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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甲公司作为卖方和澳门乙公司订立了一项钢材购销合同,约定有关合同的争议在中国内地仲裁。乙公司在内地和澳门均有营业机构。双方发生争议后,仲裁庭裁决乙公司对甲公司进行赔偿。乙公司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仲裁裁决。关于甲公司对此采取的做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向内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该仲裁裁决B.向澳门特别行政区中级法院申请执行该仲裁裁决C.分别向内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中级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D.向澳门特别行政区初级法院申请执行该仲裁裁决

题目

上海甲公司作为卖方和澳门乙公司订立了一项钢材购销合同,约定有关合同的争议在中国内地仲裁。乙公司在内地和澳门均有营业机构。双方发生争议后,仲裁庭裁决乙公司对甲公司进行赔偿。乙公司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仲裁裁决。关于甲公司对此采取的做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向内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该仲裁裁决

B.向澳门特别行政区中级法院申请执行该仲裁裁决

C.分别向内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中级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

D.向澳门特别行政区初级法院申请执行该仲裁裁决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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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若发生合同纠纷,须提交A市仲裁委会员仲裁。后因乙公司违约,甲公司依法解除合同,并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双方对赔偿额发生争议,甲公司就该争议向A公司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乙公司认为,因合同被解除,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已失效,故甲公司不能向A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乙公司的观点是正确的。(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解析:根据规定,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本题中,乙公司认为合同解除使得仲裁条款失效的观点是错误的。

  • 第2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机器买卖合同,双方合同约定因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均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甲公司后将机器租赁给丙公司使用。后来乙公司认为合同履行中甲公司没有按约定付款,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解除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仲裁机构可依职权追加丙公司作为当事人

    B.丙公司可以直接向仲裁机构申请参加仲裁,由仲裁机构作出决定

    C.丙公司要参加仲裁,必须与甲、乙两公司达成仲裁协议

    D.甲、乙公司均要求仲裁委员会追加丙公司作为第三人,仲裁机构应当直接通知丙公司参加


    正确答案:C

     仲裁协议是争议发生之前或者争议发生之后,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将特定争议事项提请约定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审理并作出仲裁裁决的书面意思表示,是双方当事人之间自愿达成的解决争议的一种协议。在民商事仲裁中,仲裁协议不仅是当事人将争议案件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依据,也是仲裁委员会对某一具体争议案件取得仲裁权的前提。没有仲裁协议,就不存在有效的仲裁。本题中仲裁协议的双方当事人是甲公司与乙公司,丙公司未与甲、乙公司订有有效的仲裁协议,因此,如果丙公司欲参加仲裁,必须与甲、乙两公司达成仲裁协议。

  • 第3题:

    A市甲公司与B市乙公司在B市签订了一份钢材购销合同,约定合同履行地在A市.同时双方还商定因履行该合同所发生的纠纷,提交C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因乙公司无法履行该合同,经甲公司同意,乙公司的债权债务转让给D市的丙公司,但丙公司明确声明不接受仲裁条款。关于本案仲裁条款的效力,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因丙公司已明确声明不接受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所以仲裁条款对其无效

    B.因丙公司受让合同中的债权债务,所以仲裁条款对其有效

    C.丙公司声明只有取得甲公司同意,该仲裁条款对丙公司才无效

    D.丙公司声明只有取得乙公司同意,


    正确答案:BCD

  • 第4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钢材购销合同,约定因该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可向A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合同履行地B法院起诉。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无效
    B:双方达成的管辖协议有效
    C:如甲公司向A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乙公司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未提出异议,A仲裁委员会可对该案进行仲裁
    D:如甲公司向B法院起诉,乙公司在法院首次开庭时对法院管辖提出异议,法院应当驳回甲公司的起诉

    答案:A,B,C
    解析:
    【考点】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与诉讼的关系【详解】《仲裁法解释》第7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期间内提出异议的除外。《仲裁法》第20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本题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争议既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该仲裁协议是无效的,因此,该争议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享有管辖权。故A选项正确,应选,D选项错误,不应选。如甲公司向A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乙公司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未提出异议,则根据《仲裁法解释》第7条的规定,A仲裁委员会可以对该案进行仲裁,故C选项正确,应选。根据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34条的规定,合同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因此,B选项正确,应选。本题正确答案为ABC。

  • 第5题:

    甲公司住所地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乙公司住所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两公司于2013年12月在北京市西城区签订了一份钢材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1000吨钢材,交货地点在北京市丰台区,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即“凡是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或海淀区人民法院解决”。合同签订后,因钢材市场价格上涨,乙公司拒绝按原价格交货,要求变更合同价款或解除合同。甲公司与乙公司多次协商未果,甲公司欲寻求法律救济。
    请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乙公司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是否有效?
    (2)被告住所地朝阳区人民法院是否有管辖权?
    (3)若甲公司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乙公司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未提出异议,北京仲裁委员会是否可以对本案进行仲裁?
    (4)若甲公司向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乙公司在法院首次开庭时对法院管辖提出异议,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答案:
    解析:
    (1)仲裁条款无效。本题考查仲裁协议的无效。根据《仲裁法解释》第7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2)朝阳区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本题考查协议管辖。《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因而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可以约定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本题中甲公司和乙公司虽然既约定了仲裁又约定了诉讼,但仲裁协议无效,且仅约定了“海淀区人民法院”这一个法院,该约定属于具体明确,因而双方达成的管辖协议有效,海淀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朝阳区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
    (3)北京仲裁委员会可以对本案进行仲裁。本题考查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仲裁法解释》第7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法》第20条第2款规定期间内提出异议的除外。《仲裁法》第20条第2款: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因此,如果甲公司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乙公司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未提出异议,则北京仲裁委员会可对该案进行仲裁。
    (4)法院应当驳回管辖权异议,继续审理。本题考查法院对管辖权异议的处理、仲裁协议的无效。《仲裁法》第26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该题中,已如上述,仲裁条款无效且双方约定的管辖法院为海淀区人民法院,因而即便乙公司在法院首次开庭审理时提交了仲裁协议,法院也应当驳回管辖权异议,继续审理。

  • 第6题:

    甲市A建筑工程公司与乙市B钢铁公司签订钢材购销合同,但此合同侵害了国家的利益。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就本合同发生争议提请甲市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并达成仲裁协议。”后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A公司向乙市某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B公司承担违约责任;B公司向乙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乙市某区人民法院应当( )。
    A、裁定不予受理
    B、裁定驳回起诉
    C、将此案移交乙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D、受理并依法审理此案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规定。本题中,该合同损害了国家的利益,合同无效。合同无效,不影响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的方法条款的效力,其中的仲裁条款依然有效。有效的仲裁协议排除诉讼,或裁或诉制。参见教材P117。

  • 第7题:

    ★ 广东甲公司作为卖方和溴门乙公司订立的合同中约定有关合同的争议在中国内地仲裁。乙公司在内地和澳门均有营业机构。双方发生争议后,仲裁庭裁决乙公司对甲公司进行赔偿。乙公司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仲裁裁决。关于甲公司对此采取的做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向内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该仲裁裁决
    B.向澳门特别行政区中级法院申请认可该仲裁裁决
    C.分别向内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溴门特别行政区中级法院申请认可仲裁裁决
    D.只能向一地法院申请认可与执行


    答案:A,B,C
    解析:
    。依《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第2条第2款及《民事诉讼法》第257条,甲公司可以向内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该仲裁裁决,A正确。B正确,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内,所有关于内地仲裁裁决的执行申请必须首先提交给其中级法院认可。根据该安排第3条第1款,甲公司为获得其裁决的执行,可以选择分别向内地与澳门两地的中级法院提出申请,C正确,D错。

  • 第8题: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代为出售一批A型钢材,共10吨;丙公司委托乙公司代为采购一批A型钢材,共10吨;乙公司发现甲公司和丙公司的需求正好吻合,便分别以甲公司和丙公司的名义,代双方订立了《钢材采购合同》。甲公司和丙公司对乙公司已经接受对方委托一事均不知情。有关本案的下列说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钢材采购合同》因乙公司滥用代理权而无效
    B.《钢材采购合同》经甲公司和丙公司追认后有效
    C.如果甲公司尚未对《钢材采购合同》进行追认,丙公司有权主张撤销该合同
    D.如果甲公司和丙公司均未追认《钢材采购合同》,乙公司有权主张撤销该合同

    答案:B,C
    解析:
    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其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的双方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即双方代理情境下,合同效力待定,双方被代理人均同意或追认,合同有效;一方被代理人善意的,可以在对方被代理人追认前行使善意第三人的撤销权。

  • 第9题:

    甲市某公司与乙市某公司在丙市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合同于丁市履行,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约定: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提交设立于丙市的丙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现两公司因合同发生争议,甲市某公司欲申请仲裁,得知丙市并没有设立仲裁委员会,但甲、乙、丁市均设有仲裁委员会。在此情况下,甲市公司欲解决纠纷,应当:()

    • A、向设立于甲市的甲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B、向设立于乙市的乙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C、向设立于丁市的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D、双方重新达成仲裁协议,明确约定仲裁委员会所在地

    正确答案:D

  • 第10题:

    判断题
    甲企业与乙企业公司签订一买买合同。合同约定:若发生合同纠纷,须交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因乙公司违约,甲公司依法解除合同,并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双方对赔偿数额发生争议,甲公司就该争议向A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乙公司认为,因合同被解除,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已失效,故甲公司不能向A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乙公司的观点是正确的。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解除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在本题中,虽然合同已经解除,但是争议解决条款——仲裁条款仍然有效,甲公司可以向A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第11题:

    多选题
    内地甲公司和澳门乙公司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约定合同发生争议由澳门某仲裁机构仲裁。发生争议后,澳门某仲裁机构依据澳门仲裁法规作出仲裁裁决后,甲公司不履行,乙公司可以向下列哪些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 )
    A

    向内地甲公司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认可

    B

    向作出仲裁裁决的澳门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法院申请执行

    C

    向财产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可

    D

    向内地甲公司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第2条规定,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法院为被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法院,但在内地和澳门认可和执行的法院级别是不同的,内地均为中级人民法院,而在澳门认可和执行的法院是分开的。
    本题被申请人为内地甲公司,因此应当向内地法院申请,因此B项错误。A项认可法院应当是中级人民法院,因此错误。无论财产是在内地还是澳门,认可法院都是中级人民法院,因此C项正确。D项为被申请人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因此正确。本题答案为CD。

  • 第12题:

    多选题
    上海甲公司作为买方和澳门乙公司订立了一项钢材购销合同,约定有关合同的争议在中国内地仲裁。乙公司在内地和澳门均有营业机构。双方发生争议后,仲裁庭裁决乙公司对甲公司进行赔偿。乙公司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仲裁裁决。关于甲公司对此采取的做法,下列正确的选项是(  )。
    A

    向内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该仲裁裁决

    B

    向澳门特别行政区中级法院申请执行该仲裁裁决

    C

    分别向内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中级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

    D

    向澳门特别行政区初级法院申请执行该仲裁裁决


    正确答案: D,C
    解析:
    2008年1月1日实施了《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其中第2条规定,在内地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作出的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有关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内地有权受理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申请的法院为中级人民法院。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中级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的,但是仍可以选择向其中一个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澳门特别行政区有权受理认可仲裁裁决的申请法院为中级法院,有权执行的法院为初级法院。第3条规定,被申请人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分别在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申请人可以向一地法院提出认可和执行申请,也可以分别向两地法院提出申请。

  • 第13题:

    内地甲公司和澳门乙公司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约定合同发生争议由澳门某仲裁机构仲裁。发生争议后,澳门某仲裁机构依据澳门仲裁法规作出仲裁裁决后,甲公司不履行,乙公司可以向下列哪个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

    A.向内地甲公司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认可

    B.向澳门初级法院申诉执行

    C.向财产所在地的内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可

    D.向内地甲公司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正确答案:CD
    [考点]内地与澳门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
    最高人民法院、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定的安排》第2条规定:在内地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作出的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有关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内地有权受理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申请的法院为中级人民法院。
    两个或两个以上中级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的,当事人应当选择向其中一个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澳门特别行政区有权受理认可仲裁裁决申请的法院为中级法院,有权执行的法院为初级法院。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法院在内地为被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法院。但在内地和澳门认可和执行的法院级别是不同的,内地均为中级人民法院,而在澳门认可和执行和法院是分开的。B项错误,应向澳门中级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A项认可法院应当是中级人民法院,因此错误。无论财产是在内地还是澳门,认可法院都是中级人民法院,因此C项正确。D项为被申请人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因此正确。本题答案为CD.

  • 第14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购销合同,在合同中订立了仲裁条款,约定如发生争议,应提交仲裁机构仲裁。后双方发生合同争议,甲公司遂向某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后,乙公司又应诉答辩。一审判决后,乙公司以一审法院无管辖权、程序违法为由,提起上诉。根据上述情况,二审法院( )。

    A.应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B.应判决撤销原判,告知当事人申请仲裁

    C.应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D.应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正确答案:B

  • 第15题:

    珠海甲公司与澳门乙公司订立的合同中约定有关争议在中国内地仲裁。乙公司在内地和澳门均有营业机构。双方发生争议后,仲裁庭裁决乙公司对甲公司进行赔偿。乙公司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仲裁裁决。关于甲公司对此采取的做法,下列哪些是正确的?( )

    A.只能向一地法院申请认可与执行
    B.向内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该仲裁裁决
    C.向澳门特别行政区中级法院申请认可该仲裁裁决
    D.分别向内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澳门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认可仲裁裁决

    答案:B,C,D
    解析:
    本题考查区际法律问题——区际司法协助。依《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第3条第1款的规定,甲公司为获得其裁决的执行。可以选择分别向内地与澳门两地的中级法院提出申请,A错,D对。第2条第2款及《民事诉讼法》第273条,甲公司可以向内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该仲裁裁决,BC正确。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内,所有关于内地仲裁裁决的执行申请必须首先提交给其中级法院认可。

  • 第16题:

    上海甲公司作为买方和澳门乙公司订立了一项钢材购销合同,约定有关合同的争议在中国内地仲裁。乙公司在内地和澳门均有营业机构。双方发生争议后,仲裁庭裁决乙公司对甲公司进行赔偿。乙公司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仲裁裁决。关于甲公司对此采取的做法,下列正确的选项是、

    A、向内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该仲裁裁决
    B、向澳门特别行政区中级法院申请执行该仲裁裁决
    C、分别向内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中级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
    D、向澳门特别行政区初级法院申请执行该仲裁裁决

    答案:A,B,C
    解析:
    2008年1月1日实施了《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其中第2条规定,在内地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作出的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有关法院申请任何和执行。内地有权受理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申请的法院为中级人民法院。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中级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的,但是仍可以选择向其中一个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澳门特别行政区有权受理认可仲裁裁决的申请法院为中级法院,有权执行的法院为初级法院。第3条规定,被申请人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分别在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申请人可以向一地法院提出认可和执行申请,也可以分别向两地法院提出申请。

  • 第17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承揽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关于合同的任何纠纷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机构仲裁。甲公司根据事先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但是甲、乙两公司对于合同履行地在何处发生争议。此时,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乙两公司可以对仲裁机构重新达成补充协议
    B:甲、乙两公司不能再对仲裁机构重新达成补充协议
    C:即使甲、乙公司不能达成补充协议,原仲裁协议仍然有效
    D:以上均不正确

    答案:A
    解析:
    根据《仲裁法》第18条的规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所以本案中甲、乙两公司可以对仲裁机构达成补充协议,否则原仲裁协议无效。

  • 第18题:

    上海甲公司作为卖方和澳门乙公司订立了一项钢材购销合同,约定有关合同的争议在中国内地仲裁。乙公司在内地和澳门均有营业机构。双方发生争议后,仲裁庭裁决乙公司对甲公司进行赔偿。乙公司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仲裁裁决。关于甲公司对此采取的做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向内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该仲裁裁决
    B、向澳门特别行政区中级法院申请执行该仲裁裁决
    C、分别向内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中级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
    D、向澳门特别行政区初级法院申请执行该仲裁裁决

    答案:A,B,C
    解析:
    【考点】《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安排》【详解】《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安排》第2条第1款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被所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有关法院申请执行。由于乙公司在澳门和内地都有营业机构,故甲可以向内地和澳门的法院申请执行。《安排》第2条第2、3款的规定,内地有权受理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申请的法院为中级人民法院。澳门特别行政区有权受理认可仲裁裁决申请的法院为中级法院,有权执行的为初级法院。可见,申请人可以向内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澳门的中级法院申请认可执行。《安排》第3条第1款规定,被申请人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分别在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申请人可以向一地法院提出认可和执行申请,也可以分别向两地法院提出申请。因此,甲可以分别向内地中级法院和澳门中级法院申请执行,也可向两地法院同时申请执行。故选项ABC正确。

  • 第19题:


    上海甲公司和日本乙公司于20 1 5年7月4日在上海市黄浦区签订的《设备购销合同》(下称《合同》)中有关仲裁条款为:“在本合同下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以及所有无法友好.解决的争议应通过仲裁解决。仲裁结果应为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就有关事项发生争议。上海甲公司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问题】


    1.本案例中合同争议的成因可能是什么?


    2.本仲裁条款是否有效?


    3.如仲裁协议无效,上海某公司应向哪个法院起诉?


    4.如果上海甲公司向法院起诉,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案:
    解析:

    1.合同争议的成因较为复杂,从是否因违反合同约定导致争议的角度分为:


    (1)违约成因。合同订立建立在当事人的自愿与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同当事人应当严格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义务。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约定是造成合同争议的重要原因。


    (2)非违约成因。此类成因多种多样,如缔约过失、约定不明、情势变更、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不可抗力等。


    因此本案例中合同争议的成因可能是违约或非违约。


    2.(1)本仲裁条款无效。


    (2)理由:《仲裁法》第1 8条规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虽然本案中的仲裁条款有发生争议通过仲裁解决的意思表示,且仲裁条款约定了解决争议所适用的准据法,但是,该仲裁条款并未对仲裁机构作出约定,无法确定争议应提交哪一仲裁机构仲裁,且双方当事人亦未就仲裁条款达成补充协议,因此,本案例中的仲裁条款无效。


    3.(1)鉴于仲裁协议无效,上海甲公司应向合同签订地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起诉。 (2)理由:《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日本乙公司在上海无住所,但合同签订地在上海,因此,上海甲公司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上海黄浦区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日本乙公司有符合其他地域管辖条件的,上海甲公司也可以向该等符合管辖要求的法院起诉。


    4.(1)上海甲公司起诉属于涉外民事诉讼。涉外民事诉讼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诉讼。涉外因素主要是指在法律关系的诸要素中至少有一个因素与外国有联系,如诉讼当事人一方或各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或其他组织;诉讼所涉的标的物在外国领域内;产生、变更或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国外。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审判及执行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案件时所适用的程序。


    (2)涉外民事诉讼相比一般的民事诉讼而言,有很多特殊规定。该上海甲公司起诉时,应当予以注意,这些特殊规定主要包括:①管辖问题;②法律适用问题;③外国法律判决或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问题;④语言文字的选择问题。


  • 第20题:

    甲、乙公司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双方发生争议提请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后甲、乙双方发生合同纠纷,甲公司欲申请仲裁,却发现合同签订地没有仲裁机构,而甲、乙公司的住所地以及合同履行地均有仲裁机构,但双方在选定仲裁机构方面没有达成一致。为此,甲公司可以向()。

    A.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B.乙公司住所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C.甲公司住所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D.合同履行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答案:A
    解析:
    2019新版教材P331页
    《仲裁法》规定,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因为没达成一致,所以不能仲裁。排除BCD。
    《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第21题:

    内地甲公司和澳门乙公司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约定合同发生争议由澳门某仲裁机构仲裁。发生争议后,澳门某仲裁机构依据澳门仲裁法规作出仲裁裁决后,甲公司不履行,乙公司可以向下列哪些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 )

    • A、向内地甲公司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认可
    • B、向作出仲裁裁决的澳门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法院申请执行
    • C、向财产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可
    • D、向内地甲公司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正确答案:C,D

  • 第22题:

    单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购销合同,在合同中订立了仲裁条款,约定如发生争议,应提交仲裁机构仲裁。后双方发生合同争议,甲公司遂向某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乙公司又应诉答辩。一审判决后,乙公司以一审法院无管辖权,程序违法为由,提起上诉。根据上述情况,二审法院应如何处理()
    A

    应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B

    应裁定撤销原判,告知当事人申请仲裁

    C

    应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D

    应予以改判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判断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若发生合同纠纷,须交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因乙公司违约,甲公司依法解除合同,并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双方对赔偿数额发生争议,甲公司就该争议向A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乙公司认为,因合同被解除,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已失效,故甲公司不能向A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乙公司的观点是正确的。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条款、清理条款以及解决争议方法条款的效力。

  • 第24题:

    单选题
    甲建筑工程公司与乙建材供应公司签订建材购销合同,同时在合同中约定就本合同发生争议提请乙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之后双方发生争议,乙公司认为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存在重大误解,合同应被撤销。乙公司向乙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合同,而甲公司向,乙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乙市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对此案进行审理

    B

    乙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C

    乙市人民法院应和乙市仲裁委员会协商确定

    D

    乙市仲裁委员会不应当受理此案


    正确答案: C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