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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示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刘某的儿子投资设立的乙公司。对此,持有公司股权0.5%的股东王某认为甲公司应该起诉乙公司还款,但公司不可能起诉,王某便自行直接向法院对乙公司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王某持有公司股权不足1%,不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B.王某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必须先向董事会或监事会提出请求C.王某应以甲公司的名义起诉,但无需甲公司盖章或刘某签字D.王某应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但诉讼请求应是将借款返还给甲公司

题目

刘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示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刘某的儿子投资设立的乙公司。对此,持有公司股权0.5%的股东王某认为甲公司应该起诉乙公司还款,但公司不可能起诉,王某便自行直接向法院对乙公司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王某持有公司股权不足1%,不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

B.王某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必须先向董事会或监事会提出请求

C.王某应以甲公司的名义起诉,但无需甲公司盖章或刘某签字

D.王某应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但诉讼请求应是将借款返还给甲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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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刘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示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刘某的儿子投资设立的乙公司。对此,持有公司股权0.5%的股东王某认为甲公司应该起诉乙公司还款,但公司不可能起诉,王某便自行直接向法院对乙公司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A.王某持有公司股权不足1%,不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

    B.王某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必须先向董事会或监事会提出请求

    C.王某应以甲公司的名义起诉,但无需甲公司盖章或刘某签字

    D.王某应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但诉讼请求应是将借款返还给甲公司


    参考答案:B,D

  • 第2题:

    甲、乙、丙三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丁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出资60%,乙公司和丙公司各出资20%。甲公司的总经理张某为丁公司的董事长。后甲公司解除张某总经理一职,甲公司向丁公司董事会要求召开股东会决议解除张某的董事长职务。张某拒不召集股东会,甲公司遂直接派公司现任总经理王某到丁公司接替张某的董事长职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作为大股东有权直接解除张某的董事长职务

    B.是否解除张某的董事长职务只能通过股东会表决决定

    C.甲公司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张某的董事长职务

    D.以上说法都不对


    正确答案:B
    《公司法》第38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选举和更换董事须经股东会决议,股东无权自由更换。本题中甲公司虽然是控股股东,也无权直接更换董事长,只能召开股东会表决通过后更换。

  • 第3题:

    刘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示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刘某的儿子投资设立的乙公司。对此,持有公司股权0.5%的股东王某认为甲公司应该起诉乙公司还款,但公司不可能起诉,王某便自行直接向法院对乙公司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王某持有公司股权不足1%,不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
    B.王某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
    C.王某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应先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D.王某应以甲公司的名义起诉,但无需甲公司盖章或刘某签字
    E.王某应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但诉讼请求应是将借款返还给甲公司

    答案:B,C,E
    解析:
    本题考核股东代表诉讼。(1)提起诉讼主体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所以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2)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上述股东的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选项D错误,选项C、E正确。

  • 第4题:

    证监会调查发现:2015年12月,甲公司持股90%的子公司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乙公司”)的总经理孙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交代了其本人擅自挪用乙公司货款5600万元用于个人期货交易和偿还个人债务,导致5000万元无法归还的违法事实。孙某的违法行为造成乙公司巨额损失。公安机关立案后,将案情通报甲公司董事长钱某。由于乙公司是甲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之一,故甲公司利润也因此遭受巨大减损。董事长钱某要求甲公司和乙公司的知情人员对孙某挪用公司资金案的情况严格保密。
    问:甲公司应否对乙公司总经理孙某挪用公款事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甲公司应当对乙公司总经理孙某挪用公款事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乙公司是甲公司持股90%的子公司,其重大亏损将造成甲公司利润大幅削减,属于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行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甲公司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第5题:

    甲公司拟在中小板上市,乙公司为其控股股东,丙公司为乙公司全资子公司。李某为甲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Ⅰ.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总经理
    Ⅱ.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和丙公司董事长
    Ⅲ.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监事
    Ⅳ.李某可以兼任甲公司董事会秘书

    A:Ⅱ
    B:Ⅰ、Ⅲ
    C:Ⅱ、Ⅲ、Ⅳ
    D:Ⅲ、Ⅳ

    答案:C
    解析: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2015年修订)第51条,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李某不得在乙公司担任高管。(故Ⅰ项错误,Ⅱ、Ⅲ项正确)Ⅳ项,《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6条规定,董事会秘书应当由上市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创业板有相同规定。(故Ⅳ项正确)
      综上述C项符合题意。

  • 第6题:

    刘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示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刘某的儿子投资设立的乙公司。对此,持有公司股权0.5%的股东王某自行直接向人民法院对刘某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

    A.王某持有公司股权不足1%,不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
    B.王某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必须先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C.王某应以甲公司的名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D.王某应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答案:B,D
    解析:
    (1)选项A:有限责任公司任何一个股东均有资格代表公司提起诉讼,不受1%的限制;(2)选项B: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侵犯公司利益,在非紧急情况下,王某必须先向监事会提出书面请求;(3)选项CD:王某应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本题考查:股东资格股东权利与义务

  • 第7题:

    刘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示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刘某的儿子投资设立的乙公司。对此,持有公司股权0.5%的股东王某认为甲公司应该起诉乙公司还款,但公司不可能起诉,王某便自行直接向法院对乙公司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

    A.王某持有公司股权不足1%,不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
    B.王某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
    C.王某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应先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D.王某应以甲公司的名义起诉,但无需甲公司盖章或刘某签字
    E.王某应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但诉讼请求应是将借款返还给甲公司

    答案:B,C,E
    解析:
    本题考核股东代表诉讼。(1)提起诉讼主体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所以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2)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上述股东的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选项D错误,选项C、E正确。

  • 第8题:

    甲公司拟在中小板上市,乙公司为其控股股东,丙公司为乙公司全资子公司。李某为甲公司董事长兼总裁,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总经理
    • B、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和丙公司董事长
    • C、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监事会主席
    • D、李某可以兼任甲公司董事会秘书

    正确答案:B,C,D

  • 第9题:

    甲公司拟在中小板上二市,乙公司为其控股股东,丙公司为乙公司全资子公司。李某为甲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Ⅰ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总经理 Ⅱ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和丙公司董事长 Ⅲ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监事会主席 Ⅳ李某可以兼任甲公司董事会秘书

    • A、Ⅱ
    • B、Ⅰ、Ⅲ
    • C、Ⅱ、Ⅲ
    • D、Ⅲ、Ⅳ

    正确答案:A

  • 第10题:

    多选题
    甲公司拟在中小板上市,乙公司为其控股股东,丙公司为乙公司全资子公司。李某为甲公司董事长兼总裁,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总经理

    B

    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和丙公司董事长

    C

    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监事会主席

    D

    李某可以兼任甲公司董事会秘书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刘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示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刘某的儿子投资设立的乙公司。对此,持有公司股权0.5%的股东王某自行直接向法院对乙公司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
    A

    王某持有公司股权不足1%,不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

    B

    王某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必须先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C

    王某应以甲公司的名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D

    王某应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正确答案: C,A
    解析:
    A项,有限责任公司没有1%的限定条件(股份有限公司才有);B项,王某必须先向董事会或监事会提出书面请求,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股东的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才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题不属于“情况紧急”的情形;CD两项,王某应以自己(而非公司)的名义起诉。

  • 第12题:

    多选题
    刘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示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刘某的儿子投资设立的乙公司。对此,持有公司股权0.5%的股东王某认为甲公司应该起诉乙公司还款,但公司不可能起诉,王某便自行直接向法院对乙公司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08年真题]
    A

    王某持有公司股权不足1%,不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

    B

    王某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必须先向董事会或监事会提出请求

    C

    王某应以甲公司的名义起诉,但无需甲公司盖章或刘某签字

    D

    王某应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但诉讼请求应是将借款返还给甲公司


    正确答案: A,B
    解析:
    《公司法》第151条第1、2款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149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149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项,王某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其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并没有股权限制。
    B项,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前提之一是董事会、监事会的不作为。
    CD两项,股东代表诉讼是股东以自己名义起诉,但诉讼后果由公司承担的诉讼。

  • 第13题:

    阳光公司是一家大型国有控股企业.2010年11月,公司所在地财政局在对其进行会计检查时,发现下列事项:

    (1)刘某是阳光公司会计科长.刘某的儿子在大学也就读会计专业.暑假,刘某的儿子向其提出了到阳光公司进行暑期实践的要求.刘某考虑再三后决定,直接将公司的部分会计工作带回家处理,以便儿子观摩.在未经任何领导批示的情况下,他将公司的记账凭证、会计账薄带回家.

    (2)2009年1月,公司收回立信公司前欠货款4万元.该欠款属于已被注销的坏账,董事长程某指示刘某将该笔收入在公司会计账册之外另行登记保管,以备业务招待之用.

    (3)2009年4月,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经主管财会工作的总经理、总会计师、会计科长签名并盖章后报出,董事长程某因出差在外,未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章.

    (4) 2009年12月,公司采购员江某出差借款2 000元,填写借条时误写为3 000元,所以采用了划线更正法更正并由会计科长刘某签字后入账.

    请根据现行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刘某将公司的记账凭证、会计账薄带回家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

    (2)公司董事长程某指示刘某将已被注销的坏账收人4万元,在公司会计账册之外另行登记保管,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

    (3)公司董事长程某是否应当在对外报出的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简要说明理由.

    (4)公司对采购员江某出差借条的处理是否正确?为什么?


    正确答案:
    2.【参考答案】(1)不符合规定.《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4条规定:“各单位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故把会计档案、会计凭证带回家的行为是不合法的.(2)不符合规定.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私设会计账簿登记、核算.材料中董事长的做法违背了《会计法》的规定.
    (3)不应当.《会计法》第21条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4)不正确.划线更正法是指用划红线注销原有错误记录,然后在错误记录的上方写上正确记录的方法.划线更正法适用于编制的记账凭证没有错误,而是在登记账簿时发生错误,导致账簿记录的错误.题干所述的行为属于编制的记账凭证有错误,应用红字更正法更正.

  • 第14题:

    设立在甲市的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乙公司。2005年5月,乙公司接到通知,甲市财政局将对该公司会计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某不以为然,认为作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不受《会计法》的约束,财政部门无权对本公司进行检查。乙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某的观点是正确的。( )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

  • 第15题:

    股东派生诉讼是指当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他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损害了公司利益,而公司拒绝或怠于追究其责任时,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为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对侵害人提起诉讼,请求违法行为人赔偿公司损失的行为。根据上述定义,以下属于股东派生诉讼的是:

    A.某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某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给公司造成了损失。王某是该公司连续一年持有10%股份的股东,王某可以以公司名义起诉李某
    B.刘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示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刘某儿子投资设立的乙公司,对此,持有公司股权3%的股东王某认为甲公司应起诉乙公司还款,但甲公司不可能起诉,王某便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乙公司,要求乙公司将借款返还给甲公司
    C.黄某是甲公司的董事,自2012年起,黄某在任职期间,另行申请设立了乙公司,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与甲公司基本相同。黄某利用甲公司的业务渠道和技术资料从事与该公司同类的业务活动,造成甲公司约70万元的损失,甲公司遂起诉要求黄某停止违法经营活动,返还违法经营所得,并赔偿损失
    D.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钟某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同意,将公司资金无偿借贷给妻子弟弟,给公司造成了利益损失。对此,公司监事会有权提起诉讼,请求追究钟某的法律责任

    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察单定义。第二步,关键词“股东以自己的名义对侵害人提起诉讼”。A选项,以公司的名义起诉,不符合定义;B选项,以股东自身名义起诉,符合定义;C选项,甲公司直接起诉,不符合定义;D选项,监事会不属于股东以自己名义起诉,不符合定义。因此,选择B选项。

  • 第16题:

    刘某为蓝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又为该公司 的董事长;同时,蓝天有限责任公司又为宏宇有限责任 公司的控股股东,且由刘某担任该公司董事长。宏宇 有限责任公司欠某银行贷款达1000万元,为了逃避债 务,刘某将宏宇有限责任公司的财产转到蓝天有限责 任公司名下,致使宏宇有限责任公司无法清偿银行贷 款。对该1000万元的债务,应如何处理?( )
    A.只能由宏宇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B.只能由蓝天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C.由宏宇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蓝天有限责任公司 负连带责任
    D.由宏宇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刘某负连带责任


    答案:C
    解析:
    。本题涉及“揭开法人面纱”的问题。就宏宇 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其控股股东为蓝天有限责任公司, 而非刘某。宏宇有限责任公司逃避债务,由其股东负 连带责任。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

  • 第17题:

    刘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使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刘某的儿子投资设立的乙公司,致使甲公司遭受损失。对此,持有公司股权 0.5 %的股东王某自行直接向法院对刘某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

    A.王某持有公司股权不足1%,不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
    B.王某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必须先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C.王某应以甲公司的名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D.王某应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答案:B,D
    解析:
    ( 1 )选项 A :有限责任公司没有 1 %的限定条件;( 2 )选项 B :在非紧急情况下,王某必须先向监事会提出书面请求;( 3 )选项 CD :王某应以自己(而非公司)的名义起诉。

  • 第18题:

    甲国有独资公司,从事下列( )行为时,应当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

    A.将本公司一批废旧电脑转让给财务经理李某的配偶
    B.为本公司职工赵某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C.由本公司董事长刘某兼任总经理
    D.向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某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

    答案:A,C,D
    解析:
    (1)选项ABD:《企业国有资产法》所称的“关联方”,指本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以及这些人员所有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选项B涉及的是本公司的“职工”,不属于关联方,先予排除。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不得有下列行为:①与关联方订立财产转让、借款的协议;②为关联方提供担保;③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企业,或者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近亲属所有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投资。(2)选项C: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

  • 第19题:

    刘某系甲公司的董事兼总经理,该公司主要经营计算机销售业务。任职期间,刘某代理乙公司从国外进口一批计算机并将其出售给丙公司,刘某因此得到代理2万元。甲公司得知后提出异议。该2万元代理费应如何处理?()

    • A、应归刘某
    • B、应归甲公司
    • C、应收归国有
    • D、应由刘某和甲公司各得一半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刘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使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刘某的儿子投资设立的乙公司。对此,持有公司股权0.5%的股东王某认为甲公司应该起诉乙公司还款,但公司不可能起诉,王某便自行直接向法院对乙公司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 A、王某持有公司股权不足1%,不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
    • B、王某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
    • C、王某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必须先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 D、王某应以甲公司的名义起诉,但无需甲公司盖章或刘某签字
    • E、王某应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但诉讼请求应是将借款返还给甲公司

    正确答案:B,C,E

  • 第21题:

    多选题
    刘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示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刘某的儿子投资设立的乙公司。对此,持有公司股权0.5%的股东王某自行直接向法院对刘某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
    A

    王某持有公司股权不足1%,不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

    B

    王某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必须先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C

    王某应以甲公司的名义起诉,但无须甲公司盖章或刘某签字

    D

    王某应以自己的名义依法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正确答案: D,B
    解析:
    A项,有限责任公司没有1%的限定条件;B项,王某必须先向监事会提出书面请求,监事会收到股东的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和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才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题不属于“情况紧急”的情形;CD两项,王某应以自己(而非公司)的名义起诉。

  • 第22题:

    多选题
    刘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使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刘某的儿子投资设立的乙公司。对此,持有公司股权0.5%的股东王某认为甲公司应该起诉乙公司还款,但公司不可能起诉,王某便自行直接向法院对乙公司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A

    王某持有公司股权不足1%,不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

    B

    王某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

    C

    王某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必须先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D

    王某应以甲公司的名义起诉,但无需甲公司盖章或刘某签字

    E

    王某应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但诉讼请求应是将借款返还给甲公司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本题考核股东直接诉讼。在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代表诉讼中,并没有要求股东的持股比例。所以选项A错误。股东代位诉讼的,股东也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以侵害公司利益的人为被告,所得利益归于公司。所以选项D错误。

  • 第23题:

    单选题
    甲公司拟在中小板上二市,乙公司为其控股股东,丙公司为乙公司全资子公司。李某为甲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Ⅰ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总经理 Ⅱ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和丙公司董事长 Ⅲ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监事会主席 Ⅳ李某可以兼任甲公司董事会秘书
    A

    B

    Ⅰ、Ⅲ

    C

    Ⅱ、Ⅲ

    D

    Ⅲ、Ⅳ


    正确答案: D
    解析: Ⅰ、Ⅲ两项,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2015年修订)第51条,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李某不得在乙公司担任高管。Ⅳ项,《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6条规定,董事会秘书应当由上市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创业板有相同规定。则除非公司章程有规定,总经理不能兼任董事会秘书。上交所和深交所主板无此规定。

  • 第24题:

    多选题
    刘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示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刘某的儿子投资设立的乙公司。对此,持有公司股权0.5%的股东王某认为甲公司应该起诉乙公司还款,但公司不可能起诉,王某便自行直接向法院对乙公司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王某持有公司股权不足1%,不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

    B

    王某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必须先向董事会或监事会提出请求

    C

    王某应以甲公司的名义起诉,但无需甲公司盖章或刘某签字

    D

    王某应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但诉讼请求应是将借款返还给甲公司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