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范围
第1题:
29、2019年5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对于级别管辖的有关新规定是()
A.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的诉讼标的额上限原则上为50亿元(人民币)
B.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的诉讼标的额50亿元(人民币)以上(包含本数)
C.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D.海事海商案件、涉外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标准按照本通知执行
第2题:
所谓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第3题:
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4题:
地域管辖是指以地区来划分同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
第5题:
17、所谓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