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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9月,王庆到怀柔县运通自行车行购买自行车,经过一番挑选,王庆决定购买单价500元“飞达”牌24型女式自行车一辆、单价400元“旗达”牌26型男车一辆,总计共900元。当时,王庆只随身携带有600元现金,遂将其所有现款交付给车行,并约定第二天交付剩余款项。为防止这两辆车再被他人买走,王庆要求车行将其挑选出来的车子另行存放。车行随即将这两辆车推到了后院的走廊上。不幸,当晚这两辆车全部被盗。第Z-天,王庆携带剩余300元去车行取车,车行告知其车已被盗不能交付,但王庆须付清300元欠款。王庆听后大吃一惊

题目

2000年9月,王庆到怀柔县运通自行车行购买自行车,经过一番挑选,王庆决定购买单价500元“飞达”牌24型女式自行车一辆、单价400元“旗达”牌26型男车一辆,总计共900元。当时,王庆只随身携带有600元现金,遂将其所有现款交付给车行,并约定第二天交付剩余款项。为防止这两辆车再被他人买走,王庆要求车行将其挑选出来的车子另行存放。车行随即将这两辆车推到了后院的走廊上。不幸,当晚这两辆车全部被盗。第Z-天,王庆携带剩余300元去车行取车,车行告知其车已被盗不能交付,但王庆须付清300元欠款。王庆听后大吃一惊,要求车行偿还其已交付的600元钱。双方争执不下,王庆向法院提起诉讼。王庆诉称,我挑好的两辆自行车尚在车行控制下,自行车丢失应由车行负责。运通车行辩称,丢失的自行车已卖给王庆,所有权已经转移,风险责任应由王庆承担。

现在假设你是本案的审判员,请根据上述情况制作一份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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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王某借用张某的自行车,王某以自行车为质押向孙某借款,孙某不知道自行车不是王某所有,遂借款给王某,王某将自行车交付给孙某。王某到期无力还款,与孙某协商将自行车折价抵款,张某知道后要求孙某返还自行车。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张某有权要求孙某返还自行车
    B:张某有权要求王某返还自行车
    C:张某有权要求王某赔偿
    D:张某有权要求孙某赔偿

    答案:A,B,D
    解析:
    《物权法》第106条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并且明确了他物权的善意取得参照该规定。孙某是善意第三人,孙某获得质权是为担保自己对王某的借款形成的债权,并且王某已经将自行车交付给孙某,因此根据善意取得制度孙某的质权成立。王某到期不履行债务,孙某有权实现质权,所以张某无权要求孙某返还自行车,也无权要求孙某赔偿。当然,由于自行车所有权已经转移至孙某,王某不再占有自行车,张某也不能要求王某返还自行车,但是张某有权要求王某赔偿。

  • 第2题:

    张某向王某表示,愿意出价500元购买其自行车一辆,王某回复说只能以600元的价格将自行车卖给张某。王某的回复为()

    A合同成立

    B新的要约

    C要约邀请

    D承诺


    B

  • 第3题:

    延平漆枕制作技艺代表性传承人叫王庆将,他的手艺是和外姓人拜师学来的。


    错误

  • 第4题:

    甲某到乙商场购买自行车,经挑选决定购买单价为800元的一辆,当时甲付款600元,约定所欠款200元在第二天取货时付清。为防止这辆车再被别人买走,甲某要求乙商场将其挑选出的车子另行存放。乙商场将该车放在了后院。不幸该车当晚被盗。第二天,乙商场要求甲交清欠款,并不承担自行车被盗的责任,甲不服,诉至法院。法院应如何审理判决此案?标的物的毁损灭失责任应由谁承担?


    答案:
    解析:
    《合同法》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院应当根据《合同法》的这一规定审理此案,判决乙商场返还甲某预付的货款600元。
      本案中的自行车是在交付前丢失,其毁损灭失风险责任应由乙商场负责。

  • 第5题:

    【判断题】聂绀弩认为王庆的故事是早期的水浒故事,林冲和王进的故事都从中得到过启发。()

    A.Y.是

    B.N.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