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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以乙公司为收款人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汇票上记载的付款日期为2005年7月1日,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乙公司提示付款的最后一日为2005年8月1日B.乙公司提示付款的最后一日为2005年7月11日C.乙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提示付款的,承兑人和出票人的票据责任免除D.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点的,付款地点为付款银行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题目

甲公司以乙公司为收款人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汇票上记载的付款日期为2005年7月1日,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公司提示付款的最后一日为2005年8月1日

B.乙公司提示付款的最后一日为2005年7月11日

C.乙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提示付款的,承兑人和出票人的票据责任免除

D.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点的,付款地点为付款银行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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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B
  【考点】提示付款
    【解析】《票据法》第53条规定,持票人应当按照下列期限提示付款:(一)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二)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持票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据此,本题AC项不正确,B项正确。根据《票据法》第23条规定,付款人为银行的,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所以D选项不正确
更多“甲公司以乙公司为收款人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汇票上记载的付款日期为2005年7月1日, ”相关问题
  • 第1题:

    以下问题应给予肯定回答的是:

    A:张某签发了一张支票给王某,王某将支票背书转让给孙某,张某患有精神病,实际上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孙某享有票据权利吗
    B: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甲公司财会人员由于疏忽,将乙公司的名称写错,甲公司修改了错误,并在修改处签章,汇票有效吗
    C: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汇票上的付款行的名称有错误,甲公司修改了错误,并在修改处签章,汇票有效吗
    D:某银行签发了一张银行本票,本票上的出票日期错误,银行修改了出票日期,并在修改处签章,本票有效吗

    答案:A,C
    解析:
    《票据法》第6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票据有效,签章无效,A选项中支票有效,孙某享有票据权利,所以A选项正确。当然张某不承担票据责任,孙某不能向张某行使票据权利。《票据法》第9条规定,票据金额、日期和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所以BD选项不正确。C选项中的汇票上付款人的名称错误,不是法定不得更改事项,因此出票人可以修改并签章,所以C选项正确。

  • 第2题:

    以下体现了票据行为文义性的有:( )
    A.甲公司签发了 1张银行承兑汇票,由于财务人 员疏忽,将汇票上的付款日期填写为2010年3月1 日,实际付款日期应为3月3日,甲公司不能用其他证 据证明汇票的付款日期为3月3日
    B.甲公司签发了 1张金额为10万元的汇票交付 给乙公司,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将 金额涂改为100万元,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将汇 票背书转让给王某,王某向银行提示付款被拒绝。王 某向丁公司追索,要求丁公司按照汇票金额100万元 承担责任
    C.甲公司签发了 1张以张某为收款人的银行承 兑汇票,张某将汇票质押给王某,但是张某未在汇票上 记载“质押”字样,王某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乙公司。乙 公司提示付款被拒绝,有权向张某行使追索权
    D.甲公司签发了 1张支票交付于乙公司,乙公司 提示付款,付款人以甲公司的签章不符合法律规定为 由拒绝付款


    答案:A,B,C
    解析:
    。票据的文义性是指票据上所载权利义务的内容必须严格按照票据上所载文义确定,不允许依据票据记载以外的事实,对行为人的意思,作出与票据 所载文义相反的解释,或者对票据所载文义进行补充 或变更。即使票据的书面记载内容与票据的事实相悖,也必须以该记载事项为准。A、B、C选项体现了票 据的文义性。D选项体现了票据的要式性。

  • 第3题:

    甲公司签发了一张以乙银行为承兑人、丙公司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丙公司委托自己的开户银行丁银行代为收款,在背书栏记载了“委托收款”字样并签章。丁银行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戊公司。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汇票上的票据权利人是()。

    A.乙银行
    B.丙公司
    C.丁银行
    D.戊公司

    答案:B
    解析:
    在委托收款背书中:(1)背书人(丙公司)仍是票据权利人;(2)被背书人(丁银行)只是委托收款中的代理人,未取得票据权利,因此不能背书转让票据权利;戊公司属于重大过失受让票据,亦不享有票据权利。

  • 第4题:

    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付款日期为2005年10月30日,银行进行了承兑;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张某,张某于2005年9月1日因车祸死亡,张某的妻子陈某是张某的合法继承人,陈某可以在汇票到期日后向银行提示付款,但要证明自己取得汇票的途径
    B: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银行进行了承兑,付款日期为2005年4月10日,乙公司工作人员将汇票丢失,乙公司于2005年4月1日通知银行挂失止付时,银行告知已向持票人付款,银行应向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C: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银行进行了承兑,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于汇票到期日向银行提示付款,银行向丙公司支付了汇票金额,甲公司和乙公司对丙公司的保证责任、甲公司对乙公司的保证责任均解除
    D: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银行进行承兑,乙公司于汇票到期日向银行提示付款,银行告知乙公司由于接到央行指示,都在进行职业道德教育,要求乙公司3日后再提示付款,银行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

    答案:D
    解析:
    依《票据法》第31条,A选项中陈某因继承取得汇票,陈某依法举证后,享有汇票权利,所以A选项正确。依《票据法》第58条,B选项中付款行在汇票到期日前付款,给失票人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B选项正确。《票据法》第60条规定:“付款人依法足额付款后,全体汇票债务人的责任解除。”C选项正确。《票据法》第54条规定:“持票人依照前条规定提示付款的,付款人必须在当日足额付款。”D选项不正确。

  • 第5题:

    2020年1月15日,甲公司持一张到期银行承兑汇票到P银行办理委托收款,该汇票由Q银行承兑,甲公司在委托收款凭证上可以不记载的事项是( )。

    A.付款人Q银行
    B.收款人甲公司
    C.委托日期
    D.甲公司地址

    答案:D
    解析:
    签发托收凭证必须记载下列事项:标明托收的字样、确定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委托收款凭据名称及附记单证张数、委托日期、收款人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