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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某,男,29岁,小学文化,某工厂工人。冉某于2000年3月因聚众斗殴罪被判刑3年,刑满释放后,经常夜间携带三棱刮刀到处游荡。2003年9月上旬,冉嫌这把三棱刮刀不锋利,又购买一把0.30米长的三棱刮刀带在身上,9月16日晚9时许,冉与其朋友陈某在当地人民路人民饭店饮食部门前闲逛,遇见相识的周某、匡某、吴某等人。周、匡、吴等先后来向冉要香烟,冉给匡、吴各一支,未给周,周抓住冉的衣服与之纠缠。冉将周的手拨开,发生拖拉,周打冉面部两拳。冉受伤后退几步,随即拔出携带的三棱刮刀由上而下对周的左肋骨刺一刀,伤及心脏

题目
冉某,男,29岁,小学文化,某工厂工人。冉某于2000年3月因聚众斗殴罪被判刑3年,刑满释放后,经常夜间携带三棱刮刀到处游荡。2003年9月上旬,冉嫌这把三棱刮刀不锋利,又购买一把0.30米长的三棱刮刀带在身上,9月16日晚9时许,冉与其朋友陈某在当地人民路人民饭店饮食部门前闲逛,遇见相识的周某、匡某、吴某等人。周、匡、吴等先后来向冉要香烟,冉给匡、吴各一支,未给周,周抓住冉的衣服与之纠缠。冉将周的手拨开,发生拖拉,周打冉面部两拳。冉受伤后退几步,随即拔出携带的三棱刮刀由上而下对周的左肋骨刺一刀,伤及心脏,周倒地死亡。冉见状后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但是在法院审理期问否认了犯罪事实。
问:(1)冉某的主观罪过是什么?
(2)对于冉某有何量刑情节?
(3)如果冉某在法院审理案件期间没有否认自己的犯罪事实,但是提出自己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又应当如何处理?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
解析:
(1)根据刑法的规定,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本案中冉某在主观上对周的死亡结果之态度是放任,而非过失。冉某明知自己用锋利的三棱刮刀猛刺对方,有可能使其发生死亡的结果,却听之任之,放任死亡结果的发生。
(2)第一,根据刑法的规定,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本案中,被告人冉某在犯聚众斗殴罪刑满释放后5年内又犯故意杀人罪,符合一般累犯的成立条件。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第二,根据刑法的规定,犯罪分子在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但是在审判过程中翻供的,不认定为自首。本案中被告人冉某有翻供行为,所以不成立自首。
(3)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犯罪分子不否认犯罪事实,但是对于行为的性质进行辩解的,不影响自首的成立。所以,如果冉某仅仅指出自己的行为是正当防卫,那么不影响自首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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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2019年5月1日22时许,休假的民警小李在街边散步,突然听到一妇女大喊救命,发现一男子冉某和一妇女陈某因电动自行车碰撞而引起纠纷,冉某将陈某按在地上,正用车锁猛击其头部。小李拨打110报警请求支援后,立即上前制止冉某的行为。
    小李在制止冉某犯罪过程中,冉某拒不服从,将小李手臂咬伤。后经鉴定,小李构成轻微伤,被害人陈某构成轻伤。公安机关对冉某立案的罪名有:(多选)

    A.侮辱罪
    B.寻衅滋事罪
    C.故意伤害罪
    D.妨害公务罪

    答案:C,D
    解析:
    A项: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冉某并未侮辱他人人格,故错误。
    B项: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冉某因纠纷打伤陈某并且抗拒抓捕把小李咬伤,并非挑衅或滋事,不属于寻衅滋事罪。
    冉某和陈某因电动自行车碰撞而引起纠纷,冉某将陈某按在地上,正用车锁猛击其头部,致使陈某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冉某抗拒抓捕,咬伤小李,致使其轻微伤,在客观上符合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构成妨碍公务罪。因此选择CD选项。

  • 第2题:

    2019年5月1日22时许,休假的民警小李在街边散步,突然听到一妇女大喊救命,发现一男子冉某和一妇女陈某因电动自行车碰撞而引起纠纷,冉某将陈某按在地上,正用车锁猛击其头部。小李拨打110报警请求支援后,立即上前制止冉某的行为。
    现场抓获冉某后,公安机关应采取的恰当的强制措施是:(单选)

    A.取保候审
    B.监视居住
    C.刑事拘留
    D.逮捕

    答案:C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某冉符合第一条,公安机关应当对其实施刑事拘留。因此选择C选项。

  • 第3题:

    冉某,男,29岁,小学文化,某工厂工人。冉某于2000年3月因聚众斗殴罪被判刑3年,刑满释放后,经常夜间携带三棱刮刀到处游荡。2003年9月上旬,冉嫌这把三棱刮刀不锋利,又购买一把0.30米长的三棱刮刀带在身上,9月16日晚9时许,冉与其朋友陈某在当地人民路人民饭店饮食部门前闲逛,遇见相识的周某、匡某、吴某等人。周、匡、吴等先后来向冉要香烟,冉给匡、吴各一支,未给周,周抓住冉的衣服与之纠缠。冉将周的手拨开,发生拖拉,周打冉面部两拳。冉受伤后退几步,随即拔出携带的三棱刮刀由上而下对周的左肋骨刺一刀,伤及心脏,周倒地死亡。冉见状后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但是在法院审理期问否认了犯罪事实。
    问:(1)冉某的主观罪过是什么?
    (2)对于冉某有何量刑情节?
    (3)如果冉某在法院审理案件期间没有否认自己的犯罪事实,但是提出自己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又应当如何处理?


    答案:
    解析:
    (1)根据刑法的规定,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本案中冉某在主观上对周的死亡结果之态度是放任,而非过失。冉某明知自己用锋利的三棱刮刀猛刺对方,有可能使其发生死亡的结果,却听之任之,放任死亡结果的发生。
    (2)第一,根据刑法的规定,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本案中,被告人冉某在犯聚众斗殴罪刑满释放后5年内又犯故意杀人罪,符合一般累犯的成立条件。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第二,根据刑法的规定,犯罪分子在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但是在审判过程中翻供的,不认定为自首。本案中被告人冉某有翻供行为,所以不成立自首。
    (3)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犯罪分子不否认犯罪事实,但是对于行为的性质进行辩解的,不影响自首的成立。所以,如果冉某仅仅指出自己的行为是正当防卫,那么不影响自首的成立。

  • 第4题:

    冉某,29岁,在他小时候父亲因为犯罪判处死刑,剩下年幼的他和母亲相依为命。母亲在某书店做管理员,收入微薄,为了维持家用,母亲在工作之余去做家政,非常辛苦,没有时间来关心和照顾冉某。冉某经常与社区的几个不良青年混在一起,还曾因为盗窃而被判入狱。出狱后的冉某不去找工作,整天惹是生非,慢慢染上了毒瘾,妻子得知后非常气愤,为了帮助冉某戒毒,妻子以身试毒却同他一样无法自拔,为筹毒资两人走上了盗窃之路,妻子被判入狱一年。
    目前,冉某与母亲还有他两岁的女儿住在一个即将拆迁的小区中,三个人挤在一间很小的阁楼里,依靠母亲微薄的退休金艰难地生活。看着年幼的女儿和辛苦了一辈子的母亲,想到在狱中的妻子,冉某意识到自己不能再这样颓废下去了,决定痛改前非,重新开始新的生活。他在家里自己实行戒毒,并且打算去找工作,他为将来的生活做了详细的规划。可就在冉某对生活信心满满时,妻子却在狱中寄来了离婚协议书,这让冉某受到了极大的打击,对将来的生活又失去了希望。冉某的母亲看到儿子的状况,非常担心,于是找到社会工作者寻求帮助。
    问题:
    假如你是一名社会工作者,请你针对冉某的问题,制订一份服务方案。


    答案:
    解析:
    冉某所面临的问题主要有: (1)冉某一家人仅靠母亲微薄的退休金生活,家境窘迫。
    (2)冉某一家三口住在很小的阁楼中,而且所在的小区即将拆迁。
    (3)冉某的妻子提出离婚,这给他带来了极大的心理困扰。
    (4)冉某还处在戒毒期,没有彻底戒毒。
    根据上述分析,社会工作者拟订的个案服务方案如下:
    (1)方案目标。
    ①帮助冉某彻底戒毒。
    ②帮助冉某正确面对婚姻危机,并解决由此带来的心理困扰。
    ③帮助冉某找一份工作,解决生计问题。
    ④介入冉某的邻里系统,改变他们对冉某的看法,使冉某重获尊重、尊严。
    (2)方案实施策略。
    ①帮助冉某联系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学得一技之长,鼓励冉某积极寻找工作,承担起家庭生活的责任。
    ②社会工作者应澄清事实,帮助冉某解决婚姻危机,减轻心理压力,增加其面对、处理环境突变的能力。
    ③帮助冉某挖掘各方资源,顺利渡过生理、心理戒毒期,与毒品彻底绝断。
    ④为冉某争取社会环境的改善,帮助他找回自尊。
    (3)方案执行,包括整合社会资源、提供服务、监督执行进度、处理危机等。
    (4)方案评估,包括冉某及家人对服务的满意度、方案执行情况及其效果评估等。

  • 第5题:

    冉雍是孔门德行科的高材生


    正确答案:正确

  • 第6题:

    关于冉求和子路的能力、性格对比,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他们都很有才华
    • B、他们的能力都很强
    • C、子路性格上容易退缩、妥协
    • D、冉求性格热烈,冲动

    正确答案:C,D

  • 第7题:

    孔门四科中,以政事见长的是()。

    • A、宰我
    • B、子贡
    • C、冉伯牛
    • D、冉有

    正确答案:D

  • 第8题:

    冉氏烹狗记(节录) 崔述 县人冉氏,有狗而猛,遇行人,辄搏噬之,往往为所伤,伤则主人躬诣谢罪,出财救疗之,如是者数矣。冉氏以是颇患苦狗,然以其猛也,未忍杀,故置之。 余尝夜归,去家门里许,狗狺狺吠,冉氏狗亦迎而吠焉。余以柳枝横扫之,群狗皆远立,独冉氏狗竟前欲相搏,几伤者数矣。既归,念此良狗也,藉令有仇盗夜往劫之,狗拒门而噬,虽数人能入咫尺地哉!此狗累千金不可得也。 居数日,冉氏之邻至,问其狗,曰“烹之矣。”惊而诘其故,曰“日者冉氏有盗,主人觉之,呼二子起,操械共逐之,盗惊而遁。主人疑狗之不吠也,呼之不应,遍索之无有也。将寝,闻卧床下,若有微息者,烛之,则狗也。卷屈蹲伏,不敢少转侧,垂头闭目,若唯恐人闻其声息者。主人曰‘嘻,吾向之隐忍而不之杀者,为其有仓卒一旦之用也。恶知其搏行人则勇,而见盗则怯乎哉?’以是故,遂烹之也。” 嗟乎!天下之勇于搏人而怯于见贼者,岂独此狗也哉!“冉氏以是颇患苦狗”“为其有仓卒一旦之用也”两句正确意思是()。

    • A、冉氏因此很忧虑苦恼于这狗;因为它有仓卒之间一个早上的作用啊。
    • B、冉氏因此很忧虑苦恼于这狗;因为它在一时匆忙急促之间有用啊。
    • C、冉氏因此很害怕狗;因为它有仓卒之间一个早上的作用啊。
    • D、冉氏因此很害怕狗;因为它在一时匆忙急促之间有用啊。

    正确答案:B

  • 第9题:

    《悲惨世界》通过三个人物即()的遭遇,淋漓尽致地再现了一个人间地狱。

    • A、冉·阿让、芳汀、沙威
    • B、冉·阿让、马德兰、芳汀
    • C、冉·阿让、米里哀、沙威
    • D、冉·阿让、芳汀、珂赛特

    正确答案:D

  • 第10题:

    问答题
    翻译:子适卫,冉有仆。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

    正确答案: 孔子到卫国去,冉有给他驾车。孔子说:“(卫国)人真多啊!(庶:众,指人多)”冉有说:“人口已经够多的了,又该给他们做些什么事呢?”孔子说:“使他们富裕起来。”冉有说:“富裕之后,再给他们做些什么呢?”孔子说:“对他们施行教化。”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悲惨世界》通过三个人物即()的遭遇,淋漓尽致地再现了一个人间地狱。
    A

    冉·阿让、芳汀、沙威

    B

    冉·阿让、马德兰、芳汀

    C

    冉·阿让、米里哀、沙威

    D

    冉·阿让、芳汀、珂赛特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冉氏烹狗记(节录) 崔述 县人冉氏,有狗而猛,遇行人,辄搏噬之,往往为所伤,伤则主人躬诣谢罪,出财救疗之,如是者数矣。冉氏以是颇患苦狗,然以其猛也,未忍杀,故置之。 余尝夜归,去家门里许,狗狺狺吠,冉氏狗亦迎而吠焉。余以柳枝横扫之,群狗皆远立,独冉氏狗竟前欲相搏,几伤者数矣。既归,念此良狗也,藉令有仇盗夜往劫之,狗拒门而噬,虽数人能入咫尺地哉!此狗累千金不可得也。 居数日,冉氏之邻至,问其狗,曰“烹之矣。”惊而诘其故,曰“日者冉氏有盗,主人觉之,呼二子起,操械共逐之,盗惊而遁。主人疑狗之不吠也,呼之不应,遍索之无有也。将寝,闻卧床下,若有微息者,烛之,则狗也。卷屈蹲伏,不敢少转侧,垂头闭目,若唯恐人闻其声息者。主人曰‘嘻,吾向之隐忍而不之杀者,为其有仓卒一旦之用也。恶知其搏行人则勇,而见盗则怯乎哉?’以是故,遂烹之也。” 嗟乎!天下之勇于搏人而怯于见贼者,岂独此狗也哉!“冉氏以是颇患苦狗”“为其有仓卒一旦之用也”两句正确意思是()。
    A

    冉氏因此很忧虑苦恼于这狗;因为它有仓卒之间一个早上的作用啊。

    B

    冉氏因此很忧虑苦恼于这狗;因为它在一时匆忙急促之间有用啊。

    C

    冉氏因此很害怕狗;因为它有仓卒之间一个早上的作用啊。

    D

    冉氏因此很害怕狗;因为它在一时匆忙急促之间有用啊。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2019年5月1日22时许,休假的民警小李在街边散步,突然听到一妇女大喊救命,发现一男子冉某和一妇女陈某因电动自行车碰撞而引起纠纷,冉某将陈某按在地上,正用车锁猛击其头部。小李拨打110报警请求支援后,立即上前制止冉某的行为。
    民警小李制止冉某行为,其处置行为的法律授权来源是:(单选)

    A.《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答案:B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第十九条: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有其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况,应当履行职责。小李作为人民警察,依照警察法规定,有权制止冉某对他人的不法侵害。因此选择B选项。

  • 第14题:

    2019年5月1日22时许,休假的民警小李在街边散步,突然听到一妇女大喊救命,发现一男子冉某和一妇女陈某因电动自行车碰撞而引起纠纷,冉某将陈某按在地上,正用车锁猛击其头部。小李拨打110报警请求支援后,立即上前制止冉某的行为。
    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和民警小李一起控制住冉某并在现场调查取证。此时不应采取的做法是:(单选)

    A.对作案现场进行拍照
    B.提取车锁并进行拍照
    C.对现场路过的两名证人同时询问取证
    D.调取现场周边视监控

    答案:C
    解析: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二条:询问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应当个别进行。第七十九条: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其单位、学校、住所、其居住地居(村)民委员会或者其提出的地点进行。必要时,也可以书面、电话或者当场通知其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的,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出示人民警察证。询问前,应当了解被询问人的身份以及其与被侵害人、其他证人、违法嫌疑人之间的关系。执法人员在现场调查取证时,应当分别询问证人而不能同时询问两名以上证人,故C项错误。ABD项均可固定、收集到相关证据。因此选择C选项。

  • 第15题:

    某日早上6时,冉某驾驶一辆大客车出发,连续行驶至上午11时,在宣汉县境内南路1km处,坠于公路一侧垂直高度8.5m的陡坎上,造成13人死亡、9人受伤。冉某的主要违法行为是()。

    A.超速行驶
    B.不按交通标线行驶
    C.客车超员
    D.疲劳驾驶

    答案:D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 第16题:

    十六国时,后赵皇帝石虎死后,汉人冉闵夺取大权,建立冉魏,因下令杀胡而得罪了另一个国家,被这个国家所灭,这个国家是()。


    正确答案:前燕

  • 第17题:

    翻译:子适卫,冉有仆。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


    正确答案: 孔子到卫国去,冉有给他驾车。孔子说:“(卫国)人真多啊!(庶:众,指人多)”冉有说:“人口已经够多的了,又该给他们做些什么事呢?”孔子说:“使他们富裕起来。”冉有说:“富裕之后,再给他们做些什么呢?”孔子说:“对他们施行教化。”

  • 第18题:

    被后人尊为“述圣”的是()

    • A、子路
    • B、冉求
    • C、颜回
    • D、子思

    正确答案:D

  • 第19题:

    经纪人小冉跨品牌出售了一套德佑品牌的房源,小冉认为出房的费率在德佑品牌的费率区间内,所以并未告知对方直接出了房,但后来德佑方则对小冉进行了投诉,认为其直接出房行为违背规则。关于以上经纪人小冉的行为,下面说法错误的是哪几项?()

    • A、经济人小冉做法正确,只要出房费率符合区间可以不告知对方即可跨品牌出房
    • B、经纪人小冉做法错误,即使出房费率符合区间,仍需告知对方并征得德佑方同意才能出房
    • C、经济人小冉做法错误,虽然满足德佑出房费率区间,但须告知德佑方,只是无需征得房源方的同意即可出房
    • D、经纪人小冉做法正确,MLS平台上的全部房源,完全共享

    正确答案:B,D

  • 第20题:

    《悲惨世界》中,主教米里哀收留了冉阿让,冉阿让却偷走了主教的什么?


    正确答案:银器

  • 第21题:

    子适卫,冉有仆。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


    正确答案:孔子到卫国去,冉有给他驾车。孔子说:“(卫国)人真多啊!(庶:众,指人多)”冉有说:“人口已经够多的了,又该给他们做些什么事呢?”孔子说:“使他们富裕起来。”冉有说:“富裕之后,再给他们做些什么呢?”孔子说:“对他们施行教化。”

  • 第22题:

    问答题
    给同学孙冉发邮件,Email地址是:sunshine9960@gmail.com,主题为:鲁迅的文章,正文为:孙冉,你好,你要的两篇鲁迅作品在邮件附件中,请查收。将考生文件夹下的文件“LuXun1.txt”粘贴至邮件附件中。发送邮件。

    正确答案: ①在“考试系统“选择【答题】,【上网】,【Outlook】命令,启动“Outlook Explorer”。
    ②在【开始】,【新建】分组中单击“新建电子邮件”,弹出“邮件”窗口。
    ③在“收件人”中输入“sunshine9960@gmail.com”:在“主题中”输入“鲁迅的文章”;在窗口中央空白的编辑区域内输入邮件的主体内容“孙冉,你好,你要的两篇鲁迅作品在邮件附件中,请查收。”。
    ④在【插入】,【添加】分组中,单击“附加文件”命令,弹出”插入文件对话框,在考生文件夹下选择“LuXun1.txt”文件,单击“插入”按钮返回对话框,单击“发送”按钮完成邮件发送。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子适卫,冉有仆。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

    正确答案: 孔子到卫国去,冉有给他驾车。孔子说:“(卫国)人真多啊!(庶:众,指人多)”冉有说:“人口已经够多的了,又该给他们做些什么事呢?”孔子说:“使他们富裕起来。”冉有说:“富裕之后,再给他们做些什么呢?”孔子说:“对他们施行教化。”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多选题
    2012年6月,丁福为向钟冉借钱,作为担保方式,而将自己的合伙财产份额出质给钟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3年真题]
    A

    就该出质行为,高、田二人均享有一票否决权

    B

    该合伙财产份额质权,须经合伙协议记载与工商登记才能生效

    C

    在丁福伪称已获高、田二人同意,而钟冉又是善意时,钟冉善意取得该质权

    D

    在丁福未履行还款义务,如钟冉享有质权并主张以拍卖方式实现时,高、田二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正确答案: A,D
    解析:
    A项,《合伙企业法》第25条规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B项,普通合伙人份额的出质只需要经过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即可生效,《合伙企业法》并未规定办理登记手续是质权生效的要件。
    C项,丁福将自己的合伙财产份额出质实际上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该出质行为无效。即使第三人钟冉是善意的,也不能取得质权,而只能获得赔偿。
    D项,《合伙企业法》第23条规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案中,合伙人的财产份额在拍卖时,其他合伙人当然享有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