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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收购中,下列属于兔于提出豁免申请直接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事项的情形有()。A、甲投资者已经持有上市公司35%的股份,依法持有的事实发生起第6个月,甲增持公司1%的股份B、乙投资者已经持有上市公司40%的股份,依法持有的事实发生起第三年,乙增持公司1%的股份C、丙投资者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51%,丙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该增持已经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D、丁投资者因继承导致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题目
上市公司收购中,下列属于兔于提出豁免申请直接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事项的情形有()。

A、甲投资者已经持有上市公司35%的股份,依法持有的事实发生起第6个月,甲增持公司1%的股份

B、乙投资者已经持有上市公司40%的股份,依法持有的事实发生起第三年,乙增持公司1%的股份

C、丙投资者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51%,丙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该增持已经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D、丁投资者因继承导致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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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以下哪些属于可以免于提出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  )

    A.经政府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上升到35%
    B.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在该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
    C.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转让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D.控股股东已持有上市公司50%的股份,继续增持5%,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

    答案:D
    解析:
    A,属于适用简易程序免于发出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B、C属于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

  • 第2题:

    以下哪些属于可以免于提出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情形的情形 (  )[2015年9月真题]
    Ⅰ.经政府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上升到35%
    Ⅱ.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在该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
    Ⅲ.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转让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Ⅳ.控股股东已持有上市公司50%的股份,继续增持5%,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
    Ⅴ.投资者已协议收购上市公司30%的股份,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1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的2%的股份

    A.Ⅰ、Ⅱ、Ⅳ、Ⅴ
    B.Ⅲ、Ⅳ、Ⅴ
    C.Ⅳ、Ⅴ
    D.Ⅰ、Ⅳ、Ⅴ

    答案:C
    解析: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63条第2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投资者可以免于按照前款规定提交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①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②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1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的2%的股份;③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0%的,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④证券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依法从事承销、贷款等业务导致其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超过30%,没有实际控制该公司的行为或
    者意图,并且提出在合理期限内向非关联方转让相关股份的解决方案;⑤因继承导致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⑥因履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协议购回上市公司股份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并且能够证明标的股份的表决权在协议期问未发生转移;⑦因所持优先股表决权依法恢复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工项属于适用简易程序免于发出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I, III两项属于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

  • 第3题:

    上市公司收购要约期满后一定时间内,接受收购人委托的证券公司应当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结算和过户登记手续。()


    答案:对
    解析:
    收购期限届满后3个交易日内,接受委托的证券公司应当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结算、过户登记手续,解除对超过预定收购比例的股票的临时保管;收购人应当公告本次要约收购的结果。

  • 第4题:

    下列有关要约收购豁免申请的说法正确的有()。
    Ⅰ.投资者向证监会提出申请但未取得豁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同时提供现金方式供被收购公司股东选择Ⅱ.因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确定价格向特定股东回购股份而减少股本,导致投资者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申请
    Ⅲ.因继承导致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可以免于提交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价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Ⅳ.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30%,投资者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免于发出要约的申请
    Ⅴ.因所持优先股表决权依法恢复导致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可以免于提交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A、Ⅰ、Ⅱ、Ⅳ、Ⅴ
    B、Ⅰ、Ⅲ、Ⅳ、Ⅴ
    C、Ⅱ、Ⅲ、Ⅳ、Ⅴ
    D、Ⅰ、Ⅱ、Ⅳ、Ⅴ
    E、Ⅰ、Ⅱ、Ⅲ、Ⅳ、Ⅴ

    答案:B
    解析:
    Ⅰ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27条规定,收购人为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或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但未取得豁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以下简称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同时提供现金方式供被收购公司股东选择。
    Ⅱ、Ⅳ两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免于发出要约的申请,中国证监会自收到符合规定的申请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相关投资者可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中国证监会不同意其申请的,相关投资者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办理:
    (一)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30%;
    (二)因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确定价格向特定股东回购股份而减少股本,导致投资者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三)中国证监会为适应证券市场发展变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需要而认定的其他情形。
    Ⅲ、Ⅴ两项,第63条第2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投资者可以免于按照前款规定提交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一)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
    (二)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的2%的股份;
    (三)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0%的,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证券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依法从事承销、贷款等业务导致其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超过30%,没有实际控制该公司的行为或者意图,并且提出在合理期限内向非关联方转让相关股份的解决方案;
    (五)因继承导致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六)因履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协议购回上市公司股份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并且能够证明标的股份的表决权在协议期间未发生转移;
    (七)因所持优先股表决权依法恢复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 第5题:

    以下属于可以免于提出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情形的是()。

    A、经政府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上升到35%
    B、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在该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
    C、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转让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D、控股股东已持有上市公司50%的股份,继续增持5%,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

    答案:D
    解析:
    D项,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63条第2款第3项规定,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0%的,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相关投资者可以免于提交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A项属于适用简易程序免于发出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BC两项属于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