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usouti.com

公民甲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货物交给商人乙出售,二人约定了报酬支付方式。之后,丙将货物从乙处买走。根据上述情况,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乙之间签订的合同在性质上属于委托合同 B.甲、乙之间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C.乙、丙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D.因乙、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故丙最终不能取得货物的所有权

题目
公民甲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货物交给商人乙出售,二人约定了报酬支付方式。之后,丙将货物从乙处买走。根据上述情况,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乙之间签订的合同在性质上属于委托合同
B.甲、乙之间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C.乙、丙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D.因乙、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故丙最终不能取得货物的所有权


相似考题
更多“公民甲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货物交给商人乙出售,二人约定了报酬支付方式。之后,丙将货物从乙处买走。根据上述情况,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公司与个体运输司机乙某签订了一份运输合同,合同约定乙某将货物运到S市后,甲公司将依约支付全部运费。结果,乙某按约定将甲公司包装好的难以分割的价值100万元的货物运到S市后要求支付合同约定的运费7000元时,甲公司没有满足乙某的要求,仅支付了3000元。乙某遂将这车货物留置。对此,以下表述正确的有哪几项?( )

    A.乙某有权留置整车货物,因为其合法占有甲公司交给其运输的货物,并且这批货物与其债权的发生有牵连关系,又为不可分物

    B.若乙某催告甲公司在一个月内支付剩余的4000元运费,甲公司未履行的,乙某有权直接变价处分留置物,并以取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C.乙某无权将整车货物留置,因为货物的价值远超过其享有的债权额

    D.若货物在运输途中,乙某要求支付运费,甲公司没有满足其要求,乙某无权留置货物


    正确答案:AD
    「考点」留置权的行使
    「解析」《物权法》第230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第231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乙某基于运输合同关系占有甲公司的货物,在依约定运抵S市后甲公司拒付余款4000元,由此乙某对该批货物产生留置权;《物权法》第233条规定,"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反面推知,留置财产为不可分物时可以留置全部标的物,因此乙某可以留置该批全部货物,所以A正确,C错误,同时D中由于货物尚在运输途中,甲公司尚未到支付运费时期,即乙某的债权未到期,所以乙某无权要求甲公司支付运费,也无留置权,故D正确。另外,《物权法》第236条规定,"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B选项中乙某在未约定的情况下单方指定了一个月的履行期间,不符合法律规定,所以B错误。综上,本题应选项为AD。

  • 第2题:

    甲出卖一批货物给乙,乙在南京接收货物后,9月10日将货物交给某快递公司运至上海。9月11日,乙和丙订立合同,将该批货物转卖给丙。此时,货物已运至苏州,于是乙通知快递公司将货物改运至丙指定的杭州某公司。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货物在途中损毁、灭失的风险由甲承担

    B.货物在途中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乙承担

    C.货物在途中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丙承担

    D.货物在途中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乙和丙承担


    正确答案:C

  • 第3题:

    甲公司的营业所在甲国,乙公司的营业所在中国,甲国和中国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当事国。甲公司将一批货物卖给乙公司,该批货物通过海运运输。货物运输途中,乙公司将货物转卖给了中国丙公司。根据该公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出售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依中国知识产权不能主张任何权利的货物 B.甲公司出售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依中国或者甲国知识产权均不能主张任何权利的货物 C.乙公司转售的货物,自双方合同成立时风险转移 D.乙公司转售的货物,自乙公司向丙公司交付时风险转移


    正确答案:ACD
    暂无

  • 第4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货物运输合同,由乙公司将货物从大连运至北京,乙公司与丙公司约定由丙公司以同一运输方式将货物运至郑州。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了全部运费。在丙公司运输期间,货物部分损毁。为此引起纠纷。关于货物损失责任承担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由乙公司单独承担赔偿责任

    B.由乙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由乙公司和丙公司按运费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D.先由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丙公司承担补充责任


    正确答案:A
    本题考查违约责任的相对性。《合同法》第12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在本题中,乙公司因丙公司的原因导致其未能向甲公司依约履行运输义务,故应由乙公司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至于乙公司的损失,可再另行向丙公司索赔。故选项A正确。

  • 第5题:

    甲从乙处购买一批货物,未支付货款,甲把该批货物转卖给丙,同时与丙约定,丙应向乙支付货款。如果丙未向乙支付货款,则()向乙承担责任。

    A.甲

    B.丙

    C.甲和丙连带

    D.甲或丙


    参考答案:A

  • 第6题:

    甲和乙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由丙向乙交付货物,丙交付货物后,乙将立即付款。丙违约,没有交付货物。乙可以请求承担违约责任的主体是()。

    A.甲
    B.丙
    C.甲和丙
    D.甲或丙

    答案:A
    解析: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 第7题:

    甲乙约定卖方甲负责将所卖货物运送至买方乙指定的仓库。甲如约交货,乙验收收货,但甲未将产品合格证和原产地证明文件交给乙。乙已经支付80%的货款。交货当晚,因山洪暴发,乙仓库内的货物全部毁损。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乙应当支付剩余20%的货款
    B:甲未交付产品合格证与原产地证明,构成违约,但货物损失由乙承担
    C:乙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甲返还已支付的80%货款
    D:甲有权要求乙支付剩余的20%货款,但应补交已经毁损的货物

    答案:A,B
    解析:
    【考点】买卖合同标的物风险负担;违约责任【详解】《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甲已交付货物,故本题中标的物风险转归乙负担,乙应依约支付剩余货款。故A项正确。《合同法》第136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因此甲未交付有关单证的行为构成违约,B项正确。甲未将产品合格证和原产地证明文件交给乙,对乙而言,如果甲拒不交付,将难以证明货物符合质量标准及由原产地生产,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甲构成根本违约,乙有权要求解除合同,但是题目中并没有说明甲将拒不交付前列单证。而且,即便乙真的有权解除合同,由于货物已经毁损,已经难以恢复原状,因此乙不能要求甲返还已交付的80%货款,故C项错误。甲已完成交货义务,无须补交货物,故D项错误。

  • 第8题:

    甲公司与个体运输司机乙某签订了一份运输合同,合同约定乙某将货物运到S市后,甲公司将依约支付全部运费。结果,乙某按约定将甲公司包装好的难以分割的价值100万元的货物运到S市后要求支付合同约定的运费7000元时,甲公司没有满足乙某的要求,仅支付了3000元。乙某遂将这车货物留置。对此,以下表述正确的有哪几项?()

    A:乙某无权将整车货物留置,因为货物的价值远超过其享有的债权额
    B:乙某有权留置整车货物,因为其合法占有甲公司交给其运输的货物,并且这批货物与其债权的发生有牵连关系,又为不可分物
    C:若货物在运输途中,乙某要求支付运费,甲公司没有满足其要求,乙某无权留置货物
    D:若乙某催告甲公司在1个月内支付剩余的4000元运费,甲公司未履行的,乙某有权直接变价处分留置物,并以取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答案:B,C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230条、第232条的规定,乙某基于运输合同关系产生的债权与其合法占有的动产(这车货物)有牵连关系,债权已届清偿期,且这批货物难以分割,债权人乙某有权留置这批货物,故A项错误,B项正确;货物还在运输途中,债权人的债权还没有到期,乙某请求支付运费,甲公司没有义务满足其要求,此时乙某无权留置货物,故C项正确;根据我国《物权法》第236条规定,债权人乙某应当确定2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履行,故D项错误。同样,《物权法》第233条规定: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言下之意,当留置物为不可分物时,可以留置整个标的物。《物权法》第236条规定: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2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 第9题:

    某商业银行由甲、乙共同保管密码箱,甲负责保管钥匙,乙负责保管密码。某一天甲生病请假,则下列做法符合“岗位职责”要求的是(  )。

    A.甲直接将钥匙交与乙代为保管,并叮嘱乙千万不能丢失
    B.甲直接将钥匙交与乙以外的其他同事代为保管,并叮嘱其千万不能交给其他人
    C.经过适当的批准后甲把钥匙交与乙以外的其他同事保管
    D.乙主动提出代甲保管钥匙

    答案:C
    解析:
    根据“岗位职责”原则的规定:除非经内部职责调整或经过适当批准,不准为其他岗位人员代为履行职责或将本人工作委托他人代为履行;不得违反内部交易流程及岗位职责管理规定将自己保管的印章、重要凭证、交易密码和钥匙等与自身职责有关的物品或信息交与或告知其他人员。甲病假期间私自把与自身职责相关的重要物品(钥匙)交与他人代管,或者乙主动提出代甲保管钥匙,都违反了岗位职责的规定,故A、B、D选项不符合题意。经过适当的批准后甲把钥匙交与乙以外的其他同事保管,符合岗位职责,故C选项符合题意。

  • 第10题:

    甲将房屋出租给乙,租期5年,乙经甲同意将房屋出租给丙,租期4年。乙经甲催告后,仍不向甲支付到期的第一年租金,外出躲债,几个月联系不上。丙见状,向甲提出代为清偿乙欠甲的到期租金。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未经乙同意,甲不得受领丙代为支付的租金
    • B、未经乙同意,丙代乙向甲支付租金后,丙对乙不享有追偿权
    • C、若甲欲收回房屋自用,甲有权拒绝受领丙代乙支付的租金
    • D、若甲拒绝受领丙代乙支付的租金,丙可向公证机关提存

    正确答案:D

  • 第11题:

    多选题
    属于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有:()
    A

    甲的货物存在丙的仓库,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后,由丙直接将甲应付的货物交给乙

    B

    甲向乙订购一批机器,甲指定乙将这批机器交付丙厂

    C

    甲为丙的利益而与乙订立了合同,合同成立后,丙接受乙的履行

    D

    在多数人之债中,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履行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本题涉及代为履行的问题。代为履行是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该第三人不是债务主体,而是履行主体。本题C选项不存在第三人代为履行的问题,而是为第三人利益而订立的合同,履行主体为债务人本身。本题D选项中,连带债务人履行债务是其本身的法定义务,不为代为履行。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B。

  • 第12题:

    多选题
    甲委托乙经纪行以30万元的价格出售一辆二手BMW汽车,约定事成之后报酬为2万元,未作其他约定。乙找到丙,双方约定由丙为乙出卖该车提供信息,乙、丙约定事成后,乙向丙支付报酬5000元,未作其他约定。根据丙调查(丙为此支出必要费用800元)获得的信息,乙以35万元的价格将该车出卖给丁。对此,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

    乙多卖的5万元归乙所有

    B

    乙有权请求甲支付报酬2万元,以及自己因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C

    丙有权请求乙支付约定的报酬5000元

    D

    丙有权请求乙支付自己为此支出的必要费用800元


    正确答案: A,D
    解析:
    A项,《合同法》第418条第2款规定,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
    B项,《合同法》第415条规定,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CD两项,《合同法》第426条第2款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 第13题:

    下列属于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有哪些?( )

    A.甲为丙的利益而与乙订立了合同,合同成立后,甲接受乙的履行

    B.在多数人之债中,连带债权人或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接受履行或履行

    C.甲的货物储存在丙的仓库中,甲与乙订立购销合同后,由丙直接将甲的货物交给乙

    D.甲向乙订购一批彩电,甲指定乙将这批彩电交付给丙


    正确答案:CD
    「考点」第三人履行
    「解析」第三人代为履行,指的是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AB所列的情况中,合同履行人均是合同的当事人,因而不属于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情形。在A选项中,甲为当事人一方,甲的履行行为为一般的履行行为。在B选项中,连带债权人或者连带债务人的履行行为或者接受履行行为都是一般的履行。因此AB项不当选。
    CD项符合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情形,当选。

  • 第14题:

    甲、乙二人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乙在收到货物后支付货款。丙为乙向甲提供保证。但合同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现在,乙收到货物后拒不付款,丙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应为()。

    A.一般保证责任

    B.连带保证责任

    C.由丙与甲重新协商确定保证责任的方式

    D.由甲、乙和丙重新协商确定保证责任的方式


    参考答案:B

  • 第15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了一个买卖合同,约定由甲公司代办托运将合同标的货物以铁路运输到乙公司所在地。合同履行期限到来时,甲公司与丙运输公司订立合同,由丙公司以铁路运输的方式将货物运至乙公司所在地,并约定货到以后付运费,丙公司开始运输货物。在运输车辆快到乙公司所在地时,突然山洪暴发将车辆和货物全部冲走,幸未造成人员伤亡。丙公司应向谁要求支付运费?( )

    A.甲公司

    B.乙公司

    C.甲公司或者乙公司

    D.无权请求谁支付运费


    正确答案:D
    D。解析:《合同法》第314条规定: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故承运公司丙无权要求买卖任何一方支付运费。答案为D。

  • 第16题:

    某商业银行由甲乙共同保管密码箱,甲负责保管钥匙,乙负责保管密码。某一天甲生病请假。则下列做法符合“岗位职责”要求的是( )。

    A.甲直接将钥匙交与乙代为保管,并叮嘱乙千万不能丢失

    B.甲直接将钥匙交与乙以外的其他同事代为保管,并叮嘱其千万不能交给其他人

    C.经过适当的批准后甲把钥匙交与乙以外的其他同事保管

    D.乙主动提出代甲保管钥匙


    正确答案:C
    解析:银行业从业人员不得违反内部交易流程及岗位职责管理规定将自己保管的印章、重要凭证、交易密码和钥匙等与自身职责有关的物品或信息交与或告知其他人员。

  • 第17题:

    甲从乙处购买一批货物,未支付货款,甲把该批货物转卖给丙,同时与丙约定,丙应向乙支付货款。如果丙未向乙支付货款,则向乙承担责任的是( )

    A.甲

    B.丙

    C.甲和丙连带

    D.甲或丙


    正确答案:A

  • 第18题:

    甲公司是一家建筑模板公司,乙公司是一家仓储企业。甲公司将一批价值100万元的模板交给乙公司储存,仓储费10万元约定提货之后一个月支付。甲公司对乙公司另有5万元借款逾期未还。现甲公司欲提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公司可以留置甲公司价值15万元的货物
    B.乙公司可以留置甲公司价值10万元的货物
    C.乙公司可以留置甲公司价值5万元的货物
    D.乙公司可以将100万元的货物全部留置

    答案:C
    解析:
    留置权的成立要件之一是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因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于提货后一个月付款,故10万元仓储费尚未到期,AB选项错误。因商事留置权所留置的动产不需要与债权处于同一法律关系,且5万元债权已到期,故C选项正确。本题中的留置财产为可分物,因此留置的价值应当与债务金额相当,D选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

  • 第19题:

    甲厂将一批货物出售给乙厂,约定半个月后交货,乙厂预先支付了部分货款。一周 后,丙厂急需该种货物,遂以更高的价格要求购买,甲于是把该批货物卖于丙,丙当日拉走货 物,并保证一周后付全款,后乙前来提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有权要求甲如期交货,因为甲、乙合同成立在先
    B.乙有权要求丙归还其货物
    C.丙取得该货物的所有权
    D.甲应对乙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C,D
    解析:
    动产物权的变更以交付为生效要件,故丙取得货物的所有权;甲对乙已经无法实际履行,应对 乙承担违约责任。根据该合同的相对性,乙无权要求丙归还其货物,故B错。选项A中,虽然甲、乙合同有 效,但是货物所有权已经转移于丙,甲对乙巳经是履行不能,乙只能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 第20题:

    2013 年 10 月 18 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货物的运输合同,双方约定乙公司以公路运输方式运输公司 的货物, 合同有效期为 1 年。同时 12 月 1 日,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货物的买卖合同, 约定在 12 月 10 日前甲 公司将货物运交丙公司。 12 月 3 日,甲公司将丙公司订购的货物交由乙公司运输,乙公司出具的货物托运单载 明:托运人为甲公司,收货人为丙公司。 乙公司收到货物后,委托丁公司将货物运交给丙公司,丁公司将货物运到丙公司所在地后,以乙公司拖欠 运费为由扣留。经查,乙公司拖欠丁公司运费一事属实。 请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丙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丁公司交付货物。 (2)、丁公司是否有权对货物行使留置权。 (3)、甲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丁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4)、甲公司是否有权解除与乙公司之间的货物运输合同。


    答案:
    解析:
    (1)丙无权要求丁公司交付货物。货物的所有权归甲公司所有,丙公司不享有所有权,无权要求丁交付货 物。根据合同的相对性,丙有权要求甲交付货物。 (2)丁公司无权行使留置权。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是留置权行使要件之一。在本案中,丁占有的 货物不是其债务人乙所有。该货物的所有权归甲公司所有。所以,丁无权行使留置权。 (3)甲公司无权要求丁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合同的相对性,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运输合同,没有和丁 公司签订运输合同,仅能向乙公司追究责任。 (4)有权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 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 第21题:

    甲、乙二人在丙开设的服装店内签订甲购买乙服装的买卖合同,双方约定,乙将货物运至丙的服装店内交货。乙将3000件服装运至丙的服装店后,甲3个月后告知乙不再购买该批服装。此时,丙向乙主张保管费。根据上述情形,下列选项表述正确的是(  )。
    A.乙与丙之间存在保管合同法律关系
    B.丙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行为
    C.乙与丙之间存在委托合同法律关系
    D.乙与丙之间存在行纪合同法律关系


    答案:A
    解析:
    【精解】本题应当认定为无偿保管合同法律关系,因为乙将货物存放于丙处,而保管合同属于实践合同,至于丙的默认不影响保管合同的成立。故选A项。丙的行为不构成无因管理,因为在无因管理成立之初,受益人并不知晓管理行为,而在保管行为成立之初,保管人和委托人都知道管理行为,这是无因管理区别于保管行为的关键。委托合同和保管合同区别的关键在于,委托合同强调事务的处理过程,而保管合同则强调事务的处理状态,故乙、丙之间不存在委托合同关系。保管合同和行纪合同的区别之一就是,行纪合同的行纪人要与第三人为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应当由行纪人承受,而不是委托人承受。本题中,丙并没有与第三人为民事法律行为,故乙、丙之间不存在行纪合同关系。

  • 第22题:

    单选题
    下列表述中,体现了“合同相对性”的是( )
    A

    甲和乙签订买卖合同,甲只能要求乙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

    B

    甲行使代位权,对次债务人丙提起诉讼

    C

    甲和乙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由丙交付部分货物,丙对此不知情

    D

    甲和乙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内甲将房屋出租给丙,乙可以对抗丙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核合同相对性。合同相对性是指合同主要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只能基于合同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不能向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也不能擅自为第三人设定合同上的义务。
    选项A体现“主体的相对性”。选项BD是合同相对性的“例外”。选项C是合同当事人为他人设定义务,不符合“合同相对性”的规定。

  • 第23题:

    单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10年5月10日订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合同自订立之日起成立并生效,同时约定甲公司将货物交给丙运输公司,由丙运输公司负责运送,但并未约定交付地点。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于5月12日将货物交给丙运输公司。丙运输公司于5月13日将该批货物交给乙公司验收。如果乙公司于5月14日发现该部分货物毁损。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

    该批货物毁损的风险自5月10日转移给乙公司

    B

    该批货物毁损的风险自5月12日转移给乙公司

    C

    该批货物毁损的风险自5月13日转移给乙公司

    D

    该批货物毁损的风险由甲公司承担


    正确答案: A
    解析: 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 第24题:

    单选题
    甲从乙处购买一批货物,未支付货款,甲把该批货物卖给丙,同时与丙约定,丙应向乙支付货款。如果丙未向乙支付货款,则(  )责任。[2004年真题]
    A

    甲应向乙承担

    B

    丙应向乙承担

    C

    甲和丙各承担一半

    D

    甲承担主要责任,丙承担次要责任


    正确答案: A
    解析:
    《合同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具有相对性,本题中丙未向乙支付货款,丙违反与甲的约定应向甲承担违约责任,根据甲乙间的买卖合同由甲向乙承担责任。