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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能否以诉讼时效已过拒绝交付该500万元?为什么?

题目

丙能否以诉讼时效已过拒绝交付该500万元?为什么?


相似考题

3.甲、乙、丙、丁设立了宏达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为北京市海淀区)。甲以建设用地使用权认购出资500万元:乙以商标专用权认购出资600万元;丙以现金认购出资1000万元,但约定在公司成立2年内予以缴清;丁以一幅古画认购出资500万元。在公司的经营过程中,因资金紧张向A银行贷款500万元,并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并办理了登记。宏达公司向B公司赊购500万元货物,并以古画抵押,双方签订了合同。宏达公司向C银行贷款以商标专用权质押,并办理了登记。宏达公司向D银行(住所地为北京市朝阳区)贷款500万元,并以自己的办公设备、原材料、库存物品办理了浮动抵押登记,后库存物品又卖给了E公司,E公司提货并付款。因宏达公司经营不善,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经查:丙认购的出资500万元已逾5年未交付:该幅古画早已被公司出卖给不知情的第三人;公司在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上新建了办公大楼,承建商不具备资质,但工程验收合格,拖欠工程款500万元;该商标专用权因未办理续展而被注销。请回答下列问题:? 1.A银行对该建设用地使用权欲行使抵押权,其效力是否及于所建的办公大楼?为什么?? 2.C银行因该商标专用权已被注销,应如何救济?? 3.B公司对该古画在出卖后是否享有抵押权?为什么?? 4.不知情的第三人能否取得古画的所有权?为什么?? 5.宏达公司与承建商所签的工程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6.承建商对于拖欠的工程款能否主张权利?如何行使权利?? 7.D银行能否对已卖给E公司的库存物品主张抵押权?为什么?? 8.丙能否以诉讼时效已过拒绝交付该500万元?为什么?? 假如宏达公司向D银行借款,并非进行浮动抵押,而是由天美公司进行担保。在合同签订后,宏达公司与D银行经过再次磋商,达成补充协议书,约定因前述借款合同发生的任何纠纷,都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在30日内协商不成,向宏达公司或D银行任一方当事人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但是该补充协议的制定并没有天美公司的参与。根据补充信息,回答下列问题:? 9.该管辖协议确定的管辖法院是否不明确?? 10.补充的管辖协议是否能够约束保证人??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不能。交付出资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更多“丙能否以诉讼时效已过拒绝交付该500万元?为什么?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为自己的车向乙公司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期间内甲车与丙车追尾,甲负全责。丙在事故后不断索赔未果,直至事故后第3年,甲同意赔款,甲友丁为此提供保证。再过1年,因甲、丁拒绝履行,丙要求乙公司承担保险责任。关于诉讼时效的抗辩,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A:甲有权以侵权之债诉讼时效已过为由不向丙支付赔款
    B:丁有权以侵权之债诉讼时效已过为由不承担保证责任
    C:乙公司有权以侵权之债诉讼时效已过为由不承担保险责任
    D:乙公司有权以保险合同之债诉讼时效已过为由不承担保险责任

    答案:A,B,C,D
    解析:
    【考点】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期间【详解】《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险法》第26条第1款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而第三者责任险属于财产保险,不属于人寿保险,故丙对乙公司请求支付保险金的合同之债的诉讼时效期间也为2年。本题中,由于丙不断索赔,诉讼时效始终处于中断并重新计算的状态,因此诉讼时效期间并未经过,故ABCD项均错误,当选。由于题干中对“丙在事故后不断索赔”未明确交代是向谁索赔,而根据题意很容易让人认为是向甲索赔,若如此D项就是正确的了,故此,本题有题意不明之嫌。

  • 第2题:

    某货物招标中标合同约定于2010年3月31日前付清全部货款200万元,招标人直到2013年1月1日,仍未支付货款,供应商也未曾提出返还货款要求。下列关于诉讼时效的说法,正确的有()。

    A、诉讼时效已过,债权不再成立
    B、诉讼时效已过,法院不应受理供应商的起诉状
    C、该债权的诉讼时效应为二年
    D、该债权的诉讼时效为四年
    E、诉讼时效已过,但债权仍然成立

    答案:C,E
    解析: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以期限届满之日作为时效的超算点,本案从2010年3月31日起算2年,2013年1月1日已超过诉讼时效。根据《合同法》第129条的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才为4年。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法律规定消灭其胜诉权的制度。公民或者法人在其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时候,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了请求法院依照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关于诉讼时效的效力,我国采用胜诉权消灭说,即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仅丧失胜诉权,而不丧失起诉权。

  • 第3题:

    案情:
    甲、乙、丙、丁设立了宏达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为北京市海淀区)。甲以建设用地使用权认购出资500万元;乙以商标专用权认购出资600万元;丙以现金认购出资1000万元,但约定在公司成立2年内予以缴清;丁以一幅古画认购出资500万元。在公司的经营过程中,因资金紧张向A银行贷款500万元,并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并办理了登记。宏达公司向B公司赊购500万元货物,并以古画抵押,双方签订了合同。宏达公司向C银行贷款以商标专用权质押,并办理了登记。宏达公司向D银行(住所地为北京市朝阳区)贷款500万元,并以自己的办公设备、原材料、库存物品办理了浮动抵押登记,后库存物品又卖给了E公司,E公司提货并付款。因宏达公司经营不善,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经查:丙认购的出资500万元已逾5年未交付:该幅古画早已被公司出卖给不知情的第三人;公司在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上新建了办公大楼,承建商不具备资质,但工程验收合格,拖欠工程款500万元;该商标专用权因未办理续展而被注销。
    问题:
    1.A银行对该建设用地使用权欲行使抵押权,其效力是否及于所建的办公大楼?为什么?
    2.C银行因该商标专用权已被注销,应如何救济?
    3.B公司对该古画在出卖后是否享有抵押权?为什么?
    4.不知情的第三人能否取得古画的所有权?为什么?
    5.宏达公司与承建商所签的工程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6.承建商对于拖欠的工程款能否主张权利?如何行使权利?
    7.D银行能否对已卖给E公司的库存物品主张抵押权?为什么?
    8.丙能否以诉讼时效已过拒绝交付该500万元?为什么?
    假如宏达公司向D银行借款,并非进行浮动抵押,而是由天美公司进行担保。在合同签订后,宏达公司与D银行经过再次磋商,达成补充协议书,约定因前述借款合同发生的任何纠纷,都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在30日内协商不成,向宏达公司或D银行任一方当事人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但是该补充协议的制定并没有天美公司的参与。根据补充信息,回答下列问题:
    9.该管辖协议确定的管辖法院是否不明确?
    10.补充的管辖协议是否能够约束保证人?


    答案:
    解析:
    1.A银行对建设用地使用权享有抵押权,但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后建的办公大楼,办公大楼拍卖所得不能用于优先清偿A银行的债权。
    2.因商标专用权已被注销,C银行对该商标专用权的质权消灭,但宏达公司违反了担保义务,C银行有权要求宏达公司提供新的担保,如不能提供担保,有权要求提前清偿债务。
    3.B公司对出卖后的古画不享有抵押权。动产已由第三人善意取得的,该动产上的权利消灭。
    4.能。因善意取得而获得所有权。
    5.合同无效,因为承建商不具备资质。
    6.承建商可主张权利,可对办公大楼行使优先受偿权。
    7.不能。在浮动抵押的情况下,即使登记也不能对抗取得抵押财产的第三人。
    8.不能。交付出资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9.明确。管辖协议约定了两个人民法院管辖。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诉解释》)第30条第2款:“管辖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10.不能。应该从合同相对性与当事人意思表示的角度出发进行判断,如果没有经过保证人同意,则不应对保证人发生效力。

  • 第4题:

    某货物招标中标合同约定于2010年3月31日前付清全部货款200万元,招标人直到2013年1月1日,仍未支付货款,供应商也未曾提出返还货款要求,下列关于诉讼时效的说法正确的有()。

    A.诉讼时效已过,债权不再成立
    B.诉讼时效已过,法院不应受理供应商的起诉状
    C.该债权的诉讼时效应为二年
    D.该债权的诉讼时效为四年
    E.诉讼时效已过,但债权仍然成立

    答案:C,E
    解析:

  • 第5题:

    (2009年)下列情形中,当事人主张诉讼时效抗辩,能够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是( )。

    A.债权人甲要求银行支付自己在4年前存入银行的活期存款本金及利息,银行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抗辩
    B.债权人乙要求债务人公司的股东缴足5年前应当缴付而未缴付的出资额,股东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抗辩
    C.房屋所有权人丙提起诉讼要求侵占人搬离房屋,该侵占人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抗辩
    D.丁将自己的手机借给其朋友,期限为1个月,期限届满手机一直未返还,4年后丁提起诉讼要求其朋友返还手机,其朋友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抗辩

    答案:D
    解析:
    根据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4)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因此选项AB不选。不动产物权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不适用诉讼时效,因此选项C不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