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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注册的某德国独资公司与中国某纺织品进出口公司签订了一份纺织品销售合同。在该合同中订立了仲裁条款,双方约定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分会仲裁,双方发生争议后,中国公司向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因德国公司未履行仲裁裁决,中国公司向有管辖权的某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德国公司提出异议。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应该受理中国公司的申请B.某中级人民法院应裁定撤销该仲裁裁决C.某中级人民法院应对该仲裁裁决予以执行D.某中级人民法院应裁

题目

在中国注册的某德国独资公司与中国某纺织品进出口公司签订了一份纺织品销售合同。在该合同中订立了仲裁条款,双方约定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分会仲裁,双方发生争议后,中国公司向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因德国公司未履行仲裁裁决,中国公司向有管辖权的某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德国公司提出异议。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应该受理中国公司的申请

B.某中级人民法院应裁定撤销该仲裁裁决

C.某中级人民法院应对该仲裁裁决予以执行

D.某中级人民法院应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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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哪些合同必须适用中国法律?

    A、美国某公司与我国某公司签订的合作生产电脑配件的合同,厂址建在北京
    B、我国某公司与非洲某国公司签订的合作勘探开发该国自然资源的合同
    C、中国人李某与法国人王某签订了服务提供合同,但并未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
    D、我国某企业与德国某企业签订合同,共同投资在南京设立食品生产厂

    答案:A,D
    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第145条、《合同法》第126条的规定,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必须适用中国法律,因此A、D是当选项。B项中的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不在我国境内履行。C项中,当事人未约定服务提供合同适用的法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应当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合同的准据法。

  • 第2题:

    在中国注册的某美国独资公司与中国甲进出口公司签订了一份服装销售合同。在该合同中订立了仲裁条款,双方约定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分会仲裁,双方发生争议后,中国公司向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因德国公司未履行仲裁裁决,中国公司向有管辖权的某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美国公司提出异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应该受理中国公司的申请
    B.某中级人民法院应裁定撤销该仲裁裁决
    C.某中级人民法院应对该仲裁裁决予以执行
    D.某中级人民法院应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答案:A,C
    解析:
    。本题考查涉外仲裁裁决在中国的执行。根据《贸仲规则》第4条,当事人约定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的,视为同意按照本规则进行仲裁。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分会对本案有管辖权,根据题意德国公司提出异议并无法定理由,因此应当予以执行。

  • 第3题:

    2、被告汤姆是一位已婚妇女南非妇女,住所在英国。她与原告中国某金融公司在英国签订了一项抵押合同,将她在中国的一商品房抵押给中国某金融公司,作为她丈夫向该金融公司贷款的担保。后来,中国某金融公司在中国法院起诉,要求强制执行该抵押合同。被告汤姆辩称,根据南非法律关于已婚妇女无能力为其丈夫担保的规定,她不能履行与原告订立的抵押合同。 问:该抵押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大学相识

  • 第4题:

    艾美丽公司是意大利的一家家具生产企业。2011年6月,中国的金凤凰公司在日本东京与艾美丽公司签订了一份独家代理销售合同,金凤凰公司受托在中国销售艾美丽公司生产的家具,双方在该合同中约定适用意大利法作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准据法。后双方就代理权限发生纠纷,诉至中国法院。法院应适用何国法?()

    A、重叠适用意大利法和中国法
    B、中国法
    C、意大利法
    D、日本法

    答案:C
    解析:
    【考点】代理关系的法律适用。详解:《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6条规定:“代理适用代理行为地法律,但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的民事关系,适用代理关系发生地法律。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委托代理适用的法律。”本题中,属于委托代理,且已经说明,双方在该合同中约定适用意大利法作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准据法。故C选项正确,ABD选项错误。

  • 第5题:

    案例分析题 7.A国的甲公司与B国的乙公司签订了购销麻纺织品的合同,约定由甲公司于2006年12月底之前交付200吨麻纺织品给乙公司,而当乙公司收到100吨货物后,于2006年5月明确通知甲公司由于麻纺织品销路不畅,不会接收甲公司的继续供货。这时甲公司仓库下存麻纺织品10吨。甲公司为了赢利,在收到乙公司通知后,继续按双方合同约定为乙公司收购了其余的90吨麻纺织品。后因乙公司拒绝接收后100吨麻纺织品,酿成纠纷。问:本案谁违约?属于哪种违约行为?本案应如何处理?


    BD (1)选项A:中外合作者的一方担任董事长,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2)选项C:任何一方不得以合作企业或者合作他方的财产和权益为其出资提供担保;(3)选项D: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中外合作者如果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合作期限届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国合作者所有的,其外国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可以先行回收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