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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可以被委托办理的公证事项是()。A.财产分割B.解除收养C.声明D.认领亲子

题目
律师可以被委托办理的公证事项是()。

A.财产分割

B.解除收养

C.声明

D.认领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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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哪一选项属于违反律师或公证有关制度及执业规范规定的情形?( )(2012年)

    A.刘律师受当事人甲委托为其追索1万元欠款,因该事项与另一委托事项时间冲突,经甲同意后另交本所律师办理,但未告其支出增加
    B.李律师承办当事人乙的继承纠纷案,表示乙依法可以继承2间房屋,并作为代理意见提交法庭,未被采纳,乙仅分得万元存款
    C.林公证员对丙以贵重金饰用于抵押的事项,办理了抵押登记
    D.王公证员对丁代理他人申办合同和公司章程公证的事项,出具了公证书

    答案:A
    解析: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58条规定,非经委托人的同意,不能因为转委托而增加委托人的费用支出。据此,A选项作法违反规定,当选。《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46条规定,律师的辩护、代理意见未被采纳,不属于虚假承诺。据此可见,B选项中律师的意见不被法院接受的,属于正常情况,显然未违反有关规定,不选。根据《公证法》第12条第1项,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担保法》第43条规定:“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根据《公证机构办理抵押登记办法》第3条第3项,以个人所有的金银珠宝及其制品作抵押的,由公证机构办理抵押登记。据此,C项不违反规定。 根据《公证法》第11条第1款第1项和第B项,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合同和公司章程的公证事项。根据该法第26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合同和公司章程显然不属于必须亲自办理公证的情形,可以代理。故D项不违反规定。

  • 第2题:

    下列哪一选项属于违反律师或公证有关制度及执业规范规定的情形?( )

    A.刘律师受当事人甲委托为其追索1万元欠款,因该事项与另一委托事项时间冲突,经甲同意后另交本所律师办理,但未告其支出增加
    B.李律师承办当事人乙的继承纠纷案,表示乙依法可以继承2间房屋,并作为代理意见提交法庭,未被采纳,乙仅分得万元存款
    C.林公证员对丙以贵重金饰用于抵押的事项,办理了抵押登记
    D.王公证员对丁代理他人申办合同和公司章程公证的事项,出具了公证书

    答案:A
    解析: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58条规定,非经委托人的同意,不能因为转委托而增加委托人的费用支出。据此,A选项作法违反规定,当选。《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46条规定,律师的辩护、代理意见未被采纳,不属于虚假承诺。据此可见,B选项中律师的意见不被法院接受的,属于正常情况,显然未违反有关规定,不选。根据《公证法》第12条第1项,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担保法》第43条规定:“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根据《公证机构办理抵押登记办法》第3条第3项,以个人所有的金银珠宝及其制品作抵押的,由公证机构办理抵押登记。据此,C项不违反规定。 根据《公证法》第11条第1款第1项和第B项,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合同和公司章程的公证事项。根据该法第26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合同和公司章程显然不属于必须亲自办理公证的情形,可以代理。故D项不违反规定。

  • 第3题:

    1、关于委托人公证制度,下列哪些陈述是正确的:()。

    A.香港、澳门地区律师均可以担任委托公证人

    B.香港、澳门地区委托公证人出具的公证书具有证明效力

    C.非委托公证人出具的公证书不具有法定效力

    D.香港、澳门地区委托公证人办理公证适用当地相关法律法令


    非委托公证人出具的公证书不具有法定效力;香港、澳门地区委托公证人办理公证适用当地相关法律法令

  • 第4题:

    下列哪一选项属于违反律师或公证有关制度及执业规范规定的情形?

    A、刘律师受当事人甲委托为其追索1万元欠款,因该事项与另一委托事项时间冲突,经甲同意后另交本所律师办理,但未告其支出增加
    B、李律师承办当事人乙的继承纠纷案,表示乙依法可以继承2间房屋,并作为代理意见提交法庭,未被采纳,乙仅分得万元存款
    C、林公证员对丙以贵重金饰用于抵押的事项,办理了抵押登记
    D、王公证员对丁代理他人申办合同和公司章程公证的事项,出具了公证书

    答案:A
    解析:
    【考点】律师执业规范;公证执业规范【详解】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如果由于精力有限或特殊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完成当事人的委托事项,可以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交由其他适当人选来办理,但是应当与委托人通报和沟通相关情况,故A项中未告知支出增加的情况不适当。B项中的律师根据对法律和事实的理解提交了代理意见,但未得到支持不属于违反执业规范的情形;根据《公证机构办理抵押登记办法》的规定,金银珠宝是可以向公证机关办理抵押登记的,C项中林公证员的行为不存在违规的情况。代理他人申办合同和公司章程也属于可以办理公证的事项,D项中王公证员的行为无不妥之处。

  • 第5题:

    甲县居民黄某立遗嘱将位于乙县的某房屋遗赠给某大学。黄某办理了遗嘱公证。黄某之妻蔡某认为该房屋为夫妻共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遗嘱公证必须由乙县公证处办理
    B、黄某可以委托律师办理该遗嘱公证
    C、蔡某可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处提出复查
    D、办理该公证时应支付公证费

    答案:D
    解析:
    《公证法》第25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据此,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遗嘱公证,可以由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也可以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办理,故A项“必须”二字错误。
    《公证法》第26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据此,遗嘱公证不得代理,故B项错误。
    《公证法》第40条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黄某之妻蔡某认为该房屋为夫妻共有,这是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故应通过民事诉讼解决争议,C项错误。
    《公证法》第3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故D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