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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本案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判决莱德曼公司败诉。莱德曼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在二审中,在何种情况下,二审法院能够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A.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B.一审判决适用法律有错误的C.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具有应回避的情形,没有回避的D.一审合议庭未经开庭审理就作出判决

题目

如果本案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判决莱德曼公司败诉。莱德曼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在二审中,在何种情况下,二审法院能够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A.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B.一审判决适用法律有错误的

C.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具有应回避的情形,没有回避的

D.一审合议庭未经开庭审理就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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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住所在A市B区的甲公司与住所在A市C区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履行地为D县。合同签订后尚未履行,因货款支付方式发生争议,乙公司诉至D县法院。甲公司就争议的付款方式提交了答辩状。经审理,法院判决甲公司败诉。甲公司不服,以一审法院无管辖权为由提起上诉,要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驳回起诉。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7年)

    A.D县法院有管辖权,因D县是双方约定的合同履行地
    B.二审法院对上诉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不予审查,裁定驳回异议
    C.二审法院应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D.二审法院应裁定撤销一审判决,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管辖权异议的处理。《民诉解释》第18条第3款规定:“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此时,约定的履行地没有管辖权。因此,A选项说法错误。《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因此,当事人要提管辖权异议须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所以,B选项说法正确。只有一审判决存在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认定事实不清时,二审法院才可以发回重审,本案不存在发回重审的情形。所以,C选项说法错误。《民诉解释》第331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案件,认为第一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违反专属管辖规定的,应当裁定撤销原裁判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此,只有一审判决违反专属管辖规定的,二审法院才撤销原裁判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所以,D选项说法错误。

  • 第2题:

    共用题干

    某公司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区教育局作出的《关于不同意申办花蕾幼儿园的批复》,并要求法院判令该局在20日内向花蕾幼儿园颁发独立的《办学许可证》。一审法院经审理后作出确认区教育局批复违法的判决,但未就颁发《办学许可证》的诉讼请求作出判决。该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二审法院应当裁定撤销一审判决
    B:二审法院应当维持一审判决
    C:二审法院可以裁定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D:二审法院应当裁定发回一审法院重审,一审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答案:A,D
    解析: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A说法错误。如果安某不履行协议,一方面公安机关应对安某予以处罚;另一方面,朱某有权就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因此,B说法错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2条,本案不应当适用复议前置,C答案错误。


    (原答案为BD)。《海关法》第93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海关的处罚决定又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海关有权可以将其保证金抵缴或者将其被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依法变价抵缴,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此,B错误。关于C项,《行诉法解释》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但是,《行政强制法》对此期限做了不同的规定。《行政强制法》第53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法》实施后,《行诉法解释》第88条规定的180日申请期限已经不再适用。因此,海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为3个月。故选项C错误。根据《行政强制法》第54条和《行诉法解释》第89条的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由申请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执行对象为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D说法错误。


    《行诉法解释》第71条第1款规定:“原审判决遗漏了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或者诉讼请求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本案中,法院即使不支持原告关于请求其判令该局在20日内向花蕾幼儿园颁发独立的《办学许可证》的诉讼请求,也应当对此做出判决;因此法院的做法属上述遗漏诉讼请求的情形,二审法院依法应当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

  • 第3题:

    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对其效力理解错误的是()。

    A.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均可以提起上诉
    B.对二审判决不服的不可以提起上诉
    C.超过上诉期的一审判决为生效判决
    D.最高法院的一审判决为生效判决

    答案:A
    解析:
    2019新版教材P323页
    使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并且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0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审结,因此并不是所有的一审都可以上诉。

  • 第4题:

    福建市A区的小神童玩具厂与美国曼德公司签订玩具出口合同,约定:曼德公司向小神童玩具厂购买玩具10万件,小神童公司应于一个月后交付货物,曼德公司工作人员检验玩具质量合格后,应立即支付15万美元货款;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若发生争议,应当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在小神童公司交货时,曼德公司工作人员验货后认为部分玩具质量不合格,拒绝付款,双方发生争议,且各执一词,分歧较大。如果本案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判决曼德公司败诉;曼德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在二审中,在何种情况下,二审法院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A.一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
    B.一审判决适用法律有错误的
    C.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具有应回避的情形,没有回避的
    D.一审合议庭未经开庭审理就做出判决


    答案:A,C,D
    解析:
    【 解析】ACD。《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可见,ACD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应依法改判。

  • 第5题:

    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对其效力理解错误的是()。

    A.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均可以提起上诉
    B.对二审判决不服的不可以提起上诉
    C.超过上诉期的一审判决为生效判决
    D.最高法院的一审判决为生效判决

    答案:A
    解析:
    2020版教材P304页
    民事诉讼分为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和执行程序三大诉讼阶段。并非每个案件都要经过这三个阶段,有的案件一审就终结,有的经过二审终结,有的不需要启动执行程序。
    2020版教材P323: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0%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