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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司法考试司法部在增强司法考试公开和透明方面做了哪些努力 ”相关问题
  • 第1题:

    今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是如何命制完成的?为完成命题工作,司法部做了哪些方面的准备和工作?


    在考试的内容和科目上,为了全面检测应试人员对法律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应试人员的案件分析能力和法学理论素养,今年的国家司法考试将对试卷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即在保持试卷基本结构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加大客观题主观化的试题比例,加强对应试人员案件分析能力和法学理论素养的测试。在考试科目方面,为促进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的合理衔接,今年将法制史增列为考试科目,从而保持了国家司法考试科目与高等法学本科教育十四门核心课程的基本一致。

  • 第2题:

    依据司法部第117号公告,现就我省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有那些


    你可以依据本省司法厅网站查询

  • 第3题:

    司法考试有哪些方法


    本科,民法、刑法等14门基础课程。资料:2005年司考的硝烟已经散去,全国22万考生逐鹿沙场,最终近20万的考生名落孙山。究其落马的原因,我个人觉得,不在于我们在备考的过程中比别人多背了几个法条,多学了几个知识点,而在于我们对每个重点法条掌握的程度(重者衡重)以及对相关知识点对比记忆的清晰度上(千万不要记混淆了哦)。我在这篇文章中将分几个篇幅进行阐述,希望能对参加2006年司法考试的朋友们有所帮助,也希望我的文章能得到你们的认可和支持!

    未雨绸缪篇

    在很多考生的眼里,距离2006年的司考还有一段时间,不急的!其实不然,因为从概率学上来说,10%左右的通过率,就决定了我们的起步一定不能比别人晚。所以我们从现在就要开始准备起来,积极备战司法考试(不要轻易相信3个月就能过司考的神话,据我分析,一般只有三种人有可能3个月就过的:一种是法学天才;一种是搞司法培训的老师,他们有的三天就能过的;还有一种是上一年差几分的朋友)。

    在这一段时间,我们所要做的有以下几点:

    1、上网查找人家过关的经验和感受,总结出一套适合自己的备战方法。

    磨刀不误砍柴工。我真正备考的时间是05年的1月份,那时候我整天什么事情也不做的,就是上网搜索人家的心得体会,然后down下来(足有30张纸啊,至今还保存着,呵呵)慢慢的分析,最终形成了一整套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呵呵,现在看来,那一个多星期的时间没有白花。

    2、收集一些有用的学习资料

    一旦你有了自己的学习方法和计划,下一步就是收集资料了。因为2006年的一些学习资料要到5月中旬才能出来,所以现在就要收集2005年的学习资料了(其实内容都是差不多的)。你可以向你已过司法考试的朋友借,实在没有,就上网找了,还是蛮多的。

  • 第4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有那些


    关于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事宜,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依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合格分数线分为四档,其中:西藏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80分;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4个自治区,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的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的合格分数线为305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所辖的县(市、区)合格分数线为310分;除上述10省(区)外,全国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二、申请办法
      参加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于2012年7月5日9时至15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从网上提交。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申请人,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大学毕业后户口已迁回原籍,且原籍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自行选择内地的地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三、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于7月21日至27日,前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地市司法行政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2份);
      (二)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书;
      (三)身份证及复印件;申请人要求享受放宽合格分数线政策的,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近期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六)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材料原件审验后退回。
      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事宜另行通知。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 第5题:

    司法考试在茂名考场有哪些?


    这个我不是很清楚,你可以咨询当地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