养。2017年12月,在一次交通事故中,乙与小甲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保险合同有效,保险金归甲所有

    B.保险合同有效,保险金归小甲的继承人

    C.保险合同有效,保险金归乙的继承人

    D.因投保时未征得乙同意,故该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公司无须赔偿

    答案:C
    解析:
    《保险法》第 42 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本题中,在这次交通事故中,被保险人乙与受益人小甲均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则应推测受益人小甲先死,保险金由被保险人乙的继承人依法继承。 故 AB 选项错误,C 项正确。 《保险法解释(三)》第 1 条第 1 款规定:"当事人订立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根据保险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可以在合同订立时 作出,也可以在合同订立后追认。" 本题中,乙作为被保险人,在保险公司回访时承认对于保险合同的内容已知情且对保险金额予以认可,可以视为对死亡险合同在订立后进行追认, 保险合同有效,保险公司有责任给付保险金。故D 选项错误。

  • 第2题:

    甲乙为兄弟,父母双亡,甲已参加工作,乙12岁,乙在父母死后暂居叔父家,现在甲和叔父都不愿意监护乙,乙的监护人应是()

    A.甲

    B.叔父

    C.甲或者叔父

    D.居委会


    A 本题涉及未成年人的监护问题。《民法通则》第16条第2款规定,未成年人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1)祖父母、外祖父母;(2)兄、姐;(3)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本题中,甲是具有法定监护义务的人,其叔父不具有法定监护义务,其担任监护人应坚持自愿原则。故本题选项为A。

  • 第3题:

    甲乙为兄弟,父母双亡,甲已参加工作,乙12岁,乙在父母死后暂居叔父家,现在甲和叔父都不愿意监护乙,乙的监护人是()。

    A.甲

    B.叔父

    C.甲或者叔父

    D.乙所在的村民委员会


    A 本题涉及未成年人的监护问题。《民法通则》第16条第2款规定,未成年人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1)祖父母、外祖父母;(2)兄、姐;(3)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本题中,甲是具有法定监护义务的人,其叔父不具有法定监护义务,其担任监护人应坚持自愿原则。故本题选项为A。

  • 第4题:

    小文系儿童影星,片酬颇丰。其父甲的弟弟乙生活困难。甲征得小文同意后,不顾小文母亲的反对,将小文的5 000元片酬以小文的名义赠与乙。甲处分小文财产的行为( )。

    A.有效,因为甲已征得小文同意
    B.有效,因为甲为小文的法定代理人
    C.无效,因为小文母亲反对
    D.无效,因为甲处分财产不是为了小文的利益

    答案:D
    解析:
    《民法总则》第35条第1款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因此,监护人在处分被监护人财产时须以被监护人利益为前提,本题中甲的行为并非为了被监护人利益,因此无效。

  • 第5题:

    【多选题】下面属于复代理的有:

    A.A甲委托乙为其代理人处理与某公司的事务,后乙因身体不适、一人难以胜任,于是甲征得乙的同意、并经乙推荐,又委托丙为代理人,与乙共同处理该事务

    B.B甲委托乙为其代理人处理与某公司的事务,后乙因身体不适、一人难以胜任,于是甲征得乙的同意、并经乙推荐,又委托丙为代理人,由丙处理与某公司的事务,乙退出该事务

    C.C甲委托乙为其代理人处理与某公司的事务,后乙身体不适、一人难以胜任,于是乙得到甲的同意,委托丙代其与某公司谈判,处理与甲之间的纠纷

    D.难以胜任,但一时又联系不上甲,为不影响甲的事务,乙委托丙代其与某公司谈判,并在事后联系了甲,甲表示同意


    AC 本题考查的是民法中的复代理制度。复代理又称再代理,是指代理人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选定他人为被代理人的代理人,将代理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托给他人行使的行为。复代理适用于委托代理,接受转托的人称为复代理人。复代理的代理行为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复代理人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68条规定:“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B项表述不全面,委托代理的复代理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且被代理人同意的,也构成有权复代理。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C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