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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市为乙省政府所在地的市。关于甲市政府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在一届政府任期内,甲市政府的工作部门应保持相对稳定B.乙省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与甲市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为上下级领导关系C.甲市政府的行政编制总额,由甲市政府提出,报乙省政府批准D.甲市政府根据调整职责的需要,可以在行政编制总额内调整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编制

题目

甲市为乙省政府所在地的市。关于甲市政府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在一届政府任期内,甲市政府的工作部门应保持相对稳定

B.乙省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与甲市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为上下级领导关系

C.甲市政府的行政编制总额,由甲市政府提出,报乙省政府批准

D.甲市政府根据调整职责的需要,可以在行政编制总额内调整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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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省政府所在地的市政府制定的规章规定不适当,下列哪些主体可以予以撤销?( )

    A.某省人大常委会
    B.某省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代表大会
    C.某省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大常委会
    D.某省政府

    答案:C,D
    解析:
    考查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根据《立法法》第97条的规定,对某省政府所在地的市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有撤销权的主体有: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和所在市人大常委会。

  • 第2题:

    某省政府所在地的市政府制定的规章的规定不适当的,下列哪些主体可以予以撤销?()

    A.某省人大常委会
    B.某省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代表大会
    C.某省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大常委会
    D.某省政府

    答案:C,D
    解析:
    。考查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根据《立法法》第88条的规定,对某省政府所在地的市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有撤销权的主体有: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和所在市人大常委会。

  • 第3题:

    关于地方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下列哪一项说法是正确的?
    A.南京市玄武区政府的两个行政机构合并,应当依法报市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机构决定
    B.沈阳市两个行政机构之间对职责划分有异议协商不一致的,应当提请沈阳市政府提出协调意见,报辽宁省政府决定
    C.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设立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承担
    D.青岛市为办理一定时期内某项特定工作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但是没有规定其撤销的条件和期限


    答案:C
    解析:
    A项错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还应当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故南京市玄武区政府的两个行政机构合并,由区政府提出方案,经市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B项错误,行政机构之间对职责划分有异议的,应当主动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协商不一致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见,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故沈阳市两个行政机构之间对职责划分有异议协商不一致的,应当提请市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见,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市政府决定。C项正确,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设立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承担。D项错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应当严格控制;可以交由现有机构承担职能的或者由现有机构进行协调可以解决问题的,不另设立议事协调机构。为办理一定时期内某项特定工作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明确规定其撤销的条件和期限。

  • 第4题:

    共用题干

    甲市为乙省政府所在地的市。关于甲市政府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在一届政府任期内,甲市政府的工作部门应保持相对稳定
    B:乙省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与甲市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为上下级领导关系
    C:甲市政府的行政编制总额,由甲市政府提出,报乙省政府批准
    D:甲市政府根据调整职责的需要,可以在行政编制总额内调整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编制

    答案:A,D
    解析:
    【考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详解】A选项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此时,李某还未完全取得公务员的身份,属于外部行政法律争议,因此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B选项属于不利人事处理,不可提起行政诉讼。其依据是《公务员法》第90条第1款第(二)项的规定,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辞退或者取消录用的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15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做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30日内直接提出申诉。《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C、D选项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A。
    【考点】地方行政机构设置【详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8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应当以职责的科学配置为基础,综合设置,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合理、机构精简、权责一致,决策和执行相协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应当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适时调整。‘但是,在一届政府任期内,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应当保持相对稳定。A选项正确。第5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履行管理职责,并对下级机构编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是“指导和监督”而非“领导”,B选项错误。第16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行政编制总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经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批准权在国务院而非省政府,C选项错误。第18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调整职责的需要,可以在行政编制总额内调整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编制。但是,在同一个行政区域不同层级之间调配使用行政编制的,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D选项正确。
    【考点】行政许可听证【详解】ACD的依据均为《行政许可法》第48条的规定:“听证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二)听证应当公开举行;(三)行政机关应当指定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为听证主持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主持人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四)举行听证时,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供审查意见的证据、理由,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证据,并进行申辩和质证;(五)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B选项的公开与否,不能由“行政机关视情况决定是否公开举行听证”,而是属于法定的原则上应当予以公开的。所以B选项错误。
    【考点】被告;诉讼管辖;指定诉讼代表人;复议管辖【详解】《行诉法解释》第20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组建并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但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本案中甲县政府设立的临时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不具备主体资格,其又委托乙镇政府具体负责强制拆除,所以,最终责任的承担者为甲县人民政府,被告不能为乙镇人民政府。A选项错误。《行政案件管辖规定》第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14条第(三)项规定的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一)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案件,但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可以除外……。B选项正确。《行诉法解释》第14条第3款规定,同案原告为5人以上,应当推选1至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在指定期限内未选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指定。C选项正确。《行政复议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但本案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就是甲县人民政府的行为,因而其复议机关就是甲县政府的上一级地市级政府。D选项错误。

  • 第5题:

    甲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将某企业位于该市乙区的厂房拆除。该企业不服向位于丙市丁区的省政府申请复议。省政府以甲市政府违反法定程序为由确认其拆除行为违法。该企业仍不服起诉。下列哪些法院无权管辖本案?()

    A:乙区人民法院
    B:丁区人民法院
    C:甲市中级人民法院
    D:丙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案:A,B,D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本题中,复议机关省政府确认违法决定,构成“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故省政府为被告。关于本案地域管辖,《行政诉讼法》第20条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该条是专属管辖规定。本案被诉行政行为是拆除厂房,故本案属于不动产行政案件,只能由厂房所在地(即甲市乙区)法院管辖。关于本案级别管辖,省级政府为被告的,由中级法院管辖。结合上述地域管辖、级别管辖的结论,可以得出:本案由甲市乙区所在地的中级法院(即甲市中级法院)管辖。故本题应选A、B、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