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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宪法第六至十八条对经济制度作了专门规定。关于《宪法修正案》就我国经济制度规定所作的修改,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B.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C.除第九、十二、十八条外,其他各条都进行过修改 D.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题目

我国宪法第六至十八条对经济制度作了专门规定。关于《宪法修正案》就我国经济制度规定所作的修改,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B.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C.除第九、十二、十八条外,其他各条都进行过修改 

D.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BCD

  【考点】宪法修订和宪法对经济制度的规定

  【解析】选项A错误。《宪法修正案》(1999年)第十三条规定,宪法第五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一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该条说的是法律制度,而非经济制度。选项B正确。《宪法修正案》(1993)第七条将宪法第十五条修改为:“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国家依法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选项C正确。现行宪法第六至十八条的对经济制度的规定,仅第九、十二、十八条没有被修改过。选项D正确。《宪法修正案》(1993)第六条将宪法第八条第一款修改为:“农村中的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

 

更多“我国宪法第六至十八条对经济制度作了专门规定。关于《宪法修正案》就我国经济制度规定所作的修改,下列哪些 ”相关问题
  • 第1题:

    我国宪法第六至十八条对经济制度作了专门规定。关于《宪法修正案》就我国经济制度规定所作的修改,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1年)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B.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C.除第九、十二、十八条外,其他各条都进行过修改
    D.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答案:B,C,D
    解析:
    1999年《宪法修正案》第13条规定:“宪法第五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该条修正案是就我国宪法和法律的效力所作的修改,不是就我国经济制度的规定所作的修改。而且题干也指出:“我国宪法第六至十八条对经济制度作了专门规定”,而选项A表述的是宪法第5条。总之,选项A说法错误,不应选。1993年《宪法修正案》第7条规定:“宪法第十五条:‘国家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国家通过经济计划的综合平衡和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保证国民经济按比例地协调发展。’‘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破坏国家经济计划。’修改为:‘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国家依法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故B选项说法正确,应选。由历次《宪法修正案》可知,选项C说法正确,应选。
    1999年《宪法修正案》第15条规定:“宪法第八条第一款:‘农村中的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修改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故D选项说法正确,应选。

  • 第2题:

    关于我国《宪法》的修改,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1954年《宪法》明确规定了宪法修改的提案主体
    B、1982年《宪法》是对1954年《宪法》的全面修改
    C、我国现行宪法共进行了四次修改,通过了31条宪法修正案
    D、“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是2004年《宪法修正案》规定的内容

    答案:C,D
    解析:
    【考点】宪法的修改【详解】根据1954年《宪法》第27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包括修改宪法,根据第29条的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的多数通过。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1954年《宪法》并未明确规定宪法修改的提案主体。可见A项错误。我们国家现行的宪法是1982年的宪法,新中国的第一个宪法性文件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是1949年9月制定的。第一部宪法是1954年制定的,后来的1975年、1978年、1982年宪法,其中1978年宪法在1979年、1980年做过两次部分修改。1982年12月4日产生了新中国第四部宪法,即1982年宪法,是对1978年宪法的全面修改。可见B项错误。CD项均有法条依据。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应当是CD项。【陷阱】新中国成立后,先后颁布了四部宪法,分别是1954年、1975年、1978年和1982年制定的。1982年制定的宪法,是我国现行宪法。

  • 第3题:

    (2005年真题)简述2004年宪法修正案关于经济制度修改的内容。


    答案:
    解析:
    (1)完善了土地征用制度,将“征收”和“征用”相区别,并规定依法给予补偿。
    (2)提高了非公有制经济的法律地位,在其政策中加进“鼓励”和“支持”的规定。
    (3)加大了私有财产的保护力度。表现在:国家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公民的私有财产依法进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

  • 第4题:

    我国宪法第六至十八条对经济制度作了专门规定。关于《宪法修正案》就我国经济制度规定所作的修改,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B.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C.除第九、十二、十八条外,其他各条都进行过修改
    D.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答案:B,C,D
    解析:
    1999年《宪法修正案》第13条规定:“宪法第五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该条修正案是就我国宪法和法律的效力所作的修改,不是就我国经济制度的规定所作的修改。而且题干也指出:“我国宪法第六至十八条对经济制度作了专门规定”,而选项A表述的是宪法第5条。总之,选项A说法错误,不应选。1993年《宪法修正案》第7条规定:“宪法第十五条:‘国家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国家通过经济计划的综合平衡和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保证国民经济按比例地协调发展。’‘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破坏国家经济计划。’修改为:‘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国家依法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故B选项说法正确,应选。由历次《宪法修正案》可知,选项C说法正确,应选。
    1999年《宪法修正案》第15条规定:“宪法第八条第一款:‘农村中的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修改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故D选项说法正确,应选。

  • 第5题:

    我国宪法第六至十八条对经济制度作了专门规定。关于《宪法修正案》就我国经济制度规定所作的修改,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B、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C、除第九、十二、十八条外,其他各条都进行过修改
    D、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答案:B,C,D
    解析:
    【考点】现行宪法的修改【详解】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虽然是1999年宪法修正案第十三条的内容,但不属于经济制度,A选项错误。1993年宪法修正案第七条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B选项正确。宪法第六至十八条中,1988年宪法修正案对第十、十一条进行了修改,1993年宪法修正案对第七、八、十五、十六、十七条进行了修改,1999年宪法修正案对第六、八、十一条进行了修改,2004年宪法修正案对第十、十一、十三、十四条进行了修改,除第九、十二、十八条外,其他各条都进行过修改,C选项正确。1999年第十五条宪法修正案规定,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D选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