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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村享有选举权的村民2000人,在一次乡人大选举中作为一个选区,应选人大代表四人。第一次投票中七名代表候选人中,只有三人得票超过参加投票选民的过半数,于是进行再次选举,在这次选举中,参加投票的选民有1800人,李某得票最多。下列选项中哪一个是李某当选为乡人大代表的最低得票数?A、1001 B、 901 C、 600 D、 60120、根据宪法以及有关法律规定,下列关于行政区域划分的表述,不正确的是哪一项?A、我国地方行政区域既有三级制(省级、县级和乡级)也有四级制(省级、市级、县级和乡级)B、我国的民族自

题目

某村享有选举权的村民2000人,在一次乡人大选举中作为一个选区,应选人大代表四人。第一次投票中七名代表候选人中,只有三人得票超过参加投票选民的过半数,于是进行再次选举,在这次选举中,参加投票的选民有1800人,李某得票最多。下列选项中哪一个是李某当选为乡人大代表的最低得票数?

A、1001 B、 901 C、 600 D、 601

20、根据宪法以及有关法律规定,下列关于行政区域划分的表述,不正确的是哪一项?

A、我国地方行政区域既有三级制(省级、县级和乡级)也有四级制(省级、市级、县级和乡级)

B、我国的民族自治地方包括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三级,民族乡不是民族自治地方

C、如我国要设立新的直辖市,则需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

D、区域界限争议时应当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主管,由人民政府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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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甲村享有选举权的村民有500人,其中200人参与了村委会主任选举,候选人张某获得120票.因而当选

    B.乙村享有选举权的村民有500人,在村委会选举中,李某获得300票,因而当选

    C.丙村在村委会选举中,设立了秘密写票处

    D.丁村村民胡某在村委会选举期问不能参加投票。书面委托其享有选举权的父亲代为投票


    正确答案:A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5条第2款规定,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A项中只有200人参加了选举,没有超过半数,因而选举无效,A项错误。B项中李某获得300票,超过了500名享有选举权的村民的半数,必然也超过了参加投票的村民的半数,因而有效,B项正确。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5条第3款规定,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结果应当当场公布。选举时,应当设立秘密写票处。C项说法正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5条第4款规定,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D项说法正确。本题答案为A。

  • 第2题:

    共用题干

    某村有年满18周岁的村民1000人,在一次乡人大选举中作为一个选区,应选人大代表3人。第一次投票,5名代表候选人中,只有2人得票超过参加投票选民的过半数,于是进行再次选举。对此,下列哪个选项不正确?
    A、再次选举中,代表候选人应为2人,即为第一次投票中的得票数为第三名、第四名的选民
    B、选民在再次选举中,可以另外依法推举代表候选人
    C、选民在再次选举中,投票时可以另选其他任何选民
    D、在再次选举中,如果参加投票的选民有600人,得票200的人如果是得票最多的人就被选为乡人大代表

    答案:B
    解析:
    根据《选举法》第2条规定,C中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行间接选举,ABD项是正确的答案。
    根据《选举法》第8条的规定,地级市以上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由本级人大常委会主持,而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由事先选出的选举委员会主持。同时,由于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不设立常委会,所以乡级选举委员会受其上级人大常委会,即县级人大常委会领导。因此,ACD选项正确。
    《选举法》第11条第1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三百五十名,省、自治区每十五万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直辖市每二万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但是,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一千名;(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二百四十名,每二万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人口超过一千万的,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六百五十名;(三)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一百二十名,每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人口超过一百六十五万的,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四百五十名;人口不足五万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一百二十名;(四)乡、民族乡、镇的代表名额基数为四十名,每一千五百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但是,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一百六十名;人口不足二千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四十名。”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被劳动教养人具有选举权,但是刘某未满18周岁,所以其不具有选举权,故A错误;B项中法院或者检察院没有停止李某的选举权,则李某仍然享有选举权;C项中,张某已年满19周岁,根据《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代表选举法》第26条的规定,其享有选举权,虽然因患精神分裂症暂时不能行使选举权,但并不意味其没有选举权;根据《刑法》的规定,如果刑事犯罪被判处主刑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其中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是从其有期徒刑服刑完毕时起计算,而罪犯在服刑期间自然没有政治权利,所以D项中王某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间是从2000年算起,到2005年,故2004年其仍然没有选举权。
    A项根据《选举法》第43条第4款另行选举时,根据在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如果只选1人,候选人应为2人:因此A项是正确的,C和D也是正确的,C项中选民投票时是有选择自由的,《选举法》对D项的要求是“不少于1/3”,“不少于”即等于或多于,再次选举过程中有600人参加,那么得200票就可以了,因而,D选项是对的。
    《选举法》第26条第1款规定:“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每次选举前对上次选民登记以后新满十八周岁的、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选民,予以登记。对选民经登记后迁出原选区的,列入新迁入的选区的选民名单;对死亡的和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从选民名单上除名。”因此张律师应当列入牡丹园住宅小区的选民名单。《选举法》第28条规定:“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在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

  • 第3题:

    某村有年满18周岁的村民1000人,在一次乡人大选举中作为一个选区,应选人大代表3人。第一次投票中5名代表候选人中,只有两人得票超过参加投票选民的过半数,于是进行再次选举,在这次选举中,参加投票的选民有900人,赵某得票最多。下列选项中哪一个是赵某当选为乡人大代表的最低得票数?()

    A、501
    B、451
    C、300
    D、301

    答案:C
    解析:
    《选举法》第43条第5款规定:依照前款规定另行选举县级和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得票数不得少于选票的1/3;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另行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 第4题:

    刘某是甲村选出的乡人大代表。该村有选举权的村民有500人。下面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30人以上的甲村有选举权的村民可以要求罢免刘某乡人大代表职务

    B.要求罢免刘某乡人大代表职务,应当向乡人大提出

    C.要求罢免刘某乡人大代表职务,应当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

    D.罢免决定由该村召开选民会议,以该村有选举权的村民251人以上同意通过


    正确答案:ACD

  • 第5题: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些行为与法律的规定不相一致?()

    A、某村村民王某一家五口人均在外地经商,其中四人年满18周岁,享有选举权。在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曰,王某全家委托其在老家的姑姑张某代表王某家四人对候选人孙某投了赞成票
    B、某县人大常委会主持本县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
    C、某县在进行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某选区共有选民3579人,其中参加投票的人数为1753人,候选人张某获得了1123张赞成票。县选举委员会宣布张某当选县级人大代表
    D、某乡在进行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某选区有选民835人,张某当选为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半年后,张某因严重失职,被其所在选区选民提出罢免。在罢免投票中,共有735人参加了投票,有370位选民赞成罢免张某。张某最终丧失了代表资格

    答案:A,B,C,D
    解析:
    我国《选举法》第40条规定:选民如果在选举期间外出,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所以A项是错误的。根据该法第8条规定,县级和乡级在进行人大代表选举时,设立选举委员会作为主持选举的组织,县级选举委员会虽然受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但人大常委会本身不主持选举,所以B项错误。C项中,虽然候选人张某获得了参加投票选民的过半数的赞成,但由于参加投票选民未达到全体选民的过半数,所以选举本身是无效的,张某也就无法当选为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选举法》第50条规定,在罢免由直接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时,只有赞成票超过全体选民的过半数时,罢免才能生效。D项中,虽然参加投票的选民超过了全体选民的过半数,赞成票也超过了参加投票选民的半数,但没有达到全体选民的过半数,所以是无效的,故该项错误。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各专门委员会,有权提出法律议案,由主席团决定交由各代表团审议,可见不同主体提出的法律议案的处理方式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