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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种子公司和乙农业科学院签订了一份优良稻种的买卖合同,甲公司只支付了一半价款,剩余的拖延未付,乙科学院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偿付欠款。法院由3名陪审员和2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在合议庭进行评议时,陪审员们的意见和审判员的意见不一致,审判长即将案件报送审判委员会处理。经过讨论审判委员会决定乙科学院应当胜诉,合议庭全体成员参加了审判委员会的讨论,并在表决时进行了投票。合议庭遂以法院审判委员会的名义作出了一审裁判,判决乙胜诉。判决生效后,原合议庭成员审判员丙发现甲乙之间的合同有伪造的嫌疑,遂向审判

题目

甲种子公司和乙农业科学院签订了一份优良稻种的买卖合同,甲公司只支付了一半价款,剩余的拖延未付,乙科学院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偿付欠款。法院由3名陪审员和2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在合议庭进行评议时,陪审员们的意见和审判员的意见不一致,审判长即将案件报送审判委员会处理。经过讨论审判委员会决定乙科学院应当胜诉,合议庭全体成员参加了审判委员会的讨论,并在表决时进行了投票。合议庭遂以法院审判委员会的名义作出了一审裁判,判决乙胜诉。判决生效后,原合议庭成员审判员丙发现甲乙之间的合同有伪造的嫌疑,遂向审判委员会提议再审。上述案件中存在哪些问题?( )

A.合议庭意见不一致时,审判长将案件报送审判委员会处理

B.合议庭全体成员参加了审判委员会的讨论,并在表决时进行了投票

C.合议庭以审判委员会的名义作出了一审判决

D.丙向审判委员会提议再审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BCD
ABCD。
更多“甲种子公司和乙农业科学院签订了一份优良稻种的买卖合同,甲公司只支付了一半价款,剩余 ”相关问题
  • 第1题:

    共用题干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了设备购买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分期付款购买乙公司的设备,设备总价款100万元,甲公司分5次付款,每次付款20万元。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付了首期和二期款后,第三期款没有按时支付,乙公司催告后,甲公司仍未支付,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B:甲公司付了首期款后,第二期没有按时支付,乙公司催告后,甲公司仍未支付,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一次付清剩余的全部价款
    C:甲公司付了首期和二、三、四期款后,第五期款没有按时支付,乙公司催告后,甲公司仍未支付,乙公司无权解除合同
    D:乙公司根据法律规定解除了买卖合同后,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设备的使用费

    答案:A,B,D
    解析:
    《合同法》第144条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根据该条规定,B选项正确。
    根据《合同法》第146条的规定,A选项中乙公司违反约定不收取货物,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乙公司违反约定不收取货物之日起由乙公司承担,因此货物毁损,乙公司仍应当支付货款,所以A选项当选。《买卖合同解释》第6条规定,根据《合同法》第162条,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标的物的,可以代为保管多交部分标的物。买受入主张出卖人负担代为保管期间的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买受人主张出卖人承担代为保管期间非因买受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故C项不当选。B选项中丙公司交付的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丁公司不能使用,意味着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因此丁公司有权拒绝接受标的物,设备的风险由丙公司承担,设备毁损,丁公司有权不支付设备价款,所以B选项不当选。D选项中庚公司交付的房屋虽然有一扇玻璃破碎,但是根本未达到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程度,张某无权要求解除合同,房屋的风险应由张某承担,张某应向庚公司支付房屋价款,所以D选项当选。
    《合同法》第167条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ABD选项正确。本题中每一期的付款都达到全部价款的1/5,因此即使甲公司最后一期付款没有按时支付,乙公司都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所以C选项不正确。
    本题中租赁期限届满,赵某继续居住,李某没有提出异议,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不是2年,而是不定期,因此李某有权随时解除租赁合同,要求收回房屋,所以A选项不正确。原租赁合同有效,赵某有权居住,赵某的居住不构成不当得利,所以C选项不正确。赵某应按照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交付租金,所以D选项正确,B选项不正确。
    互易合同是互相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本题中李某仅是同意孙某在自己的房屋中居住,并不是转移房屋的所有权给孙某,所以不是互易合同。承揽合同是以一定工作的完成为目的,并且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本题中李某不是定作人,对孙某创作油画没有要求,孙某也不是按照李某的要求完成工作,所以不是承揽合同。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本题中孙某为李某画油画是以李某提供房屋给孙某居住为对价的,不是无偿的,所以不是赠与合同。租金一般以现金的方式计算,但是当事人双方可以约定以实物为租金,本题中孙某和李某约定孙某以油画作为居住李某房屋的对价,油画即为孙某租赁李某房屋的租金,所以孙某与李某之间的协议是租赁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据此,本题中仅在A选项中李某有权主张优先购买权。
    A选项中受赠人黄某严重侵害了王某的姐姐,王某的姐姐是王某的近亲属,因此王某可以撤销对黄某的赠与,所以A选项正确。B选项中张大山对张某负有赡养义务,张大山不尽赡养义务,因此张某可以撤销赠与,所以B选项正确。C选项中李某违反赠与中约定的义务,赵某有权撤销赠与,虽然李某将房屋转让给善意第三人,并且办理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赵某只是不可以要求李某返还赠与物,但是赵某有权撤销赠与,要求李某返还不当得利,所以C选项正确。依《合同法》第193条的规定,D选项中周某的行为致使孙某死亡,孙某的妻子作为孙某的继承人有权撤销赠与,但是孙某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孙某的妻子自孙某死亡之日起8个月方提出撤销,已经丧失了撤销权,所以D选项不正确。

  • 第2题:

    甲种子公司和乙农业科学院签订了 1份优 良稻种的买卖合同,甲公司只支付了一半价款,剩余的 拖延未付,乙农科院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偿 付欠款。法院由3名陪审员和2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进行了审理。在合议庭进行评议时,陪审员们的意见 和审判员的意见不一致,审判长即将案件报送审判委 员会处理。经过讨论审判委员会决定乙农科院应当胜 诉,合议庭全体成员参加了审判委员会的讨论,并在表 决时进行了投票。合议庭遂以法院审判委员会的名义 作出了一审裁判,判决乙农科院胜诉。判决生效后,原 合议庭成员审判员丙发现甲、乙之间的合同有伪造的 嫌疑,遂向审判委员会提议再审。上述案件中存在哪些问题?( )
    a.合议庭意见不一致时,审判长将案件报送审判 委员会处理
    b.合议庭全体成员参加了审判委员会的讨论,并 在表决时进行了投票
    c.合议庭以审判委员会的名义作出了一审判决
    d.丙向审判委员会提议再审


    答案:A,B,C,D
    解析:

  • 第3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设备融资租赁合同,乙与甲指定的丙厂商签订设备买卖合同。丙按照与乙签订的合同及时向甲交付了该设备。使用过程中,因设备自身故障造成两名工人受伤。此责任应由()。

    A.甲承担
    B.乙承担
    C.丙承担
    D.乙和丙分担

    答案:C
    解析:
    2020版教材P185 / 2019版教材P184
    融资租赁是将融资与融物结合在一起的特殊交易方式。融资租赁合同涉及出租人、出卖人和承租人三方主体。通常的做法是,承租人要求出租人为其融资购买所需的租赁物,由出租人向出卖人支付价款,并由出卖人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及承担瑕疵担保义务,而承租人仅向出租人支付租金而无需向出卖人承担义务。本题中,设备出现自身故障导致事故发生,属于物发生瑕疵,所以责任应该由出卖人(即丙)承担。

  • 第4题:

    甲种子公司和乙农业科学院签订了一份优良稻种的买卖合同,甲公司只支付了一半价款,剩余价款拖延未付,乙农科院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偿付欠款。法院由3名陪审员和2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在合议庭进行评议时,陪审员们的意见和审判员的意见不一致,审判长即将案件报送审判委员会处理。经过讨论,审判委员会决定乙农科院应当胜诉。合议庭全体成员参加了审判委员会的讨论,并在表决时进行了投票。合议庭遂以法院审判委员会的名义作出了一审裁判,判决乙农科院胜诉。判决牛效后,原合议庭成员审判员丙发现甲、乙之间的合同有伪造的嫌疑,遂向审判委员会提议再审。上述案件中存在哪些问题:( )

    A.合议庭意见不一致时,审判长将案件报送审判委员会处理
    B.合议庭全体成员参加了审判委员会的讨论,并在表决时进行了投票
    C.合议庭以审判委员会的名义作出了一审判决
    D.丙向审判委员会提议再审

    答案:A,B,C,D
    解析:
    考查合议制度。A项表述错误,当合议庭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少数服从多数意见:B项表述错误,陪审员不能参加审判委员会的讨论;C项表述错误,合议庭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判决:D项表述错误,应当是由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提议再审。

  • 第5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设备融资租赁合同,乙与甲指定的丙厂商签订设备买卖合同。丙按照与乙签订的合同及时向甲支付了该设备。使用过程中,因设备自身故障造成两名工人受伤。此责任应由()。

    A.甲承担
    B.乙承担
    C.丙承担
    D.乙和丙分担

    答案:C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