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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于4月5日丢失了一块手表,乙拾得后便送给有关机关,有关机立即发布了招领公告,并于同年12月交由某寄售商店出售,被丙同月5日购买,同月10日丙所戴手表被甲认出。对该手表的归属,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该表应归甲,因为甲对遗失物享有无期限的追偿权B.该表应归甲,因为甲对该表在两年内享有追偿权C.该表应归甲,但甲应向丙支付所购表的价款D.该表应归丙

题目

甲于4月5日丢失了一块手表,乙拾得后便送给有关机关,有关机立即发布了招领公告,并于同年12月交由某寄售商店出售,被丙同月5日购买,同月10日丙所戴手表被甲认出。对该手表的归属,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该表应归甲,因为甲对遗失物享有无期限的追偿权

B.该表应归甲,因为甲对该表在两年内享有追偿权

C.该表应归甲,但甲应向丙支付所购表的价款

D.该表应归丙


相似考题

2.根据下列材料,回答17~20题: 甲与朋友在酒店聚餐时不慎将其佩戴的一块价值5万元的“劳力士”牌手表丢失。该表被酒店服务员拾得后交给了当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遂发布了失物招领公告。由于在公告发布后六个月内无人认领,该公安机关即按照有关规定将该表交拍卖行进行拍卖,乙通过拍卖买下该手表。两年后,乙游泳时,将该表放于更衣室,被丙偷走。随后,丙将该表以500元的价格卖给了某朋友丁,但丁并不知该手表为丙盗窃所得。后来丙被公安机关抓获,在审讯中,丙供述了其盗窃上述手表并出售的事实。公安机关遂要求丁将该手表交出,并发布了认领公告。公告期内,甲、乙均前来认领。公安机关根据乙当时的报案记录、丙的供述等线索确定该手表的失主为乙,遂让乙将该表领走。但甲提出他是该手表的真正所有权人,并出示了购买发票。丁此时也提出该手表是自己花钱买来的,要求拥有该手表。甲、乙、丁三方为此争执不下,甲和丁均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各自对该手表的所有权。 对于该“劳力土”手表的最终所有权归属,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有购买发票,故享有该手表的所有权 B.乙通过拍卖买下该手表,故享有该手表的所有权 C.丁因善意取得获得该手表的所有权 D.国家获得该手表的所有权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D
本题涉及遗失物经公告招领后失主未认领的所有权归属问题。依照《物权法》第113条之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本题中,有关机关发布招领公告已超过6个月,失主对该手表已丧失所有权,所有权归国家所有,故有关国家机关交由商店出售是行使所有权的行为,丙可因买卖合同而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本题正确选项为D。
更多“甲于4月5日丢失了一块手表,乙拾得后便送给有关机关,有关机立即发布了招领公告,并于同年1 ”相关问题
  • 第1题:

    张某在吃饭时丢失手机一台,餐厅人员拾得后交给公安部门。张某应该在规定期限内前去认领,否则该手机归国家所有。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该期限为( )。

    A.丢失之日起3个月

    B.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3个月

    C.丢失之日起6个月

    D.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


    正确答案:D
    根据《物权法》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 第2题:

    共用题干

    甲在一酒吧玩通宵结果不慎丢失新买的劳力士手表一块。工作人员拾得后即交给当地派出所。甲未能在期限内前去认领,派出所即依有关规定将手表拍卖。某乙买得手表后,将其送给同学丙做生日礼物。某丙在外出购物中,该手表被丁偷去,丁在自由市场贱价出售手表,结果被甲发现,扭送其到公安机关,问这块手表应归谁所有?()
    A:甲所有
    B:乙所有
    C:丙所有
    D:丁所有

    答案:C
    解析:
    原始取得也称最初取得,依这种方式取得的所有权是独立的,或者是原来无所有权,或者与原所有人的所有权和意志无关。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方式包括:添附、先占、国家或集体取得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所有权、没收、罚款、国有化、善意取得、劳动等。A选项属于先占取得所有权;B选项比较特殊,树根属于继受取得,但将树根雕刻成为根雕后,根雕与树根在法律上不是同一个物,根雕是树根的转化物,甲取得根雕所有权是因为其劳动行为(注意不是加工,因为加工是对他人的物进行劳动),所以获得根雕所有权是原始取得;C选项是因加工取得所有权,属于原始取得;D选项中丁因善意取得相机的所有权,也属于原始取得,本题应选ABCD选项。


    乙通过购买获得所有权,通过赠与将所有权转让给某丙,故某丙具有所有权。另根据我国司法实践,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具体可参见《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 第3题:

    某失物招领处将一块已经超过招领期限的手表以拍卖方式卖给甲,乙盗得该表并赠与丙,丙将该表丢失,被人拾起又送到招领处。经查,该手表原为丁所有,该表的所有权属于()。

    A.甲
    B.丙
    C.丁
    D.甲、丙、丁三人

    答案:A
    解析:
    自有关部门发出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国家所有。甲以合法(拍卖)方式得到该表,属于正当取得。

  • 第4题:

    甲与朋友在酒店聚餐时不慎将其佩戴的一块价值5万元的“劳力士”牌手表丢失。该表被酒店服务员拾得后交给了当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遂发布了失物招领公告。由于在公告发布后六个月内无人认领,该公安机关即按照有关规定将该表交拍卖行进行拍卖,乙通过拍卖买下该该手表。两年后,乙游泳时,将该表放于更衣室,被丙偷走。随后,丙将该表以500元的价格卖给了某朋友丁,但丁并不知道该手表为丙盗窃所得。后来丙被公安机关抓获,在审讯中,丙供述了某盗窃上述手表并出售的事实。公安机关遂要求丁将该手表交出,并发布了认领公告。公告其内,甲,乙,丁三方为此争执不下,甲和丁均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各自对该手表的所有权。

    71.对于该“劳力士”手表的最终所有权归属,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甲有购买发票,故享有该手表的所有权

    B. 乙通过拍卖买下该手表,故享有该手表的所有权

    C. 丁因善意取得获得该手表的所有权

    D. 国家获得该手表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B

    本题考点是所有权的归属。根据我国《物权法》第30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本题中,乙因为买卖而事实取得物权,属于原始取得,是所有权人。我国《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而本题中,丁购买明显不具备合理的价格,因此不成立善意取得。因此,本题中C选项错误。而《物权法》第113条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在甲过期没有认领手表时,手表已经归国家所有。因此,国家有权处分。甲丧失了所有权,因此不可追回手表。宗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是B。

  • 第5题:

    张某在吃饭时丢失手机一台,餐厅人员拾得后交给公安部门。张某应该在规定期限内前去认领,否则该手机归国家所有。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该期限为()。

    A:丢失之日起3个月
    B: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3个月
    C:丢失之日起6个月
    D: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

    答案:D
    解析:
    根据《物权法》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