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剧团的专职编剧甲根据剧团的要求独立编写了一个历史剧本,经团里审阅,决定上演。但因经费紧张,没有及时排练。于是甲将该剧本提供给B剧团,并得到一笔使用费。一年后,A剧团准备排演该剧,发现B剧团正准备公演该剧。A剧团询问甲,甲称该剧本是自己编写,有权决定给B剧团演出。A剧团认为甲写该剧本是为完成工作任务,该剧著作权属于剧团。由此双方产生了纠纷。问:
1.该剧本是不是职务作品?为什么?
2.该剧本著作权属于谁?不享有著作权的甲或剧团针对该剧本享有什么权利?
3.如果乙主张甲的剧本与自己以前创作的同一历史题材的剧本有雷同,认为甲的剧本上不能产生著作权,是否有法律依据?为什么?
4.甲将剧本提供给B剧团演出的行为是什么性质?
第1题:
第2题:
1、1950年4月12日,中国越剧界第一个在上海诞生的国营剧团是()。
A.华东实验越剧团
B.浙江省越剧实验剧团
C.玉兰越剧团
D.云华越剧团
第3题:
3、乐团或剧团只要从正规渠道购买了正版乐谱、剧本就可以合法地公开表演作品。
第4题:
戏剧的总体特征是()
A演员扮演、当众表演及剧情展开
B编剧、导演及演员的扮演
C舞台、演员及观众
D经纪人、剧本及剧团
第5题:
2、1951年2月9日,全国第二个在杭州成立的国营越剧团是()。
A.华东实验越剧团
B.浙江省越剧实验剧团
C.玉兰越剧团
D.静安越剧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