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usouti.com

北京A区甲公司与上海B区乙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人民法院,A区人民法院判决乙公司向甲公司赔偿损失10万元,判决生效后,乙公司未自动履行,甲公司向A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A区人民法院立案后,委托乙公司所在地B区人民法院代为执行。B区人民法院接到委托执行书后,发现乙公司早已资不抵债,无财产可执行,对此正确的处理方式是?( )A.由B区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并及时告知A区人民法院B.由B区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并及时告知A区人民法院C.人民法院应及时函告A区人民法院,由A区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D.人民法院应及时函告A

题目

北京A区甲公司与上海B区乙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人民法院,A区人民法院判决乙公司向甲公司赔偿损失10万元,判决生效后,乙公司未自动履行,甲公司向A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A区人民法院立案后,委托乙公司所在地B区人民法院代为执行。B区人民法院接到委托执行书后,发现乙公司早已资不抵债,无财产可执行,对此正确的处理方式是?( )

A.由B区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并及时告知A区人民法院

B.由B区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并及时告知A区人民法院

C.人民法院应及时函告A区人民法院,由A区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

D.人民法院应及时函告A区人民法院,由A区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相似考题
更多“北京A区甲公司与上海B区乙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人民法院,A区人民法院判决乙公司向甲公司 ”相关问题
  • 第1题:

    某市甲公司(位于A区)和乙公司(位于B区)发生买卖合同纠纷,甲公司得知乙公司已经濒临破产,正欲转移所余财物。于是甲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要求查封乙公司位于C区的房产一处。双方合同履行地在D区。
    ●申请人甲公司可以向哪个或哪些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

    A.A区人民法院
    B.B区人民法院
    C.C区人民法院
    D.D区人民法院

    答案:B,C,D
    解析:
    考查诉前财产保全的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第1款的规定,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可以受理申请人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

  • 第2题:

    北京A区的甲公司与上海B区的乙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A区人民法院判决乙公司向甲公司赔偿损失10万元。判决生效后,乙公司未自动履行,甲公司遂向A区法院申请执行。A区法院立案后委托乙公司所在地的B区人民法院代为执行。B区法院接到委托执行书后,发现乙公司早已资不抵债,无财产可供执行。对此,下列哪一种处理方法是正确的?
    A.由B区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并及时告知A区人民法院
    B.由B区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并及时告知A区人民法院
    C.B区法院应及时函告A区法院,由A区法院裁定中止执行
    D.B区法院应及时函告A区法院,由A区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答案:C
    解析:
    。《民诉意见》第261、263条,《执行规定》第102条。

  • 第3题:

    某市甲公司(位于A区)和乙公司(位于B区)发 生买卖合同纠纷,甲公司得知乙公司已经瀕临破产,正 欲转移所余财物。于是甲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 产保全,要求查封乙公司位于C区的房产1处。双方 合同履行地在D区。
    申请人甲公司应该向哪个或哪些人民法院提 出申请?( )
    A. A区人民法院
    B. B区人民法院
    C. C区人民法院
    D.该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案:C
    解析:
    。根据《民诉意见》第31条的规定,诉前财 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

  • 第4题:

    北京A区甲公司与上海B区乙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人民法院,A区人民法院判决乙公司向甲公司赔偿损失10万元,判决生效后,乙公司未自动履行,甲公司向A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A区人民法院立案后,委托乙公司所在地B区人民法院代为执行。B区人民法院接到委托执行书后,发现乙公司早已资不抵债,无财产可执行,对此正确的处理方式是:

    A:由B区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并及时告知A区人民法院
    B:由B区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并及时告知A区人民法院
    C:人民法院应及时函告A区人民法院,由A区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
    D:人民法院应及时函告A区人民法院,由B区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答案:C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9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根据《民诉意见》第263条的规定,受委托人民法院遇有需要中止或者终结执行的情形,应当及时函告委托人民法院,由委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在此期间,可以暂缓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不得自行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 第5题:

    北京A区甲公司与上海B区乙公司合同纠纷 诉至人民法院,A区人民法院判决乙公司向甲公司赔偿损失10万元,判决生效后,乙公司未自动履行,甲公 司向A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A区人民法院立案后委托乙公司所在地B区人民法院代为执行。B区人民 法院接到委托执行书后,发现乙公司早已资不抵债,无 财产可执行,对此正确的处理方式是:( )
    A.由B区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并及时告知A 区人民法院
    B.由B区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并及时告知A 区人民法院
    C. B区人民法院应及时函告A区人民法院,由A 区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
    D. B区人民法院应及时函告A区人民法院,由A 区人民法院决定延缓执行


    答案:C
    解析:
    。根据《民诉意见》第263条和《执行规定》第102条的规定,应由委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