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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C
根据《民法通则》第142条第3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但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不能驳回起诉,一般也不会适用与案件有关的外国法。权威学者的学说不构成国际私法的渊源。
更多“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如果我国法律和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对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没有 ”相关问题
  • 第1题:

    下列关于我国国际民事案件管辖权规定的说法,正确的是:

    A.我国法律采取以被告住所地为普通管辖的依据
    B.如果涉外合同不在我国领域内签订或履行,则我国法院没有管辖权
    C.属于我国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当事人只能通过在我国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
    D.涉外民事诉讼的被告对我国法院的管辖权不提出异议,视为承认我国法院有管辖权

    答案:A
    解析:
    我国民事诉讼法与大多数国家一样,也是以被告住所地为普通管辖的依据,即采用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凡是涉外民事案件中的被告住所地在我国,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只要其经常居住地在我国领域内,我国法院也有管辖权。故A选项说法正确。对于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有关合同或财产权益纠纷,如果合同在我国领域内签订或履行,或诉讼标的物在我国领域内,或被告在我国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被告在我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则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的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代表机构所在地法院均可以行使管辖权。故B选项说法错误。|学\法/网|根据《民诉意见》第305 条的规定,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和第244条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用书面协议选择其他国家法院管辖。但协议选择仲裁裁决的除外。因此,在我国,如果当事人选择以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则当事人不得以书面协议排除我国法院的专属管辖权,但如果当事人选择以仲裁的方式解决争议,则其仲裁协议具有排除我国法院专属管辖权的法律效力。据此可知,C选项错误。默示接受管辖的条件有两个,一是涉外民事诉讼的被告对我国法院的管辖权不提出异议,二是被告出庭应诉答辩。故D选项错误。本题的应选项为A。

  • 第2题:

    国际民事管辖权是一国法院根据本国缔结的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和国内法对特定的涉外民事案件行使审判权的资格。国际民事管辖权的法律根据是国际条约和国内法。


    属人管辖原则;属地管辖原则;专属管辖原则;协议管辖原则

  • 第3题:

    某法院在审理某涉外民事案件过程中,在法律适用上经过了“法院地法——甲国法——乙国法——法院地法”这样的步骤,这种情况称为双重反致。


    A

  • 第4题:

    法国某法院在审理一涉及我国当事人的民事案件,则以下可能适用的法律中,哪些是国际私法上所说的准据法?

    A、法国关于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强制性规定
    B、经法国冲突规范指引的某国际条约
    C、经法国冲突规范指引的与该民事关系有关的我国法律
    D、法国冲突规范指向的我国法律,但法国法院在此民事关系上接受反致

    答案:B,C
    解析:
    准据法是指按照冲突规范的指定而援用来确定涉外民事关系当事人具体权利义务的特定实体法。因此首先准据法必须是经冲突规范的指引而援用的法律,因此A选项不是准据法;其次准据法是能够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实体法,因此在法国法院接受反致时,指向我国的法律是我国的冲突规范,因此D选项也不是准据法。不管国内实体法,还是国际统一实体法都可以成为准据法,因此B、C是当选项。

  • 第5题:

    某法院在审理某涉外民事案件过程中,在法律适用上经过了“法院地法— 甲国法——乙国法——法院地法”这样的步骤,这种情况称为双重反致。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