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usouti.com

中国南宋规定户绝指家无男子继承。按照南宋的继承制度,若出现户绝,立继承人的方式有哪些?( )。A.“立继”B.“祖继”C.“嗣继”D.“命继”

题目

中国南宋规定户绝指家无男子继承。按照南宋的继承制度,若出现户绝,立继承人的方式有哪些?( )。

A.“立继”

B.“祖继”

C.“嗣继”

D.“命继”


相似考题
更多“中国南宋规定户绝指家无男子继承。按照南宋的继承制度,若出现户绝,立继承人的方式有哪些 ”相关问题
  • 第1题:

    宋代下列哪些人享有继承权( )

    A.在室女
    B.遗腹子
    C.户绝之女
    D.奸生子

    答案:A,B,C
    解析:
    宋代规定在室女可以享受兄弟继承财产权的一半,同时承认遗腹子与亲生子享有同样的继承权,在户绝之家,继子与户绝之女同享继承权。D项奸生子的地位在明代才有所上升。

  • 第2题:

    (2008年真题)唐《户令》:“诸应分田宅者,及财物,兄弟均分。妻家所得之财,不在分限。兄弟亡者,子承父分。兄弟俱亡,则诸子均分。其未娶妻者,别与聘财。姑姊妹在室者,减聘财之半。寡妻妾无男者,承夫分。”
    唐《丧葬令》:“诸身丧户绝者,所有部曲、客女、奴婢、店宅、资财,并令近亲转易货卖,将营葬事及量营功德之外,余财并与女。”。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
    (1)依照唐《户令》的规定,财产继承如何进行?
    (2)何为“户绝”?户绝之家的财产如何继承?
    (3)试结合上述引文的相关内容,总结唐朝继承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


    答案:
    解析:
    (1)依照唐《户令》的规定,不动产及动产遗产,由儿子均分;儿子中有死亡的,由死者之子代位继承;如果儿子都死亡的,则由孙子均分;未婚儿子除均分得家财外,另可得到一份聘财;未婚女儿和姐妹也可得到一份妆奁,其数额相当于儿子聘财的一半;儿子的守寡妻妾若无子,可继承其夫应分的份额。
    (2)“户绝,,是指家庭中无男性后代承继后嗣。户绝之家,由死者的近亲属(五服内)将其所有财产变卖,在支付了丧葬及应作功德等项费用后,所余财产由女儿全部继承。
    (3)由上述所引材料,唐朝继承法律制度的特点可大致总结为:其一,继承法律规定比较详备,反映了唐朝财产关系的发展和私有权观念的深化;其二,法律着重保护子孙后代的财产继承权,基本排除了旁系亲属的继承权,以保证财产在本家族内的集中;其三,法律一方面突出保护男性后嗣继承人的权利,同时也赋予女儿等女性家庭成员以有限的继承权利。

  • 第3题:

    户绝是指无男性子嗣之家庭。


    陶棺?金鱼缸?习字砖

  • 第4题:

    中国南宋规定户绝指家无男子承继。按照南 宋的继承制度,若出现户绝,立继承人的方式有哪些?
    A。 “立继” B."祖继” C."嗣继” D. “命继”


    答案:A,D
    解析:
    。“户绝”时侯,继承人的产生有两种方式:
    (1)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他的妻子还活着的话,那么就由 被继承人的妻子决定财产由谁继承,这称为“立继”;
    (2)被继承人夫妻双方都巳经死亡,那么就由被继承人所 在家族的尊长亲属决定继承人是谁,这称为“命继”。同时 继子与绝户之女都有继承权。

  • 第5题:

    户绝者,其资产法定继承的顺序依次是女儿、近亲、官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