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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浙江的一制衣企业与一香港公司因供货争议诉诸内地法院,该香港公司在内地有业务代办人,依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关于相关文书的送达,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香港公司主要负责人到北京出差时可直接向其送达B.必须通过外交部门才可向到北京出差的香港公司主要负责人送达C.只要是该香港公司在内地的业务代办人,即可向其送达D.可以直接向该香港公司授权可接受送达的业务代办人送达

题目

位于浙江的一制衣企业与一香港公司因供货争议诉诸内地法院,该香港公司在内地有业务代办人,依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关于相关文书的送达,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香港公司主要负责人到北京出差时可直接向其送达

B.必须通过外交部门才可向到北京出差的香港公司主要负责人送达

C.只要是该香港公司在内地的业务代办人,即可向其送达

D.可以直接向该香港公司授权可接受送达的业务代办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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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D
依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第3条,作为受送达人的自然人或者企业、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内地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向该自然人或者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送达,A对,B错。依第5条第2款,受送达人在内地设立有分支机构或者业务代办人并授权其接受送达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向该分支机构或者业务代办人送达,C错,D对。
更多“位于浙江的一制衣企业与一香港公司因供货争议诉诸内地法院,该香港公司在内地有业务代办 ”相关问题
  • 第1题:

    位于广东的一企业与一台湾公司因供货争议诉诸内地法院,该台湾公司在内地有业务代办人,依涉台文书送达的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

    A.台湾公司主要负责人到广州出差时可直接向其送达
    B.必须通过外交部门才可向到北京出差的台湾公司主要负责人送达
    C.只要是该台湾公司在内地的业务代办人,即可向其送达
    D.凡业务代办人拒绝在送达回证上签收或者盖章,即可依法留置送达

    答案:A
    解析:
    依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台民事诉讼文书送达的若干规定》,第3条第1款第1项,受送达人不在大陆居住,但送达时在大陆的,可以直接送达。因此,A正确,只要在送达时台湾公司主要负责人到广州,即可向其送达。B错。不需要通过外交部门送达。C错,依第3条第1款第4项,受送达人在大陆有代表机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的,向其代表机构或者经受送达人明确授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业务代办人必须是明确授权的才能送达。D错,依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只有明确授权的业务代办拒绝在回证上签收或者盖章,才可依法留置送达,没经明确授权的不能留置送达。

  • 第2题:

    香港甲公司与内地乙公司订立供货合同,约定由香港法院管辖。后双方因是否解除该合同及赔偿问题诉诸香港法院,法院判乙公司败诉。依相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如该合同被解除,则香港法院管辖的协议也随之无效
    B、如乙公司在内地两省均有财产,甲公司可向两省的有关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
    C、如甲公司向内地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判决,免除执行费用
    D、如甲公司向内地法院提交的文件无中文文本,应当提交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

    答案:D
    解析:
    【考点】中国与内地港澳台地区相互执行法院判决【详解】根据《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第3、5、6、15条的相关规定,申请人向内地法院提交的申请书应当用中文制作。所附司法文书及其相关文件未用中文制作的,应当提供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故选项D正确。管辖协议具有独立性,合同解除不影响管辖协力的效力,选项A错误。两个或两个以上中级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的,申请人应当选择向其中一个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选项B错误。申请人依据本安排申请认可和执行判决,应当根据执行地有关诉讼收费的法律和规定交纳诉讼费用或者法院费用。故选项C错误。

  • 第3题:

    位于深圳的一企业与一香港公司因供货争议 诉诸内地法院,该香港公司在内地有业务代办人。依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关于相关文书的送达,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香港公司主要负责人到北京出差时可直接向其送达

    B.必须通过外交部门才可向到北京出差的香港公司主要负责人送达

    C.只要是该香港公司在内地的业务代办人,即可向其送达

    D.可以直接向该香港公司授权可接受送达的业务代办人送达

    答案:A,D
    解析:
    。本题考查区域法律问题____区域司法协助。依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第3条,作为受送达人的自然人或者企业、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内地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向该自然人或者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送达,A对,B错。依第5条第2 款,受送达人在内地设立有分支机构或者业务代办人并授权其接受送达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向该分支机构或者业务代办人送达,C错,D对。

  • 第4题:

    香港荣昌公司与广东多福公司签订一贸易合同,并通过电子邮件约定如发生纠纷由香港法院管辖。后因履约纠纷,荣昌公司将多福公司诉至香港法院并胜诉。判决生效后,荣昌公司申请内地某中级人民法院认可和执行该判决。如依据2019年签署的《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关于该判决在内地的认可与执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电子邮件是法律认可的“书面”管辖协议
    B.如荣昌公司向内地两个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判决的认可与执行申请的,由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C.如多福公司在内地与香港均有财产,荣昌公司只能向一地法院提出申请
    D.多福公司在判决全部获得认可和执行后,又就同一争议提起了诉讼,可予受理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香港法院判决的认可与执行。依2019年《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A对,依第11条第2款,前款所称“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B错,依第7条。
    申请认可和执行本安排规定的判决:(1)在内地,向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2)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向高等法院提出。申请人应当向符合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C错,依第21条第1款,被申请人在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均有可供执行财产的,申请人可以分别向两地法院申请执行。D错,依23条第1、2款,审查认可和执行判决申请期间,当事人就同一争议提起诉讼的,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驳回起诉。判决全部获得认可和执行后,当事人又就同一争议提起诉讼的,不予受理。

  • 第5题:

    ★ 位于广东的一企业与一我国台湾地区公司因供货争议诉诸内地法院,该台湾地区公司在内地有业务代办人,依涉台文书送达的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A.我国台湾地区公司主要负责人到广州出差时可直接向其送达
    B.必须通过外交部门才可向到北京出差的我国台湾地区公司主要负责人送达
    C.只要是该我国台湾地区公司在内地的业务代办人,即可向其送达
    D.凡业务代办人拒绝在送达回证上签收或者盖聿,即可依法留置送达


    答案:A
    解析:
    。依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台民事诉讼文书送达的若干规定》第3条,受送达人不在内地居住,但送达时在内地的,可以直接送达。因此,A正确,只要在送达时台湾地区公司主要负责人到广州,即可向其送达。B错,不需要通过外交部门送达。C错,依该规定第3条第4款,受送达人在内地有代表机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的,向其代表机构或者经受送达人明确授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业务代办人必须是明确授权的才能送达。D错,依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只有明确授权的业务代办人拒绝在回证上签收或者盖章,才可依法留置送达,没经明确授权的不能留置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