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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以乙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支付拖欠的货款100万元。在诉讼中,甲公司申请对乙公司一处价值90万元的房产采取保全措施,并提供担保。一审法院在作出财产保全裁定之后发现,乙公司在向丙银行贷款100万时已将该房产和一辆小轿车抵押给丙银行。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一审法院不能对该房产采取保全措施,因为该房产已抵押给丙银行B.一审法院可以对该房产采取保全措施,但是需要征得丙银行的同意C.一审法院可以对该房产采取保全措施,但是丙银行仍然享有优先受偿权D.一审法院可以对该房产采取保全措施,

题目

甲公司以乙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支付拖欠的货款100万元。在诉讼中,甲公司申请对乙公司一处价值90万元的房产采取保全措施,并提供担保。一审法院在作出财产保全裁定之后发现,乙公司在向丙银行贷款100万时已将该房产和一辆小轿车抵押给丙银行。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一审法院不能对该房产采取保全措施,因为该房产已抵押给丙银行

B.一审法院可以对该房产采取保全措施,但是需要征得丙银行的同意

C.一审法院可以对该房产采取保全措施,但是丙银行仍然享有优先受偿权

D.一审法院可以对该房产采取保全措施,同时丙银行的优先受偿权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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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三)

    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04年10月签订了一份空调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发送100台空调,乙公司可向甲公司支付30万元,货到付款。双方按时履行了合同。后来乙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发现该空调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引起纠纷,遂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被告甲公司返还全部货款,并赔偿乙公司的损失。对此,甲公司与乙公司均不服,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甲公司对返还货款无异议,但认为不

    A.按一审中的地位确定,乙公司是上诉人,甲公司是被上诉人

    B.先提起上诉的为上诉人,后提起上诉的为被上诉人

    C.乙公司和甲公司都是上诉人

    D.乙公司和甲公司都是被上诉人


    正确答案:C
    c。解析:《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76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和第三人都提出上诉的,均为上诉人。

  • 第2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一直无力偿付,现丙公司欠甲公司20万元,已经到期,但甲公司一直怠于行使对丙公司的债权,乙公司遂依法提起诉讼。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乙公司应当以丙公司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

    B.乙公司应当以甲公司为被告,提起撤销权诉讼

    C.乙公司提起诉讼的行为引起乙公司对甲公司的债权诉讼时效发生中断

    D.乙公司提起诉讼的行为引起甲公司对丙公司的债权诉讼时效发生中断


    正确答案:B
    (1)选项AB: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危及债权入债权的实现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已的债权.可以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2)选项CD: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应当认定对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债权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 第3题:

    在本案中,由于丙公司持保函提货,致使甲公司未能收到乙公司的全部货款。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应以谁为被告( )

    A.以乙公司为被告

    B.以丁公司为被告

    C.以丙公司为被告

    D.以乙和丁公司为共同被告


    正确答案:B

    提单作为物权凭证,在国际贸易中承运人只能将货物交给持有有效提单的人,本案中丙公司凭借乙公司的保函将货物提走,丁公司作为承运人应当承担第一位的责任,至于丁公司与乙公司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另一法律关系。因此甲公司应以丁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B项是正确答案

  • 第4题:

    甲公司购买乙公司的产品,丙公司以其房产为甲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因甲公司未按约支付120万元货款,乙公司向A市B县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经审查向甲公司发出支付令,甲公司拒绝签收。甲公司未在法定期间提出异议,而以乙公司提供的产品有质量问题为由向A市C区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甲公司拒绝签收支付令,法院可采取留置送达

    B.甲公司提起诉讼,法院应裁定中止督促程序

    C.乙公司可依支付令向法院申请执行甲公司的财产

    D.乙公司可依支付令向法院申请执行丙公司的担保财产

    答案:A,C
    解析:
    选项 A 正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四百三十一条规定,向债务人本人送达支付令,债务人拒绝接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选项 B 错误。《民事诉讼法解释》第四百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未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选项 C 正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二、三款规定,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50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选项 D 错误。甲公司请求法院签发支付令要求的是乙公司支付货款,所以乙公司不能依支付令向法院申请执行丙公司的担保财产。

  • 第5题:

    甲公司诉乙公司拖欠货款一案经人民法院审理,判决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货款30000元。乙公司拒绝支付,甲公司根据判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过程中,被申请执行人乙公司被其他的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并且人民法院受理了乙公司破产一案。此时,人民法院对于强制执行程序:

    A: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B:应当缺席判决
    C:应当裁定终结诉讼
    D:应当通知甲公司撤诉

    答案:A
    解析:
    本案在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过程中,被申请执行人乙公司被其他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并且法院受理了此案,根据以上规定,法院对于强制执行程序应当裁定中止。

  • 第6题:

    甲、乙两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机床一台,价格为300万元。同时,丙公司向乙公司出具一份内容为“丙公司愿为甲公司应付乙公司300万元机床货款承担保证责任”的保函,并加盖了公司公章。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机床后,甲公司无力按期支付货款,乙公司拟提起诉讼。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当事人列置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乙公司仅起诉甲公司,人民法院应当追加丙公司为第三人
    B.乙公司仅起诉丙公司,人民法院应当追加甲公司为第三人
    C.乙公司可以将甲公司和丙公司列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
    D.乙公司应当将甲公司和丙公司列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

    答案:C
    解析:
    (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2)选项CD: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可以将债务人或者保证人作为被告提起诉讼,也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3)选项AB: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 第7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逾期未还,乙银行起诉。法院判决甲公司向乙银行偿还本息合计300万元。判决生效后,甲公司拒不履行,法院遂根据乙银行的申请,在强制执行中扣押了甲公司存放在丙公司仓库中的钢材100吨。丁公司闻讯赶来,提出执行异议对钢材主张权利。执行法院经审查认为该执行异议理由充分,遂裁定中止执行。乙银行对此裁定不服,欲提起诉讼。关于乙银行拟提起的诉讼,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A、乙银行是本案原告,被告是甲、丙、丁公司
    • B、乙银行是本案原告,被告是甲公司,丙、丁公司不是本案当事人
    • C、乙银行是本案原告,被告是丁公司;如果甲公司认同丁公司异议,甲公司为共同被告;丙公司不是本案当事人
    • D、乙银行是本案原告,被告是丁公司;如果甲公司认同丁公司异议,甲公司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丙公司不是本案当事人

    正确答案:A,B,D

  • 第8题:

    A市甲公司与B市乙公司于1992年7月1日在C市签订了一份化工原料供应合同。合同约定: ①由甲公司提供乙公司化工原料50吨,价值500万元人民币,乙公司收货付款。 ②合同履行地在A市; ③如发生纠纷,由C市某区基层法院管辖。 合同签订后,乙公司为及时提货,先付给了甲公司100万元货款,甲公司遂于同年10月2日将50吨化工原料运送至B市,乙公司收货后,拒付另400万元货款。11月,乙公司被上级主管部门并入丙公司。12月,甲公司以乙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为被告,向C市某区基层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进行中,丁公司提出,甲公司所供之化工原料系丁公司所有,原是暂存于甲公司仓库的,甲公司无权出售,故要求法院将化工原料判给它处理。 如丁公司参加诉讼,应如何确定其在诉讼中的地位?


    正确答案:丁公司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因为:它对诉讼标的提出了独立的诉讼请求,与原告和被告的利益都相对立。

  • 第9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有买卖合同,乙公司拖欠100万元货款无力清偿。甲公司查明:乙公司股东丙应于3年前出资的120万元尚未缴清。以下当事人做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有权要求股东丙支付120万元
    • B、甲公司有权要求股东丙支付100万元
    • C、股东丙可以以诉讼时效届满为由拒绝承担清偿责任
    • D、乙公司和股东丙均承担有限责任,不负清偿义务

    正确答案:B

  • 第10题:

    多选题
    甲公司因乙公司拖欠货款向A县法院申请支付令,经审查甲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A县法院向乙公司发出支付令。乙公司收到支付令后在法定期间没有履行给付货款的义务,而是向A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承担因其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违约责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1年真题]
    A

    支付令失效

    B

    甲公司可以持支付令申请强制执行

    C

    A县法院应当受理乙公司的起诉

    D

    A县法院不应受理乙公司的起诉


    正确答案: B,D
    解析:
    对于人民法院签发的支付令,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有权向发出支付令的法院提出异议。债务人的异议,必须是就债权债务关系的成立、生效或履行等实质问题提出,如果债务人对债权债务关系本身没有异议,仅仅对清偿能力、清偿期限、清偿方式等提出不同意见的,则不构成有效的书面异议,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只要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债权债务关系的问题上存在争议,人民法院签发的支付令自行失效,督促程序即告终结。本题中,乙公司收到支付令后在法定期间没有履行给付货款的义务,而是向A县法院提起要求甲公司承担因其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违约赔偿诉讼。乙公司的起诉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应予受理,同时乙公司的起诉表明甲乙公司在债权债务关系的问题上存在争议,法院签发的支付令自行失效。

  • 第11题:

    单选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了5万元的苹果,甲公司以乙公司提供的苹果不符合约定为由拒绝付款。为此,乙公司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甲公司支付货款。在支付令异议期间,甲公司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义务,而是向另一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货。下列说法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2008年真题]
    A

    甲公司的起诉行为使支付令失去效力

    B

    甲公司的起诉行为不能阻止支付令的效力

    C

    甲公司的起诉行为产生债务人异议的法律后果

    D

    甲公司起诉后,受理支付令申请的法院应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正确答案: B
    解析:
    对以金钱、有价证券为内容的债务,履行期已到,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并且符合《民事诉讼法》第214条第1款规定的条件的,债权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对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提出的书面异议,无须审查异议是否有理由,即不必要进行实体审查就应当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6条、《民诉解释》第437条,债务人提出支付令异议成立的条件是:①在法定期间内提出,即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出;②必须对债务本身提出异议;③以书面形式提出。支付令异议成立后,支付令自动失效。除此之外,在法定期间,债务人既不提出异议,也不履行义务的,债务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民诉解释》第433条规定,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不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债务人超过法定期间提出异议的,视为未提出异议。

  • 第12题:

    单选题
    乙公司长期拖欠甲公司的货款,甲公司在多次催告未果的情况下,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按照双方合同约定支付拖欠的货款100万,此时甲公司发现乙公司正在集中处理自己的财产,为了避免判决后难以执行,甲公司在起诉前,向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甲公司必须先提供相应的担保,否则人民法院驳回申请

    B

    如果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符合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决定诉前财产保全的,必须用决定书

    C

    如果人民法院支持甲公司的申请,乙公司不服,可以向该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D

    如果人民法院支持甲公司的申请,乙公司不服申请复议的,在复议期间诉前财产保全停止执行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先予执行。财产保全使用裁定书,所以选项B错误。如果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财产保全的裁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作出该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先予执行的裁定不停止执行。所以选项C错误,选项D错误。

  • 第13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中有仲裁条款,后来发生纠纷,双方即按照合同申请仲裁,在仲裁中,甲公司认为仲裁乙公司存在不法行为,导致自己在仲裁中失败,遂向法院起诉,下列做法错误的是( )。 A.以仲裁委为被告提起诉讼 B.以乙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 C.以乙公司和仲裁委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 D.以乙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并将仲裁委追加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正确答案:ACD
    当事人之间的纠纷经仲裁机构仲裁,当事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故选ACD。

  • 第14题:

    甲、乙公司于2001年4月1日签订买卖合同,合同标的额为10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甲公司应于4月10日前交付20万元的定金,以此作为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

    4月15日,乙公司在甲公司未交付定金的情况下发出全部货物,甲公司接受了该批货物。4月20日,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支付100万元的货款,遭到拒绝。经查明:甲公司怠于行使对丙公司的到期债权100万元,此外甲公司欠丁银行贷款本息100万元。4月30日,乙公司向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甲公司对丙公司的到期债权。

    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乙公司的代位权成立,由丙公司向乙公司履行清偿义务,诉讼费用2万元由债务人甲公司负担。丁银行得知后,向乙公司主张平均分配丙公司偿还的100万元,遭到乙公司的拒绝。

    要求: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乙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生效?并说明理由。

    (2)简述乙公司向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时应当符合的条件。

    (3)丁银行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4)人民法院判定诉讼费用由甲公司负担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买卖合同生效。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在本题中,甲公司虽未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定金,但乙公司已经交付全部货物并且甲公司接受了货物,视为主合同已经履行。  
    (2)根据《合同法解释》的规定,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②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③ 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④ 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3)丁银行的主张不成立。根据《合同法解释》的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其债权就代位权行使的结果有优先受偿权利。在本题中,债权人乙公司就其代位权行使的结果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因此丁银行的主张不成立。  
    (4)人民法院判定诉讼费用由甲公司负担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合同法解释》的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负担。在本题中,诉讼费用应当由次债务人丙公司负担。

  • 第15题:

    2016年1月,甲公司从乙公司购进了一批货物,货物共计100万元。双方约定甲公司应于2016年3月1日前支付40万元,于2016年5月1日前支付40万元,于2016年7月1日前支付20万元。但是甲公司收到货物后始终没有支付任何款项。乙公司于2019年4月1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偿还全部货款。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以第一期货款诉讼时效已经经过为由提出抗辩,法院应驳回乙公司要求偿还第一期货款的诉讼请求
    B.法院应主动援引诉讼时效制度进行裁判
    C.甲公司对乙公司货款的诉讼时效部分届满
    D.对于甲公司提出的诉讼时效抗辩,法院应不予支持

    答案:D
    解析:
    本题涉及分期履行的债权请求权的诉讼时效问题。《民法总则》第189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本题中,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债务的诉讼时效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即从2016年7月1日起算。乙公司于2019年4月1日提起诉讼,未超过诉讼时效,法院应对甲公司提出的诉讼时效抗辩不予支持,因此A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依据《民法总则》第193条,法院不得主动援引诉讼时效的规定,因此B选项错误。依据《民法总则》第189条,分期付款的诉讼时效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不存在诉讼时效部分届满的说法,C选项错误。

  • 第16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甲公司向区法院起诉乙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货款人民币100万元及违约金20万元。区法院经审理,判决乙公司支付甲公司货款人民币100万元;判决生效后,甲公司认为一审判决遗漏了其支付违约金的诉讼请求且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遂向市中院申请再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公司只能向市中院申请再审,不能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
    B.甲公司可以一审判决遗漏诉讼请求为由申请再审
    C.市中院裁定再审后,可以由本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法院再审
    D.市中院再审时必须组成合议庭,合议庭允许陪审员参加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再审程序。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因此,A选项说法正确。 《民诉解释》第三百九十二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十一项规定的诉讼请求,包括一审诉讼请求、二审上诉请求,但当事人未对一审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提起上诉的除外。”甲公司并未对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不能以遗漏诉讼请求为由申请再审。因此,B选项说法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二款规定:“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因此,C选项说法错误。 区法院的生效判决由市中院再审时,属于上级人民法院提审。而上级人民法院提审时应当适用二审程序,合议庭不允许陪审员参加。因此,D选项说法错误。

  • 第17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500万元不能偿还,乙公司几次催要,甲公司均以无财产可供偿还为由拒绝偿还。后乙公司得知丙公司欠甲公司1000万元,甲公司怠于行使债权,乙公司遂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公司应当将丙公司列为代位权诉讼中的被告
    B.乙公司行使代位权应当取得甲公司的同意
    C.如果乙公司胜诉,甲公司应当承担诉讼费用
    D.若甲公司发出书面通知给丙公司,则不能界定为怠于行使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代位权。代位权诉讼是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诉讼,即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乙公司)是原告,次债务人(丙公司)是被告,债务人(甲公司)为诉讼上的第三人,选项A正确;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无需债务人同意,选项B错误;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承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选项C错误;甲公司对丙公司起诉或申请仲裁,才不属于“怠于行使”;选项D错误。

  • 第18题:

    甲公司诉乙公司违约,人民法院判决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货款和违约金共143万元。在执行过程中,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和解协议,由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110万元,甲公司放弃其他债权。为此,人民法院停止了执行程序。乙公司支付了10万元后,以没有支付能力为由拒绝支付。甲公司申请人民法院恢复执行原判决。对此,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驳回甲公司的申请,不予恢复执行
    • B、恢复执行,要求乙公司再支付100万元
    • C、恢复执行,要求乙公司再支付143万元
    • D、恢复执行,要求乙公司再支付133万元

    正确答案:D

  • 第19题:

    甲是A公司的股东,抽逃注册资金100万元,乙是A公司的债权人,乙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甲和A公司为共同被告,要求甲与A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乙的主张是否有法律支持?乙可以要求甲在多大范围内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 第一,完全符合法人人格否认的特征。在实体上乙可以越过A公司直接向甲主张债权,双方具有债权债务关系;在程序上可以甲为被告提起诉讼。
    第二,如果乙对A公司有200万元债权,乙对甲也只能主张100万元的债权。因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甲应在抽逃资金的范围内与A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 第20题:

    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5万元债权,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10万元债权。如甲公司对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丙公司针对甲公司的下列主张中,不能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是()。

    • A、主张乙公司对甲公司的抗辩
    • B、主张丙公司对乙公司的抗辩
    • C、以乙公司对丙公司的债权为专属于人身的债权为由对甲公司进行抗辩
    • D、要求法院追加乙公司为共同被告

    正确答案:D

  • 第21题:

    单选题
    甲公司以乙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支付拖欠的货款100万元。在诉讼中,甲公司申请对乙公司一处价值90万元的房产采取保全措施,并提供担保。一审法院在作出财产保全裁定之后发现,乙公司在向丙银行贷款100万时已将该房产和一辆小轿车抵押给丙银行。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

    一审法院不能对该房产采取保全措施,因为该房产已抵押给丙银行

    B

    一审法院可以对该房产采取保全措施,但是需要征得丙银行的同意

    C

    一审法院可以对该房产采取保全措施,但是丙银行仍然享有优先受偿权

    D

    一审法院可以对该房产采取保全措施,同时丙银行的优先受偿权丧失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 第22题:

    问答题
    A市甲公司与B市乙公司于1992年7月1日在C市签订了一份化工原料供应合同。合同约定: ①由甲公司提供乙公司化工原料50吨,价值500万元人民币,乙公司收货付款。 ②合同履行地在A市; ③如发生纠纷,由C市某区基层法院管辖。 合同签订后,乙公司为及时提货,先付给了甲公司100万元货款,甲公司遂于同年10月2日将50吨化工原料运送至B市,乙公司收货后,拒付另400万元货款。11月,乙公司被上级主管部门并入丙公司。12月,甲公司以乙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为被告,向C市某区基层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进行中,丁公司提出,甲公司所供之化工原料系丁公司所有,原是暂存于甲公司仓库的,甲公司无权出售,故要求法院将化工原料判给它处理。 此案中将乙公司上级主管部门列为被告是否妥当?

    正确答案: 本案应将丙公司列为被告。丙公司为乙公司的诉讼权利义务的继受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一直无力偿付,现丙公司欠甲公司20万元,已经到期,但甲公司一直怠于行使对丙公司的债权,乙公司遂依法提起诉讼。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

    乙公司应当以丙公司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

    B

    乙公司应当以甲公司为被告,提起撤销权诉讼

    C

    乙公司提起诉讼的行为引起乙公司对甲公司的债权诉讼时效发生中断

    D

    乙公司提起诉讼的行为引起甲公司对丙公司的债权诉讼时效发生中断


    正确答案: D,C
    解析: (1)选项AB: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危及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可以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2)选项CD://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应当认定对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债权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 第24题:

    多选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了五万元的苹果,甲公司以乙公司提供的苹果不符合约定为由拒绝付款。为此,乙公司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甲公司支付货款。在支付令异议期问,甲公司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义务,而是向另一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货。下列说法中哪些是不正确的?(  )
    A

    甲公司的起诉行为使支付令失去效力

    B

    甲公司的起诉行为不能阻止支付令的效力

    C

    甲公司的起诉行为产生债务人异议的法律后果

    D

    甲公司起诉后,受理支付令申请的法院应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民诉解释》第433条规定,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未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