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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日,甲与乙在单位发生口角,甲将乙的头部与胳膊打伤,乙为此支付医药费共计3000余元。乙起诉要求甲赔偿其医药费,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支持乙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乙认为自己不仅财产上受到损失,精神上也受到损害,于是又向法院起诉,要求甲赔偿因该侵权行为给自己造成的精神损害。关于本案的下列观点,哪一个是正确的?( )。A.在前诉中没有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但声明保留的,人民法院对关于精神损害的起诉应予以受理B.对于该起诉是否受理,要区分受害人是否在前诉起诉前意识到精神损害的存在。如果没有意识到,人民法院应当受

题目

某日,甲与乙在单位发生口角,甲将乙的头部与胳膊打伤,乙为此支付医药费共计3000余元。乙起诉要求甲赔偿其医药费,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支持乙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乙认为自己不仅财产上受到损失,精神上也受到损害,于是又向法院起诉,要求甲赔偿因该侵权行为给自己造成的精神损害。关于本案的下列观点,哪一个是正确的?( )。

A.在前诉中没有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但声明保留的,人民法院对关于精神损害的起诉应予以受理

B.对于该起诉是否受理,要区分受害人是否在前诉起诉前意识到精神损害的存在。如果没有意识到,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如果已经意识到但在前诉中未提出该请求,则人民法院不应当受理

C.乙未在前诉中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判决生效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起诉精神损害赔偿,人民法院不应当受理

D.精神损害应当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受理乙的起诉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C
《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6条规定:“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C项正确。
更多“某日,甲与乙在单位发生口角,甲将乙的头部与胳膊打伤,乙为此支付医药费共计3000余元。乙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是间歇精神病患者,某日甲在其妻陪伴下外出散步,邻居家小孩乙(9岁)故意挑逗甲致使甲病发,因而追打乙,甲妻见状,全力阻拦无效。甲将乙头打破,乙为此花去医药费4000元,医药费应由谁负担?( )

    A.由乙负担

    B.由甲妻负担

    C.由乙的父母负担

    D.由甲妻与乙的父母共同负担


    正确答案:C
    99.C[解析]乙的父母没有尽到对其的注意义务从而导致损害的发生,损害后果应由乙的父母承担,选项C为正确答案。精神病患者甲的监护人为其妻,在本题中其妻已经尽到注意义务,并全力阻止损害发生,因此应排除赔偿责任,排除BD项;乙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排除A选项。

  • 第2题:

    甲、乙毗邻而居,乙得病需钱治疗,甲便给乙送去3000元,并对乙说:“你先用着,以后再说。”乙接收,并表示谢意。3年以后,甲、乙因口角闹翻。甲要求乙返还3000元,乙拒绝。双方为此发生纠纷。现问,下列表述哪些是不正确的?()

    A:甲与乙之间构成不当得利关系
    B:甲与乙之间构成赠与关系
    C:甲与乙之间构成借贷关系
    D:甲与乙之间构成借贷关系,但甲因时效而丧失请求法院强制乙返还借款的权利

    答案:A,B,D
    解析: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的根据使他人受损而取得的利益。因不当得利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不当得利关系。赠与关系是因赠与合同而形成的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赠与因属无偿行为,所以要求赠与人有明确的意思表示,否则不能视为赠与。借贷关系是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间因借款合同而形成的法律关系。本题中的核心问题是如何解释甲给乙送去3000元,并对乙说:“你先用着,以后再说”。对此,存在两种解释:一种是赠与,另一种是借贷。因甲未明确表明该款是赠送给乙的,因此,不能推定甲与乙之间形成赠与关系。既然甲与乙之间不存在赠与关系,则可认定甲与乙之间形成借贷关系。甲与乙之间构成借贷关系是否因过3年而因时效丧失胜诉权,因甲与乙未约定还款期限,根据《合同法》第62条第1款第(4)项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该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而甲乙间的借贷关系的诉讼时效应自纠纷发生之日起算。所以诉讼时效期间是刚开始而非结束,所以本题正确选项为A、B、D。

  • 第3题:

    甲、乙二人因口角发生争斗,甲将乙打伤,此时甲未满18周岁,而乙则已成年。对此,下列关于责任承担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如果甲、乙发生口角系丙(成年)挑唆所致,则由丙承担将乙打伤的民事责任
    B.如果甲、乙发生口角系乙的过错所致,则甲、乙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
    C.如果甲、乙发生口角系乙的过错所致,则甲的监护人和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D.如果甲、乙发生口角系甲寻衅滋事所致,则甲的父母应当承担的责任原则属于无过错责任


    答案:D
    解析:
    【精解】A项错在:对于教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属于共同侵权,但教唆人承担主要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承担次要责任,不能仅由教唆人一人承担责任。B项错在: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C项错在:本题中,甲的监护人不承担责任,因为乙的伤害系乙本人的过错所致。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中,监护人应当承担的责任原则属于无过错责任,故D项正确。

  • 第4题:

    甲是精神病患者,某日甲在其妻陪伴下外出散步,邻居家小孩乙(9岁)故意挑逗甲致使甲病发,因而追打乙,甲妻见状,全力阻拦无效。甲将乙头打破,乙为此花去医药费4000元,医药费应由谁负担?( )

    A.由乙负担

    B.由甲妻负担

    C.由乙的父母负担

    D.由甲妻与乙的父母共同负担


    正确答案:D
    我国《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乙故意挑逗甲而受伤,乙作为未成年人,其父母未尽到对其的看护义务,故乙的父母应与甲的妻子共同承担责任。选项D正确。
    [名师点评]精神病患者甲的监护人为其妻,在本题中其妻已经尽到注意义务,并全力阻止损害发生,因此应减轻赔偿责任,排除B项;乙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排除A选项。
    [常见解题误区]注意过错与责任承担的关系。

  • 第5题:

    甲与乙共同将丙打伤。丙的损失应当由(  )


    A.甲与乙承担连带责任

    B.甲与乙承担按份责任

    C.甲承担主要责任,乙承担次要责任

    D.甲承担次要责任,乙承担主要责任

    答案:A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