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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撤诉准许或者不准许应当采取裁定的形式B.行政诉讼中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一方当事人无法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可以裁定终结诉讼C.对于驳回起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决定的形式D.对于不予受理的案件,人民法院也可以不采取决定的形式而采取裁定的形式

题目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撤诉准许或者不准许应当采取裁定的形式

B.行政诉讼中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一方当事人无法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可以裁定终结诉讼

C.对于驳回起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决定的形式

D.对于不予受理的案件,人民法院也可以不采取决定的形式而采取裁定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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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参考答案:对

  • 第2题:

    甲公司诉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乙公司败诉并承担违约责任,乙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在二审中,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并约定双方均将提起之诉予以撤回。关于两个公司的撤诉申请,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应当裁定准许双方当事人的撤诉申请,并裁定撤销一审判决
    B、应当裁定准许乙公司撤回上诉,不准许甲公司撤回起诉
    C、不应准许双方撤诉,应依双方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D、不应准许双方撤诉,应依双方和解协议制作判决书

    答案:A
    解析:
    《民诉解释》第三百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在第二审程序中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对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进行审查并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因和解而申请撤诉,经审查符合撤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该解释第三百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准许撤诉的,应当一并裁定撤销一审裁判。

  • 第3题:

    关于行政诉讼中的裁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撤诉准许或者不准许应当采取裁定的形式
    B:人民法院补正裁判文书中的笔误,应采取裁定的形式
    C:对于驳回起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决定的形式
    D:对于不予受理的案件,人民法院也可以不采取决定的形式而采取裁定的形式

    答案:A,B
    解析:
    《行诉解释》第63条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驳回起诉;(三)管辖异议;(四)终结诉讼;(五)中止诉讼;(六)移送或者指定管辖;(七)诉讼期间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或者驳回停止执行的申请;(八)财产保全;(九)先予执行;(十)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十一)补正裁判文书中的笔误;(十二)中止或者终结执行;(十三)提审、指令再审或者发回重审;(十四)准许或者不准许执行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十五)其他需要裁定的事项。对第(一)、(二)、(三)项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本题中,C项驳回起诉和D项不予受理都应适用裁定。只有AB项符合规定。

  • 第4题:

    在民事诉讼中,撤诉是当事人的一项基本诉讼权利,关于撤诉,下列那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申请撤诉,须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B.法庭辩论结束后原告申请撤诉,如果被告不同意,法院可以不予准许
    C.公益诉讼案件的原告在法庭辩论终结后申请撤诉,即使被告同意,人民法院也不予准许
    D.在二审与再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可以申请撤诉,法院准许撤诉后,原告重复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撤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因此,A选项说法错误。 《民诉解释》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法庭辩论终结后原告申请撤诉,被告不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准许。”因此,B选项说法正确。 《民诉解释》第二百九十条规定:“公益诉讼案件的原告在法庭辩论终结后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因此,C选项说法正确。 《民诉解释》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准许撤诉的,应当一并裁定撤销一审裁判。原审原告在第二审程序中撤回起诉后重复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民诉解释》第四百一十条规定:“一审原告在再审审理程序中申请撤回起诉,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裁定准许撤诉的,应当一并撤销原判决。一审原告在再审审理程序中撤回起诉后重复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D选项说法正确。

  • 第5题:

    甲公司诉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乙公司败诉并承担违约责任,乙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在二审中,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并约定双方均将提起之诉予以撤回。关于两个公司的撤诉申请,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6年)

    A.应当裁定准许双方当事人的撤诉申请,并裁定撤销一审判决
    B.应当裁定准许乙公司撤回上诉,不准许甲公司撤回起诉
    C.不应准许双方撤诉,应依双方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D.不应准许双方撤诉,应依双方和解协议制作判决书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二审中的撤回起诉与撤回上诉。《民诉解释》第337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当事人申请撤回上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不应准许。”该条是对二审中撤回上诉的规定。第338条又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准许撤诉的,应当一并裁定撤销一审裁判。原审原告在第二审程序中撤回起诉后重复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该条则是对二审中撤回起诉的规定。第339条接着规定:“当事人在第二审程序中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对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进行审查并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因和解而申请撤诉,经审查符合撤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可见,二审达成和解之后当事人可以撤诉,此处的撤诉既可以是上诉人撤回上诉,也可以是原审原告撤回起诉;如果原审原告撤回起诉的,二审法院应当一并裁定撤销一审裁判。所以,A项正确,B、C、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