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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申请领取最低生活保障费,遭民政局拒绝。陈某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民政局履行法定职责,同时申请法院先予执行。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陈某提出先予执行申请时,应提供相应担保B.陈某的先予执行申请,不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先予执行范围C.如法院作出先予执行裁定,民政局不服可以申请复议D.如法院作出先予执行裁定,情况特殊的可以采用口头方式

题目

陈某申请领取最低生活保障费,遭民政局拒绝。陈某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民政局履行法定职责,同时申请法院先予执行。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陈某提出先予执行申请时,应提供相应担保

B.陈某的先予执行申请,不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先予执行范围

C.如法院作出先予执行裁定,民政局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D.如法院作出先予执行裁定,情况特殊的可以采用口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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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罗某从某部队复员将关系转到某县后,到该县民政局要求领取伤残保健金时却遭到拒绝,罗某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此案为一起诉县民政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
    B.法院可以依职权要求县民政局先行支付罗某的伤残保健金
    C.罗某应当对其曾向民政局提出请求这一事实提供证据
    D.此案可适用驳回诉讼请求判决

    答案:A,C,D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的判决、先予执行。罗某要求发放伤残保健金是要求民政部门履行法定职责,提出申请是民政部门履行职责的前提,罗某应举证。对要求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可以作出履行判决,也可以作出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依案情而定。故ACD的说法正确。而对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费和支付工伤、医疗社会保险金案件,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原告生活的,可以根据原告的申请,由法院裁定先予执行。故B的说法错误。

  • 第2题:

    ★ 罗某从某部队复员将关系转到某县后,到该县民政局要求领取伤残保健金时却遭到拒绝,罗某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此案为一起诉县民政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
    B.法院可以依职权要求县民政局先行支付罗某的伤残保健金
    C.罗某应当对其曾向民政局提出请求这一事实提供证据
    D.此案可适用驳回诉讼请求判决


    答案:A,C,D
    解析:
    。罗某要求发放伤残保健金是要求民政部门履行法定职责,提出申请是民政部门履行职责的
    前提,罗某应举证。对要求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可以作出履行判决,也可以作出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依案情而定。故ACD的说法正确。而对要求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费等案件,法院可以根据原告的申请,依法书面裁定先予执行。故B的说法错误。

  • 第3题:

    陈某申请领取最低生活保障费,遭民政局拒绝。陈某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民政局履行法定职责,同时申请法院先予执行。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陈某提出先予执行申请时,应提供相应担保
    B:陈某的先予执行申请,不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先予执行范围
    C:如法院作出先予执行裁定,民政局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D:如法院作出先予执行裁定,情况特殊的可以采用口头方式

    答案:C
    解析:
    【考点】行政诉讼先予执行【详解】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48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起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费等案件,可以根据原告的申请,依法书面裁定先予执行。”考虑到该类原告本身的生活较为困难,要求其提供相应担保实际上便是剥夺了其获取救济的权利,故法律没有此方面的要求。据此A选项错误。根据上述同一条款,陈某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费属于行政诉讼中先予执行的范围,B选项错误。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48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据此,民政局不服法院先予执行裁定可以申请复议,C选项正确。根据上述48条第2款规定,法院做出该类先予执行裁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D选项错误。

  • 第4题:

    颜某因县民政局拒绝向其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向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县民政局依法履行职责,给付最低生活保障金。法院审理后认为颜某的主张不能成立。对此,法院应()。

    A、裁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B、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C、判决被诉行政行为合法
    D、裁定维持原行政行为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第一审程序。《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 第5题:

    蔡某以县民政局未向其支付最低生活保障费为由向法院起诉。县民政局安排其局长李某到庭应诉。庭审中,李某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可如何处理?()

    A:缺席判决
    B:将李某中途退庭的情况予以公告
    C:向县政府提出给予李某处分的司法建议
    D:将李某拘传到庭

    答案:A,B,C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8条,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故A项正确。根据该法第66条第2款,人民法院对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将被告拒不到庭或者中途退庭的情况予以公告,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被告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依法给予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处分的司法建议。故B\C项正确。《行政诉讼法》并未赋予法院拘传当事人或其诉讼代表人的权限,故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