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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急需20万元从事养殖,向农村信用社贷款时被信用社主任乙告知,一个身份证只能贷款5万元,再借几个身份证可多贷。甲用自己的名义贷款5万元,另借用4个身份证贷款20万元,但由于经营不善,不能归还本息。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A.甲构成贷款诈骗罪,乙不构成犯罪 B.甲构成骗取贷款罪,乙不构成犯罪 C.甲构成骗取贷款罪,乙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 D.甲不构成骗取贷款罪,乙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

题目
甲急需20万元从事养殖,向农村信用社贷款时被信用社主任乙告知,一个身份证只能贷款5万元,再借几个身份证可多贷。甲用自己的名义贷款5万元,另借用4个身份证贷款20万元,但由于经营不善,不能归还本息。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

A.甲构成贷款诈骗罪,乙不构成犯罪
B.甲构成骗取贷款罪,乙不构成犯罪
C.甲构成骗取贷款罪,乙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
D.甲不构成骗取贷款罪,乙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骗取贷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 甲虽然用他人的身份证贷款,但是并未对农村信用社的工作人员隐瞒真相,没有利用信息优势进行欺骗的诈骗行为,不成立贷款诈骗罪或者骗取贷款罪。信用社主任乙在明知甲在利用完自己的身份证后不能再贷款的情况下,仍然同意对其他人身份证违规贷款,成立违法发放贷款罪。故D项正确。
更多“甲急需20万元从事养殖,向农村信用社贷款时被信用社主任乙告知,一个身份证只能贷款5万元,再借几个身份证可多贷。甲用自己的名义贷款5万元,另借用4个身份证贷款20万元,但由于经营不善,不能归还本息。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公司是一家法人企业,因经营不善进入破产程序。与该公司有关的下列哪种款项或费用不属于破产债权?()

    A、债权人乙公司因参加破产程序花费5万元

    B、破产受理时甲公司欠丙公司2万元贷款,离偿付日期还有1个月

    C、甲公司向银行贷款10万元,该项贷款以甲公司价值20万元的房产作抵押担保

    D、甲公司拖欠某市地方税务局税款5万元


    参考答案:A

  • 第2题:

    W以自有的价值20万元的房屋为抵押,向甲银行贷款5万元,1个月后又以该房屋为抵押,向乙银行贷款10万元,均未办理抵押物登记。如果W到期不能还款,该房屋拍卖所得为12万元,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A.拍卖所得优先偿还甲银行的贷款,剩余偿还乙银行的贷款

    B.由于贷款未办理抵押物登记,两项抵押均无效

    C.第二次抵押无效

    D.应偿还甲银行的4万元,偿还乙银行的8万元


    正确答案:ABC
    同一动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实现抵押权时,各抵押权人按照债权比例受偿。 

  • 第3题:

    某市水务公司和甲单位同在A行开户,本月甲单位向水务公司支付水费50万元,另甲单位由于资金困难,向A银行申请贷款100万元,期限6个月,银行经审无误办理,后因种种原因甲单位该笔贷款不能按期归还,办理展期手续。
    A银行向甲单位贷款的会计分录为()。

    A.借:贷款——本金 1000000.00;贷:现金 1000000.00
    B.借:单位活期存款 1000000.00;贷:贷款——本金 1000000.00
    C.借:贷款——本金 1000000.00;贷:单位活期存款 1000000.00
    D.借:现金 1000000.00;贷:贷款——本金 1000000.00

    答案:C
    解析:
    会计准则规定,银行应定期对已发放贷款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情况分别进行会计核算。在未减值贷款的情况下:①发放贷款时,借记“贷款——本金(按贷款的合同本金记账)”;贷记“单位活期存款(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记账)”,有差额的,借记或贷记“贷款——利息调整”科目。抵押、质押贷款应进行表外核算。②资产负债表日计提利息收入时,借记“应收利息(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的应收未收利息入账)”;贷记“利息收入(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入账)”。@##

  • 第4题:

    甲急需20万元从事养殖,向农村信用社贷款时被信用社主任乙告知,一个身份证只能贷款5万元,再借几个身份证可多贷。甲用自己的名义贷款5万元,另借用4个身份证贷款20万元,但由于经营不善,不能归还本息。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构成贷款诈骗罪,乙不构成犯罪
    B、甲构成骗取贷款罪,乙不构成犯罪
    C、甲构成骗取贷款罪,乙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
    D、甲不构成骗取贷款罪,乙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

    答案:D
    解析:
    选项A错误,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在本案中,虽然贷款人“由于经营不善,不能归还本息”,但在贷款时甲并无非法占有贷款的意图,因此不构成贷款诈骗罪。
    选项B.C错误,骗取贷款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在本案中,“甲用自己的名义贷款5万元,另借用4个身份证贷款20万元”,对于这一事实工作人员是明知的,所以不能认定行为人实施了欺骗手段,不构成本罪。
    选项D正确,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在本案中,信用社主任乙明知甲借用他人身份证申请贷款,仍违法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可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

  • 第5题:

    某县甲公司因流动资金不足,与该县乙信用社商量借款事宜,应乙信用社的要求,甲公司找到常年业务户丙公司为其提供质押担保。三方于1999年8月3日签订了借款质押担保合同,主要约定:乙信用社贷给甲公司贷款20万元,贷款用途为流动资金,月息6%,借款期限为2个月。由丙公司提供一部价值约为20万元的轿车作为质押担保,担保的范围为甲公司所借信用社贷款20万元本金中的15万元。合同签订当日,丙公司当即将轿车移交给乙信用社占有后,乙信用社支付给了甲公司20万元贷款。借款到期后,甲公司无力偿还贷款。丙公司为急需使用小轿车,替甲公司偿还借款15万元后,丙公司要求乙信用社将小轿车返还。乙信用社以甲公司尚欠贷款未还清而拒绝返还。于是丙公司以乙信用社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而形成纠纷。本案将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本案中出质人为第三人,其已经履行了其担保责任,因此丙公司可以根据《担保法》第72条“为债务人质押担保的第三人,在质权实现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的规定行使其追偿权。而乙信用社的债权没有完全实现,其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未清偿的部分,而不能再要求已履行了担保责任的出质人承担额外的责任。

  • 第6题:

    甲某是农行某支行信贷部主任,为了给自己的儿子所开办的电器商场提供周转资金,而将收到的某化肥厂存入的委托贷款100万元,采取不入账的方式,转归电器商场使用,后因经营不善,电器商场严重亏损而使这批贷款在贷款期满后,长期不能返还,后因年度账目检查即将开始,为了逃避查账,甲某又擅自采取自制取款凭条透支储户存款的手段归还了上述100万元的委托贷款,为弥补透支行的100万元的储蓄存款的亏空,达到账面平衡的目的,甲某找到乙某,让乙某以乙某单位的名义与该支行签订了一份虚假的借款100万元的合同,借此冲抵支行100万元账面亏空,而在年度审查时,支行发现了这一贷款合同,责令甲某立即收回贷款,由此案发。案发后甲某对银行的100万元贷款已经无法归还。对甲某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


    正确答案: 甲某构成挪用公款罪。甲某作为国有银行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巨大,构成挪用公款罪。甲某挪用贷款后,为了弥补亏空其并没有采取销账的方式来掩盖,而是利用虚假的贷款合同掩盖其挪用存款的亏空,使这笔贷款的去向仍有据可查,由此可以认为其并不具有将贷款非法占为己有的目的,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论处。甲某最初挪用100万元委托贷款用于个人的营利活动,因为亏损而无法归还,为了掩盖挪用的账面,其又采取自制取款凭条透支储户存款的手段弥补亏空,属于前一挪用行为的延续,挪用数额不应重复计算,故甲某挪用数额应为100万元。甲某与他人签订虚假的贷款合同,符合贷款诈骗罪的特征,但甲某的目的是以此掩盖其挪用公款的行为,属于挪用公款罪的牵连犯,应当以挪用公款罪一罪定罪处罚。甲某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且不能退还,属于挪用公款罪的结果加重犯,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 第7题:

    某国有银行行长甲指使负责贷款业务的科长乙向申请贷款的丙单位索要财物。乙将索要所获15万元中的9万元交给甲,其余6万元自己留下。后来,甲、乙均明知丙单位不具备贷款条件,仍然向丙单位放贷1000万元,致使银行遭受800万元损失。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甲的受贿数额是9万元
    • B、乙的受贿数额是15万元
    • C、甲、乙均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
    • D、对于甲、乙的违法发放贷款罪和受贿罪,应当数罪并罚

    正确答案:B,C,D

  • 第8题:

    大额自然人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发放的单户贷款余额大于()(含)以上的自然人贷款。

    • A、10万元
    • B、20万元
    • C、50万元
    • D、100万元

    正确答案:D

  • 第9题:

    问答题
    2013年5月,借款人甲公司以购买机器设备资金不足为由,向贷款人乙工商银行申请贷款。贷款人乙工商银行经调查,认为借款人甲公司符合贷款条件,遂向其发放了为期12个月的贷款300万元,贷款用途为购买机器设备。借款人取得贷款后,除将200万元用于购买机器设备外,还将其中的80万元用于修建职工宿舍。贷款人在贷后检查时,发现借款人的上述挪用行为,遂要求其在15日筹足资金归还被挪用的贷款,借款人不但没有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按期归还贷款,而且又挪用20万元用于修建职工宿舍。在这种情况下,贷款人乙工商银行从借款人甲公司的存款账户中强制扣收100万元贷款的本息,并按规定加收罚息。扣款后,借款人不服,经交涉无效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贷款人退还所扣贷款。问:(1)借款人不按借款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法律后果有哪些?(3分)(2)本案中,贷款人是否有权提前收回贷款?为什么?(4分)(3)本案中,贷款人是否有权从借款人的存款账户强制扣收贷款本息,并加收罚息?为什么?(3分)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某县甲公司因流动资金不足,与该县乙信用社商量借款事宜,应乙信用社的要求,甲公司找到常年业务户丙公司为其提供质押担保。三方于1999年8月3日签订了借款质押担保合同,主要约定:乙信用社贷给甲公司贷款20万元,贷款用途为流动资金,月息6%,借款期限为2个月。由丙公司提供一部价值约为20万元的轿车作为质押担保,担保的范围为甲公司所借信用社贷款20万元本金中的15万元。合同签订当日,丙公司当即将轿车移交给乙信用社占有后,乙信用社支付给了甲公司20万元贷款。借款到期后,甲公司无力偿还贷款。丙公司为急需使用小轿车,替甲公司偿还借款15万元后,丙公司要求乙信用社将小轿车返还。乙信用社以甲公司尚欠贷款未还清而拒绝返还。于是丙公司以乙信用社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而形成纠纷。如何确定动产质押担保的范围?

    正确答案: 我国《担保法》第67条规定:“质押担保的范围主要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由此可见,确定动产质押担保的范围时,首先得根据私法自治原则而以当事人的约定为准,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则适用上述的规定作为补充。即有约定按约定,未约定按法定的原则。本案中,质押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质押担保的范围为甲公司所借信用社贷款20万元本金中的15万元,此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甲企业向乙银行贷款500万元,丙企业对此进行了保证担保。甲企业以该款偿还了以前所欠乙银行的贷款。甲企业向丁银行贷款500万元,戊企业对此进行了保证担保。甲企业以该款偿还了所欠丁银行的贷款,该贷款戊亦曾进行了担保。因甲企业到期不能向乙银行、丁银行还款而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对乙银行的500万元贷款,丙应承担保证责任

    B

    对乙银行的500万元贷款,丙不承担保证责任

    C

    对丁银行的500万元贷款,戊应承担保证责任

    D

    对丁银行的500万元贷款,戊不承担保证责任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本题涉及新贷还旧贷中保证人的责任问题。依《担保法解释》第39条的规定,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除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以外,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旧贷与新贷为同一保证人,保证人仍应承担保证责任。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C。

  • 第12题:

    单选题
    贷户甲2001年10月15日向信用社贷款5万元,约定2002年4月5日到期,到期后甲没有履行还款,信用社信贷员于2003年1月15日向其催收,并收回回执,以后再无催收。甲于2003年8月20日主动归还本金2万元及贷款利率。该笔贷款的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开始计算。
    A

    2004年4月5日

    B

    2003年1月15日

    C

    2003年8月20日

    D

    已失去诉讼时效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2000年5月,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6万元,双方订立贷款合同,合同约定由丙公司担任甲公司到期还款的保证人,贷款期限至2005年10月。2004年8月,甲公司因需又向乙银行贷款 4万元,并约定与第一次贷款同期清偿。对于第二次贷款合同,甲、乙均未告知丙公司。2005年 10月,甲公司因无力偿债,乙银行请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偿还甲公司所欠10万元贷款。丙公司拒绝,乙公司诉至法院。问:

    本案如何处理?为什么?


    正确答案:
    答案要点:丙公司作为甲公司的第一笔贷款的保证人应负偿还6万元欠款的义务,且偿还之后有向甲公司追偿的权利;对于甲公司第二次的4万元贷款,丙公司没有清偿义务,因为保证人对于保证合同成立后未经其同意又增加的债务,不承担保证责任。
    [解题指导] 本题考查保证人的责任问题。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但保证人对于保证合同成立后未经其同意增加的债务不承担保证责任。

  • 第14题:

    张某为筹款经商,以自有的价值20万元的设备为抵押,向甲银行贷款5万元,1个月后又以该设备为抵押,向乙银行贷款10万元,均未办理抵押物登记。如果张某到期不能还款,该设备拍卖所得为12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拍卖所得先偿还甲银行的贷款,剩余偿还乙银行的贷款
    B.由于未办理抵押物登记,两项抵押均无效
    C.第2次抵押无效
    D.偿还甲银行的4万元,偿还乙银行8万元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抵押权的优先效力。同一动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实现抵押权时,各抵押权人按照债权比例受偿。

  • 第15题:

    某人申请住房贷款20万元,贷款期为5年,贷款月利率为0.5%,采用每月等额偿还本息法归还,每月应归还的贷款本息为()元。

    A:4866
    B:3888
    C:3866
    D:3876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贷款利率不变的等额本息还款方式的计算。根据公式得200000*[0.5%*(1+0.5%)(12*5)]/[(1+0.5%)(12*5)-1]=3866(元)。

  • 第16题:

    甲农村信用社将吸收的500万元储蓄资金不入账,用于向乙企业发放高利贷款,因经营管理不善,贷款到期前,乙企业被法院宣告破产,500万元贷款形成不良贷款,无法收回。下列罪名,适用于甲农村信用社的是()。

    A.高利转贷罪
    B.违法发放贷款罪
    C.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
    D.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答案:C
    解析: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 第17题:

    某县甲公司因流动资金不足,与该县乙信用社商量借款事宜,应乙信用社的要求,甲公司找到常年业务户丙公司为其提供质押担保。三方于1999年8月3日签订了借款质押担保合同,主要约定:乙信用社贷给甲公司贷款20万元,贷款用途为流动资金,月息6%,借款期限为2个月。由丙公司提供一部价值约为20万元的轿车作为质押担保,担保的范围为甲公司所借信用社贷款20万元本金中的15万元。合同签订当日,丙公司当即将轿车移交给乙信用社占有后,乙信用社支付给了甲公司20万元贷款。借款到期后,甲公司无力偿还贷款。丙公司为急需使用小轿车,替甲公司偿还借款15万元后,丙公司要求乙信用社将小轿车返还。乙信用社以甲公司尚欠贷款未还清而拒绝返还。于是丙公司以乙信用社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而形成纠纷。乙信用社拒绝返还质物的行为有法律依据吗?


    正确答案:乙信用社拒绝返还质物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我国《担保法》第71条第1款和第2款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因此,动产质权的行使,为动产质权的主要效力。但是根据71条第1款的规定,质权人行使质权的条件是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时未履行债务。而本案中,出质人仅担保甲公司所借信用社贷款20万元本金中的15万元的约定是三方真实的意思表示,质权人也是同意的。而现在出质人丙公司已经履行了其担保责任,质权人事实上已经实现了自己的质权,因此乙信用社拒绝返还质物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其应当将质物返还给丙公司。

  • 第18题:

    甲告诉乙想在网上找几个傻瓜挣点“轻松钱”,需要使用乙的居民身份证,乙同意把自己的居民身份证借给甲使用,但是向甲索要了5000元报酬。甲使用乙的居民身份证购买手机卡,发送短信进行电信诈骗,共诈骗资金5万元。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构成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
    • B、甲构成诈骗罪
    • C、乙构成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
    • D、乙构成诈骗罪

    正确答案:B,D

  • 第19题: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张某为筹款经商,以自有的价值20万元的设备为抵押,向甲银行贷款5万元,1个月后又以该设备为抵押,向乙银行贷款10万元,均未办理抵押物登记。如果张某到期不能还款,该设备拍卖所得为12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拍卖所得先偿还甲银行的贷款,剩余偿还乙银行的贷款
    • B、由于未办理抵押物登记,两项抵押均无效
    • C、第二次抵押无效
    • D、偿还甲银行的4万元,偿还乙银行8万元

    正确答案:D

  • 第20题:

    某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100万元,贷款到期后无法归还,根据其财务数据分析,由于企业挪用了信贷资金,其正常经营收入已不能保证贷款本息的归还。同时,此笔贷款是用企业自有的房产作为抵押,但由于市政改造,此房产属于被拆迁范围,预计可获补偿款60万元,则此笔贷款应分为()

    • A、次级100万元
    • B、正常60万元、次级40万元
    • C、关注60万元、次级40万元
    • D、次级60万元、可疑40万元

    正确答案:D

  • 第21题:

    不定项题
    某市水务公司和甲单位同在A行开户,本月甲单位想向水务公司支付水费50万元,另甲单位由于资金困难,向A银行申请贷款100万元,期限6个月,银行经审无误办理,后因各种原因甲单位该笔贷款不能按期归还,办理展期手续。 A银行向甲单位贷款的会计分录为()。
    A

    借:贷款——本金  1000000.00;贷:现金  1000000.00 

    B

    借:单位活期存款  1000000.00;贷:贷款——本金  1000000.00 

    C

    借:贷款——本金  1000000.00;贷:单位活期存款  1000000.00 

    D

    借:现金  1000000.00;贷:贷款——本金  1000000.00


    正确答案: B
    解析: 常识题
    考点:金融企业主要业务的会计处理

  • 第22题:

    问答题
    某县甲公司因流动资金不足,与该县乙信用社商量借款事宜,应乙信用社的要求,甲公司找到常年业务户丙公司为其提供质押担保。三方于1999年8月3日签订了借款质押担保合同,主要约定:乙信用社贷给甲公司贷款20万元,贷款用途为流动资金,月息6%,借款期限为2个月。由丙公司提供一部价值约为20万元的轿车作为质押担保,担保的范围为甲公司所借信用社贷款20万元本金中的15万元。合同签订当日,丙公司当即将轿车移交给乙信用社占有后,乙信用社支付给了甲公司20万元贷款。借款到期后,甲公司无力偿还贷款。丙公司为急需使用小轿车,替甲公司偿还借款15万元后,丙公司要求乙信用社将小轿车返还。乙信用社以甲公司尚欠贷款未还清而拒绝返还。于是丙公司以乙信用社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而形成纠纷。本案将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本案中出质人为第三人,其已经履行了其担保责任,因此丙公司可以根据《担保法》第72条“为债务人质押担保的第三人,在质权实现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的规定行使其追偿权。而乙信用社的债权没有完全实现,其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未清偿的部分,而不能再要求已履行了担保责任的出质人承担额外的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甲急需20万元从事养殖,向农村信用社贷款时被信用社主任乙告知,一个身份证只能贷款5万元,再借几个身份证可多贷。甲用自己的名义贷款5万元,另借用4个身份证贷款20万元,但由于经营不善,不能归还本息。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真题]
    A

    甲构成贷款诈骗罪,乙不构成犯罪

    B

    甲构成骗取贷款罪,乙不构成犯罪

    C

    甲构成骗取贷款罪,乙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

    D

    甲不构成骗取贷款罪,乙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


    正确答案: A
    解析:
    《刑法》第175条之一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骗取贷款罪。《刑法》第193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构成贷款诈骗罪。骗取贷款罪与贷款诈骗罪的主要区别在于行为人是否有非法占有目的。《刑法》第186条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
    A项,甲为从事养殖而获取贷款,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不构成贷款诈骗罪。
    BC两项,甲使用真实有效的身份证获取贷款,并未采用任何欺骗的手段,因而不构成骗取贷款罪。
    D项,乙告知甲多借几个身份证可以多贷,并违反规定发放贷款,最终导致信用社遭受严重损失,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

  • 第24题:

    单选题
    张某为筹款经商,以自有的价值20万元的设备为抵押,向甲银行贷款5万元,1个月后又以该设备为抵押,向乙银行贷款10万元,均未办理抵押物登记。如果张某到期不能还款,该设备拍卖所得为12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拍卖所得先偿还甲银行的贷款,剩余偿还乙银行的贷款

    B

    由于未办理抵押物登记,两项抵押均无效

    C

    第2次抵押无效

    D

    偿还甲银行的4万元,偿还乙银行8万元


    正确答案: D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