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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糊涂法官坚持要判某人有罪,其理由是该人不能证明自己无罪。以下哪项的论证手法与该法官的做法最为类似?(  ) A.哥德巴赫猜想是成立的,即每个大于6的偶数都可表示为两个素数之和。理由是:没有人能够使我们信服这样的偶数不能表示为两个素数之和 B.有人坚持托勒密的“地心说”,理由是:亚里士多德就是这么认为的 C.有人认为,天上星星的精确数目是9×101000颗,他对不同意这种说法的人说:“据说这是爱因斯坦说的,难道你比爱因斯坦还高明吗?那你为什么没有发明相对论?为什么你没有爱因斯坦那么大的名声?” D.有人

题目
有一糊涂法官坚持要判某人有罪,其理由是该人不能证明自己无罪。以下哪项的论证手法与该法官的做法最为类似?(  )
A.哥德巴赫猜想是成立的,即每个大于6的偶数都可表示为两个素数之和。理由是:没有人能够使我们信服这样的偶数不能表示为两个素数之和
B.有人坚持托勒密的“地心说”,理由是:亚里士多德就是这么认为的
C.有人认为,天上星星的精确数目是9×101000颗,他对不同意这种说法的人说:“据说这是爱因斯坦说的,难道你比爱因斯坦还高明吗?那你为什么没有发明相对论?为什么你没有爱因斯坦那么大的名声?”
D.有人说小李是个品行不端的人,理由是:他的爸爸不是个好东西,爱沾花惹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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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法定证据制度的基本的证明方法是()。

    A.刑讯逼供

    B.法官的理性与良心

    C.有罪推定

    D.严格的等级观念


    参考答案:A

  • 第2题:

    下列哪些做法违反了维护审判独立的原则?( )A.甲法官在审理一案件时,遇到一个疑难问题,就其中不明的法律概念打电话向其原研究生导师请教B.乙法官在审理一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接到市领导的电话,该领导暗示乙法官只能判原告胜诉,乙法官未做任何承诺,审理中也没采纳该领导的意见C.丙法官承办一刑事案件的过程中,某日遇到同事田法官,田法官就丙法官承办的案件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丙法官在最后制作判决书时电话征求田法官的意见D.丁法官私自对下级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提出意见,告知其应如何判决


    正确答案:CD
    根据《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8条的规定,坚持和维护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客观公正审理案件,在审判活动中独立思考、自主判断,敢于坚持原则,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不受权势、人情等因素的影响。A选项中向研究生导师请教法律概念,不影响维护审判独立的原则。B选项中乙法官没有受到领导的影响,其行为也不影响维护审判独立的原则。根据《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14条的规定,尊重其他法官对审判职权的依法行使,除履行工作职责或者通过正当程序外,不过问、不干预、不评论其他法官正在审理的案件。CD选项中法官的行为都违反了维护审判独立的原则。

  • 第3题:

    有一糊涂法官坚持要判某人有罪,其理由是该人不能证明自己无罪。

    以下诸项中,哪一项的论证手法与该法官的做法最为类似?( )

    A. 哥德巴赫猜想是成立的,即每个大于6的偶数都可表示为两个素数之和。理由是:没有人能够使我们信服这样的偶数不能表示为两个素数之和

    B. 有人坚持托勒密的“地心说”,理由是:亚里士多德就是这么认为的

    C. 有人认为,天上星星的精确数目是9×101000颗,他对不同意这种说法的人说:“据说这是爱因斯坦说的,难道你比爱因斯坦还高明吗?那你为什么没有发明相对论?为什么你没有爱因斯坦那么大的名声?”

    D. 有人说小李是个品行不端的人,理由是:他的爸爸不是个好东西,爱沾花惹草


    正确答案:A
    78. A[解析]题干中该法官犯有“诉诸无知”的错误。实际上,法律实行“无罪推定”原则,首先假定任何一位当事人都不是罪犯,最多只是嫌疑犯,审判过程中控方必须拿出足够的证据去证明那位嫌疑犯有罪;而不是相反,首先假定当事人有罪,要他自己拿出证据来证明自己无罪。选项A犯有与该法官类似的“诉诸无知”的错误。选项B、C的错误是“诉诸权威”;选项D的错误是“诉诸个人”和“推不出来”。所以,正确答案是A。

  • 第4题:

    法官坚持要判某人有罪,其理由是该人不能证明自己无罪。

    以下诸项中,哪一项的论证手法与该法官的做法最为类似?

    A.你偷了我的钱,理由是你不能证明你没有偷我的钱。

    B.有人坚持托勒密的“地心说”,理由是:亚里士多德就是这么认为的。

    C.你是有理想的人,所以我也是有理想的人。

    D.有人说小李是个品行不端的人,理由是:他的爸爸不是个好东西,爱拈花惹草。


    正确答案:A
    解析:A项中的论证手法与题干中的最相似。

  • 第5题:

    依据《法官法》有关法官的任职回避,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甲作为某人民法院的副庭长,则其表兄弟不得同为该人民法院的副庭长
    B、乙作为某人民法院的审判委员会委员,则其配偶的父母可以同为该人民法院的审判员
    C、丙作为某人民法院的审判员,则其父母不得为该法院的审判员
    D、丁作为某人民法院的副院长,则其侄子不得为下级人民法院的副院长

    答案:C
    解析:
    对于法官的任职回避,不仅要记住职务的区别,重要的是要理解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可参照上面的考点中列表记忆。就本题而言,对于A选项,甲与其表兄弟为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故二人要适用任职回避的条款,即不得为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二人同时为副庭长则不被允许。对于B选项,乙与其配偶的父母是近姻亲关系,故适用任职回避的条款即不得为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但是该选项中审判员与审判委员会委员无回避情形。故可同时担任。对于C选项,丙与其父母为直系血亲关系,适用任职回避,但审判员与审判员之间被禁止在同一审判庭内,对于同一人民法院非同一审判庭则不在禁止之列,故丙与其父母可以同为该人民法院的审判员。对于D选项,丁与其侄子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适用任职回避,故不得同为上下相邻的两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要注意这里强调的是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法院,如果不是相邻的两级的法院,则不在禁止之列。

  • 第6题:

    要深入开展法官教法官活动,组织有实际工作经验的法官进行传帮带活动,提升法官特别是()做好审判执行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

    • A、基层一线法官
    • B、年轻法官
    • C、民商事法官
    • D、刑事审判法官

    正确答案:B

  • 第7题:

    “无罪推定”就是先说涉事人有罪,然后要其搜集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正确答案:错误

  • 第8题:

    虽然检察院的证据不能证明甲有罪,但由于甲也不能提供证明自己无罪的证据,法院可以判决其有罪。


    正确答案:错误

  • 第9题:

    犯罪嫌疑人不能提供证明自己无罪的证据时,应当确定其有罪。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0题:

    下列哪些做法违反了维护审判独立的原则?( )

    • A、甲法官在审理一案件时,遇到一个疑难问题,就其中不明的法律概念打电话向其原研究生导师请教
    • B、乙法官在审理一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接到市领导的电话,该领导暗示乙法官只能判原告胜诉,乙法官未做任何承诺,审理中也没采纳该领导的意见
    • C、丙法官承办一刑事案件的过程中,某日遇到同事田法官,田法官就丙法官承办的案件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丙法官在最后制作判决书时电话征求田法官的意见
    • D、丁法官私自对下级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提出意见,告知其应如何判决

    正确答案:C,D

  • 第11题:

    判断题
    犯罪嫌疑人不能提供证明自己无罪的证据时,应当确定其有罪。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刑事诉讼中,关于责任的承担主体,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

    控诉方要承担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的责任

    B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般没有证明自己有罪或无罪的责任

    C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说明自己无罪、罪轻的权利

    D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证明自己有罪或无罪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刑事案件,因涉及人数众多,影响面广,当地领导私下曾有“必须重判”的说法。①主审李法官听此说法即向院长汇报。②开庭时,李法官对律师提出的非法证据排除的请求不予理睬。③李法官对刘检察官当庭反驳律师无罪辩护意见、严斥该律师立场有问题的做法不予制止。④李法官几次打断律师用方言发言,让其慢速并重复。⑤律师对法庭上述做法提出异议,遭拒后当即退庭抗议。⑥刘检察官大声对律师说:“你太不成熟,本地没你的饭吃了。”⑦律师担心报复,向当事人提出解除委托关系。⑧李法官、刘检察官应邀参加该律师所在律所的十周年所庆,该律师向李、刘赠送礼品。关于法律职业人员的不当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①④⑤ B.②③④ C.②⑥⑦ D.③⑦⑧


    正确答案:CD
    暂无

  • 第14题:

    犯罪嫌疑人不能提供证明自己无罪的证据时,也不能确定其有罪。()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答案:对

  • 第15题:

    法官:原告提出的所有证据,不足以说明被告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如果法官的上述断定为真,则以下哪项相关断定也一定为真?

    Ⅰ.原告提出的证据中,至少没包括这样一个证据,有了它,足以断定被告有罪。

    Ⅱ.原告提出的论证中,至少没包括这样一个证据,没有它,不足以断定被告有罪。

    Ⅲ.原告提出的论证中,至少有一个与事实不符。

    A.只有Ⅰ。

    B.只有Ⅱ。

    C.只有Ⅲ。

    D.只有Ⅰ、Ⅱ。

    E.Ⅰ、Ⅱ和Ⅲ。


    正确答案:A
    解析:假设Ⅰ项为假,即原告提出的证据中,包括这样一个证据,有了它,足以断定被告有罪,则法官的断定就不成立。这说明,如果法官的断定为真,则Ⅰ项一定为真。Ⅱ项不一定为真。假设原告提出的论据中,包括这样一个证据,没有它,不足以断定被告有罪,但有了它,并不足以断定被告有罪。在这种假设下,Ⅱ项为假,但法官的断定仍然成立。这说明,如果法官的断定为真,Ⅱ项不一定为真。Ⅲ项也不一定为真。因为原告提出的所有证据完全可能都符合事实,但不足以说明被告的行为已构成犯罪。

  • 第16题:

    罗马法规定:当事人若不向法庭提起诉讼,法庭即不予受理;一个人除非被判有罪,否则即是无罪之人:一个被控有罪的人,可在宣判前为自己辩护;法官审判应重证据等。这些规定后来成为现代法治的重要原则。下列各项中,符合上述规定的是(  )。

    A.法庭立案与否皆取决于案情
    B.证据是法官判案的唯一依据
    C.被告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辩护
    D.被告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无罪

    答案:D
    解析:
    根据题干中的材料内容可知A项错误,法庭立案根据“不告不理原则”;法官审判应注重证据但不是唯一条件,B项中的“唯一”错误;被告可以为自己的行为辩护,C项中的“必须”错误:“一个人除非被判有罪,否则即是无罪之人”,所以在判决前是无罪的,D项正确。

  • 第17题:

    “有罪推定”,就是先说涉事人有罪,然后要其搜集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8题:

    徇私枉法罪中的“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包括()。

    • A、有罪判无罪
    • B、无罪判有罪
    • C、重罪轻判
    • D、轻罪重判

    正确答案:A,B,C,D

  • 第19题: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供证明自己无罪的证据时,应当确定其有罪。()


    正确答案:错误

  • 第20题:

    下列哪个选项不属于“未经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原则的体现。()

    • A、不得因被告人不能证明自己无罪便推定其有罪
    • B、被告人不负有证明自己无罪的义务
    • C、疑案应做无罪处理
    • D、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由控诉方和被告人共同承担

    正确答案:D

  • 第21题:

    关于法官的任免和任职资格,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

    • A、王法官认为自己不适合当法官,提出辞职,被院长否决,理由是:作为法官是不能够提出辞职的
    • B、刚满22岁,已经做了1年法官的小流,为了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向组织提出要参加省高级法院举办的法官培训班
    • C、小记被开除了公职,他是法律专业硕士毕业生,曾经从事法律专业工作2年,准备考取中级法院的法官
    • D、人民法院的助理审判员由同级人大或人大常委会任免

    正确答案:A,B,C,D

  • 第22题:

    判断题
    “无罪推定”就是先说涉事人有罪,然后要其搜集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关于法官的任免和任职资格,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
    A

    王法官认为自己不适合当法官,提出辞职,被院长否决,理由是:作为法官是不能够提出辞职的

    B

    刚满22岁,已经做了1年法官的小流,为了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向组织提出要参加省高级法院举办的法官培训班

    C

    小记被开除了公职,他是法律专业硕士毕业生,曾经从事法律专业工作2年,准备考取中级法院的法官

    D

    人民法院的助理审判员由同级人大或人大常委会任免


    正确答案: D,C
    解析: 根据《法官法》第8条第8项的规定,法官享有下列权利:(八)辞职。所以选项A中院长把法官看作终身制,且不得辞职的做法是错误的。同时,《法官法》第9条规定,担任法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二十三岁。选项B中小流热爱学习,积极要求提高业务素质的精神固然可嘉,但他21岁就做了法官,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所以B错误。
    另外,《法官法》第10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法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选项C中小记虽然学历很高,而且有相关的工作经验,但是因为他曾经被开除过公职,这是担任法官的禁止条件,所以他是不具备法官资格的,因此选项C错误。
    《法官法》第11条第6款规定:人民法院的助理审判员由本院院长任免。所以D也不正确。需要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院长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本院院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主任会议的提名决定任免,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请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在民族自治地方设立的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院长,由民族自治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本院院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法官的任免机关也是司法考试中比较难记的知识点,考生一定要高度重视。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