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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某公司从外国某公司进口高档木材,货物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信用证,每批分别由中国银行开立一份信用证。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后对该外国公司议付了货款,中国银行也对议付行进行了偿付。中国公司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与合同约定不符,要求开证银行拒付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款项。根据UCP600 及相关国际惯例的规定,请选择下列说法正确的选项:( )A.如果中国银行已经根据外国公司提交的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证向其付款,那么中国公司可以要求中国银行进行赔偿B.如果中国银行已经根

题目

中国某公司从外国某公司进口高档木材,货物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信用证,每批分别由中国银行开立一份信用证。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后对该外国公司议付了货款,中国银行也对议付行进行了偿付。中国公司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与合同约定不符,要求开证银行拒付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款项。根据UCP600 及相关国际惯例的规定,请选择下列说法正确的选项:( )

A.如果中国银行已经根据外国公司提交的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证向其付款,那么中国公司可以要求中国银行进行赔偿

B.如果中国银行已经根据外国公司提交的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证向其付款,那么中国公司可以拒绝对中国银行进行补偿

C.如果该外国公司实施信用证欺诈,那么中国银行有义务满足中国公司的要求

D.如果中国公司对信用证欺诈提供了充足的证据,可以要求人民法院颁发止付令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D
【答案】D
【详解】信用证独立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即信用证的独立性原则。虽然信用证以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为根据,但信用证一经开出,便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相脱离而独立存在,不再受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内容的约束。只要卖方提交的单据在表面上符合信用证的要求,银行就必须凭单付款。故A、B两项错误;即使买方有确凿证据确认卖方存有欺诈,也不能直接拒绝向开证行付款,所能使用的手段只能是向法院申请救济。即向所在国的管辖法院申请止付令。故C项错误,D项正确。
【相关考点梳理】银行信用证
银行信用证:银行依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开给受益人的一种保证银行在满足信用证要求的条件下承担付款责
(1)信用证种类
①保兑信用证:一家银行开出的信用证由另一家银行加以保证兑付;对受益人来讲,保兑行的付款责任相当于其本身是开证行。
②可转让信用证:指经受益人申请,开证行在信用证特别加注 “可转让”字样,将信用证金额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一 个或数个受益人 (第二受益人)使用。
(2 )信用证的当事人和他们之间的法律关系




【特别提示】信用证直接纠纷,指在信用证开立、通知、修改、撤销、保兑、议付、偿付等环节产生的纠纷;信用证相关纠纷,指申请开立信用证而产生的欠款纠纷、委托开立信用证纠纷和因此产生的担保纠纷以及信用证项下融 资产生的纠纷。
更多“中国某公司从外国某公司进口高档木材,货物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信用证,每批分别由中国银行开立一份信用证。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后对该外国公司议付了货款,中国银行也对议付行进行了偿付。中国公司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与合同约定不符,要求开证银行拒付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款项。根据UCP600 及相关国际惯例的规定,请选择下列说法正确的选项:( )A.如果中国银行已经根据外国公司提交的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证向其付款,那么中国公司可以要求中国银行进行赔偿B.如果中国银行已经根”相关问题
  • 第1题:

    中国甲公司从比利时乙公司进口一批建筑材料,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货物分两批装运,信用证由中国银行分两次开出。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后议付了货款,开证行也作了偿付。甲公司在收到了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要求开证行对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为此,下列叙述正确的是哪几项?( )


    A.开证行可以货物质量不符为由而拒绝付款

    B.只要单证一致开证行必须付款,货物质量与开证行无关

    C.因为第一批货物质量有瑕疵,所以甲公司有理由拒收第二批货物

    D.只有第一批货物有质量瑕疵,并不构成解除整个合同

    答案:B,D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贸易支付____信用证。信用证是独立于买卖合同或任何其他合同之外的交易, 开立信用证的基础是买卖合同,但银行与买卖合同无关,也不受其约束。在信用证方式下,银行处理的只是单据,而不是与单据有关的货物、服务或其他行为。只要单单相符、单证一致,银行就必须付款,A错,B正确。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当一方违反分批履约义务,另一方宣希解除合同时,应满 足以下条件: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对任何一批货物的义务,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宣布对该批货物无效。也就是说,对该批货物的违反如不能构成对整个合同的根本违反,则合同当事人只能拒收该批货物而不能宣布整个合同无效,C错,D正确。

  • 第2题:

    2014 年8 月,中国顺昌公司与新加坡星恒公司签订了进口一批食用椰子油的合同。12 月底,中国顺昌公司向中国银行广东分行申请开立了信用证,信用证上载明货物为顶级食用椰子油8000 箱。新加坡星恒公司将货物发运后,凭所获单据向银行要求付款。中国银行广东分行审单时发现提单上载明的装船日期晚于信用证要求的装船时间。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及我国相关司法解释,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中国银行广东分行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联系中国顺昌公司,如果收到中国顺昌公司放弃不符点的通知,则该银行可以释放单据
    B.银行的审单期为5 个工作日
    C.中国银行广东分行可以单证不一致为由拒绝收单付款
    D.如果该批货物在运输途中遭遇风险已灭失的,中国银行广东分行有权拒绝收单付款

    答案:A,B,C
    解析:
    当开证行确定单证不符时,可以自行决定联系申请人放弃不符点,如果收到开证申请人放弃不符点的通知,则可以释放单据,故选项A 正确。开证行、保兑行和指定银行在收到单据后的处理时间最多为收单翌日起第5 个工作日,故选项B 正确。信用证下银行承担的是单证、单单相符的责任,C 选项正确,选项D 错误。

  • 第3题:

    某笔进出口业务,约定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 第一批货物发送后,买方办理了付款赎单时,但收到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与合同规定严重不符,便要求开证行通知议付行对第二批信用证项下的货运单据不要议付,银行不予理睬。 后来议付行对第二批信用证项下的货运单据仍予议付。 议付行通知买方付款赎单,遭到买方的拒绝。 买方应如何处理此事为宜?


    正确答案: 我方的失误在于收到信用证后,对我方银行提出的问题没有引起注意,过于相信老顾客的资信,导致了问题的发生。

  • 第4题:

    2006年10月,法国某公司(卖方)与中国某公司(买方)在上海订立了买卖2000台缝纫机的合同,每台CIF SHANGHAI 100美元,以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支付,2006年12月马赛港交货。  2006年11月15日,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开证行)根据买方指示向卖方开出了金额为20万美元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委托马赛的一家法国银行通知并议付此信用证。2006年12月20日,卖方将2000台缝纫机装船并获得信用证要求的提单、保险单、发票等单证后,即到该法国议付行议付。经审查,单证相符,银行即将20万美元支付给卖方。与此同时,载货船离开马赛港10天后,由于在航行途中遇上特大暴雨和暗礁,货物与货船全部沉入大海。此时开证行已收到了议付行寄来的全套单据,买方也已知所购货物全部损失的消息。中国银行上海分行拟偿付议付行支付的20万美元的货款,理由是其客户不能得到所期待的货物。根据国际贸易惯例,请回答下列问题: 这批货物的风险自何时起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正确答案:根据INCOTERM 2000的规定,在CIF术语下货物风险自货物越过装运港的船舷时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 第5题:

    某公司进口一批钢材,分两批装运,不可撤销即期L/C,每批分别由中行开立一份L/C,第一批货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交单议付,我方审单后向议付行偿付货款,我在收到第一批货后,发现货品与合同不符,因而要求开证行对第二份L/C项下的单据拒付,但遭开证行拒绝,问开证行这样做是否有道理?试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开证行这样做是有道理的。因为,信用证的特点是银行信用,是自足的文件,是单据买卖,银行对付款的唯一依据是单单相符,单证相符而与货物和合同无关。本案中,我方审单后已向银行作了偿付,说明单据本身并无问题,因而,以货品与合同不符要求拒付是无道理的。

  • 第6题:

    德国某公司(卖方)与中国某公司(买方)订立计算机买卖合同,约定CIF(上海),信用证方式付款。买方开立信用证后,卖方按合同约定将货物装船,获得信用证要求的提单、保险单和发票等单据,并向德国的议付行办理了议付。后来,承运人的船舶遭遇特大暴雨触礁沉没,货物全部灭失。此时开证行收到议付行寄来的全部单据,也得知货物全部灭失。根据上述情况,下列说法中何者正确?

    • A、开证行可以拒绝偿付议付行已经议付的货款,因为其客户中国公司已无法得到其期待的货物,这是不可抗力可以免责
    • B、买方中国公司的损失可以基于买卖合同要求卖方补偿
    • C、买方中国公司的损失可以在付款赎单后持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
    • D、由于货物灭失,买方可以免除其付款责任

    正确答案:C

  • 第7题:

    某笔进出口业务,约定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 第一批货物发送后,买方办理了付款赎单时,但收到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与合同规定严重不符,便要求开证行通知议付行对第二批信用证项下的货运单据不要议付,银行不予理睬。 后来议付行对第二批信用证项下的货运单据仍予议付。 议付行通知买方付款赎单,遭到买方的拒绝。 银行处理方法是否合适?


    正确答案: 银行的拒付是有道理的。
    本案中,信用证条款规定:“一俟开证申请人收到相符的单据并承兑后,我行立即付款。”
    该条款改变了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开证行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的性质,使本信用证下开证行付款的前提条件不是“单单一致、单证一致”,而是开证申请人收到单证相符的单据并承兑后,只要开证申请人不承兑,开证行就可以此为由拒付。
    因此,银行的拒绝付款是有道理的

  • 第8题:

    问答题
    我某纺织品贸易公司与英国外商订立了一个出口T恤的合同,规定货物分两批装运,支付条件为不可撤消信用证。对方按约开来限定通知行议付的信用证。对方开来信用证,经审核无误,第一批货物装运,我出口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向通知银行交单议付,经审单认可后向出口公司议付了货款,接着,开证行也向议付行作了偿付。我公司正准备发运第二批货物时,我通知行突然接到开证行电传,声称申请人收到第一批货物时,发现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要求拒付第二批货物的货款。如果发运不再议付该款项。我通知行在与出口公司联系后,立即回电拒绝。试分析我通知行这样做是否合理?为什么?

    正确答案: 银行处理信用证业务时,只凭单据,不问货物即它只审查受益人提交的单据是否与信用证条款相符,以决定其是否履行付款责任。UPC600规定:在信用证业务中,有关各方索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与单据有关的货物、服务或其他行为。
    在本案中,我方只要提交了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并做到单证一致,单单一致,开证行就应承担付款责任,进口人也应接受单据并向开证行付款赎单。如果进口人付款后发现货物的问题,则可凭单据向有关责任方提出赔偿请求,与银行无关。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江苏省南通市某轻工产品进出口公司向外国某公司进口一批小家电产品,货物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议付信用证,每批分别由中国银行某分行开立一份信用证。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后,未发现不符点,即向该商议付货款,随后中国银行对议付行作了偿付。南通公司在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进而要求中国银行对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但遭到中国银行的拒绝。试问,中国银行这样做是否有理?为什么?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我国某公司向外国某公司进口一批钢材,货物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每批分别,由中国银行开立一份信用证。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竹,议付行审单后该行议付货款,中国银行也对议付行作了偿付。我方在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要求开证行对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但遭到开证行拒绝。问:开证行拒绝是否有道理?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中国甲公司从比利时乙公司进口一批建筑材料,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货物分两批装运,信用证由中国银行分两次开出。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后议付了货款,开证行也作了偿付。甲公司在收到了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要求开证行对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为此,下列叙述正确的是哪几项?()
    A

    开证行可以货物质量不符为由而拒绝付款

    B

    只要单证一致开证行必须付款,货物质量与开证行无关

    C

    因为第一批货物质量有瑕疵,所以甲公司有理由拒收第二批货物

    D

    只有第一批货物有质量瑕疵,并不构成解除整个合同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贸易支付--信用证。信用证是独立于买卖合同或任何其他合同之外的交易,开立信用证的基础是买卖合同,但银行与买卖合同无关,也不受其约束。在信用证方式下,银行处理的只是单据,而不是与单据有关的货物、服务或其他行为。只要单单相符、单证一致,银行就必须付款,A错,B正确。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当一方违反分批履约义务,另一方宣布解除合同时,应满足以下条件: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对任何一批货物的义务,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宣布对该批货物无效。也就是说,对该批货物的违反如不能构成对整个合同的根本违反,则合同当事人只能拒收该批货物而不能宣布整个合同无效,C错,D正确。

  • 第12题:

    问答题
    我某公司向外国某商进口一批钢材,货物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每批分别,由中国银行开立一份信用证。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后该行议付货款,中国银行也对议付行作了偿付。我方在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要求开证行对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但遭到开证行拒绝。开证行拒绝是否有道理?

    正确答案: 1、开证行拒绝是有道理的。
    2、分析提要:
    在本案中,开证行是按信用证支付原则,还是按买方要求,这是本案分析的焦点,根据“单单相符,单证一致”的信用证支付原则,开证行依信用证规定的支付原则行事是合法、合理的,这也是分析本案开证行拒绝买方要求的关键。
    3、理由:本案货物买卖的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信用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不经受益人或有关当事人同意,开证行不得单方加以修改或撤销信用证,即银行见票即付。因为信用证开出以后就成了独立于买卖合同的另一个交易关系,银行只对信用证负责,只要卖方提交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在单单一致,单证一致的条件下,银行承担无条件付款的义务。为此,开证行拒绝我某公司提出对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交易所拒绝付款的要求是合法、合理的,因为开证行只依信用证,而不看重双方买卖合同的规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共用题干

    中国甲公司(卖方)与某国乙公司签订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规定采用信用证方式付款,由设在中国境内的丙银行通知并保兑。信用证开立之后,甲公司在货物已经装运,并准备将有关单据交银行议付时,接到丙银行通知,称开证行已宣告破产,丙银行将不承担对该信用证的议付或付款责任。据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乙公司应为信用证项下汇票上的付款人
    B、丙银行的保兑义务并不因开证行的破产而免除
    C、因开证行已破产,甲公司应直接向乙公司收取货款
    D、虽然开证行破产,甲公司仍可依信用证向丙银行交单并要求付款

    答案:B,D
    解析:
    【考点】入境出境手续【详解】本题出题时是对《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中外国人入境手续的考查,按照替代该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22条第(三)项规定,外国人持联程客票搭乘国际航行的航空器、船舶、列车从中国过境前往第三国或地区,在中国境内停留不超过24小时且不离开口岸,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特定区域内停留不超过规定时限的,可以免办签证。第23条第(二)项规定,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的人员需要离开口岸,需要临时入境的,应当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入境手续。
    【考点】船舶碰撞【详解】《海商法》第273条规定,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A项错误,B错误,C正确。D项正确,因为我国《海商法》第269条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同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我国《海商法》是允许运输合同的当事人意思自治选择法律的,本题中提单中写明有关运输争议适用中国《海商法》,所以运输合同应适用中国《海商法》。【陷阱】本题中船舶碰撞损害赔偿的法律适用,在不同的海域有不同的要求,需要认真区别。
    【考点】信用证【详解】A项错误,UCP600第6条c项规定,“信用证不得开成凭以申请人为付款人的汇票兑用。”在信用证项下,汇票上的付款人只能是银行,一般是开证行或开证行指定的银行。保兑行自对信用证加具保兑时起,即不可撤销地承担承付或议付的责任,其承担的责任就相当于本身开证,不论开证行发生什么变化,保兑行都不得片面撤销其保兑。因此,保兑行的保兑义务不因开证行的破产而免除,相反,保兑行的出现原因之一就是在开证行破产时,受益人信用证项下的利益能得到保证。所以,BD项正确,C项错误。

  • 第14题:

    我国江苏省南通市某轻工产品进出口公司向外国某公司进口一批小家电产品,货物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议付信用证,每批分别由中国银行某分行开立一份信用证。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后,未发现不符点,即向该商议付货款,随后中国银行对议付行作了偿付。南通公司在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不符合同规定,进而要求中国银行对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但遭到中国银行的拒绝。试问,中国银行这样做是否有理?为什么?
    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对出口商来说,只要按信用证规定条件提交了单据,在单单一致、单证一致的情况下,即可从银行得到付款;对进口商来说,只要在申请开证时,保证收到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即行付款并交付押金,即可从银行取得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单据。因此,银行开立信用证实际是进行单据的买卖。此外,开证行与受益人之间的关系属于一种对双方都有约束力的合同关系。这种合同关系约束开证行应在对单据做出合理审查之后,按照信用证的规定,承担向受益人付款的义务,而不受买卖双方买卖合同或者开证行和买方依开证申请书成立的合同以及其它合同的影响。因此,在本案中,中国银行这样做是合理的。

  • 第15题:

    在进口业务中,审单付汇操作错误的是()。

    • A、在信用证项下,当中国银行收到国外受益人寄来的汇票和全套装运单据后,交给进口企业进行审核,经审查无误后,通知中国银行对外付款
    • B、在托收项下,中国银行收到全套装运单据和汇票后,开立“进口付款通知书”,交进口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通知银行付款或承兑
    • C、在汇款项下,进口企业界到中国银行转来的单据后,按发票规定金额和合同规定的汇款方式,通知中国银行或采用其他方式对国外卖方付款
    • D、在汇款项下,进口企业界到中国银行转来的单据后,按口头约定的金额和合同规

    正确答案:D

  • 第16题:

    我方某公司向外国某商进口一批钢材,货物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每批分别由中国银行开立一份信用证。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后,即向该商议付货款,随后中国银行对议付行作了偿付。我方在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不符合同,因而要求开证行对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但遭到开证行拒绝。你认为开证行这样做是否有理?


    正确答案:开证行拒绝有理。因为我方要求开证行拒付,实质为撤销信用证,不可撤销信用证未经有关当事人同意不得撤销。开证行在单证相符时必须付款,不管货物是否与合同相符。有关品质不符,进口方应直接向出口方索赔。

  • 第17题:

    我出口公司与某外商订立出口合同,规定货物分两批装运,支付条件为不可撤销即期议付信用证。对方按时开来限定通知行议付的信用证,经审核无误,第一批货物 随即装运,我出口公司在规定交单期内向通知行交单议付,通知行经审单认可后向出口公司议付了款项,接着,开证行也偿付了议付行行的款项。出口公司正准备发 运第二批货时,我通知行忽接开证行电传,声称申请人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发现品质与合同不符,要求拒付第二批货物的款项,据此,请通知受益人停发第二批货,如 已发运,则不要再议付该款项。我通知行在与出口公司联系后,立即回电拒绝。试分析我通知行这样做是否合理?为什么?


    正确答案:我通知行做法合理。因为根据信用证的纯单据业务特点,开证行拒付的理由只能是单据中的不符点,至于货物中存在的不符,进口方可以通过买卖合同要求出口方承担违约责任。

  • 第18题:

    中国甲公司从比利时乙公司进口一批建筑材料,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货物分两批装运,信用证由中国银行分两次开出。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后议付了货款,开证行也作了偿付。甲公司在收到了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要求开证行对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为此,下列叙述正确的是哪几项?()

    • A、开证行可以货物质量不符为由而拒绝付款
    • B、只要单证一致开证行必须付款,货物质量与开证行无关
    • C、因为第一批货物质量有瑕疵,所以甲公司有理由拒收第二批货物
    • D、只有第一批货物有质量瑕疵,并不构成解除整个合同

    正确答案:B,D

  • 第19题:

    某笔进出口业务,约定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第一批货物发送后,买方办理了付款赎单时,但收到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与合同规定严重不符,便要求开证行通知议付行对第二批信用证项下的货运单据不要议付,银行不予理睬。后来议付行对第二批信用证项下的货运单据仍予议付。议付行通知买方付款赎单,遭到买方的拒绝。问:银行处理方法是否合适?买方应如何处理此事为宜?


    正确答案: 银行的拒付是有道理的。本案中,信用证条款规定:“一俟开证申请人收到相符的单据并承兑后,我行立即付款。”该条款改变了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开证行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的性质,使本信用证下开证行付款的前提条件不是“单单一致、单证一致”,而是开证申请人收到单证相符的单据并承兑后,只要开证申请人不承兑,开证行就可以此为由拒付。因此,银行的拒绝付款是有道理的。2)我方的失误在于收到信用证后,对我方银行提出的问题没有引起注意,过于相信老顾客的资信,导致了问题的发生。

  • 第20题:

    问答题
    我方某公司向外国某商进口一批钢材,货物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每批分别由中国银行开立一份信用证。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后,即向该商议付货款,随后中国银行对议付行作了偿付。我方在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不符合同,因而要求开证行对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但遭到开证行拒绝。你认为开证行这样做是否有理?

    正确答案: 开证行拒绝有理。因为我方要求开证行拒付,实质为撤销信用证,不可撤销信用证未经有关当事人同意不得撤销。开证行在单证相符时必须付款,不管货物是否与合同相符。有关品质不符,进口方应直接向出口方索赔。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我国A公司从B外商进口一批商品,货物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每批由中国银行开立一份信用证。第一批货物装运后,B商在有效期内将合格的单据交议付行议付,中国银行审核单据后随即对议付作了偿付。我A公司收到第一批货后,发现货物品质与合同不符,因而要求开证行对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但遭到开证行拒绝。你认为开证行这样做是否有理?并说明理由。A公司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1)开证行这样做有道理。理由如下:
    《UCP600》第四条规定:“就性质而言,信用证与可能作为其依据的销售合同或其它合同,是相互独立的交易。即使信用证中提及该合同,银行亦与该合同完全无关,且不受其约束。因此,一家银行作出兑付、议付或履行信用证项下其它义务的承诺,并不受申请人与开证行之间或与受益人之间在已有关系下产生的索偿或抗辩的制约。”
    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银行仅仅处理单据,只要受益人提交了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只要满足“单单相符、单证相符”即可,而不考虑基础合同中受益人是否违约。所以,从这点来看,开证行拒绝进口商A的要求是有道理的。
    (2)A公司应先付款赎单,再与出口商B商取得联系,共同商议如何解决货物品质与合同不符的问题。如果出口商B商的确违反了合同的要求,进口商A公司可以直接找出口商B商要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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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2题:

    问答题
    某公司进口一批钢材,分两批装运,不可撤销即期L/C,每批分别由中行开立一份L/C,第一批货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交单议付,我方审单后向议付行偿付货款,我在收到第一批货后,发现货品与合同不符,因而要求开证行对第二份L/C项下的单据拒付,但遭开证行拒绝,问开证行这样做是否有道理?试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开证行这样做是有道理的。因为,信用证的特点是银行信用,是自足的文件,是单据买卖,银行对付款的唯一依据是单单相符,单证相符而与货物和合同无关。本案中,我方审单后已向银行作了偿付,说明单据本身并无问题,因而,以货品与合同不符要求拒付是无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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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3题:

    问答题
    阅读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问题。我方从国外进口机电设备一批,货物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每批分割由中国银行开立一份信用证,我方在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发现或物品质与合同要求不符,因而要求开证行对第二份信用证下的单据拒绝付款。试问:我方这样做有道理吗?为什么?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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