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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刘某涉嫌故意杀人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发现刘某行为异常。经鉴定,刘某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需要对其实施强制医疗。请回答第(1)~(2)题。关于有权启动强制医疗程序的主体,下列选项正确的是:查看材料A.公安机关 B.检察院 C.法院 D.刘某的监护人、法定代理人以及受害人

题目
犯罪嫌疑人刘某涉嫌故意杀人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发现刘某行为异常。经鉴定,刘某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需要对其实施强制医疗。请回答第(1)~(2)题。

关于有权启动强制医疗程序的主体,下列选项正确的是:查看材料

A.公安机关
B.检察院
C.法院
D.刘某的监护人、法定代理人以及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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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犯罪嫌疑人刘某涉嫌故意杀人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发现刘某行为异常。经鉴定,刘某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需要对其实施强制医疗。请回答题。(2012年)

    法院审理刘某强制医疗一案,下列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查看材料

    A.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人组成合议庭
    B.鉴于刘某自愿放弃委托诉讼代理人,法院只通知了刘某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C.法院认为刘某符合强制医疗的条件,依法对刘某作出强制医疗的裁定
    D.本案受害人不服法院对刘某强制医疗裁定,可申请检察院依法提起抗诉

    答案:B,C,D
    解析:
    解析:本题考查强制医疗程序的决定程序和救济程序。《刑事诉讼法》第304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合议庭可以由审判员组成,也可以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据此,A选项做法正确,不选。该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据此,B选项做法错误,当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刘某指派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刑事诉讼法》第305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经审理,对于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据此,C选项做法错误,当选;人民法院应当使用决定而不是裁定这一法律文书。《刑事诉讼法》第305条第2款规定,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据此,不能向检察院申请,应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故D项错误,当选。本题选BCD。

  • 第2题:

    王某因涉嫌报复陷害罪被立案侦查后,发现负责该案的侦查人员刘某与自己是邻居,两家曾发生过纠纷,遂申请刘某回避。对于刘某的回避应当由谁决定?

    A:公安局局长
    B:检察院检察长
    C:法院院长
    D:检察委员会

    答案:B
    解析:
    该案涉及报复陷害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二(六)的规定,报复隐害罪依法应当由检察院立案侦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条规定,本案中侦查人员刘某属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因而应由检察院检察长决定其回避,选择B项。

  • 第3题:

    刘某因与丈夫黄某不合,离家不归。一天,其女(12周岁)来到刘某住处,刘某指使其女用家中的毒药毒杀黄某。其女回家后,即将鼠药拌入黄某的饭中,黄某食用后中毒死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刘某教唆不满18周岁的女儿杀人,应当从重处罚
    B.刘某教唆其女儿杀人,属于共同犯罪
    C.对于刘某,应以传授犯罪方法罪论处;其女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负刑事责任
    D.对于刘某,应按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其女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负刑事责任


    答案:D
    解析:
    关于AB选项。教唆犯的教唆对象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是指教唆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或是巳满 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8种承担刑事责任犯罪行为的,从重处罚。教唆不满14周岁或是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8种犯罪行为之外的犯罪的,是间接正犯,应该按照间接正犯处理,不构成教唆犯。刘某指使其12岁的女儿毒死黄某,刘某不是教唆犯,而是间接正犯,不适用关于教唆犯从重处罚的规定。因此,AB选项的说法错误。
    关于C选项。根据《刑法》第295条规定,传授犯罪方法罪是指用语言、文字、动作、图象或者其他方法,故意向他人传授实施犯罪的具体经验和技能的行为。刘某指使其12岁的女儿毒死黄某,刘某构成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而非传授犯罪方法罪。因此,C选项的说法错误。
    关于D选项。刘某指使其12岁的女儿毒死黄某,刘某是间接正犯,应按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其女才12岁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负刑事责任。因此,D选项的说法正确。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 第4题:

    某地居民李某一家因食物中毒被送往医院急救,经侦查,公安机关认定其邻居刘某及其妻子有重大作案嫌疑,现取得了以下相关证据:在犯罪嫌疑人刘某家中搜出只剩下一半的“毒鼠强”,经化验与被害人李某一家所中毒药相同;犯罪嫌疑人刘某在公安机关所作的其投毒杀人的供述;被害人李某向公安机关所作的关于刘某曾到过其厨房的陈述;刘某妻子在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讯问过程中不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后侦查人员对其刑讯逼供,刘某妻子仍然提出自己无罪的辩解。根据上述论述,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A:在刘某家中搜出的只剩一半的“毒鼠强”可以作为本案定案根据
    B:刘某所作的供述经查证属实可以作为本案定案根据
    C:李某所作的陈述经查证属实可以作为本案定案根据
    D:刘某妻子在刑讯逼供之下所作的辩解违反我国法律规定,应当予以排除

    答案:D
    解析:
    【考点】证据的种类和排除规则。详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二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该条只规定了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三种证据排除规则,而被告人辩解不能被排除在外,故D项应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8条第2款规定,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A、B、C项都是有效的证据形式,经查证属实后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故本题答案为D项。

  • 第5题:

    共用题干
    犯罪嫌疑人刘某涉嫌故意杀人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发现刘某行为异常。经鉴定,刘某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需要对其实施强制医疗。请回答第95~96题。

    法院审理刘某强制医疗一案,下列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人组成合议庭
    B:鉴于刘某自愿放弃委托诉讼代理人,法院只通知了刘某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C:法院认为刘某符合强制医疗的条件,依法对刘某作出强制医疗的裁定
    D:本案受害人不服法院对刘某强制医疗裁定,可申请检察院依法提起抗诉

    答案:B,C,D
    解析:
    【考点】强制医疗程序的启动【详解】《刑事诉讼法》第285条第1款、第2款规定:“根据本章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由此,法律只规定了检察院和法院可以启动强制医疗程序。从法条直接可知本题正确答案为BC。【陷阱】此处陷阱为公安机关,细读法条我们可以发现,公安机关只能就强制医疗问题向检察院提出意见,并不能直接向决定机关申请,检察院应当对公安机关提出的意见进行审查,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才会向人民法院申请,故启动权在检察院而非公安机关。
    【考点】强制医疗程序【详解】《刑事诉讼法》第286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据此,选项A正确。本题中,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刘某提供法律帮助,故选项B错误。第287条规定:“人民法院经审理,对于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据此,法院作出的是“决定”而不是“裁定”,选项C错误。受害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而不是申请检察院提起“抗诉”,选项D错误。综上,本题为选非题,正确答案为BCD。

  • 第6题:

    刘某欲杀死与其有矛盾的李某,用菜刀对其头部砍击数下,李某倒地后,刘某以为李某已死,便迅速逃离。李某被送到医院进行抢救,因医院医疗设备落后,李某经抢救无死亡。刘某的行为构成()

    • A、故意杀人罪(未遂)
    • B、故意伤害罪
    • C、故意杀人罪(既遂)
    • D、过失致人死亡罪

    正确答案:C

  • 第7题:

    侦查人员在侦查刘某涉嫌盗窃案时,实施了下列行为,其中错误的是()。

    • A、认为应当扣押刘某与国外友人往来的邮件,直接通知邮政机关将有关邮件扣押
    • B、在搜查刘某家时,刘某虽不在家,但在刘某母亲的见证下进行了搜查
    • C、在搜查刘某家时,对与盗窃无关的一张淫秽光盘也进行了扣押
    • D、1名侦查人员带领1名协警进行搜查

    正确答案:A,C,D

  • 第8题:

    犯罪嫌疑人刘某涉嫌故意杀人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发现刘某行为异常。经鉴定刘某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需要对其实施强制医疗。有权启动强制医疗程序的主体有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


    正确答案:错误

  • 第9题:

    谢某因涉嫌盗窃而被A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并被依法逮捕。在本案的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发现谢某又涉嫌故意杀人,但此时侦查羁押期限已经届满。问:A县公安局如果决定继续对谢某实施关押,则应如何履行法律手续?


    正确答案: ⑴自发现之日起五日内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⑵制作《重新计算羁押期限通知书》,送达看守所。
    ⑶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备案。

  • 第10题:

    判断题
    犯罪嫌疑人刘某涉嫌故意杀人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发现刘某行为异常。经鉴定刘某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需要对其实施强制医疗。有权启动强制医疗程序的主体有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谢某因涉嫌盗窃而被A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并被依法逮捕。在本案的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发现谢某又涉嫌故意杀人,但此时侦查羁押期限已经届满。问:A县公安局如果决定继续对谢某实施关押,则应如何履行法律手续?

    正确答案: ⑴自发现之日起五日内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⑵制作《重新计算羁押期限通知书》,送达看守所。
    ⑶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备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检察院在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刘某贪污贿赂案件中,发现刘某还涉嫌伙同其同事苏某利用职权实施非法拘禁犯罪。关于新发现的犯罪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真题]
    A

    将刘某涉嫌的两个犯罪以及苏某涉嫌的犯罪并案处理,由检察院一并侦查

    B

    将刘某涉嫌的两个犯罪并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C

    将刘某和苏某涉嫌的非法拘禁犯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D

    将刘某涉嫌的两个犯罪以及苏某涉嫌的犯罪,移送公安机关一并侦查


    正确答案: C
    解析:
    《高检规则》第8条第1款规定,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对于两个罪行,检察院皆有管辖权,所以,应由检察院一并侦查

  • 第13题:

    检察院在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刘某贪污贿赂案件中,发现刘某还涉嫌伙同其同事苏某利用职权实施非法拘禁犯罪。关于新发现的犯罪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将刘某涉嫌的两个犯罪以及苏某涉嫌的犯罪并案处理,由检察院一并侦查
    B:将刘某涉嫌的两个犯罪并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C:将刘某和苏某涉嫌的非法拘禁犯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D:将刘某涉嫌的两个犯罪以及苏某涉嫌的犯罪,移送公安机关一并侦查

    答案:A
    解析:
    【考点】立案管辖【详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2款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据此,刘某与其同事苏某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犯罪,应由检察院负责侦查。另外,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12条第2款规定,对于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多个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相互关联,并案处理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和诉讼进行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对相关犯罪案件并案处理。刘某涉嫌贪污罪和非法拘禁罪数罪,且与苏某涉嫌共同犯罪,可以并案侦查,因此本题选A。

  • 第14题:

    下列关于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立案中的分工表述正确的是

    A.检察院在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刘某贪污贿赂案件中,发现刘某还涉嫌伙问其同事苏某利用职权实施非法拘禁犯罪,检察院应当将刘某和苏某涉嫌的非法拘禁犯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B.田某涉嫌挪用公款被立案侦查并逮捕,侦查过程中发现田某还涉嫌重婚,如挪用公款与重婚互有牵连,检察院可并案侦查
    C.检察院在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刘某贪污贿赂案件中,发现刘某还涉嫌强奸罪。检察院应当将刘某的强奸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D.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时认为属于其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但是,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该案属于公安机关管辖,人民检察院需要将案件送公安机关重新侦查

    答案:B,C
    解析:
    根据《六机关规定》第1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涉及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贪污贿赂案件时,应当将贪污贿赂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侦查贪污贿赂案件涉及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应当将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在上述情况中,如果涉嫌主罪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由公安机关为主侦查,人民检察院予以配合如果涉嫌主罪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由人民检察院为主侦查,公安机关予以配合。
    选项A,刘某的贪污贿赂案件属于检察院侦查的案件范围,至于非法拘禁案件,注意,如果是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则属于检察院侦查,如果是没有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则属于公安机关侦查,这是本题最大的陷阱。从题干中的案情可知,本案的非法拘禁是利用职权实施的,因此也属于检察院侦查范围,所以并不需要移送到公安机关,A选项错误
    选项B,根据《六机关规定》第1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涉及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贪污贿赂案件时,应当将贪污贿赂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侦査贪污贿赂案件涉及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应当将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但是又根据《高检规则》第12条第2款规定,对于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多个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相互关联,并案处理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和诉讼进行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对相关犯罪案件并案处理。可见,B项中如挪用公款与重婚互有牵连,检察院可并案侦査。B正确。
    选项C,根据《六机关规定》第I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涉及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贪污贿赂案件时,应当将贪75贿赂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侦查贪污贿赂案件涉及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应当将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机关。选项中强奸案属于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应当将刘某的强奸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所以选项C正确
    选项D,根据《高检规则》第392条规定,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时认为属于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不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直接起诉弘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办理。选项中到了审查起诉阶段才发现不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直接起诉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办理,选项D错误

  • 第15题:

    共用题干
    犯罪嫌疑人刘某涉嫌故意杀人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发现刘某行为异常。经鉴定,刘某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需要对其实施强制医疗。请回答第95~96题。

    关于有权启动强制医疗程序的主体,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公安机关
    B:检察院
    C:法院
    D:刘某的监护人、法定代理人以及受害人

    答案:B,C
    解析:
    【考点】强制医疗程序的启动【详解】《刑事诉讼法》第285条第1款、第2款规定:“根据本章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由此,法律只规定了检察院和法院可以启动强制医疗程序。从法条直接可知本题正确答案为BC。【陷阱】此处陷阱为公安机关,细读法条我们可以发现,公安机关只能就强制医疗问题向检察院提出意见,并不能直接向决定机关申请,检察院应当对公安机关提出的意见进行审查,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才会向人民法院申请,故启动权在检察院而非公安机关。
    【考点】强制医疗程序【详解】《刑事诉讼法》第286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据此,选项A正确。本题中,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刘某提供法律帮助,故选项B错误。第287条规定:“人民法院经审理,对于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据此,法院作出的是“决定”而不是“裁定”,选项C错误。受害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而不是申请检察院提起“抗诉”,选项D错误。综上,本题为选非题,正确答案为BCD。

  • 第16题:

    下列案件可以适用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的是:

    A:张某因盗窃罪被立案侦查,经鉴定为不负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B:李某因故意伤害罪被立案侦查,经鉴定为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无继续危害社会可能性
    C:李某因故意伤害罪被立案侦查,经鉴定为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存在继续危害社会可能性
    D:王某因故意杀人罪被立案侦查,经鉴定为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犯罪过程中能够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

    答案:C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4条,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的规定,只有C符合适用条件。

  • 第17题:

    村民刘某被人打伤,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过程中,刘某认为公安机关对自己作的伤情鉴定不准确,刘某可以()。

    • A、自行重新鉴定
    • B、向县检察院提出异议
    • C、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重新鉴定
    • D、向上级公安机关提出异议

    正确答案:C

  • 第18题:

    在刘某故意伤害林某一案中,侦查人员对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

    • A、可以告知林某
    • B、可以告知刘某
    • C、应当告知林某
    • D、应当告知刘某和林某

    正确答案:D

  • 第19题:

    王某因涉嫌报复陷害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发现负责该案的侦查人员刘某与自己是邻居,两家曾发生过纠纷,遂申请刘某回避。对于刘某的回避应当由()决定。

    • A、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 B、法院院长
    • C、检察委员会
    • D、公安局局长

    正确答案:D

  • 第20题:

    刘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下列哪些人有权为刘某申请取保候审()。

    • A、刘某本人
    • B、刘某的父亲
    • C、刘某的叔叔
    • D、刘某聘请的律师

    正确答案:A,B

  • 第21题:

    J市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舒某、刘某在侦查一起团伙抢劫案的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董某刑讯逼供,直接导致董某死亡,被依法逮捕。J市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该案期间,发现舒某、刘某还曾对证人高某使用暴力手段逼取证言,于是决定对两案合并侦查。侦查终结后,J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开庭审理,市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舒某有期徒刑12年,以暴力取证罪判处舒某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5年,以暴力取证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2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一审判决宣告后,刘某不上诉,舒某以一审定性不准、量刑过重为理由提出上诉,市人民检察院以一审对舒某的量刑过轻为理由提出抗诉。请回答问题。 如果舒某、刘某在侦查阶段聘请律师,受聘律师可以进行下列选项中的什么活动?( )

    • A、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
    • B、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 C、经证人同意,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 D、对人民检察院侵犯犯罪嫌疑人人身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进行控告

    正确答案:A,D

  • 第22题:

    单选题
    王某因涉嫌报复陷害罪被立案侦查后,发现负责该案的侦查人员刘某与自己是邻居,两家曾发生过纠纷,遂申请刘某回避。对于刘某的回避应当由谁决定?(  )[2006年真题]
    A

    公安局局长

    B

    检察院检察长

    C

    法院院长

    D

    检察委员会


    正确答案: C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31条第1款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本题中,王某涉嫌报复陷害罪,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应当由检察机关立案管辖,其侦查机关是检察机关,因此作为侦查人员的刘某属于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其回避应当由检察院检察长决定。

  • 第23题:

    单选题
    下列案件可以适用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的是:()
    A

    张某因盗窃罪被立案侦查,经鉴定为不负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B

    李某因故意伤害罪被立案侦查,经鉴定为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无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性

    C

    李某因故意伤害罪被立案侦查,经鉴定为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存在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性

    D

    王某因故意杀人罪被立案侦查,经鉴定为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犯罪过程中能够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的适用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4条,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的规定,只有C符合适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