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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赵某系某车队驾驶员,一日开车在公路上行驶,农民谢某因急事从路边树林疾步冲出抢过马路,赵见状向左猛打方向盘,并紧急刹车,仍躲避不及,车右前轮将谢某左腿碾断。事故发生后,赵某见天色已晚,此地荒避,无人目击现场,遂将昏迷不醒的谢某拖至路旁约2米深的护路沟内,开车迅速逃走。次13晨谢某的尸体被人发现。后经法医鉴定:谢某左腿粉碎性骨折,因抢救不及时,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2)赵某抛弃谢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题目

被告人赵某系某车队驾驶员,一日开车在公路上行驶,农民谢某因急事从路边树林疾步冲出抢过马路,赵见状向左猛打方向盘,并紧急刹车,仍躲避不及,车右前轮将谢某左腿碾断。事故发生后,赵某见天色已晚,此地荒避,无人目击现场,遂将昏迷不醒的谢某拖至路旁约2米深的护路沟内,开车迅速逃走。次13晨谢某的尸体被人发现。后经法医鉴定:谢某左腿粉碎性骨折,因抢救不及时,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2)赵某抛弃谢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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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安某与谢某结婚后生育一女谢甲,谢甲与赵某结婚后生育一子赵甲。某日,赵某因与谢甲及谢某发生争执,将谢甲杀死后,又将谢某杀死,然后自缢而亡。经查。赵某父母双亡,仅有一弟弟赵乙。赵某与谢甲共有财产6万元,安某与谢某共有财产4万元。对于本案财产继承及分割,正确的是:( )

    A.安某5万元,赵甲5万元
    B.安某4万元,赵甲6万元
    C.安某2,5万元,赵甲7,5万元
    D.安某4,5万元,赵甲5,5万元

    答案:D
    解析:
    本题涉及死亡时间的推定以及代位继承、继承权丧失等问题。本题中,谢甲先于谢某死亡,谢甲之子赵甲在谢某死亡时可代位继承。谢甲死亡后,其个人遗产3万元本应由其配偶赵某、其父母安某与谢某、其子赵甲继承,但赵某故意杀害谢甲,丧失继承权,故其3万元遗产应由安某、谢某、赵甲共同继承,也就是各得1万元。谢某死亡后,其遗产共3万元(2万元+1万元)应由安某和谢甲共同继承,也就是各得1.5万元,其中,谢甲的1.5万元由赵甲代位继承。赵某死亡后,其遗产共3万元,应由其子赵甲继承,故赵甲得遗产5.5万元。安某应得4.5万元。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D。

  • 第2题:

    安某与谢某结婚后生育一女谢甲,谢甲与赵某结婚后生育一子赵甲。某日,赵某因与谢甲及谢某发生争执,将谢甲杀死后,又将谢某杀死,然后自缢而亡。经查,赵某父母双亡,仅有一弟弟赵乙,赵某与谢甲共有财产6万元,安某与谢某共有财产4万元。对于本案财产继承及分割,正确的是:( )
    A.安某5万元,赵甲5万元 B.安某4万元,赵甲6万元
    C.安某4. 5万元,赵曱5. 5万元 D.安某2. 5万元,赵曱7. 5万元


    答案:C
    解析:
    考点:继承
    讲解:谢甲先于谢某死亡,谢甲之子赵甲在谢某死亡时可代位继承。谢甲死亡后,其个人遗产3万元本应由其配偶赵某、其父母安某与谢某、其子赵甲继承,但赵某故意杀害谢甲,丧失继承权,故其3万元遗产应由安某、谢某、赵甲共同继承,即各得1万元。谢某死亡后,其遗产共3万元(2万元+ 1万元)应由安某和谢甲共同继承,即各得1. 5万元,其中,谢甲的1.5万元由赵甲代位继承。赵某死亡后,其遗产共3万元,应由其子赵甲继承,故赵甲得遗产5. 5万元。安某应得4. 5万元。因此,正确答案为C项。

  • 第3题:

    谢某驾车在某乡村公路上超速行驶,拐弯时将路边正常行走的成某撞倒,成某当场昏迷,谢某赶紧将成某抱上车准备赶往医院,但途中谢某见成某停止了呼吸以为成某已经死亡,就想抛弃了事,于是将成某抱到一山洞下,离开时觉得成某动了一下,谢某吓了一跳,以为成某还没死,怕他叫唤引人发现,于是拾起一块石头猛砸成某的头部几十下后离去。后经法医和交警鉴定,成某系被谢某撞死,谢某对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谢某构成:()

    A:交通肇事罪
    B:故意杀人罪
    C:交通肇事罪与故意杀人罪(既遂)数罪
    D:交通肇事罪与故意杀人罪(未遂)数罪

    答案:D
    解析:
    【考点】对象不能犯的犯罪未遂。详解:谢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成某死亡,成立交通肇事罪。但后来谢某出于杀人的故意,对成某的尸体进行侵害,属于对象不能犯的未遂,应该数罪并罚。请注意:这种不能犯是相对不能犯,谢某仍然构成犯罪。因为在当时的情况下,谢某很难准确判断成某是否已经死亡,其行为致成某死亡的危险性是非常大的。因此,谢某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因此,D项当选。

  • 第4题:

    谢某与赵某于2004年结婚,2005年谢某以个人名义向朋友借款20万元购买商品房一套, 夫妻共同居住。2008年,谢某与赵某协议离婚,家具电器归谢某所有,房产归赵某所有。 谢某向朋友所借的钱在离婚时应如何处理?( )
    A.由谢某偿还
    B.由赵某偿还
    C.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D.主要由谢某偿还,赵某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C
    解析:
    《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 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 院判决。”谢某虽以个人名义向朋友借钱,但债务发生在谢某与赵某结婚之后,即婚姻关系存续 期间,且借款所购房屋是为夫妻共同居住之用,故该笔借款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以 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答案为C。

  • 第5题:

    安某与谢某结婚后生育一女谢甲,谢甲与赵某结婚后生育一子赵甲。某日,赵某因与谢甲及谢某发生争执,将谢甲杀死后,又将谢某杀死,然后自缢而亡。经查,赵某父母双亡,仅有一弟弟赵乙,赵某与谢甲共有财产6万元,安某与谢某共有财产4万元。对于本案财产继承及分割,正确的是:( )
    A.安某5万元,赵甲5万元 B.安某4万元,赵甲6万元
    C.安某4.5万元,赵甲5.5万元 D.安某2.5万元,赵甲7.5万元


    答案:C
    解析:
    考点:继承
    讲解:谢甲先于谢某死亡,谢甲之子赵甲在谢某死亡时可代位继承。谢甲死亡后,其个人遗产3万元本应由其配偶赵某、其父母安某与谢某、其子赵甲继承,但赵某故意杀害谢甲,丧失继承权,故其3万元遗产应由安某、谢某、赵甲共同继承,即各得1万元。谢某死亡后,其遗产共3万元(2万元+1万元)应由安某和谢甲共同继承,即各得1.5万元,其中,谢甲的1.5万元由赵甲代位继承。赵某死亡后,其遗产共3万元,应由其子赵甲继承,故赵甲得遗产5.5万元。安某应得4.5万元。因此,正确答案为C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