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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公共利益平衡的考虑,对知识产权的权利内容及权利行使要给予台理的限制。为此,我国《专利法》中就规定了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制度,根据该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甲公司于2004 年6 月1 日获得一项外观设计专利后,具备实施该专利条件的乙公司以合理条件请求实施专利许可,甲公司一直未予以许可。2004 年7 月10 日,乙公司向专利局提出强制许可申请,专利局可以给予实施该专利的许可B.甲公司取得一项实用新型专利,并取得了实施乙公司用新型专利的从属专利强制许可。如果乙公司提出申请,专利局可以给予乙公司实

题目

基于公共利益平衡的考虑,对知识产权的权利内容及权利行使要给予台理的限制。为此,我国《专利法》中就规定了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制度,根据该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甲公司于2004 年6 月1 日获得一项外观设计专利后,具备实施该专利条件的乙公司以合理条件请求实施专利许可,甲公司一直未予以许可。2004 年7 月10 日,乙公司向专利局提出强制许可申请,专利局可以给予实施该专利的许可

B.甲公司取得一项实用新型专利,并取得了实施乙公司用新型专利的从属专利强制许可。如果乙公司提出申请,专利局可以给予乙公司实施甲公司该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C.取得实施专利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但是可以允许他人实施该专利并且收取合理的使用费

D.专利权人对专利局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要求复审,该复审是终局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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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基于公共利益平衡的考虑,对知识产权的权利内容及权利行使要给予合理的限制。我国《专利法》中就规定了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制度,根据该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 :()
    A.甲公司于2014年6月1日获得一项外观设计专利后,具备实施该专利条件的乙公司以合理条件请求实施专利许可,甲公司一直未予以许可。2014年7月10日,乙公司向专利局提出强制许可申请,专利局可以给予实施该专利的许可
    B.甲公司取得一项实用新型专利,并取得了实施乙公司实用新型专利的从属专利强制许可。如果乙公司提出申请,专利局可以给予乙公司实施甲公司该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C.取得实施专利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但是可以允许他人实施该专利并且收取合理的使用费
    D.专利权人对专利局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要求复审, 该复审是终局性的


    答案:A,C,D
    解析:
    A、C、D
    考点: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制度
    讲解:根据《专利法》第51条:“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一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在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情形下,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前一专利权人的申请,也可以给予实施后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根据本条,B选项是正确的。第48条第1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1)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3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4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A错误。该法第56条: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并且无权允许他人实施。因此,C选项错误。根据该法第58条:专利权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专利权人和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专利复审委员会的裁决并非终局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D错误。

  • 第2题:

    知识产权保护日益高标准化的表现有()。

    A.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范围不断扩大

    B.不断创设新的权利

    C.减少和限制对知识产权权利的限制

    D.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范围不断缩小

    E.减少和限制对知识产权权利的例外规定

    答案:A,B,C,E
    解析:
    知识产权保护日益高标准化。这表现为:

    1.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范围不断扩大

    2.不断创设新的权利

    3.减少和限制对知识产权权利的限制和例外规定

  • 第3题:

    我国物权法第7条规定:“物权的取得和行使,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这句话说明():

    A.权利的行使应有限度,而不是绝对的

    B.权利行使的目的应符合立法意图

    C.权利行使的方式由法律严格规定

    D.权利行使应当符合法定程序


    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功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 第4题:

    共用题干

    现行《宪法》第5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下列关于该条的说法正确的是、()
    A、这一条是对公民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总的限制性规定,同时也表明限制基本权利的基本目标
    B、这一条是宪法对基本权利进行限制的总的原则与标准,确立了基本权利的宪法内在界限
    C、这一条对基本权利限制作了具体的界限,即只能基于维护公共利益和其他人的基本权利的目的而限制基本权利
    D、这一条明示限制基本权利的界限,其目的是约束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时尊重基本权利价值,依法正确行使立法裁量权

    答案:A,B,C,D
    解析:
    担任公职的权利,在一定意义上,是由被选举权派生、扩展而来的政治权利。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得担任以下公职:一是国家机关职务;二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选项B、C、D属于国家机关职务,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当然不得担任;选项A尽管不属于国家机关职务,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也明确规定村委会委员必须具有被选举权,故选项A、B、C、D均应当选。


    我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8条规定: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有负责人。依照本法规定需要申请的集会、游行、示威,其负责人必须在举行日期的5日前向主管机关递交书面申请……该法第15条规定:“公民不得在其居住地以外的城市发动、组织、参加当地公民的集体、游行、示威。”故A、B、C项正确。根据该法第16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组织或者参加违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责、义务的集体、游行、示威。据此,禁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组织或者参加的是“违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责、义务”的集体、游行、示威,而非“任何”集会、游行、示威,故选项D错误。


    言论自由是公民人身自由的一项基本内容,本题四项均属于言论自由的表现形式。


    上述四项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具体含义。望牢记。


    限制基本权利,是指确定基本权利的范围,使之不得超过一定的限度,超过限度则构成权利滥用。《宪法》第51条明示了基本权利的可限制性、限制目的,并确立了基本权利的内在界限,故选项A、B、C正确。基本权利的效力直接拘束国家权力活动,包括立法权,故选项D正确。


    我国《宪法》第32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因为政治原因要求避难的外国人,可以给予受庇护的权利。”注意该条款“可以”二字,而非“应当”。

  • 第5题:

    相邻关系的本质是为了权利行使的便利和对权利行使的限制。 (  )


    答案:对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