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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涉外刑事诉讼中,关于国籍的确认,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A.犯罪嫌疑人甲,入境时持有有效证件,以该有效证件确认甲的国籍B.犯罪嫌疑人乙,国籍不明,以公安机关会同外事部门查明的情况确认乙的国籍C.犯罪嫌疑人丙,国籍不明,经公安机关会同外事部门调查确实无法查明,以丙自报的国籍确认其国籍D.犯罪嫌疑人丁,国籍不明,经公安机关会同外事部门调查确实无法查明,按照无国籍人对待

题目

在涉外刑事诉讼中,关于国籍的确认,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犯罪嫌疑人甲,入境时持有有效证件,以该有效证件确认甲的国籍

B.犯罪嫌疑人乙,国籍不明,以公安机关会同外事部门查明的情况确认乙的国籍

C.犯罪嫌疑人丙,国籍不明,经公安机关会同外事部门调查确实无法查明,以丙自报的国籍确认其国籍

D.犯罪嫌疑人丁,国籍不明,经公安机关会同外事部门调查确实无法查明,按照无国籍人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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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在涉外刑事诉讼中,关于国籍的确认,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
    A.犯罪嫌疑人甲,入境时持有有效证件,以该有效证件确认甲的国籍
    B.犯罪嫌疑人乙,国籍不明,以公安机关会同外事部门查明的情况确认乙的国籍
    C.犯罪嫌疑人丙,国籍不明,经公安机关会同外事部门调查确实无法查明,以丙自报的国籍确认其国籍
    D.犯罪嫌疑人丁,国籍不明,经公安机关会同外事部门调查确实无法查明,按照无国籍人对待


    答案:A,B,D
    解析:
    。关于涉外刑事诉讼中的国籍确认问题, 《刑诉解释》第314条作了明确的规定,外国人的国籍 以其入境时的有效证件予以确认;国籍不明的,以公安 机关会同外事部门查明的为准。国籍确实无法查明 的,以无国籍人对待,适用涉外刑事案件审理程序。根据该规定,国籍确认分为三类情况:第一,以入境时的 有效证件为确认标准。A中的犯罪嫌疑甲,入境时持有有效证件,以该有效证件确认甲的国籍就是此种情 形。第二,国籍不明的查明标准,以公安机关会同外事部门查明的为准。B就属于这种情况。第三,国籍确实无法查明的,以无国籍人对待。D中的犯罪嫌疑人丁,国籍不明,经公安机关会同外事部门调查确实无法查明,按照无国籍人对待就属于这种情形。因此,A、B、D是正确的。

  • 第2题:

    诉讼效率是指诉讼中所投入的司法资源(包括人力、财力、物力等)与案件处理数量的比例。刑事诉讼法在保障公正优先的前提下尽量提高办理刑事案件的效率。下列关于刑事诉讼中的做法有哪些体现效率原则?


    A.集中审理原则

    B.速裁程序

    C.在看守所派驻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的认罪认罚案件

    D.网上远程视频开庭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追求诉讼效率的基本理念。诉讼效率指诉讼中所投入的司法资源(包括人力、财力、设备等)与所取得的诉讼成果的比例关系。追求诉讼效率,要求投入一定司法资源处理尽可能多的案件;追求诉讼效率,意味着应当降低诉讼成本,加速诉讼进程,减少案件拖延和积压。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的内容,而且还从诉讼期限、轻罪不起诉和简易程序等多方面体现诉讼效率的理念。A.选项,集中审理原则是指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应在不更换审判人员的条件下连续进行,不得中断审理的诉讼原则。其要求法庭成员不可更换,集中证据调查与法庭辩论,庭审不中断并迅速做出裁判。集中审理原则有利于实现审判公正与效率的双重价值目标,有利于实现被告人的迅速审判权,故该原则体现了诉讼效率原则。A选项正确。B.选项,速裁程序是面对轻微犯罪案件数量増多,基层司法机关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而在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改时増加的比简易程序更为简化的审判程序。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一般在受理后10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15日,这是典型的提高诉讼效率的体现。B选项正确。C.选项,认罪认罚案件是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的重要方式,对于认罪认罚的当事人,量刑上将从宽,程序上从简。在看守所派驻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能够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了解认罪认罚的性质和后果,自愿认罪认罚,有效提高诉讼效率。C选项正确。D.选项,网上远程视频开庭突破了传统的庭审方式,使辩护人不需提前赶往法院,在当地看守所就可参加庭审,也无需法警押解被告人往返看守地与法院,不但方便了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降低了被告人押解风险,而且缩短了庭审周期,节约了司法资源,助推审判工作提高诉讼效率。 D选项正确。

  • 第3题:

    在涉外刑事诉讼中,关于国籍的确认,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ABD )

    A.犯罪嫌疑人甲,入境时持有效证件,以该有效证件确认甲的国籍

    B.犯罪嫌疑人乙,国籍不明,以公安机关会同外事部门查明案件的情况确认乙的国籍

    C.犯罪嫌疑人丙,国籍不明,经公安机关会同外事部门调查确实无法查明的,以丙自报的国籍确认其国籍

    D.犯罪嫌疑人丁,国籍不明,经公安机关会同外事部门调查确实无法查明的,按照无国籍人对待


    犯罪嫌疑人甲,入境时持有有效证件,以该有效证件确认甲的国籍;犯罪嫌疑人乙,国籍不明,以公安机关或者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出具的证明确认乙的国籍;犯罪嫌疑人丁,国籍不明,并且确实无法查明,按照无国籍人对待

  • 第4题:

    在涉外刑事诉讼中,关于国籍的确认,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犯罪嫌疑人甲,入境时持有有效证件,以该有效证件确认甲的国籍
    B:犯罪嫌疑人乙,国籍不明,以公安机关会同外事部门查明的情况确认乙的国籍
    C:犯罪嫌疑人丙,国籍不明,经公安机关会同外事部门调查确实无法查明,以丙自报的国籍确认其国籍
    D:犯罪嫌疑人丁,国籍不明,经公安机关会同外事部门调查确实无法查明,按照无国籍人对待

    答案:A,B,D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94条规定,本题的答案是ABD。

  • 第5题:

    中国公民王某与甲国公民彼得于2013年结婚后定居甲国并在该国产下一子,取名彼得森。关于彼得森的国籍,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具有中国国籍,除非其出生时即具有甲国国籍

    B.可以同时拥有中国国籍与甲国国籍

    C.出生时是否具有甲国国籍,应由甲国法确定

    D.如出生时即具有甲国国籍,其将终生无法获得中国国籍



    答案:A,C
    解析:
    A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5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所以,A项正确。B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所以,B项错误。C项:决定授予某人公民或者国民资格是一国的国内管辖事项,根据一国国内法决定。所以,C项正确。D项:国籍可以因出生取得(原始国籍),也可以因加入取得(继有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7条规定:“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一、中国人的近亲属;二、定居在中国的;三、有其它正当理由。”彼得森可以通过与其母亲的近亲属关系或者其他事由申请加入中国国籍,其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但不得再保留甲国国籍。所以,D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