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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地刘某和乙地黄某因非法收购电缆线被丙地铁路公安分局做出对刘某收容审查并没收二人非法 财物的处罚。刘某和黄某不服,向市公安局提出复议,市公安局维持了公安分局的决定,刘某和黄某仍不 服,决定提起行政诉讼,下列法院中有管辖权的是:( )A.甲地刘某所在地的基层法院 B.乙地黄某所在地基层法院. C.丙地铁路公安分局所在地的铁路法院 D.市公安局所在地的基层法院。

题目

甲地刘某和乙地黄某因非法收购电缆线被丙地铁路公安分局做出对刘某收容审查并没收二人非法 财物的处罚。刘某和黄某不服,向市公安局提出复议,市公安局维持了公安分局的决定,刘某和黄某仍不 服,决定提起行政诉讼,下列法院中有管辖权的是:( )A.甲地刘某所在地的基层法院 B.乙地黄某所在地基层法院. C.丙地铁路公安分局所在地的铁路法院 D.市公安局所在地的基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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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刘某在饭馆喝酒时因不满服务将服务员打伤,刘某被扭送到区公安分局,刘父声称刘某有精神病史。经鉴定,刘某确系精神分裂症患者,而且案发时正处于发病状态。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是否对刘某予以处罚,区公安分局享有裁量权
    B.区公安分局应当对刘某予以处罚,但应减轻处罚
    C.区公安分局应当对刘某予以处罚,但应从轻处罚
    D.区公安分局应责令刘父对刘某严加看管和治疗

    答案:D
    解析:
    考查行政处罚的适用、治安管理处罚。参见《行政处罚法》第26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3条。

  • 第2题:

    ★ 刘某在饭馆喝酒时因不满服务将服务员打伤,刘某被扭送到区公安分局,刘父声称刘某有精神病史。经鉴定,刘某确系精神分裂症患者,而且案发时正处于发病状态。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是否对刘某予以处罚,区公安分局享有裁量权
    B.区公安分局应当对刘某予以处罚,但应减轻处罚
    C.区公安分局应当对刘某予以处罚,但应从轻处罚
    D.区公安分局应责令刘父对刘某严加看管和治疗


    答案:D
    解析:
    。《行政处罚法》第26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3条。

  • 第3题:

    某市甲区某派出所民警在对旅馆例行检查时,发现客人刘某非法持有冰毒9克,随即将刘某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确认了刘某的违法事实。同时,经查证核实,刘某的户籍所在地在该市乙区,经常居住地在该市丙区,工作单位在该市丁区。针对刘某的违法行为,有权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是( )。

    A.甲区公安分局
    B.乙区公安分局
    C.丙区公安分局
    D.丁区公安分局

    答案:A
    解析: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十条: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但是涉及卖淫、嫖娼、赌博、毒品的案件除外。题干中刘某在甲区被查,因此选择A项。

  • 第4题:

    甲地刘某被乙地铁路公安分局作出拘留15天的行政处罚,刘某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将拘留15天的处罚改为拘留5天。刘某仍不服,决定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法院对此案享有管辖权?( )

    A.甲地刘某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B.乙地铁路运输法院
    C.乙地铁路公安分局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D.乙地市公安局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答案:A,C,D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级别管辖、地域管辖。《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本题中市公安局改变了原决定;《行政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行政诉讼法》第19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并依据《行诉解释》第3条、第8条规定,答案应为ACD。

  • 第5题:

    村民王某与刘某二人在河边卖鸭蛋,忽然听到河对岸有人喊抓贼,同时看到黄某从河对岸涉水过来。王某随手拿起木棍向黄某打去,黄某内心害怕,就掏出1200元,表示只要不打自己就把偷来的钱给王刘二人。王某拿走1200元,并强行对黄某进行搜身,又搜出400元。黄某说这400元是自己的钱,但王刘二人置之不理。黄某躲起来后,河对岸追赶小偷的人问王刘二人是否看到有小偷,刘某谎称小偷已经朝某方向逃离。追赶的人走后,王刘二人放走了黄某,平分了1600元。
    对于王、刘二人拿走黄某400元的行为的定性,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王、刘二人的行为成立抢劫罪
    B、王、刘二人的行为成立敲诈勒索罪
    C、王、刘二人的行为成立非法搜查罪
    D、王、刘二人的行为成立招摇撞骗罪

    答案:A
    解析:
    王、刘二人通过胁迫的方式强行取走黄某400元的行为成立抢劫罪,因此A项是正确的。王、刘二人的行为已然达到压制黄某反抗的程度,不成立敲诈勒索罪,因此,B项是错误的。王、刘二人的行为不仅侵害了黄某的人身自由,而且侵害了黄某的财产,评价为非法搜查罪显然是不充分的,因此,C项是错误的。王、刘二人既未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又未实施欺骗行为,不成立招摇撞骗罪,因此,D项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