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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看上了自己好朋友乙的手表,乙的手表价值2万元。一日,甲去乙家里玩,趁乙不注意将乙的手表装进自己口袋,准备带走,但甲临走前感到后悔,趁乙不注意又将手表放回原处。甲的行为是:( )A.盗窃罪的犯罪既遂B.盗窃罪的犯罪未遂C.盗窃罪的犯罪中止D.不应作为犯罪处理

题目

甲看上了自己好朋友乙的手表,乙的手表价值2万元。一日,甲去乙家里玩,趁乙不注意将乙的手表装进自己口袋,准备带走,但甲临走前感到后悔,趁乙不注意又将手表放回原处。甲的行为是:( )

A.盗窃罪的犯罪既遂

B.盗窃罪的犯罪未遂

C.盗窃罪的犯罪中止

D.不应作为犯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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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甲潜入乙家,搬走乙家1台价值2000元的彩电,走到门口,被乙5岁的女儿丙看到。丙问甲为什么搬我家的彩电,乙谎称是其父亲让他来搬的。丙信以为真,让甲将彩电搬走。甲的行为属于诈骗
    B:甲在柜台假装购买金项链,让售货员乙拿出3条进行挑选,甲看后表示对3条金项链均不满意,让乙再拿2条。甲趁乙弯腰取金项链时,将柜台上的1条金项链装入口袋。乙拿出2条金项链让甲看,甲看后表示不满意,将金项链归还给乙。乙看少了1条,便隔着柜台一把抓住甲的手不让其走,甲猛地甩开乙的手逃走。甲的行为属于抢夺
    C:甲在柜台购买2条中华香烟,在售货员乙拿给甲2条中华香烟后,甲又让乙再拿1瓶五粮液酒。趁乙转身时,甲用事先准备好的2条假中华香烟与柜台上的中华香烟对调。等乙拿出五粮液酒后,甲将烟酒又看了看,以烟酒有假为由没有买。甲的行为属于盗窃
    D:甲与乙进行私下外汇交易。乙给甲1万美元,甲在清点时趁乙不注意,抽出10张100元面值的美元,以10张10元面值的美元顶替。清点完成后,甲将总面额8.3万元的假人民币交给乙,被乙识破。乙要回1万美元,经清点仍是100张,拿回家后才发现美元被调换。甲的行为属于诈骗

    答案:C
    解析:
    根据《刑法》第264条规定,本题ABCD四个选项中甲的行为都属于盗窃。选项A,乙的女儿只有5岁,是无行为能力人,不具备同意让甲搬走彩电的行为能力,因此甲的行为仍是盗窃。选项D甲“趁乙不注意”,应认定为秘密窃取,不是诈骗而是盗窃。故AD都不应选。盗窃罪与抢夺罪区别的关键在于,一个是“秘密窃取”,一个是“趁人不备、公开夺取”,选项B中,甲秘密窃取金项链在先,后被发现后挣脱逃走,不属于“趁人不备、公开夺取”,因此应定盗窃罪而不是抢夺罪。故B不应入选。本题正确答案为C。

  • 第2题:

    甲到乙处取回请乙修理的电冰箱,但因钱不够,遂将自己的手表放在乙处,并与乙约好第二天拿钱来,将手表取回。乙占有手表的依据是(  )。

    A.质权
    B.留置权
    C.债权
    D.抵押权

    答案:A
    解析:
    动产质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交由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该动产依法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质权人在质权成立时才有权占有质物,留置权人是在留置权成立之前基于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关系占有的留置物,二者是不同的。

  • 第3题:

    材料1:甲委托乙保管手表。乙谎称该手表为己有,以自已的名义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交付。 材料2:甲委托乙保管手表。乙未经甲同意,擅自以甲的名义将该手表卖给丙,并交付。 材料3:甲委托乙(10周岁)保管手表(价值1万元)。乙未经甲同意,擅自以自己名义将该手表卖给丙,并交付。 分析上述三个材料中乙丙法律行为的效力,说明原因。(10分)


    借:原材料——甲材料1000贷:在途物资——甲材料1000

  • 第4题:

    甲看上了自己好朋友乙的手表,乙的手表价值2万元。一日,甲去乙家里玩,趁乙不注意将乙的手表装进自己口袋,准备带走,但甲临走前感到后悔,趁乙不注意又将手表放回原处。甲的行为是:( )
    A.盗窃罪的犯罪既遂 B.盗窃罪的犯罪未遂
    C.盗窃罪的犯罪中止 D.不应作为犯罪处理


    答案:A
    解析:

  • 第5题:

    甲将不属于自己的手表以100元卖给乙,但未把手表交付给乙,则乙取得手表的所有权。


    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