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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甲和学生乙就法、法律规范的概念展开讨论。学生甲的论点是:①法与法律规范的概念完全相同,因为法的构成要素等同于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②所有的法和法律规范都是通过法律条文来表述的;③表述法和法律规范内容的文件被称为"规范性法律文件".学生乙的论点是:①法的要素不能等同于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②并不是所有的法都表现为法律条文形式,但所有的法律规范都是通过法律条文来表述的;③同一个法律规范可以通过一个法律条文来表述,也可以通过若干个法律条文来表述。对上述论点进行分析,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A.学生甲的论点

题目

学生甲和学生乙就法、法律规范的概念展开讨论。学生甲的论点是:①法与法律规范的概念完全相同,因为法的构成要素等同于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②所有的法和法律规范都是通过法律条文来表述的;③表述法和法律规范内容的文件被称为"规范性法律文件".学生乙的论点是:①法的要素不能等同于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②并不是所有的法都表现为法律条文形式,但所有的法律规范都是通过法律条文来表述的;③同一个法律规范可以通过一个法律条文来表述,也可以通过若干个法律条文来表述。对上述论点进行分析,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 )。

A.学生甲的论点①和论点②

B.学生甲的论点③和学生乙的论点③

C.学生乙的论点①

D.学生乙的论点②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BCD
「考点」法;法律规范;法律条文「解析」(1)法的要素是指构成法的整体而相互作用的基本元素,包括法律原则、法律概念及法律规则。所以学生甲的论点①是错的,选项A不正确;学生乙的论点①是正确的,选项C正确。
    (2)规范性法律文件通常是若干法律规范的集合体,即将关于某一类或相近的几类社会关系的规定集中于有一个总名称、贯穿了共同原则的法律文本中,这些规定在这一文本中有着较严密的逻辑关系。规范性法律文件除了以法律规范为主体外。还包括诸如规定法的原则、概念、技术性规定等内容的非规范性条文。所以学生甲的论点③是正确的。
    (3)法律规范是行为规则本身或法的主体,而法律条文则是法律规范的外部表现形式,法律规范的表述有时是通过几个法律条文一起完成的。
    所以学生乙论点③是正确的,选项B正确。
    (4)有些习惯法并不是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出现。所以学生乙的论点②正确,选项D是正确的。
更多“学生甲和学生乙就法、法律规范的概念展开讨论。学生甲的论点是:①法与法律规范的概念完全 ”相关问题
  • 第1题:

    学生甲和学生乙刚参加完一次民事案件庭审的旁听,回来的路上,二人边走边谈,学生甲说:①王某违约不向张某交付货物就应该承担交付货物的法律责任;②王某不交付货物,就要由张某对其进行法律制裁。学生乙说:①法院判王某不仅交付货物,而且要赔偿张某的经济损失,让王某尝一下承担法律责任的滋味;②王某如果不履行法院的判决,法院就要强制执行,对其实行法律制裁。二者的谈话中,正确的说法有()。

    A.学生甲①②学生乙①②
    B.学生甲①与学生乙②
    C.学生甲②学生乙①
    D.学生甲①学生乙①②

    答案:B
    解析:
    二者之间的关系是,法律责任是前提,法律制裁是结果或体现;有法律责任不等于有法律制裁;法律制裁是承担法律责任的重要方式;法律责任可以主动承担,而法律制裁必须由司法机关通过诉讼程序进行。本题中学生甲的论点①和学生乙的论点②正确地反映了这种关系,所以应选B。学生甲的论点②的错误在于进行法律制裁的主体不应是张某,而应是法院;学生乙的论点①混淆了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的概念。

  • 第2题:

    学生甲和学生乙就法、法律规范的概念展开讨论。学生甲的论点是:①法与法律规范的概念完全相同,因为法的构成要素等同于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②所有的法和法律规范都是通过法律条文来表述的;③表述法和法律规范的文件被称为“规范性法律文件”。学生乙的论点是:①法的要素不能等由于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②并不是所有的法律都表现为法律条文形式,但所有的法律规范都是通过法律条文来表述的;③同一法律规范可以通过一个法律条文来表述,也可以通过若干个法律条文来表述。对上述观点进行分析,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A.学生甲的论点①和论点②
    B.学生甲的论点③和学生乙的论点③
    C.学生乙的论点①
    D.学生乙的论点②


    答案:B,C,D
    解析:
    法的要素的构成一般包括法的原则、法的概念、法的技术性规定、法律规范等方面,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是法律规范的结构,如“假定、指示、法律后果”或“行为模式、法律后果”,因此法的构成要素不等于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

  • 第3题:

    在某法学理论研讨会上,甲和乙就法治的概 念和理论问题进行辩论。甲说:①在中国,法治理论 最早是由梁启超先生提出来的;②法治强调法律在社 会生活中的至高无上的权威;③法治意味着法律调整 社会生活的正当性。乙则认为:①法家提出过“任法 而治”、“以法治国”的思想;②法治与法制没有区别; ③“法治国家”概念最初是在德语中使用的。下列哪 一选项所列论点是适当的?
    A.甲的论点②和乙的论点①
    B.甲的论点①和乙的论点③
    C.甲的论点②和乙的论点②
    D.甲的论点③和乙的论点②


    答案:A
    解析:
    。在中国,最早宣传并明确提出法治(主义)概念 的是梁启超先生,但并不能得出在中国法治理论最早是由 梁启超先生提出来的结论,因为中国先秦时期已经有法家 提出过古代的“法治”思想,甲的论点①不适当。“法治” 一词明确了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最高杈威,甲的论点②是 适当的。法治意味着法律调整社会生活的正当性,甲的论 点③是适当的。春秋战国时期,尽管发生了儒法之争,并 未形成“法治”这个名词,但法家提出过“任法而治”、“以 法治国”的思想,乙的论点①是适当的。法制(legal system) 一般是指法律和制度的总称,而法治(rule of law)指 依据法律的治理,其含义要更为宽泛,乙的论点②不适当。 法治国家或法治国是一个德语中最先使用的概念,早期的 法治国是指中世纪欧洲的某种国家形式,尤其是德意志帝国,当时被认为是“和平和法律秩序的守卫者”,因此,乙的 论点③是适当的。

  • 第4题:

    法律人适用法律的最直接的目标就是要获得一个合理的法律决定。学生甲和学生乙就法适用的目标展开讨论。学生甲的观点是、①做法律决定的人在做决定的过程中应该尽可能地避免武断和恣意。②法律人保障其法律决定的正当性与非法律人相同的地方在于、通过运用特定法律人共同体所普遍承认的法学方法如客观目的解释保证其法律决定与实质价值或道德的一致性。③法律决定的可预测性的程度越高,人们有效地安排和计划自己的生活的可能性越大。法律决定的正当性程度越高,人们安排和计划自己满意的生活的可能性越大。学生乙的观点是、①武断性和恣意性的多少并不影响法律决定的可预测性。②如果法律决定不具有正当性或正当性程度非常低,一个社会就不可能是一个和谐的长治久安的社会,也就是说,该社会的秩序最终可能解体。对于上述观点进行分析,下列哪个是正确的?

    A、学生甲的观点①和观点②
    B、学生甲的观点③和学生乙的观点①
    C、学生甲的观点②和学生乙的观点②
    D、学生甲的观点①和学生乙的观点②

    答案:D
    解析:
    法律人适用法律的最直接的目标就是要获得一个合理的法律决定。在法治社会,所谓合理的法律决定就是指法律决定具有可预测性和正当性。法律决定的可预测性是形式法治(theformalruleoflaw)的要求,它的正当性是实质法治(thesubstantialruleoflaw)的要求。可预测性意味着做法律决定的人在做决定的过程中应该尽可能地避免武断和恣意。因为越少的武断性和恣意性,法律决定就越具有可预测性。由此可以看出,学生甲的观点①是正确的,而学生乙的观点①则是错误的。法律决定的正当性是指按照实质价值或某些道德考量,法律决定是正当的或正确的。这里所谓的实质价值或道德是有一定范围的或受到限制的,主要是指特定法治国家或宪政国家的宪法规定的一些该国家的公民都承认的、法律和公共权力应该保障与促进的实质价值。学生甲的观点②的错误在于其表述的并非是法律人保障其法律决定的正当性与非法律人相同的地方,而是二者不同的方面。学生甲的观点③与学生乙的观点②则是正确的。

  • 第5题:

    共用题干

    在某法学理论研讨会上,甲和乙就法治的概念和理论问题进行辩论。甲说、①在中国,法治理论最早是由梁启超先生提出来的;②法治强调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至高无上的权威;③法治意味着法律调整社会生活的正当性。乙则认为、①法家提出过“任法而治”、“以法治国”的思想;②法治与法制没有区别;③“法治国家”概念最初是在德语中使用的。下列选项所列论点适当的是、()
    A、甲的论点②和乙的论点①
    B、甲的论点①和乙的论点③
    C、甲的论点②和乙的论点②
    D、甲的论点③和乙的论点②

    答案:A
    解析:
    与社会发展和文明进化相适应,法不断地发展、进步,法的历史类型的更替即是法的发展的一种特殊形式。法的历史类型是按照法所据以产生和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的性质和体现的阶级意志的不同,对人类社会的法所作的分类。与人类进入阶级社会后的社会形态的划分相一致。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人类社会存在四种历史类型的法: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和社会主义法。可见,A、C项正确。但是,我们应该明确,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并不是每一个国家、民族的法都一定经过法的这四种历史类型。但在法的历史发展的总体进程中,从奴隶制法到封建制法、继而发展为资本主义法和社会主义法,是法的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法的类型也由低级类型的法向高级类型的法依次更替,故B项也正确。按照唯物史观的观点,法的历史类型的更替,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历史的必然,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是法的历史类型更替的根本原因,因此,D项错误,不当选。


    法系的形成是基于不同国家相似的法律传统和外部特征,法律传统之中就包含各自的法律文化,A项正确。中华法系具有保守性格,追求“民族化”,但在清末修律的过程中,参照西方资产阶级法律建立起来一整套法律制度和司法体制,在一定程度上引进和传播了西方近现代的法律学说和法律制度,这是中华法系与其他法系的文化之间的交流与融合,故B项错误。西方的两大法系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不断融合,逐渐实现了与国际化的协调一致,但是在法的移植过程中,仍然保留了法的民族特色,故C项错误。清末沈家本主张变法修律,移植西方的法律制度,试图融合不同的法系,故D项正确。


    法的现代化是指与现代化的需要相适应的,法的现代性因素不断增加的过程,并不是为了满足现代化的要求才成为迫切需要,更在于它本身就是现代社会中人的一种生存方式和价值标准,A项说法正确。在西方文明的特定社会历史背景中孕育、发展起来的是内发型法的现代化而不是外源型法的现代化。中国法的现代化经历了由被动接受到主动选择的过程,在制度层面上形成于收回领事裁判权为契机。所以,C、D项说法正确,B项的表述是错误的。


    法律意识是指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思想、观念、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法律意识本身在结构上可以分为两个层次:法律心理和法律思想体系。法律心理是人们对法律现象的直观的感性认识和情绪,是法律意识的初级形式和阶段。法律思想体系是法律意识的高级阶段。它以理性化、理论化和体系化为特征,是人们对法律现象进行理性认识的产物,也是人们对法律现象的自觉的反映形式。一般地说,可以将法律文化分为物化的、制度的、观念的三个层面。在物化的层面,法律文化通常表现为关于法律的某种物质形式,如某个法律的象征物(如正义女神);在制度的层面,法律文化表现为各种具体的与传统相关的法律制度;而在观念层面,则表现为人们思想意识中关于法律的种种看法、说法。由上述法理依据可见,选项A、C、D均属于法律意识中的法律心理;选项B则属于法律制度,不属于法律意识。因此,应选A、C、D。


    亚里士多德是西方法学史上第一个系统阐述法治学说的人物,他提出:法治应包括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在我国,尽管春秋战国时期发生了大规模的儒法之争,法家提出过“任法而治”、“以法治国”的思想,但并未形成法治概念。所谓中国古代人治与法治之争,乃是后人的总结。法治与法制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但内涵是完全不同的。前者与人治相对,强调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至高无上的权威,意味着法律调整社会生活的正当性.显示了法律介入社会生活的广泛性。而后者一般来说是法律制度的简称,是一个中性词。法治国家或法治国是一个德语中最先使用的概念。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国家,是德国资产阶级宪政运动的产物。根据上述法理依据可知,甲的论点②③是正确的,①是错误的。①之所以错误,按照通说,在中国,法治概念和法治理论并非最早由梁启超所提出,而都是由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家所最先提出的。司考辅导用书上认为,法治概念最早由梁启超提出,而法治理论最早由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家提出。无论按照通说,还是按照指定用书,甲的论点①均错误。同样根据上述法理依据,乙的论点①、③正确,②错误。因此,正确的选项应为A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